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DF] GB 4706.21-2008 - 中国标准 英文版

标准搜索结果: 'GB 4706.21-2008'
标准号码美元购买PDF工期标准名称(英文版)
GB 4706.21-2008 434 GB 4706.21-2008 <=4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微波炉,包括组合型微波炉的特殊要求
   
基本信息
标准编号 GB 4706.21-2008 (GB4706.21-2008)
中文名称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微波炉,包括组合型微波炉的特殊要求
英文名称 Household and similar electrical appliances -- Safety -- Particular requirements for microwave ovens, including combination microwave ovens
行业 国家标准
中标分类 Y68
国际标准分类 97.040.20
字数估计 22,257
发布日期 2008-12-15
实施日期 2010-01-01
旧标准 (被替代) GB 4706.21-2002
引用标准 GB 4706.1-2005; GB/T 2423.10; GB 4706.22; GB 4706.14
采用标准 IEC 60335-2-25-2006, IDT
标准依据 国家标准批准发布公告2008年第21号(总第134号)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范围 GB 4706.1-2005中的该章由以下内容代替。本部分适用于额定电压不超过250V的家用微波炉的安全要求。本部分也适用于组合型微波炉, 具体要求见附录AA。就实际情况而言, 本部分涉及的各种器具存在的普通危险, 是在住宅和住宅周围环境中所有的人员可能会遇到的。本部分一般不考虑:—无人照看的幼儿和残疾人对器具的使用;—幼儿拿器具玩耍的情况。注101:注意下述事实

GB 4706.21-2008 ICS 97.040.20 Y68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 4706.21-2008/IEC 60335-2-25:2006 代替GB 4706.21-2002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微波炉,包括组合型微波炉的特殊要求 (IEC 60335-2-25:2006,IDT) 2008-12-15发布 2010-01-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 目次 前言 Ⅲ IEC 前言 Ⅳ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定义 1 4 一般要求 2 5 试验的一般条件 2 6 分类 2 7 标志和说明 2 8 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 3 9 电动器具的启动 4 10 输入功率和电流 4 11 发热 4 12 空章 4 13 工作温度下的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 4 14 瞬态过电压 4 15 耐潮湿 4 16 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 5 17 变压器和相关电路的过载保护 5 18 耐久性 5 19 非正常工作 6 20 稳定性和机械危险 6 21 机械强度 7 22 结构 8 23 内部布线 10 24 元件 10 25 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 11 26 外部导线用接线端子 11 27 接地措施 11 28 螺钉和连接 11 29 电气间隙、爬电距离和固体绝缘 11 30 耐热和耐燃 11 31 防锈 11 32 辐射、毒性和类似危险 11 附录 13 附录A(资料性附录) 例行试验 13 附录AA(规范性附录) 组合型微波炉 13 参考文献 15 GB 4706.21-2008/IEC 60335-2-25:2006 前言 本部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 GB 4706《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由若干部分组成,第1部分为通用要求,其他部分为特殊 要求。 