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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DF] GB 31422.2-2025 - 中国标准 英文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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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31422.2-2025 359 GB 31422.2-2025 <=4 听力防护装备 第2部分:耳罩
基本信息
标准编号 GB 31422.2-2025 (GB31422.2-2025)
中文名称 听力防护装备 第2部分:耳罩
英文名称 Hearing protective equipment - Part 2: Earmuffs
行业 国家标准
中标分类 C73
国际标准分类 13.340.20
字数估计 18,151
发布日期 2025-08-29
实施日期 2026-09-01
旧标准 (被替代) GB/T 31422-2015
发布机构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GB 31422.2-2025: 听力防护装备 第2部分:耳罩 ICS 13.340.20 CCSC73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部分代替GB/T 31422-2015 听力防护装备 第2部分:耳罩 2025-08-29发布 2026-09-01实施 国 家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国 家 标 准 化 管 理 委 员 会 发 布 目次 前言 Ⅲ 引言 Ⅳ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分类 4 5 技术要求 5 6 标识 7 7 制造商应提供的信息 7 参考文献 10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是GB 31422《听力防护装备》的第2部分。GB 31422已经发布了以下部分: ---第1部分:耳塞; ---第2部分:耳罩。 本文件部分代替GB/T 31422-2015《个体防护装备 护听器的通用技术条件》,与GB/T 31422- 2015相比,除了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a) 更改了范围(见第1章,2015年版的第1章); b) 增加和更改了术语和定义(见第3章,2015年版的第3章); c) 更改了分类,删除了号型(见第4章,2015年版的第4章); d) 更改了材料和结构的技术要求(见5.1.1、5.1.2,2015年版的5.1.1和5.1.2); e) 删除了耳塞的技术要求(见2015年版的5.3); f) 更改了夹紧力变化的技术要求(见5.1.10,2015年版的5.2.10); g) 更改了声衰减的技术要求(见5.1.14,2015年版的5.2.14); h) 更改了低温抗跌落性能技术要求(见5.2.1,2015年版的5.2.7); i) 增加了声级关联功能的附加性能要求(见5.2.2); j) 增加了安全相关音频输入耳罩的附加性能要求(见5.2.3); k) 增加了非安全相关音频输入耳罩的附加性能要求(见5.2.4); l) 增加了主动降噪耳罩的附加性能要求(见5.2.5); m) 删除了测试方法(见2015年版的第6章); n) 更改了标识(见第6章,2015年版的第7章); o) 删除了耳塞的标识(见2015年版的7.2); p) 更改了制造商应提供的信息(见第7章,2015年版的第8章); q) 删除了耳塞的制造商提供的信息(见2015年版的8.2); r) 删除了护听器技术要求的适用条件(见2015年版的附录A); s) 删除了测试流程(见2015年版的附录B)。