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DF] GB 4706.22-2008 - 中国标准 英文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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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4706.22-2008 554 GB 4706.22-2008 <=4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驻立式电灶、灶台、烤箱及类似 用途器具的特殊要求
   
基本信息
标准编号 GB 4706.22-2008 (GB4706.22-2008)
中文名称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驻立式电灶、灶台、烤箱及类似 用途器具的特殊要求
英文名称 Household and similar electrical appliances -- Safety -- Part 2-6: Particular requirements for stationary cooking ranges, hobs, ovens and similar appliances
行业 国家标准
中标分类 Y63
国际标准分类 13.120
字数估计 28,267
发布日期 2008-12-30
实施日期 2010-04-01
旧标准 (被替代) GB 4706.22-2002
引用标准 GB 4706.1-2005; GB/T 16839.1; ISO 15717-1998
采用标准 IEC 60335-2-6-2005(Ed5.1), IDT
标准依据 国家标准批准发布公告2008年第27号(总第140号)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范围 GB 4706.1-2005的该章用下述内容代替。本部分适用于家用驻立式电灶、灶台、烤箱及类似用途器具的安全。对于连接于相线和中线之间的单相器具, 其额定电压不超过250V;对于其他器具, 其额定电压不超过480V。注101:适用于本部分的器具有:—烤盘;—烤架;—电磁灶台;—热解式自洁烤箱;—蒸汽烤箱。本部分涉及在住宅内和住宅周围所有人员遇到的而由器具所表现出来的通常危险。然而, 本部分一般未考虑:—无人照看的幼儿和残疾人使用此器具;—儿童玩耍器具。注102:需要注意下述情况:—对于打算用在车辆、船舶或航空器

GB 4706.22-2008 ICS 13.120 Y63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 4706.22-2008/IEC 60335-2-6:2005 代替GB 4706.22-2002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驻立式电灶、灶台、烤箱及类似 用途器具的特殊要求 (IEC 60335-2-6:2005(Ed5.1),IDT) 2008-12-30发布 2010-04-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 目次 前言 Ⅰ IEC 前言 Ⅱ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定义 1 4 一般要求 4 5 试验的一般条件 4 6 分类 4 7 标志和说明 5 8 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 6 9 电动器具的启动 6 10 输入功率和电流 6 11 发热 7 12 空章 9 13 工作温度下的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 9 14 瞬态过电压 10 15 耐潮湿 10 16 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 10 17 变压器和相关电路的过载保护 11 18 耐久性 11 19 非正常工作 11 20 稳定性和机械危险 12 21 机械强度 12 22 结构 14 23 内部布线 16 24 元件 16 25 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 