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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编号 | GB 338-2011 (GB338-2011) | | 中文名称 | 工业用甲醇 | | 英文名称 | [GB/T 338-2011] Methanol for industrial use | | 行业 | 国家标准 | | 中标分类 | G16 | | 国际标准分类 | 71.080.60 | | 字数估计 | 15,155 | | 发布日期 | 2011-12-05 | | 实施日期 | 2012-08-01 | | 旧标准 (被替代) | GB 338-2004 | | 引用标准 | GB 190; GB/T 601; GB/T 603; GB/T 3143; GB/T 4472; GB/T 6283; GB/T 6324.1; GB/T 6324.2; GB/T 6324.3-2011; GB/T 6324.5-2008; GB/T 6678; GB/T 6680; GB/T 6682; GB/T 7534; GB/T 8170; GB/T 9722 | | 标准依据 | 国家标准批准发布公告2011年第19号 | | 发布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 范围 | 本标准规定了工业用甲醇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和安全等。本标准适用于以煤、天然气、轻油、重油为原料合成的工业用甲醇。 |
GB 338-2011: 工业用甲醇
GB 338-2011 英文名称: [GB/T 338-2011] Methanol for industrial use
ICS 71.080.60
G16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 338-2004
工 业 用 甲 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
前言
本标准的6.1为强制性的,其余为推荐性的。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GB 338-2004《工业甲醇》,与GB 338-2004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修改了高锰酸钾时间试验所用的标准比色溶液的配制方法(见4.7,2004年版的4.4);
---增加了沸程测定方法中全浸式温度计读数和水银气压计读数的校正公式(见附录C);
---修改了乙醇含量测定试验方法(见4.14、附录D,2004年版的4.11);
---修改了出厂检验项目(见5.1,2004年版的5.1)。
本标准使用重新起草法修改采用美国试验与材料协会标准ASTMD1152:2006《甲醇》。本标准与
ASTMD1152:2006相比在结构上有较多调整,附录 A中列出了本标准章条编号与 ASTM D1152:
2006章条编号的对照一览表。本标准与ASTMD1152:2006的技术性差异及其原因如下:
---指标分为优等品、一等品和合格品(见3.2)。这是依据我国有关工业产品的分等导则确定的;
---增加了水混溶性项目、乙醇含量项目(见3.2)。这是为了严格对产品质量的控制;
---优等品色度、沸程、酸或碱等指标优于ASTMD1152:2006(见3.2);
---除硫酸洗涤试验方法采用ASTMD1152:2006所规定的方法外,其他各项试验方法均采用我
国产品试验方法国家标准(见第4章)。
本标准由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化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有机化工分会(SAC/TC63/SC2)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石化集团四川维尼纶厂。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上海焦化有限公司、陕西榆林天然气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江苏索普(集团)有
限公司、大庆油田化工有限公司甲醇分公司、浙江晋巨化工有限公司和贵州宜化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严红、蒲利均、李彬、翟丽、周兵、卢家云、曾燕、翟晓霞、王淑梅、葛立新、张学勇、
蓝远冬、杨红梅。
本标准所代替的标准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 338-1964,GB 338-1976,GB 338-1985,GB 338-1992,GB 338-2004。
工 业 用 甲 醇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工业用甲醇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和安全等。
本标准适用于以煤、天然气、轻油、重油为原料合成的工业用甲醇。
分子式:CH4O
相对分子质量:32.042(按2007年国际相对原子质量)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190 危险货物包装标志
GB/T 601 化学试剂 标准滴定溶液的制备
GB/T 603 化学试剂 试验方法中所用制剂及制品的制备(GB/T 603-2002,ISO 6353-1:1982,
NEQ)
GB/T 3143 液体化学产品颜色测定法(Hazen单位---铂-钴色号)
GB/T 4472 化工产品中密度、相对密度测定通则
GB/T 6283 化工产品中水分含量的测定 卡尔·费休法(通用方法)(GB/T 6283-2008,
ISO 760:1978,NEQ)
GB/T 6324.1 有机化工产品试验方法 第1部分:液体有机化工产品水混溶性试验
GB/T 6324.2 有机化工产品试验方法 第2部分:挥发性有机液体水浴上蒸发后干残渣的测定
(GB/T 6324.2-2004,ISO 759:1981,MOD)
GB/T 6324.3-2011 有机化工产品试验方法 第3部分:还原高锰酸钾物质的测定
GB/T 6324.5-2008 有机化工产品试验方法 第5部分:有机化工产品中羰基化合物含量的
测定
GB/T 6678 化工产品采样总则
GB/T 6680 液体化工产品采样通则
