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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DF] GB 3836.2-2010 - 中国标准 英文版

标准搜索结果: 'GB 3836.2-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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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3836.2-2010 150 GB 3836.2-2010 9秒内发货PDF 爆炸性环境 第2部分:由隔爆外壳“d”保护的设备
基本信息
标准编号 GB 3836.2-2010 (GB3836.2-2010)
中文名称 爆炸性环境 第2部分:由隔爆外壳“d”保护的设备
英文名称 [Replaced by GB/T 3836.2-2021] Explosive atmospheres -- Part 2: Equipment protection by flameproof enclosures d
行业 国家标准
中标分类 K35
国际标准分类 29.260.20
字数估计 55,567
发布日期 2010-08-09
实施日期 2011-08-01
旧标准 (被替代) GB 3836.2-2000
引用标准 GB 755-2008; GB/T 2516-2003; GB 2893-2001; GB 2894-2008; GB/T 2900.35-2008; GB 3101-1993; GB 3936.1-2010; GB 3836.3-2010; GB 3836.4-2010; GB 3836.11-2008; GB 3836.15-2000; GB/T 4207-2003; GB 4208-2008; GB/T 5163-2006; GB/T 5169.16-2002; GB/T 5249-1985; GB/T 5250-1993; GB/
采用标准 IEC 60079-1-2007, MOD
标准依据 国家标准批准发布公告2010年第3号(总第158号)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范围 GB3836的本部分规定了由隔爆外壳“d”保护的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结构和试验的专用要求。 本部分是对GB3836.1—2010通用要求的补充和修改。如果本部分的要求与GB3836.1-2010的要求有冲突, 则以本部分的要求为准。

GB 3836.2-2010 Explosive atmospheres.Part 2: Equipment protection by flameproof enclosures d [Quasi-Official/Academic version - scanned PDF, translated by Standard Committee/Research Institute in China] ICS 29.260.20 K35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代替GB 3836.2-2000 爆炸性环境 第2部分:由隔爆外壳“d”保护的设备 (IEC 60079-1:2007,MOD) 2010-08-09发布 2011-08-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 目次 前言 Ⅰ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2 4 设备类别和温度组别 4 5 隔爆接合面 4 6 粘结接合面 11 7 操纵杆 12 8 转轴和轴承的补充要求 12 9 透明件 14 10 构成隔爆外壳一部分的呼吸装置和排液装置 14 11 紧固件、相关的孔和封堵件 18 12 外壳材料和机械强度-外壳内的材料 19 13 隔爆外壳的引入装置 20 14 检查和试验 21 15 型式试验 22 16 例行试验 28 17 Ⅰ类开关 29 18 灯座和灯头 29 19 非金属外壳和外壳的非金属部件 30 20 标志 31 附录A(规范性附录) 对呼吸装置和排液装置的波纹带状元件和多层筛网元件的附加要求 32 