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及其所代替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2015年首次发布为GB/T 31422-2015; ---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引 言 噪声危害广泛存在于各行业及人民生活中,长期暴露于高强度噪声会对人耳听力造成不可逆损伤。 听力防护装备,又称护听器,是用于避免或减轻噪声对人耳听力损伤的个体防护装备。为规范听力防护 装备的技术要求,保障使用人员的健康与安全,在考虑国内外不同类型护听器应用需求、技术特点和技 术现状的基础上,修订编制了GB 31422《听力防护装备》,拟由2个部分构成。 ---第1部分:耳塞。目的在于规范耳塞的技术要求、标识及制造商提供信息等。对带电声功能的 耳塞规定了附加要求。 ---第2部分:耳罩。目的在于规范耳罩的技术要求、标识及制造商提供信息等。对带电声功能的 耳罩规定了附加要求。 配套执行的听力防护装备的测试方法标准为: ---GB/T 46342-2025《听力防护装备通用测试方法》。 配套执行的听力防护装备的选择、使用和维护标准为: ---GB 23466-2025《听力防护装备的选择、使用和维护》。 听力防护装备 第2部分:耳罩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耳罩的技术要求、标识及制造商提供的信息等。 本文件适用于具有降低噪声、保护人耳听力功能的各类型耳罩。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 本文件。 GB/T 12903 个体防护装备术语 GB/T 46342-2025 听力防护装备通用测试方法 ISO 4869-2:2018 声学 护听器 第2部分:戴护听器时有效的A计权声压级估算(Acoustics- 3 术语和定义 GB/T 12903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护听器 hearingprotector 保护听觉、使人免受噪声过度刺激的个体防护装备。 3.2 仅依靠产品设计及材料类型而不依靠电子器件提供外部声音衰减功能的听力防护方式。 3.3 耳罩 earmuff 由压紧耳郭或围住耳郭四周并紧贴头部的罩杯(3.4)等组成的听力防护装备。 3.4 罩杯 cup 安装在耳罩(3.3)环箍或支撑臂(3.5)上的具有一定隔声能力的杯状组件,通常配有罩杯垫(3.6)和 吸声内衬(3.7)。 3.5 支撑臂 cupsupportingarm 通过罩杯(3.4)压紧罩杯垫(3.6)、确保耳罩(3.3)紧贴耳郭周围,与安全帽等头部防护装备或眼面部 防护装备的外壳相连的臂状物。 3.6 罩杯垫 cushion 安装在罩杯(3.4)边缘的可变形组件。 注:通常采用泡沫塑料、聚氨酯记忆海绵、硅胶等材料制成,用于提高耳罩佩戴舒适性和密合性。 3.7 吸声内衬 liner 罩杯(3.4)内部的吸声材料。 3.8 卫生护层 hygienecover 覆盖在罩杯(3.4)上的随弃式保护层。 注:使罩杯垫免受脏物、汗水、化妆品等的影响。 3.9 环箍 headband 通过施加一定夹紧力确保耳罩(3.3)贴紧耳部的组件。 3.10 环箍式耳罩 headbandearmuff 通过环箍(3.9)连接罩杯(3.4)的耳罩(3.3)。 3.11 装配式耳罩 mountedearmuff 可通过支撑臂(3.5)装配到头部或眼面部防护装备上使用的耳罩(3.3)。 3.12 承载体 carrier 用于保护使用者头部上部和/或面部的防护装备。 注:适宜的承载体包括安全、动力送风过滤式呼吸器和供气式呼吸器系统的硬头罩、攀登和救援头盔、面屏、面 罩等。 