17 26 外部导线用接线端子 17 27 接地措施 17 28 螺钉和连接 17 29 电气间隙、爬电距离和固体绝缘 17 30 耐热和耐燃 17 31 防锈 17 32 辐射、毒性和类似危险 17 附录 21 参考文献 21 图101 灶台试验用容器 18 图102 电磁灶台试验用容器 18 图103 旋转烤叉试验用负载 19 图104 测量表面温度的探头 20 GB 4706.22-2008/IEC 60335-2-6:2005 前言 本部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 GB 4706《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由若干部分组成,第1部分为通用要求,其他部分为特殊 要求。 本部分是GB 4706的第22部分。本部分应与GB 4706.1-2005《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 1部分:通用要求》配合使用。 本部分等同采用IEC 60335-2-6:2005《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2-6部分:驻立式电灶、灶 台、烤箱及类似用途器具的特殊要求》。 为便于使用,本部分对IEC 60335-2-6:2005做了下列编辑性修改: --- “第1部分”一词改为“GB 4706.1-2005”; ---用小数点“.”代替用做小数点的“,”。 本部分代替GB 4706.22-2002《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驻立式电灶、灶台、烤箱及类似用途 器具的特殊要求》。 本部分与GB 4706.22-2002的主要差异如下: ---IEC 前言有变化; ---第1章增加了不考虑身体、感知、智力能力缺乏,或经验和常识缺乏的人员在没有监督或指导 的情况下使用器具的情况; ---增加了第2章规范性引用文件; ---7.12增加了一些警告语; ---7.12.1增加了对连接水源器具的要求; ---增加了7.103; ---20.101增加了对没有安装稳定装置的电灶的安装要求; ---21.101增加了配有可抽出搁架并且该搁架带有止出装置的烤箱的要求; ---22.112增加了注解; ---增加了22.120、22.121; ---32.101增加了使用电子反馈控制计算一氧化碳的浓度器具的试验要求。 本部分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部分由全国家用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46)归口。 本部分主要起草单位:中国家用电器研究院、国家家用电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中国质量认证中心、 博西华电器(江苏)有限公司。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李一、葛丰亮、闵静、李红伟、黄国庆、吴蒙。 本部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 4706.22-1988、GB 4706.22-2002。 GB 4706.22-2008/IEC 60335-2-6:2005 IEC 前言 1) IEC (国际电工委员会)是由所有国家的电工委员会(IEC 国家委员会)组成的世界范围内的标 准化组织。IEC 的宗旨就是促进各国在电气和电子标准化领域的全面合作。鉴于以上的目的 并考虑到其他活动的需要,IEC 还出版国际标准、技术规范、技术报告、公共可用规范(PAS)、 导则(以下统称为IEC 出版物)。整个制定工作由技术委员会来完成。任何对此技术问题感 兴趣的IEC 国家委员会都可以参加制定工作。与国际电工委员会有联系的国际、政府及非政 府组织也可以参加这项工作。IEC 根据其与ISO 达成的协议,与ISO 在工作上紧密合作。 2) 因为每个技术委员会都有来自于各个对有关技术问题感兴趣的IEC 国家委员会的代表,所以 IEC 对有关技术问题的正式决议或协议都尽可能的表达了国际性的一致意见。 3) IEC 出版物以推荐性的方式供国际上使用,并在此意义上被各国家委员会接受。在为了确保 IEC 出版物技术内容的准确性而做出任何合理的努力时,IEC 对其出版物被使用的方式以及 任何最终用户(读者)的误解不负有任何责任。 