附录B(规范性附录) 对呼吸装置和排液装置具有不可测通道元件的附加要求 33 附录C(规范性附录) 隔爆外壳引入装置的附加要求 35 附录D(规范性附录) 作为Ex元件的空隔爆外壳 40 附录E(规范性附录) 隔爆外壳内使用的电池 42 附录F(规范性附录) Ⅰ类电气设备的补充规定 46 附录G(资料性附录) 螺栓或螺母的机械性能 47 附录H (资料性附录) 用“设备保护级别”的方法对防爆设备进行危险评定的介绍 48 前言 本部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 GB 3836《爆炸性环境》分为若干部分: ---第1部分:设备 通用要求; ---第2部分:由隔爆外壳“d”保护的设备; ---第3部分:由增安型“e”保护的设备; ---第4部分:由本质安全型“i”保护的设备; ---第5部分:正压外壳型“p”; ---第6部分:油浸型“o”; ---第7部分:充砂型“q”; ---第8部分:“n”型电气设备; ---第9部分:浇封型“m”; ---第11部分:最大试验安全间隙测定方法; ---第12部分:气体或蒸气混合物按照其最大试验安全间隙和最小点燃电流的分级; ---第13部分: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的检修; ---第14部分:危险场所分类; ---第15部分:危险场所电气安装(煤矿除外); ---第16部分:电气装置的检查与维护(煤矿除外); ---第17部分:正压房间或建筑物的结构和使用; ---第18部分:本质安全系统; ---第19部分:现场总线本质安全概念(FISCO); ---第20部分:设备保护级别(EPL)为Ga级的设备。 本部分为GB 3836系列的第2部分,对应于IEC 60079-1:2007《爆炸性环境 第1部分:由隔爆外 壳“d”保护的设备》(英文版)。 本部分修改采用IEC 60079-1:2007。 本部分与IEC 60079-1:2007的主要区别为: 增加了附录F(规范性附录)“Ⅰ类电气设备的补充规定”。考虑了IEC 60079-1Ed.7.0CD,15.1.2的 相关要求。 本部分代替GB 3836.2-2000《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 第2部分:隔爆型“d”》。 与GB 3836.2-2000版相比,本次修订的主要变化有: ---增加了一些术语和定义:例如,快开式门或盖、用螺纹紧固件固定的门或盖、螺纹式门或盖、呼 吸装置、排液装置、Ex封堵件、Ex螺纹式管接头等; ---隔爆接合面部分增加了:锥形接合面、具有圆弧面的接合面、使用毛细管作用的接合面等; ---删除了对透明件的材料和安装方法的要求; ---增加了对紧固件的屈服强度要求和对封堵件的要求; ---增加了外壳材料使用铸铁,材料等级应不低于150级的要求; ---将隔爆外壳的引入装置细分为电缆引入装置、导管密封装置、插头和插座以及电缆连接器、绝 缘套管四种,并增加了对每种引入装置的具体要求; ---检查和试验增加了确定最高表面温度的条件; ---爆炸压力测定增加了环境温度低于-20℃时的测量方法; ---增加了对Ⅰ类开关的要求; ---增加了对灯座和灯(泡)头的要求; ---将原附录A的内容写入了正文; ---增加了几个附录; ---引入了“设备保护级别(EPL)”的概念。 本部分的附录A、附录B、附录C、附录D、附录E、附录F为规范性附录,附录G、附录 H为资料性 附录。 本部分由中国电器工业协会提出。 本部分由全国防爆电气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9)归口。 本部分主要起草单位:南阳防爆电气研究所、煤炭科学研究总院抚顺分院。 本部分主要参加单位:国家防爆电气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煤炭科学研究总院上海分院、国家灯 具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上海工业自动化仪表研究所、南阳防爆集团有限公司、华荣集团有限公司、郑州永 邦电气有限公司、深圳特安电子有限公司、河南汉威电子有限公司、锡安达防爆股份有限公司、海湾安全 技术有限公司、正星科技有限公司、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江苏 恒通电气仪表有限公司、浙江华夏防爆电气有限公司、燎原防爆电器有限公司、济源矿用电器有限责任 公司、上海佳洲防爆电器有限公司。