3.13 待用位置 stand-byposition 装配式耳罩(3.11)的罩杯(3.4)低于承载体(3.12)下边缘、罩杯垫(3.6)离开头部或外耳的位置。 3.14 声级关联耳罩 level-dependentearmuff 配置了声音还原电路的耳罩(3.3)。 3.15 可以将较低强度的外界声音在耳道内重现,并通过一个声级关联的增益功能限制高强度声音重现 的一种电声设备。 3.16 安全相关音频输入的耳罩 earmuffwithsafety-relatedaudioinput 用于沟通安全相关信息的包含电子音频输入功能或电路的耳罩(3.3)。 3.17 非安全相关音频输入的耳罩 earmuffwithnon-safety-relatedaudioinput 额外提供非安全相关音频、包含电子音频输入功能或电路的耳罩(3.3)。 注:这类耳罩可设计为带有线电子音频输入、带广播接收器或其他无线接收器(如蓝牙)的形式,也可以是包含发射 器和音频接收模块的完整系统的一部分。 3.18 通过噪声消除电路提供额外的外部声音衰减的耳罩(3.3)。 3.19 主动模式 activemode 主动降噪耳罩(3.18)在开启主动降噪电路时的工作模式。 3.20 声衰减 soundattenuation 对一给定的测试信号,受试者无听力防护和有听力防护时的听阈之差。 注:声衰减以分贝(dB)表示。 3.21 振荡 oscilation 一个物理量在观测时间内不停地经过最大值和最小值而变化的过程。 注:物理量是指一个机械系统(包括声学系统)。 [来源:GB/T 3947-1996,2.58] 3.22 声学故障 acousticmalfunction 主动降噪耳罩(3.18)偏离正常工作状态的声学输出现象。 注:包括但不限于无输出、声音失真、异常噪声或不符合预期的声压级。 3.23 佩戴听力防护装备(3.1)时(佩戴者接收到的)有效的 A计权声压级等于或小于预测值情况的百 分数。 注1:保护率常选定为84%(相当于常数α=1)。在此情况下,衰减值的下标被省略。 注2:情况是指在某一特定噪声环境下,某人佩戴某种听力防护装备时的综合状况。 注3:用不同方法求出的衰减值下标所注数字表示。 3.24 APVfx 给定保护率x下,某听力防护装备在某一特定倍频带频率f下的声衰减值。 3.25 PNRx 当选定保护率x和噪声环境时,其噪声的A计权声压级LA 和戴听力防护装备时有效的A计权声 压级之间的差值。 3.26 Hx 当选定保护率x和听力防护装备(3.1),给定噪声为(LC-LA)=-2dB时,用噪声级降低量的预 估值PNRx 表示的值。 3.27 Mx 当选定保护率x和听力防护装备(3.1),给定噪声为(LC-LA)=+2dB时,用噪声级降低量的预 估值PNRx 表示的值。 3.28 Lx 当选定保护率x和听力防护装备(3.1),给定噪声为(LC-LA)=+10dB时,用噪声级降低量的预 估值PNRx 表示的值。 3.29 单值评定量 singlenumberrating 当选定保护率x和听力防护装备时,为估算戴听力防护装备时有效的A计权声压级,从C计权声 压级LC 中减去的值。 3.30 标准声级(H) criterionlevel(H) 当佩戴声级关联耳罩(3.14)并且声音还原电路(3.15)调至最大音量时,A计权等效扩散场相关声 压级首次超过85dB(A)时对应的H噪声的A计权声压级。 3.31 标准声级(M) criterionlevel(M) 当佩戴声级关联耳罩(3.14)并且声音还原电路(3.15)调至最大音量时,A计权等效扩散场相关声 压级首次超过85dB(A)时对应的 M噪声的A计权声压级。 3.32 标准声级(L) criterionlevel(L) 当佩戴声级关联耳罩(3.14)并且声音还原电路(3.15)调至最大音量时,A计权等效扩散场相关声 压级首次超过85dB(A)时对应的L噪声的A计权声压级。 3.33 脉冲型噪声 impulse-typenoise 以短时高峰值为特征的噪声。 3.34 插入损失 insertionloss 在规定条件下的规定声场中,用专用声学测试装置中的传声器测量,当其余条件相同的情况下,无 听力防护和有听力防护时得到的1/3倍频带声压级的代数差的平均值。 