4) 为了促进国际上的统一,IEC 希望各国委员会在本国情况允许的范围内采用IEC 出版物的内 容作为他们国家或地区的出版物。IEC 出版物与相应的国家或地区的出版物有差异的,应尽 可能在后者中明确地指出。 5) IEC 规定了表示其认可的无标志程序,但并不表示对某一设备声称符合某一IEC 出版物承担 责任。 6) 所有的使用者应确保持有该出版物的最新版本。 7) IEC 或其管理者、雇员、服务人员或代理(包括独立专家、IEC 技术委员会和IEC 国家委员会的 成员)不应对使用或依靠本IEC 出版物或其他IEC 出版物造成的任何直接的或间接的人身伤 害、财产损失或其他任何性质的伤害,以及源于本出版物之外的成本(包括法律费用)和支出承 担责任。 8) 应注意在本出版物中列出的规范性引用文件。对于正确使用本出版物来讲,使用规范性引用 文件是不可缺少的。 9) 本IEC 出版物中的某些内容有可能涉及一些专利权问题,对此应引起注意。IEC 组织不负责 识别任一或所有该类专利权问题。 IEC 60335的本部分是由IEC 第61技术委员会:“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制定。 本部分的本版基于IEC 60335-2-6的第5版(2002)[文件61/2137/FIDS和61/2162/RVD]、增补 件1(2004)[文件61/2741/FIDS和61/2794/RVD]制定。 本版为第5.1版。 页边加有垂直线的部分表明第5版的该部分被增补件1所修改。 本部分的法语版尚未进行表决。 本部分应与IEC 60335-1的最新版本及其增补件共同使用。本部分是基于IEC 60335-1的第4版 (2001)制定的。 注1:本部分中提及的“第1部分”,均指IEC 60335-1。 本部分对IEC 60335-1的相应条款作了增补或修改,由此转换成本IEC 标准:驻立式电灶、灶台、烤 箱及类似用途器具的特殊要求。 本部分中未提到的第1部分的条款,应尽可能合理地使用。本部分中标有“增加”、“修改”或“代替” 是对第1部分相应内容的调整。 GB 4706.22-2008/IEC 60335-2-6:2005 注2:标准中采用下述编号方式: ---子条款、表、图从“101”开始编号的部分是对第1部分的补充; ---除非注解在新的子条款中或是第1部分包含注解,否则一律从101开始编号,包括被替代的章节和条款 中的注解; ---新增的附录以附录AA、附录BB等编号。 注3:标准中使用下述字体: ---标准要求,roman正体; ---试验规范,roman斜体; ---注解,小号roman正体。 正文中的黑体字在第3章中定义,当定义中有形容词时,该形容词和所修饰的名词也应用黑体字。 某些国家存在下述差异: ---3.1.6 不使用差异率(美国); ---3.1.9 用其他试验条件(美国); ---6.1 允许使用0I类器具(日本); ---7.1 热解式自洁烤箱的说明在烤箱外标识(美国); ---7.1 微型熔断器不用于插座保护(美国); ---7.12 最小水压标志为1MPa(挪威); ---7.12.4 在嵌装式器具中使用的控制面板上必须表明制造厂和型号(美国); ---11.7 试验周期不同(加拿大和美国); ---11.8 所有木制表面的温升限值为65K(娜威、瑞典和美国); ---11.8 在自洁程序期间,手柄、旋钮和其他易触及表面适用更低的温升限值(美国); ---11.101 试验不同(澳大利亚、加拿大和美国); ---13.2 不测量泄露电流(美国); ---13.3 不进行电气强度试验(美国); ---15.2 仅对装在灶台表面的控制器进行试验(美国); ---16.2 不进行泄漏电流的测量(美国); ---19.4 使用315℃的限值(美国); ---19.101 使用不同大小的盘(美国); ---20.101 使用更重的负载(美国); ---21.101 对烤箱支架需要附加要求(澳大利亚、新西兰和美国); ---21.102 使用不同的试验负载和试验方法(美国); ---第22章 装在地板上高度小于80cm的烤箱门能用简单的操作打开(瑞典); ---第22章 灶头不易被儿童触及(瑞典); ---22.2 带有一个以上发热单元的器具,每个元件都应提供全极断开(挪威); ---22.107 该要求不适用(美国); ---22.108 试验不同(美国); ---22.109 烤箱的中心温度规定为315℃(美国); ---22.110 使用更大量的不同污物(美国); ---22.111 使用更大量的不同污物(美国); ---22.113 不进行该试验(美国); ---22.115 不进行该试验(美国); ---24.1.4 工作的循环次数有差异(美国); ---24.101 插座必须提供可与过流保护装置配合使用的剩余电流装置(澳大利亚); ---24.102 电流额定限制有差异并且当电灶元件使用时,插座要断电(美国); GB 4706.22-2008/IEC 60335-2-6:2005 ---25.3 非嵌装式的电灶不应永久接到固定布线(新西兰、挪威); ---第27章 接地端允许连接到中性线(美国)。 