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王军、侯彦东、陈在学、靳芝、张静、倪春明、吴秉杰、於立成、周京、尚中锋、 陈士学、汤强、龚玉炜、王善海。 本部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 ---GB 3836.2-1983; ---GB 3836.2-2000。 爆炸性环境 第2部分:由隔爆外壳“d”保护的设备 1 范围 GB 3836的本部分规定了由隔爆外壳“d”保护的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结构和试验的专用 要求。 本部分是对GB 3836.1-2010通用要求的补充和修改。如果本部分的要求与GB 3836.1-2010 的要求有冲突,则以本部分的要求为准。 注:由隔爆外壳“d”保护的设备形成设备保护级别(EPL)Gb或 Mb,详细信息见附录 H。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GB 3836的本部分的引用而成为本部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励根据本部分达成协议 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部分。 GB/T 197-2003 普通螺纹 公差(ISO 965-1:1998,MOD) GB 755-2008 旋转电机 定额和性能(IEC 60034-1:2004,IDT) GB/T 2516-2003 普通螺纹 极限偏差(ISO 965-3:1998,MOD) GB 2893-2001 安全色(neqISO 3864:1984) GB 2894-2008 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 GB/T 2900.35-2008 电工术语 爆炸性环境用设备(IEC 60050(426):2008,IDT) GB 3101-1993 有关量、单位和符号的一般原则(eqvISO 31-0:1992) GB 3836.1-2010 爆炸性环境 第1部分:设备 通用要求(IEC 60079-0:2007,MOD) GB 3836.3-2010 爆炸性环境 第3部分:由增安型“e”保护的设备(IEC 60079-7:2006,IDT) GB 3836.4-2010 爆炸性环境 第4部分:由本质安全型“i”保护的设备(IEC 60079-11:2006, MOD) GB 3836.11-2008 爆炸性环境 第11部分:由隔爆外壳“d”保护的设备 最大试验安全间隙测 定方法(IEC 60079-1-1:2002,IDT) GB 3836.15-2000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 第15部分:危险场所电气安装(煤矿除外) (eqvIEC 60079-14:1996) GB/T 4207-2003 固体绝缘材料在潮湿条件下相比电痕化指数和耐电痕化指数的测定方法 (IEC 60112:1979,IDT) GB 4208-2008 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IEC 60529:2001,IDT) GB/T 5163-2006 烧结金属材料(不包括硬质合金)可渗性烧结金属材料 密度、含油率和开孔 率的测定(ISO 2738:1999,IDT) GB/T 5169.16-2002 电工电子产品着火危险试验 第16部分:50W水平与垂直火焰试验方法 (IEC 60695-11-10:1999,IDT) GB/T 5249-1985 可渗透性烧结金属材料 气泡试验 孔径的测定(eqvISO 4003:1977) GB/T 5250-1993 可渗透烧结金属材料 流体渗透性的测定(eqvISO 4022:1987) GB/T 8897.1-2003 原电池 第1部分:总则(IEC 60086-1:2000,IDT) GB 9364 小型熔断器(所有部分)(IEC 60127,IDT) GB/T 13259-2005 高压钠灯(neq IEC 60662:2002) GB/T 15142-2002 方形开口镉镍单体蓄电池总规范(IEC 60623:1990,MOD) GB/T 21098-2007 