注:插入损失以分贝(dB)表示。 3.35 输出声压级 soundoutputlevel 耳罩的音频功能针对给定输入信号产生的A计权扩散场相关声压级。 4 分类 耳罩按如下方式进行分类: a) 按佩戴方式,耳罩分为环箍式耳罩和装配式耳罩。根据佩戴时环箍经过头部位置的不同,环箍 式耳罩分为头顶环箍式耳罩、颈后环箍式耳罩、下颏环箍式耳罩、多向环箍式耳罩; b) 按设计方式,耳罩分为被动听力防护耳罩和带电子器件的听力防护耳罩。 5 技术要求 5.1 基本性能要求 5.1.1 材料 按GB/T 46342-2025中5.2.15规定的方法测试,耳罩所用材料应满足以下要求: a) 耳罩直接接触皮肤的部分应柔软有韧性、对皮肤无刺激、不应掉色,不应引起过敏反应或产生 任何其他对健康不利的影响; b) 按产品说明书规定的方法清洁和消毒后,耳罩所有材料不应发生明显劣化。 5.1.2 结构 按GB/T 46342-2025中5.2.15规定的方法测试,耳罩结构应满足以下要求: a) 耳罩的所有部件应表面光滑、无尖锐边缘; b) 可由用户更换罩杯垫或吸声内衬的耳罩,进行更换操作时应无需使用专用工具; c) 耳罩质量超过150g时,除头顶环箍式耳罩、装配式耳罩外,均应配备头带。 5.1.3 适应性 按GB/T 46342-2025中5.2.2规定的方法测试,罩杯/环箍的调节范围及罩杯垫间的宽度应能使 耳罩与固定支架相匹配。对于夹紧力可调的耳罩,夹紧力最大值和最小值时,应能确保罩杯垫内、外边 缘间形成不间断的隔断。 5.1.4 罩杯旋转性 按GB/T 46342-2025中5.2.3规定的方法测试,罩杯垫应持续、严密接触测试装置侧板。 5.1.5 夹紧力 按GB/T 46342-2025中5.2.4规定的方法测试,耳罩的夹紧力不应大于14N。对于夹紧力可调 的耳罩,夹紧力应能调至14N或低于14N。 5.1.6 罩杯垫压强 按GB/T 46342-2025中5.2.5规定的方法测试,罩杯垫压强不应大于4500Pa。对于夹紧力可调 的耳罩,将夹紧力调至14N(如果夹紧力无法达到14N,将夹紧力调至低于14N的最大值)时,罩杯垫 压强不应大于4500Pa。 5.1.7 抗跌落性能 按GB/T 46342-2025中5.2.6规定的方法测试,耳罩跌落后,除可更换的罩杯垫之外,应无破损并 且其被动听力防护功能应保持完好。如果耳罩部件出现脱落,重新正确组装时,应无需使用工具或 备件。 5.1.8 抗疲劳性能 按GB/T 46342-2025中5.2.8规定的方法测试,除了包含待用位置的装配式耳罩外,其他耳罩佩 戴和摘除1000次,各部件应无断裂和裂缝。 5.1.9 待用位置机械耐久性 按GB/T 46342-2025中5.2.9规定的方法测试,包含待用位置的装配式耳罩,在佩戴和摘除1000 次,各部件应无断裂和裂缝。 5.1.10 夹紧力变化 5.1.10.1 按GB/T 46342-2025中5.2.12规定的方法测试,物理试验后的夹紧力不应大于14N。 5.1.10.2 按GB/T 46342-2025中5.2.12规定的方法测试,夹紧力变化不应超过±15%。 5.1.11 抗泄漏性 对采用液体填充罩杯垫的耳罩,按GB/T 46342-2025中5.2.13规定的方法测试,罩杯垫应无破裂 或液体泄漏。 5.1.12 阻燃性 按GB/T 46342-2025中5.2.14规定的方法测试,接触加热棒后耳罩的任何部分不应燃烧,且移开 加热棒后耳罩不阴燃。 5.1.13 插入损失 按GB/T 46342-2025中6.1规定的方法测试,至少连续4个1/3倍频带的插入损失的标准差不应 大于4.0dB,并且任何1/3倍频带的标准差不应大于7.0dB。 5.1.14 声衰减 耳罩高频衰减值(H 值)、中频衰减值(M 值)、低频衰减值(L 值)(按照ISO 4869-2:2018,α=1时 计算得出)不应小于表1的数值,并且所有测试频率的倍频带APVf98值(按照ISO 4869-2:2018,α=2 时计算得出)取整后应不小于0。 