本部分应与GB 4706.1-2005《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1部分:通用要求》配合使用。 本部分等同采用国际电工委员会IEC 60335-2-25:2006(第5.2版)《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安全 第 2-25部分:微波炉,包括组合型微波炉的特殊要求》。 为便于使用,本部分做了下列编辑性修改: a) “第1部分”一词改为“GB 4706.1”; b) 用小数点“.”代替用做小数点的“,”。 本部分代替GB 4706.21-2002《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微波炉的特殊要求》。 本部分与GB 4706.21-2002主要差异如下: ---本部分增加了对组合型微波炉的定义、试验要求(3.102、附录AA); ---增加预计放置于橱柜中的微波炉的标志,试验要求(7.12、11.2、19.105); ---防触电试验测试工具变化(8.1.1、8.2); ---微波炉表面温升测试部位变化(11.8); ---对于水平铰链门的微波炉稳定性试验测试方法有变化(20.101); ---门联锁试验装置变化(22.105,图101); ---增加车载微波炉的试验要求(22.116); ---增加例行试验的附录(附录A)。 本部分的附录A为资料性附录,附录AA为规范性附录。 本部分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部分由全国家用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46)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中国家用电器研究院、广东格兰仕集团有限公司、美的集团有限公司、宁波方太厨 具有限公司、上海松下微波炉有限公司。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马德军、张兆明、蔡志军、吴远兴、诸永定、王剑明、张文浩。 本部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 4706.21-1988、GB 4706.21-1996、GB 4706.21-2002。 GB 4706.21-2008/IEC 60335-2-25:2006 IEC 前言 1) 国际电工委员会 (IEC )是由所有的国家电工委员会(IEC NC)组成的国际范围的标准化组 织。其宗旨是促进在电气和电子领域有关标准化问题上的国际间合作。为此,IEC 开展相关 活动,并出版国际标准、技术规范、技术报告、公共可用规范(PAS)、指南(以后统称为IEC 出 版物)。这些标准的制定委托各技术委员会完成。任何对该技术问题感兴趣的IEC 国家委员 会均可参加制定工作。与IEC 有联系的国际、政府及非政府组织也可以参加标准的制定工 作。IEC 与国际标准化组织(ISO )在两个组织协议的基础上密切合作。 2) IEC 在技术方面的正式决议或协议,是由对其感兴趣的所有国家委员会参加的技术委员会制 定的。因此,这些决议或协议都尽可能表述了相关问题在国际上的一致意见。 3) IEC 标准以推荐性的方式供国际使用,并在此意义上被各国家委员会接受。在为了确保IEC 出版物技术内容的准确性而做出任何合理的努力时,IEC 对其标准被使用的方式以及任何最 终用户的误解不负有任何责任。 4) 为了促进国际上的统一,各国家委员会要保证在其国家或区域标准中最大限度地采用国际标 准。IEC 标准与相应的国家或区域标准之间的任何差异必须清楚地在后者中表明。 5) IEC 规定了表示其认可的无标志程序,但并不表示对某一设备声称符合某一标准承担责任。 6) 所有的使用者应确保他们拥有本部分的最新版本。 7) IEC 或其管理者、雇员、后勤人员或代理(包括独立专家和技术委员会的成员)和IEC 国家委 员会不应对使用或依靠本IEC 出版物或其他IEC 出版物造成的任何个人伤害、财产损失或其 他任何属性的直接或间接损失,或源于本出版物之外的成本(包括法律费用)和支出承担责任。 8) 应注意在本部分中罗列的引用标准(规范性引用文件)。