灯头、灯座以及检验其互换性和安全性的量规(全部)(IEC 60061,IDT) GB/T 22084.1-2008 含碱性或其他非酸性电解质的蓄电池和蓄电池组 便携式密封单体蓄电 池 第1部分:镉镍电池(IEC 61951-1:2003,IDT) GB/T 22084.2-2008 含碱性或其他非酸性电解质的蓄电池和蓄电池组 便携式密封单体蓄电 池 第2部分:金属氢化物镍电池(IEC 61951-2:2003,IDT) ISO 185:1988 灰铸铁 分类 ANSI/ASMEB1.20.1-1983(R2001) 通用管螺纹(英制) 3 术语和定义 本部分除使用GB 3836.1-2010给出的术语和定义之外,还使用下列术语和定义。 注:爆炸性环境用其他术语见GB/T 2900.35-2008。 3.1 隔爆外壳“d” flameproofenclosure“d” 电气设备的一种防爆型式,其外壳能够承受通过外壳任何接合面或结构间隙进入外壳内部的爆炸 性混合物在内部爆炸而不损坏,并且不会引起外部由一种、多种气体或蒸气形成的爆炸性气体环境的 点燃。 3.2 容积 volume 外壳的内部总容积。如果外壳和内装部件在使用中不可分开,其容积是指净容积。 注:对于灯具,在未安装光源时测定容积。 3.3 隔爆外壳不同部件相对应的表面或外壳连接处配合在一起,并且能够阻止内部爆炸传播到外壳周 围爆炸性气体环境的部位。 3.4 从隔爆外壳内部通过接合面到隔爆外壳外部的最短通路。 注:该定义不适用于螺纹接合面。 3.5 距离 distance 当隔爆接合面L被组装隔爆外壳部件的紧固螺钉孔分隔时,隔爆接合面的最短通路。 3.6 隔爆接合面间隙 gapofflameproofjoint 电气设备外壳组装完成后,隔爆接合面相对应表面之间的距离。 注:对于圆筒形隔爆接合面,间隙是两直径之差。 3.7 MESG 在GB 3836.11-2008中规定的条件下进行10次试验,均能够阻止爆炸通过25mm长接合面传播 的最大间隙。 3.8 转轴 shaft 用于传递旋转运动的圆形截面零件。 3.9 操纵杆 operatingrod 用于传递旋转运动、直线运动或二者合成运动的零件。 3.10 压力重叠 pressure-piling 由于在外壳的一个空腔或间隔内发生点燃,造成另一个空腔或间隔内被预压的气体混合物点燃时 呈现的状态。 3.11 快开式门或盖 quick-actingdoororcover 通过一个装置的简单操作(如平动或轮子的转动),可打开或关合的门或盖。该装置的结构使操作 分两个步骤完成: ---第一步关合,第二步锁住;或 ---第一步解锁,第二步打开。 3.12 其打开或关合需要操作一个或多个螺纹紧固件(螺钉、双头螺栓、螺栓或螺母)的门或盖。 3.13 螺纹式门或盖 threadeddoororcover 利用螺纹隔爆接合面装配到隔爆外壳上的门或盖。 3.14 呼吸装置 breathingdevice 允许外壳内部气体与周围大气之间进行交换、并能保持防爆型式完整的装置。 3.15 排液装置 drainingdevice 允许将液体从外壳内排出、并能保持防爆型式完整的装置。 3.16 Ex封堵件 Exblankingelement 与设备外壳分开进行检验,装配在具有防爆合格证的设备外壳上不需要附加条件的螺纹式封堵 元件。 注1:不排除封堵件按照GB 3836.1-2010取得部件防爆合格证。封堵件的示例见图22。 注2:非螺纹式封堵件不视为设备。 3.17 Ex螺纹式管接头 Exthreadedadapter 与设备外壳分开进行检验,装配在具有防爆合格证的设备外壳上不需要附加条件的螺纹式管接头。 注:不排除螺纹式管接头按照GB 3836.1-2010取得部件防爆合格证。螺纹式管接头的示例如图C.2所示。 3.18 Ex元件外壳 Excomponentenclosure 具有Ex元件防爆合格证、内装设备不确定的空隔爆外壳。当设备整机取防爆合格证时该外壳不 须重复进行型式试验。 4 设备类别和温度组别 GB 3836.1-2010中规定的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的设备类别和温度组别适用于隔爆外壳。 对于Ⅱ类电气设备又细分为A、B和C类。 5 隔爆接合面 5.1 通用要求 无论是长期关闭或是经常打开的外壳,在没有压力时应符合第5章的要求。 接合面的结构应适合于加在其上的机械紧固装置。 5.2~5.5中给出的尺寸规定了适合于火焰通路基本参数的最小值或最大值。