按GB/T 46342-2025中6.2规定的方法测试,并在制造商提供信息中标注从125Hz到8000Hz每 一频率下声衰减值的平均值和标准差、假设保护值(APVf84、APVf98),计算并报告高频衰减值(H 值)、中 频衰减值(M 值)、低频衰减值(L值)和单值评定量(SNR)(按照ISO 4869-2:2018,α=1时计算得出)。 表1 HML最小声衰减要求 声衰减值类型 H M L 衰减值/dB ≥12 ≥11 ≥9 5.2 附加要求 5.2.1 低温抗跌落性能 如果制造商声称满足本项性能,耳罩应按 GB/T 46342-2025中5.2.7规定的方法测试,经 -20℃、4h预处理后,除可更换的罩杯垫之外,跌落后耳罩应无破损并且其被动听力防护功能仍应保 持完好。如果耳罩部件出现脱落,重新正确组装时,应无需使用工具或备件。 5.2.2 声级关联功能 如果制造商声称满足本项功能,H、M和L三种噪声的标准声级应按照GB/T 46342-2025规定的 方法测试并满足以下要求。 a) 如专用于脉冲型噪声环境,其标准声级应满足以下要求: 1) 最低标准声级(H)=85dB(A); 2) 最低标准声级(M)=85dB(A); 3) 最低标准声级(L)=85dB(A)。 b) 如非用于脉冲型噪声环境,其标准声级应满足以下要求: 1) 最低标准声级(H)=97dB(A); 2) 最低标准声级(M)=96dB(A); 3) 最低标准声级(L)=94dB(A)。 注:如果在声级关联功能开启和关闭时标准声级(L)没有差异,则不适用最低标准声级(L)的要求。 5.2.3 安全相关音频输入耳罩 具有有线电子音频输入功能、蓝牙音频输入功能、带双向无线电通信功能的耳罩,其输出声压级和 标准输入信号应在制造商提供信息中标注,按照 GB/T 46342-2025规定的方法测试和计算。 5.2.4 非安全音频输入耳罩 如果制造商声称满足非安全音频输入功能,按照 GB/T 46342-2025规定的方法测试样品的等效 输出声压级,16次测量的算术平均值加上一个标准差不应超过82dB(A)。 如果制造商设计的左右耳罩在结构上存在差异(特别是左右耳戴护听器时的有效声压级不同 时),则左耳罩8次测量的算术平均值加一个标准差和右耳罩8次测量的算术平均值加一个标准差均不 应超过82dB(A)。 5.2.5 主动降噪耳罩 具有主动降噪功能的耳罩,在按照制造商的说明正确佩戴耳罩的情况下,主动降噪耳罩不应出现持 续的振荡与声学故障,总声衰减和主动模式下线性运行的最大声压级应在制造商提供信息中标注,按照 GB/T 46342-2025中7.5规定的方法测试和计算。 6 标识 耳罩产品本体或最小包装上应标识以下信息: a) 制造商名称、商标或其他可辨别制造商的标注; b) 产品型号; c) 本文件编号及年号; d) 生产日期(含年月); e) 耳罩佩戴有方向性时,罩杯或卫生护层上应有前或上,或左和右的标记; f)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应有的其他标识。 7 制造商应提供的信息 耳罩产品应随包装至少提供以下信息内容。 a) 本文件编号及年号。 b) 制造商名称、商标或其他识别信息。 c) 产品代码或产品型号。 d) 生产日期(年月)及保存期限,或失效日期(年月)。 e) 生产地址。 f) 制造商声明“本型号耳罩满足在-20℃时低温抗跌落性能的要求”(如适用)。 g) 罩杯垫和环箍的材料。 h) 佩戴及调节的方法,包括调节夹紧力的方法(如适用)。 i) 应将耳罩每一种佩戴模式的号型标注在包装上及向佩戴者提供的信息里。 j) 每一种佩戴模式下的声衰减,包括: 1) 每一测试频率下的平均值和标准差; 2) 按ISO 4869-2:2018,α=1时计算的每一测试频率下的假设保护值(APVf84); 3) 按ISO 4869-2:2018,α=1时计算的高频衰减值(H 值)、中频衰减值(M 值)和低频衰减 值(L 值); 4) 按ISO 4869-2:2018,α=1时计算的单值评定量(SNR); 5) 按ISO 4869-2:2018计算得出的平均值Hm、Mm 和Lm 及对应的标准差Hs、Ms和Ls; 6) 按ISO 4869-2:2018计算得出的平均值SNRm 对应的标准差SNRs; 7) 每组数值应以同等显著的方式展示。 