对于正确使用本部分来讲,使用引用 标准(规范性引用文件)是不可缺少的。 9) 应注意本国际标准的某些条款可能涉及专利权的内容,IEC 将不承担确认专利权的责任。 本部分是由IEC 第61技术委员会:“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安全”制定。 本部分根据IEC 60335-2-25第5版(2002)[文件61B/212A/FDIS和61B/219/RVD],增补 件1(2005)[文件61B/298/FDIS]和[61B/303/RVD]及其增补件2(2006)[文件61B/316/FDIS]和 [61B/324/RVD]。 为了便于使用者方便使用,本技术内容显示了依据的基础版本及其增补件。 本部分构成第5.2版。 页边加垂直线的部分表示A1、A2增补件在第五版上所作的修改。 本部分应与IEC 60335-1及其增补件的最新版本配合使用。本部分是在IEC 60335-1第4版(2001)基 础上制定的。 注1:在本部分中提到“第一部分”时,它是指IEC 60335-1。 本部分对IEC 60335-1的相应条款作了增补或修改,由此转换成本IEC 标准:微波炉,包括组合型 微波炉的特殊要求。 本部分中未提到的第一部分的条款,应尽可能合理地使用。本部分中标有“增加”、“修改”或“代替” 是对第一部分相应内容的调整。 注2:在本部分中使用下述编号体系: ---从101开始编号的条款、表格和插图是对第一部分相应内容的补充。 ---除非注释是在新的条款中或包括了“第一部分”的注释,否则,包括在代替的章或条款中的注释应从101开 始编号。 GB 4706.21-2008/IEC 60335-2-25:2006 注3:采用下述印刷字体: ---标准要求:用正体字; ---试验规范:用斜体字; ---注:用小号正体字。 正文中的黑体字在第三章中定义,当第一章定义中有形容词时,该形容词和修饰的名词也应用黑 体字。 委员会决定在IEC 网站上与特殊标准有关的数据库内的维护结果日期到达前,基础标准及其增补 件的内容保持不变。在日期到达后,本出版物将: ● 重新确认; ● 取消; ● 由修订的版本代替或 ● 增补。 一些国家存在下述差异: ---5.3:初始测试的微波泄漏不超过10W/m2(日本和美国)。 ---6.1:如果额定电压不超过150V,微波炉可以为0Ⅰ类(日本)。 ---7.12:在美国还需要特殊说明,微波炉在使用和维修过程中,其在微波能量的泄漏危险方面应 符合联邦政府的要求。 器具被禁止放置在一个有门的橱柜里(日本)。 ---18章:试验应在两台器具上进行(美国)。 ---19.11.2:输入电压的变换不适用(美国)。 ---19.13:微波泄漏的测量仅在每一次试验结束时进行(美国)。 ---21.102:施加的作用力为222N(美国)。 ---21.105:微波炉泄漏不超过50W/m2(日本和美国)。 ---22.111:微波泄漏的测量仅在试验结束时进行(美国)。 ---22.112:微波炉泄漏不超过50W/m2(日本和美国)。 ---22.115:必须防止任何物体进入腔体内(美国)。 GB 4706.21-2008/IEC 60335-2-25:2006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微波炉,包括组合型微波炉的特殊要求 1 范围 GB 4706.1-2005中的该章由以下内容代替。 本部分适用于额定电压不超过250V的家用微波炉的安全要求。 本部分也适用于组合型微波炉,具体要求见附录AA。 就实际情况而言,本部分涉及的各种器具存在的普通危险,是在住宅和住宅周围环境中所有的人员 可能会遇到的。 本部分一般不考虑: ---无人照看的幼儿和残疾人对器具的使用; ---幼儿拿器具玩耍的情况。 注101:注意下述事实: ---打算用在车辆、船舶或飞机上的器具,可能需要附加要求; ---在许多国家,附加要求由国家公共卫生部门、劳动保护部门和类似的部门来制定的。 注102:本部分不适用于: ---商业用微波炉(IEC 60335-2-90); ---工业用的微波加热设备(IEC 60519-6); ---医疗用的器具(IEC 60601); ---打算用在特殊场所的器具,如:存在有腐蚀性或者爆炸性气体的场所(灰尘、蒸气或者瓦斯气体)。