如果隔爆接合面的 尺寸与相应的最小值或最大值(例如,为符合内部点燃的不传爆试验)不同,则设备应按照GB 3836.1- 2010的29.2e)的规定标志符号“X”,防爆合格证中应按照下列之一注明特定使用条件: a) 隔爆接合面的尺寸应详细; b) 隔爆接合面详细尺寸的具体图纸; c) 注名能联系原制造商获取有关隔爆接合面尺寸资料的使用手册。 接合面应进行防锈处理。 接合面不允许涂漆或喷塑,证明涂敷材料和其涂敷工艺对接合面的隔爆性能不会产生不利影响时 除外。 防锈油脂可在装配前涂敷在接合面上。如果涂敷防锈油脂,应不老化变硬,不含汽化溶剂,并且不 引起接合面锈蚀。应按照油脂制造商的说明书检查其适应性。 接合面可被电镀,此时,金属镀层不应超过0.008mm。 5.2 非螺纹接合面 5.2.1 接合面宽度(L) 接合面宽度不应小于表1和表2中给出的最小值。对于过盈配合装配到容积不大于2000cm3 金 属外壳壁上的圆筒形金属零件,如符合下列要求,其接合面宽度可缩短到5mm: ---在进行第15章规定的型式试验时,结构不只是依靠过盈配合来防止零件产生位移;和 ---考虑最不利的过盈配合公差时,装配符合GB 3836.1-2010的冲击试验要求;和 ---在接合面宽度测量处,过盈配合零件的外径不超过60mm。 5.2.2 间隙(i) 如果存在间隙,接合面之间的间隙无论何处不应超过表1和表2中给出的最大值。 接合面的平均粗糙度Ra不允许超过6.3μm。 对于平面接合面,不应存在有意造成的间隙,快开的门或盖除外。 对于Ⅰ类电气设备,应能直接或间接检查经常打开的门或盖的平面接合面的间隙。图1所示为间 接检查隔爆接合面的结构示例。 图1 Ⅰ类电气设备平面隔爆接合面结构的间接检查示例 5.2.3 止口接合面 在确定止口接合面宽度L时,应考虑下列情况之一: ---圆筒部分加平面部分(见图2a))。在此情况下,无论何处间隙不应超过表1和表2中给出的最大值。 ---仅圆筒部分(见图2b))。在此情况下,平面部分不必符合表1和表2中的要求。 注:衬垫的要求见5.4。 a)圆筒部分加平面部分 b)仅圆筒部分 L=c+d(ⅡA、ⅡB、ⅡC) c≥6.0mm(ⅡC) ≥3.0mm(Ⅰ、ⅡA、ⅡB) d≥0.50L(ⅡC) f≤1.0mm(Ⅰ、ⅡA、ⅡB、ⅡC) 1---外壳内部 图2 止口接合面 5.2.4 接合面上的孔 如果平面接合面或接合面的平面部分或部分圆弧面(见5.2.6)被用于装配隔爆外壳零件的螺纹紧 固件的孔分隔,则到孔边沿的距离l应不小于下列值: ---当接合面宽度L小于12.5mm时,6mm; ---当接合面宽度L等于或大于12.5mm,但小于25mm时,8mm; ---当接合面宽度L等于或大于25mm时,9mm。 注:紧固件通孔的要求在GB 3836.1-2010中规定。 距离l按照5.2.4.1~5.2.4.4的规定测量。 5.2.4.1 孔在壳体外侧的平面接合面上(见图3和图5) l值为每个孔与壳体内侧之间的距离。 5.2.4.2 孔在壳体内侧的平面接合面上(见图4) l值为每个孔与壳体外侧之间的距离。 5.2.4.3 孔在由圆筒部分和平面部分组成的止口接合面上(见图6) 距离l由下列条件确定: ---如果f不大于1mm,圆筒部分的间隙对于Ⅰ类和ⅡA类电气设备不大于0.2mm,对于ⅡB 类电气设备不大于0.15mm,对于ⅡC类电气设备不大于0.1mm(减小的间隙),则为圆筒部 分的宽度a与平面部分宽度b之和;或 ---如果上述任一条件不符合,则仅是平面部分宽度b。 1---外壳内部。 图3 平面接合面上的孔(一) 1---外壳内部。 图4 平面接合面上的孔(二) 1---外壳内部。 图5 平面接合面上的孔(三) 1---外壳内部。 图6 止口接合面上的孔(一) 1---外壳内部。 图7 止口接合面上的孔(二) 1---外壳内部。 图8 止口接合面上的孔(三) 5.2.4.4 孔在只计平面接合面(见5.2.7)的止口接合面上(见图7和图8) 距离l是外壳内侧与外壳外侧的孔之间的平面部分宽度(见图7),或当孔位于外壳内侧时是孔与外 壳外侧之间的平面部分宽度(见图8)。 5.2.5 锥形接合面 如果接合面含有锥面,接合面的宽度和相对接合面间的垂直间隙应符合表1和表2中相应的值。 间隙在整个锥面部分应是均匀的。对于ⅡC类电气设备,锥角不应超过5o。 注:锥角是指锥体的主轴线与锥面之间的夹角。 5.2.6 具有圆弧面的接合面(ⅡC类不允许) 在两部分之间不允许存在有意造成的间隙(见图9a))。 接合面的宽度应符合表1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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