k) 给佩戴者建议,包括: 1) 按照产品说明书佩戴、调节和维护耳罩; 2) 在噪声环境中全程佩戴耳罩; 3) 经常检查耳罩的可用性; 4) 警告信息:如果没有按照以上建议使用耳罩,将严重削弱耳罩的保护作用。 l) 应制定清洁和消毒的方法,并要求使用不会伤害佩戴者的清洁剂和消毒剂。 m) “某些化学物质可能对本产品产生不利影响,可向制造商索取更多信息”的声明。 n) “耳罩,特别是罩杯垫,可能在使用中劣化,因此应经常检查,例如检查是否出现破裂、泄漏等情 况”的声明。 o) “安装罩杯垫的卫生护层可能会影响耳罩的声学性能”的声明。 p) 建议的使用前和使用后的储存条件。 q) 适用时,当订购可替换的罩杯垫或卫生护层时需要的相关信息。 r) 适用时,罩杯垫或卫生护层的更换方法。 s) 耳罩的质量精确到g。 t) 适用时,能让用户获得更多信息的联系方式。 u) 如果产品不符合中号型范围,则声明如下: 1) 在包装上,小号型或者大号型耳罩,请参阅用户手册; 2) 在用户手册上,小号型或者大号型耳罩,符合GB/T 46342-2025中5.2的耳罩分号型。 中号型耳罩适合大多数用户,小号型或大号型耳罩则为那些不适合中号型耳罩的用户而 设计。 v) 声级关联耳罩还应提供以下信息: 1) 耳罩提供声级关联功能; 2) 检查、充电和更换电池的方法(如适用); 3) 声级关联耳罩的标准声级; 4) 耳罩在电池满电时的典型连续使用时间; 5) 警告随着电池的使用,性能可能劣化; 6) 如果产品不满足5.2.2b)但符合5.2.2a)的要求,应警告产品不适用于高连续性噪声 环境。 w) 安全相关音频输入的耳罩还应提供以下信息: 1) 耳罩提供安全相关音频输入功能; 2) 标准输入信号; 3) 输出声压级和输入信号的对应关系[从输出声压级70dB(A)到最大输入信号,以5dB 步进]; 4) 最大输入信号下的输出声压级; 5) 对应于8h输出声压级为82dB(A)的最大输入信号使用时间; 6) 检查、充电和更换电池的方法(如适用); 7) 警告此听力防护装备的音频电路输出可能超过暴露限值; 8) 警告该产品不适用于娱乐用途,因为输出声压级未限制在必要的安全水平内。 x) 非安全相关音频输入的耳罩还应提供以下信息: 1) 耳罩提供非安全相关音频输入功能; 2) 对于非有线音频输入的产品,声明耳罩提供音频信号声压级限制功能,并将非安全相关的 音频信号声压级限制为82dB(A)以保护听力; 3) 对于带有线音频输入的产品,声明在输入电压不超过150mV或制造商规定的电压(以较 大者为准)范围内,非安全相关的音频信号声压级不超过82dB(A)以保护听力; 4) 警告在无法确保输入电压不超过3)项中规定的最大值时,不得使用该产品; 5) 检查、充电和更换电池的方法(如适用); 6) 声明在使用非安全相关的音频输入功能时,可能会削弱特定工作场所中警告信号的可 听性。 y) 主动降噪耳罩还应提供以下信息。 1) 耳罩提供主动模式的降噪功能。 2) 各测试频率下的总声衰减的均值、标准差以及计算出的APV,以及按照GB/T 46342-2025中 7.5.2计算出的HML和SNR值。 3) 主动降噪(ANR)电路正常工作时即主动模式下线性运行的最大声压级。 4) 检查、充电和更换电池的方法。 5) 告知用户应在使用前检查耳罩是否正常工作。如果发现失真或故障,应按照制造商的建 议进行维护。 6) 耳罩电池在满电时的典型连续使用时间。 7) 警告随着电池的使用,耳罩的防护性能可能会降低。 8) 警告如果出现持续的振荡(如啸叫声或不稳定性)时,主动降噪耳罩的性能可能会受到影 响。如果重新佩戴耳罩或更换电池不能解决此故障,用户应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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