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GB 4706.1-2005的该章除下述内容外,均适用: 该条增加下述内容: GB/T 2423.10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 第二部分:试验方法 试验Fc和导则:振动(正弦) GB 4706.22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驻立式电灶、灶台、烤炉及类似用途器具的特殊要求 GB 4706.14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面包片烘烤器、烤架、电烤炉及类似用途器具的特殊要求 3 定义 GB 4706.1-2005的该章除下述内容外,均适用: 3.1.7 该条增加下述内容: 注101:额定频率为输入频率。 3.1.9 该条用下述内容代替: 正常工作是指微波炉在工作时,将壁厚最大为3mm,外径约为190mm的圆柱形硼硅玻璃容器放 在腔体搁架的中央。容器中放入初始温度为20℃±2℃,1000g±50g的饮用水作负载。 3.101 利用频率在300MHz~30GHz之间的一个或多个ISM频段的电磁能量来加热腔体内食物和饮料 的器具。 GB 4706.21-2008/IEC 60335-2-25:2006 3.102 也可以由电阻性电热元件加热炉腔的微波炉,此电阻元件可与微波同时或交替连续工作。 注:电阻性电热元件通常被用来提供辐射加热,对流加热或蒸汽加热。 3.103 由器具内壁和门围成的用来放置食物负载的空间。 3.104 腔体内放置负载的水平支撑物。 3.105 如果炉门不关闭,则使磁控管不能工作的装置或系统。 3.106 带有一个监控装置的门联锁系统。 3.107 一种插入到食物中用来测量食物温度的装置,它是微波炉控制器装置中的一个部件。 4 一般要求 GB 4706.1-2005的该章适用。 5 试验的一般条件 GB 4706.1的该章除下述内容外,均适用: 5.2 该条增加下述内容: 注101:19.104的试验需要增加一个样品。 注102:24.1.4的试验需要6个联锁装置样品。 5.3 该条修改下述内容: 试验不是依照自然章节的顺序而是依照下述章节的顺序进行:32,22.113,22.108,22.115,22.116, 7~17,20,21(21.101~21.105除外),18,19(19.104除外),22(22.108,22.113,22.115和22.116除 外),23~31,21.101~21.105和19.104。 5.101 微波炉按电动器具进行试验。 5.102 Ⅲ类温度传感探头只经受22.112的试验。 6 分类 GB 4706.1-2005的该章除下述内容外,均适用: 6.1 该条修改下述内容: 微波炉应为Ⅰ类或Ⅱ类。 7 标志和说明 GB 4706.1-2005的该章除下述内容外,均适用: 7.1 该条增加下述内容: GB 4706.21-2008/IEC 60335-2-25:2006 器具上应标出其在ISM波段内工作的标称频率(单位:MHz)。 如果移开盖子将导致微波泄漏量超过第32章规定的值,则在移开任何盖子时应清晰看到下述警告 内容: 警告 微 波 能 量 不 要 移 开 此 盖 若器具中装有一个用熔断器保护(除D型保险管外)的电源插座,则该器具应标出熔断器的额定电 流。当器具使用的是微型熔断丝时,应标明该熔断丝具有高分断能力。 7.12 该条增加下述内容: 使用说明书应包括下述内容: 重要的安全说明 请仔细阅读并妥善保管以供将来参考 使用说明书应该包括下述警告性内容: ---警告:如果微波炉门或门封已损坏,则不得再使用,直到经有资格的维修人员修好为止。 ---警告:除有资格的维修人员外,其他人来执行检修操作都是危险的,包括拆下防止微波能量泄 漏的防护盖等操作。 ---警告:禁止加热装在密封容器内的液体或其他食物,因为这样有可能发生爆炸。 ---警告:只有在已经提供充分的指导以致于儿童能够采用安全的方法使用微波炉,并且明白不正 确的使用会造成危险时,才能允许儿童在无人监控的情况下使用微波炉。 ---微波炉顶部外壳的上方所需自由空间的最小高度。 ---在微波炉内仅能使用适合的器皿。 ---当加热用塑料或纸包装的食物时,应注意观察微波炉,因为有着火的可能。 ---如发现有烟雾,应关掉器具开关或拔掉电源插头,并保持炉门关闭,以抑制火焰蔓延。 ---微波加热饮料会导致延迟喷溅沸腾,因此取出时必须小心谨慎。 ---奶瓶和婴儿食品罐应经过搅拌或摇动,喂食前应检查瓶内食物的温度,避免烫伤。 ---微波炉不能用来加热带壳的鲜蛋和已煮熟的蛋,因为在用微波加热时甚至在加热之后它们可 能会发生爆炸。 ---清洁门封,腔体和邻近的部件的细节。 ---应定期清洁微波炉并清除微波炉所有食物残渣。 ---不清洁微波炉会致使器具表面劣化,这会影响器具的寿命可能会导致危险的情况。 ---此微波炉只能使用为该微波炉推荐的温度传感探头(适用带有温度传感探头的微波炉)。 ---微波炉不能放置于橱柜。除非已被试验允许(制造商应在说明书中声明微波炉打算用于独立 安装,嵌装或放置于橱柜,都应给出橱柜的最小尺寸)。 ---如果微波炉预计放置在橱柜中,并有一个附加装饰性门,那么说明书应声明在微波炉正常工作 的时候装饰性门必须打开。 7.14 该条增加下述内容: 7.1的警告内容字体高度至少为3mm。 通过视检来检查是否合格。 8 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 GB 4706.1-2005中的该章除下述内容外,均适用。 8.1.1 该条增加下述内容: 对于在微波炉正常使用时易触及的部件,应按照B型试验指的测试方法,使用IEC 61032的18号 试验指进行测试。 GB 4706.21-2008/IEC 60335-2-25:2006 8.2 该条增加下述内容: 对于在微波炉正常使用时易触及的部件,应按照B型试验指的测试方法,使用IEC 61032的18号 试验指进行测试。 9 电动器具的启动 GB 4706.1-2005的该章不适用。 10 输入功率和电流 GB 4706.1-2005的该章适用。 11 发热 GB 4706.1-2005的该章除下述内容外,均适用: 11.2 该条增加下述内容: 除嵌装式微波炉外,其他微波炉按电热器具所规定的要求来放置。 在微波炉上方按说明书规定的最小高度位置加装一个顶板,该顶板的深度从测试角后壁算起应为 300mm,其宽度应大于微波炉宽度的150mm。 可以安装在橱柜的微波炉应被放置在制造厂说明书中指出的最小尺寸的橱柜内,用于制作橱柜的 夹板与测试角壁使用的胶合板相同。器具应该靠近测试角后壁和任一侧壁。 橱柜的门应是开放状态。 11.7 代替: 器具工作3个周期,每个周期为加热10min后停止工作1min,在停止工作期间打开炉门,更换 负载。 11.8 增加: 微波炉外表面温升只测量不靠近测试角边壁和底板的器具表面。 对于出气口栅格以及距离栅格25mm的表面没有温升限值。 注101:温升表面不包括手柄。 12 空章 13 工作温度下的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 GB 4706.1-2005的该章适用。 14 瞬态过电压 GB 4706.1-2005的该章适用。 15 耐潮湿 GB 4706.1-2005的该章除下述内容外,均适用: 15.2 该条增加下述内容: 将0.5L含有约1% 氯化钠的水溶液匀速地倾倒在搁架上,倾倒时间不短于1min。如果搁架能收 集溢出的液体,则先用该盐水溶液将它注满,然后再将另外的0.5L上述水溶液倾倒在上面,倾倒时间 不短于1min。 15.101 温度传感探头的结构应保证其绝缘不受水的影响。 是否合格,可通过下述试验来确定: GB 4706.21-2008/IEC 60335-2-25:2006 探头全部浸入20℃±5℃含有1%氯化钠的水溶液中,在约15min内,将水溶液加热至沸点,然后 将探头从沸水中取出立即浸入温度为20℃±5℃的上述水溶液中30min。 该过程进行五次,然后将探头从水溶液中取出,并抹去表面的水迹。 接着,探头应能承受16.2的泄漏电流试验。 注:可拆卸的温度传感探头不用连接到器具上进行试验。不可拆卸的温度传感探头则在微波炉内进行试验,且尽 可能多地使探头浸入到水溶液中。 16 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 GB 4706.1-2005的该章除下述内容外,均适用: 16.101 增加: 磁控管电源变压器绕组应有足够的绝缘。 是否合格,可通过下述试验来确定。 开关电源型变压器进行16.101.1试验,其他类型电源变压器进行16.101.2试验。 16.101.1 对开关电源型变压器初级绕组与次级绕组之间的绝缘施加频率为50Hz或60Hz的正弦波 电压,时间为1min。施加的电压值为次级绕组工作电压峰值的1.414倍再加上750V,最小不少于 1250V。 试验期间,绕组间或相同绕组的匝间不得发生击穿。 16.101.2 将频率高于额定频率的正弦波电压施加到电源变压器初级端子上,使其次级绕组感应出二 倍的工作电压,试验持续时间为: ---频率不超过二倍额定频率时为:60s;或 ---更高频率时为:120×(额定频率/试验频率)s,最短为15s。 注:为避免出现过度激磁电流,试验电压的频率应高于额定频率。 试验从最大为1/3试验电压值开始,然后迅速增加到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