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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编号 | GB 50862-2013 (GB50862-2013) | | 中文名称 | 爆破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附条文说明) | | 英文名称 | Standard method of measurement for blasting works | | 行业 | 国家标准 | | 中标分类 | P21 | | 国际标准分类 | 93.020 | | 字数估计 | 37,341 | | 引用标准 | GB 50500; GB 50854; GB 50856, | | 标准依据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1574号 | | 发布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 | 范围 | 本规范适用于建筑物、构筑物、基础设施、地下空间建设及拆除、岩石(混凝土)钻孔开挖、硐室等爆破工程施工发承包及实施阶段计价活动中的工程计量和工程量清单编制。 |
GB 50862-2013: 爆破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不含条文说明)
GB 50862-2013 英文名称: Standard method of measurement for blasting works
1总则
1.0.1 为规范爆破工程造价计量行为,统一各类建筑工程中爆破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工程量清单的编制方法,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建筑物、构筑物、基础设施、地下空间建设及拆除、岩石(混凝土)钻孔开挖、硐室等爆破工程施工发承包及实施阶段计价活动中的工程计量和工程量清单编制。
1.0.3 爆破工程计价,必须按本规范规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进行工程计量。
1.0.4 爆破工程计量活动,除应遵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
2.0.1 工程量计算 measurement of quantities
指建设工程项目以工程设计图纸、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及有关技术经济文件为依据,按照相关工程国家标准的计算规则、计量单位等规定,进行工程数量的计算活动,在工程建设中简称工程计量。
2.0.2 爆破工程 blasting works
利用炸药爆炸产生的巨大能量作为生产手段,进行工程建设或矿山开采的施工。
2.0.3 钻孔爆破 bored blasting
在不同目的开挖工程中,采用钻孔、装药、爆破的作业。根据钻孔深度和直径的不同,分为浅孔爆破和深孔爆破。
2.0.4 硐室爆破 chamber blasting
硐室爆破是将大量炸药集中装填于按设计开挖的药室中,达到一次起爆完成大量土石方开挖、抛填任务的爆破作业。
2.0.5 拆除爆破 demolition by blasting
对各种结构和材质的旧建筑物、构筑物进行爆破拆除的作业。
2.0.6 地下空间爆破工程 underground blasting work
包括大型地下厂房及硐库、地铁车站、机库、车库、人防工事及各种隧道(洞)等爆破开挖工程。
2.0.7 环境状况 environmental condition
环境状况定义为爆破作业受环境保护约束要求的差别,需要采用不同的施工工艺和要求作业。爆破作业环境包括三种情况:环境十分复杂指爆破可能危及国家一、二级文物及重要设施、极精密贵重仪器及重要建(构)筑物等保护对象的安全;环境复杂指爆破可能危及国家三级文物、省级文物、居民楼、办公楼、厂房等保护对象的安全;环境不复杂指爆破只可能危及个别房屋、设施等保护对象的安全。
3工程计量
3.0.1 工程量计算除依据本规范各项规定外,尚应依据以下文件:
1 经审定的施工设计图纸及其说明;
2 经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技术措施方案;
3 经审定的其他有关技术经济文件。
3.0.2 工程实施过程中的计量应按照现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的相关规定执行。
3.0.3 本规范附录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计量单位的,应结合拟建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确定其中一个为计量单位。同一工程项目的计量单位应一致。
3.0.4 工程计量时每一项目汇总的有效位数应遵守下列规定:
1 以“t”为单位,应保留小数点后三位数字,第四位小数四舍五人;
2 以“m”、“m2”、“m3”、“kg"为单位,应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3 以“个”、“件”、“根”、“组”、“系统”为单位,应取整数。
3.0.5 本规范各项目仅列出了主要工作内容,除另有规定和说明外,应视为已经包括完成该项目所列或未列的全部工作内容。
3.0.6 爆破工程涉及人工开挖土方、石方工程以及支护项目,按照现行国家标准《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 50854的相应项目执行;涉及电气、给排水等安装工程的项目,按照现行国家标准《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 50856的相应项目执行。
4工程量清单编制
4.1 一般规定
4.1.1 编制工程量清单应依据:
1 本规范和现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
2 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依据和办法;
3 建设工程设计文件;
4 与建设工程项目有关的标准、规范、技术资料;
5 拟定的招标文件;
6 施工现场情况、工程特点及常规施工方案;
7 其他相关资料。
4.1.2 其他项目、规费和税金项目清单应按照现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的相关规定编制。
4.1.3 编制工程量清单出现附录中未包括的项目,编制人应做补充,并报省级或行业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备案,省级或行业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应汇总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
补充项目的编码由本规范的代码09与B和三位阿拉伯数字组成,并应从09B001起顺序编制,同一招标工程的项目不得重码。
补充的工程量清单中需附有补充项目的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计算规则、工作内容。不能计量的措施项目,需附有补充项目的名称、工作内容及包含范围。
4.2 分部分项工程
4.2.1 工程量清单应根据附录规定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计算规则进行编制。
4.2.2 工程量清单的项目编码,应采用十二位阿拉伯数字表示,一至九位应按附录的规定设置,十至十二位应根据拟建工程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名称和项目特征设置,同一招标工程的项目编码不得有重码。
4.2.3 工程量清单的项目名称应按附录的项目名称结合拟建工程的实际确定。
4.2.4 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应按附录中规定的项目特征,结合拟建工程项目的实际予以描述。
4.2.5 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工程量应按附录中规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
4.2.6 工程量清单的计量单位应按附录中规定的计量单位确定。
4.3 措施项目
4.3.1 措施项目中列出了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计算规则的项目,编制工程量清单时,应按照本规范4.2分部分项工程的规定执行。
4.3.2 措施项目仅列出项目编码、项目名称,未列出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计算规则的项目,编制工程量清单时,应按本规范附录G措施项目规定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确定。
4.3.3 本规范将试验爆破列入措施项目工程,爆破工程涉及的地质资料、待拆除建(构)筑物的资料缺失,还有异地使用爆破器材的爆炸性能的不了解,有必要对所用爆破器材性能进行现场检查及爆破效果的试验。
4.3.4 为确保施工全过程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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