IEC 委员会声明,本部分的第5版及其增补件的内容将保持不变,直至在IEC 的网站http://web- store.iec.ch上公布最新版本。届时,本出版物将被: ---重新确认; ---废止; ---修订版本替代,或 ---修改。 GB 4706.22-2008/IEC 60335-2-6:2005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驻立式电灶、灶台、烤箱及类似 用途器具的特殊要求 1 范围 GB 4706.1-2005的该章用下述内容代替。 本部分适用于家用驻立式电灶、灶台、烤箱及类似用途器具的安全。对于连接于相线和中线之间的 单相器具,其额定电压不超过250V;对于其他器具,其额定电压不超过480V。 注101:适用于本部分的器具有: ---烤盘; ---烤架; ---电磁灶台; ---热解式自洁烤箱; ---蒸汽烤箱。 本部分涉及在住宅内和住宅周围所有人员遇到的而由器具所表现出来的通常危险。然而,本部分 一般未考虑: ---无人照看的幼儿和残疾人使用此器具; ---儿童玩耍器具。 注102:需要注意下述情况: ---对于打算用在车辆、船舶或航空器上的器具,可能需要一些附加要求; ---附加要求是由国家卫生保健部门、负责劳动保护的部门、国家供水部门和类似的部门来规定。 注103:本部分不适用于: ---打算用于商业用途的器具; ---用于特殊环境中的器具,例如腐蚀性或易爆环境(尘埃、蒸气或煤气); ---烤架、面包片烘烤器和类似便携式烹饪器具(GB 4706.14); ---微波炉(GB 4706.2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GB 4706.1-2005的该章均适用。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GB 4706的本部分的引用而成为本部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励根据本部分达成协议 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部分。 增加: GB/T 16839.1 热电偶 第1部分:分度表(GB/T 16839.1-1997,IEC 60584-1:1995,IDT) ISO 15717:1998 厨房设备 橱柜和操作台的安全性要求与试验方法 3 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GB 4706的本部分。 GB 4706.1-2005的该章除下述内容外均适用。 GB 4706.22-2008/IEC 60335-2-6:2005 3.1.6 增加: 注101:对每相带有三个以上发热单元的器具,额定功率要使用一个差异率来求出电流,以确定接线端子大小及电 源软线的标称横截面积。此差异率F可通过下述公式计算得出。 F=0.35+0.65 槡N 式中: N---每相发热单元的个数。 3.1.9 代替: 器具按3.1.9.101~3.1.9.107的规定工作。 3.1.9.101 除了电磁灶头外,其他灶头工作时放置盛有冷水的容器。该容器由未抛光的商业用铝制 成,平底有盖。温度控制装置调节到最高位置直到水沸腾,然后调节到水可以缓和地沸腾水沸腾期间, 补充水以保持水位。 注1:盖上盖子以防止蒸汽对试验的影响。 如有疑义,使用图101所示的容器。 在室温下,电磁灶头放置图102规定的容器,工作容器装有该容器体积一半的温度为室温的食用 油。温度控制装置调节到最高位置,直到油温达到180℃±4℃,然后再调节保持该温度。 对所有灶头,容器底部直径大约等于烹饪区域的直径,而液体的容积按表101的规定。容器放置在 烹饪区域的中心。 注2:如果一个灶头有几个烹饪区域,则选择最不利的区域进行该试验。 注3:对非圆形烹饪区域,应考虑灶台边缘和其他容器,选用尽可能覆盖烹饪区域的最小非圆形容器。液体的容积 由烹饪区域的最小直径决定。 