GB/T 6682 分析实验室用水规格和试验方法(GB/T 6682-2008,ISO 3696:1987,MOD)
GB/T 7534 工业用挥发性有机液体 沸程的测定(GB/T 7534-2004,ISO 4626:1980,MOD)
GB/T 8170 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
GB/T 9722 化学试剂 气相色谱法通则
4.1 警示
试验方法规定的一些过程可能导致危险情况,操作者应采取适当的安全和防护措施。
4.2 一般规定
除非另有说明,在分析中仅使用确认为分析纯的试剂和符合GB/T 6682的三级水。
分析中所用标准滴定溶液、制剂和制品,在没有注明其他要求时,均按GB/T 601、GB/T 603制备。
4.3 性状的测定
于具塞比色管中,加入试样,在日光灯或日光下感官检测。
4.4 色度的测定
按GB/T 3143规定的方法进行。
4.5 密度的测定
按GB/T 4472中规定的比重瓶法进行。也可采用其他能满足分析要求的试验方法。在15℃~
35℃ 的范围内,试样密度的温度校正系数为0.00093g/(cm3·℃)。
取两次平行测定结果的算术平均值为报告结果。两次平行测定结果的绝对差值不大于
0.0005g/cm3。
4.6 沸程的测定
按GB/T 7534规定的方法进行。蒸馏烧瓶为100mL;温度计的示值范围为50℃~70℃,分度值
为0.1℃。全浸式温度计和水银压力计的校正见附录C。
4.7 高锰酸钾试验
按GB/T 6324.3-2011中目视比色法的规定进行。其中试样量为50mL;高锰酸钾溶液的加入量
为2mL;温度控制在15℃±0.5℃;比色方式为侧向观察。
4.8 水混溶性试验
按GB/T 6324.1规定的方法进行。选择试样与水混溶的比例分别为:1+3(优等品),1+9(一
等品)。
4.9 水分的测定
按GB/T 6283的规定进行。
取两次平行测定结果的算术平均值为测定结果。两次平行测定结果的绝对差值不大于0.01%。
4.10 酸含量或碱含量的测定
4.10.1 方法提要
试样用不含二氧化碳的水稀释,以溴百里香酚蓝为指示剂,试样呈酸性则用氢氧化钠标准滴定溶液
滴定游离酸,试样呈碱性则用硫酸标准滴定溶液滴定游离碱。
4.10.2 试剂
4.10.2.1 氢氧化钠标准滴定溶液:c(NaOH)=0.01mol/L。
4.10.2.2 硫酸标准滴定溶液:c(12H2SO4
)=0.01mol/L。
4.10.2.3 溴百里香酚蓝指示液:1g/L。
4.10.2.4 无二氧化碳的水。
4.10.3 仪器
滴定管:10mL,分刻度为0.05mL。
4.10.4 分析步骤
4.10.4.1 试样用等体积的不含二氧化碳水稀释,加4~5滴溴百里香酚蓝指示液鉴别,呈黄色测定酸;
呈蓝色测定碱。
4.10.4.2 取50mL不含二氧化碳水,注入250mL三角瓶中,加4~5滴溴百里香酚蓝指示液。测定
游离酸时,用氢氧化钠标准滴定溶液滴定至溶液呈浅蓝色,用50mL量筒加入50mL试样,再用氢氧化
钠标准滴定溶液滴定至溶液由黄色变为浅蓝色,保持30s不褪色即为终点。测定游离碱时,用硫酸标
准滴定溶液滴定,溶液由蓝色变为黄色,保持30s不褪色即为终点。
4.10.5 结果计算
酸以甲酸(HCOOH)计的质量分数w1,数值以%表示;碱以氨(NH3)计的质量分数w2,数值以%
表示;分别按式(1)和式(2)计算:
4.11 羰基化合物含量的测定
按GB/T 6324.5-2008中4.2规定的方法进行。其中波长为430nm。羰基化合物[以甲醛
4.12 蒸发残渣含量的测定
按GB/T 6324.2的规定进行。
取两次平行测定结果的算术平均值为报告结果。两次平行测定结果的绝对差值不大于0.0003%。
4.13 硫酸洗涤试验
4.13.1 方法提要
在一定条件下,试样与硫酸混合,混合液与铂-钴标准比色溶液对比,进行目视比色法测定。
4.13.2 试剂
4.13.2.1 硫酸。
4.13.2.2 铂-钴标准比色溶液:按GB/T 3143配制。
4.13.3 仪器
4.13.3.1 比色管:50mL。
4.13.3.2 滴定管:配有聚四氟乙烯旋塞,25mL。
4.13.4 分析步骤
4.13.4.1 试验中所用的玻璃仪器不能含有与硫酸显色的物质。用重铬酸钾-硫酸洗液洗涤玻璃仪器,
然后用水清洗,用清洁空气干燥。
4.13.4.2 取30mL试样于125mL三角瓶中,置于电磁搅拌器上,搅拌,匀速加入25mL硫酸,硫酸加
入时间为5min±0.5min,室温下放置15min±0.5min,移入比色管中。取另一支比色管,加入50mL
铂-钴标准比色溶液;在白色或镜面背景以上50mm~150mm轴向比色。
4.14 乙醇含量的测定
按附录D规定的方法进行。
5 检验规则
5.1 本标准所列项目均为型式检验项目,其中色度、密度、沸程、高锰酸钾试验、水分和酸(或碱)为出厂
检验项目。在正常生产情况下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型式检验。当遇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a) 更新关键生产工艺;
b) 主要原料有变化;
c) 停产后重新恢复生产;
d) 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结果有较大差异;
e) 合同规定。
5.2 工业用甲醇应由质量检验部门进行检验,生产厂保证出厂的工业用甲醇符合本标准的要求。每一
批出厂的工业用甲醇都应附有质量证明书,内容包括:生产厂名称、产品名称、生产日期或批号、产品质
量等级和本标准编号等。
5.3 在原材料、工艺不变的条件下,产品连续生产的实际批为一个组批;但若干个组批构成一个检验批
的时间通常不超过一周。
5.4 采样按GB/T 6678和GB/T 6680常温下为流动态液体的规定进行,所采样品总量不得少于2L。
将样品充分混匀后,分装于两个干燥清洁带有磨口塞的玻璃瓶中,一瓶作为分析检验用,一瓶供备查
验用。
5.5 检验结果的判定按GB/T 8170中修约值比较法进行,检验结果如有一项不符合本标准要求时,应
重新自两倍数量的包装单元采样、检验,罐装产品应重新多点采样、检验,重新检验的结果即使只有一项
指标不符合本标准要求,则整批产品为不合格。
6 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6.1 工业用甲醇产品包装容器上应涂有牢固的标志,其内容包括:生产厂名称、产品名称、本标准编号
以及GB 190规定的“易燃液体”和“毒性物质”标志。
6.2 工业用甲醇应用清洁干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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