表101 容器内液体的容积 烹饪区域的大小/mm 水或油的容积/L ≤110 0.6 >110且≤145 1.0 >145且≤180 1.5 >180且≤220 2.0 >220且≤300 3.0 3.1.9.102 烤箱关上门空载工作,调节温度控制器使烤箱中心区域温度保持在: ---对强迫对流烤箱220℃±4℃; ---对其他烤箱240℃±4℃。 注:如果温度达不到,则把温度控制装置调到最高位置。 不带温度控制装置的烤箱通过电源的通、断使烤箱中心的温度保持在240℃±15℃。 蒸汽烤箱应根据其使用说明操作,控制装置调节到最高位置,直至达到烹调温度,然后调节到最低 位置保持该温度。 打算根据使用说明用手工充水的蒸汽发生器,用水来保持蒸汽发生器工作。 打算自动充水的蒸汽发生器与供水系统连接,根据安装说明书设置压力。 供水温度: ---对连接冷水系统的器具,水温为15℃±5℃; ---对连接热水系统的器具,水温为60℃±5℃或说明书中给出的温度,两者中选较高值。 蒸汽烤炉也可以在蒸汽发生器工作时,由其带有的温度控制器调节成为不带蒸汽工作。 3.1.9.103 带有烤架盘和食物支撑架的烤架可以在正常使用中最不利位置空转工作。门和其他附属 物的位置根据使用说明来定。没有相关的说明,则门和其他附属物置于在它们可能的最不利位置,温度 GB 4706.22-2008/IEC 60335-2-6:2005 控制装置调节到最高位置。但是,如果带有烤箱的烤架使用说明中规定了较低档位,则设定该档位工 作,打算放置在电加热元件上方的反射器应置于原位不变。 3.1.9.104 放置在烤箱内或烤架里的旋转烤叉,工作时放置图103规定的旋转烤叉负载。器具工作 时,应考虑使用说明中关于: ---电热元件的工作; ---温度控制装置的设置; ---门和烤架盘的位置。 没有相关的说明时,控制器调节到最高位置,而将门完全打开或者放置在可能停留的中间最不利 位置。 所有烤架盘放置在最低位置。 3.1.9.105 保温柜和类似的部件工作时放置在关闭的位置,且它的控制器调节到最高位置。 3.1.9.106 烤盘工作时通过调节温度控制装置,或用接通或断开电源的办法,使加热面的中心温度保 持在275℃±15℃。 3.1.9.107 电灶的各发热单元分别按上述规定的正常工作条件工作。 3.101 带门的箱内装有电热元件,将放置在箱内架或烤盘上的食物加热烘烤的器具。 3.102 设计为将食物放在栅格或烤叉上,利用辐射热进行烹饪的发热单元。 注:在烤架上的烹饪工作称为烧烤。 3.103 带有一个灶台表面和一个或更多的灶头,灶头可以被嵌入,或可能是电灶的一部分。 3.104 带有一个灶台和至少一个烤箱的器具。同时可以带有一个烤架或烤盘。 3.105 通过加热烤箱使其温度超过350℃,从而将烤箱内的烹饪污物清除的一种烤箱。 3.106 打算通过在大气压下器具内产生的蒸汽烹饪食物的烤箱。 3.107 带有一个可直接放置烹饪食物的表面的发热单元。 3.108 含有至少一个电磁灶头的器具。 3.109 完全独立具有烹饪或保温功能的器具的任一部件。 注:如灶头、烤箱、烤架和保温柜。 GB 4706.22-2008/IEC 60335-2-6:2005 3.110 能放置容器的器具的水平部分。 3.111 附在灶台表面或放置在烹饪区域下的发热单元。 3.112 通过涡流电流加热金属容器的灶头。 注:通过一个线圈的电磁场在容器的底部感应产生涡流电流。 3.113 一个灶头带有的装置,能防止灶头工作,除非有容器放置在烹饪区域上。 3.114 灶台表面上标明的加热食物时放置容器的位置。 注:当一个灶头凸出灶台表面时,该表面就是烹饪区域。 3.115 通过手指的接触或接近而起动,而接触表面几乎不移动或根本没有移动的控制器。 3.116 可插入食物内测量其温度,而且是烤箱控制器一部分的装置。 3.117 制造厂规定的器具水压。 4 一般要求 GB 4706.1-2005的该章均适用。 5 试验的一般条件 GB 4706.1-2005的该章除下述内容外均适用。 5.3 增加: 对热解式自洁烤箱,22.108~22.111包括的试验在第19章试验之前进行。 5.4 增加: 使用燃气的器具在适当的额定压力下供气。将直径为220mm装有2L水的容器,盖上盖或放在 灶台燃烧器上。调整控制器,使水缓和地沸腾,沸腾期间加水保持水位。 5.101 Ⅲ类温度传感探头仅进行第19章试验。 6 分类 GB 4706.1-2005的该章除下述内容外均适用。 6.1 修改: 器具应为Ⅰ类、Ⅱ类或Ⅲ类器具。 GB 4706.22-2008/IEC 60335-2-6:2005 7 标志和说明 GB 4706.1-2005的该章除下述内容外均适用。 7.1 增加: 电磁灶头总的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