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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DF] GB 50869-2013 - 中国标准 英文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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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50869-2013 2299 GB 50869-2013 <=10 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处理技术规范(不含条文说明)
基本信息
标准编号 GB 50869-2013 (GB50869-2013)
中文名称 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处理技术规范(附条文说明)
英文名称 Technical code for municipal solid waste sanitary landfill
行业 国家标准
中标分类 P53
国际标准分类 91.020
字数估计 75,719
旧标准 (被替代) CJJ 17-2004
引用标准 GB 50007; GB 50013; GB 50014; GB 50015; GB 50016; GB 50019; GB 50034; GB 50057; GB/T 50062; GB 50116; GB 50140; GB 50201; GB 50217; GB 50330; GBZ 1; GBJ 22; GB 5749; GB/T 12801; GB 16889; GB/T 18772; GB/T 23485; GB/T 25179; CJJ 50; CJJ 112; CJJ 113; CJJ 1
标准依据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107号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的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处理工程的选址、设计、施工、验收和作业管理。

GB 50869-2013: 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处理技术规范(不含条文说明) GB 50869-2013 英文名称: Technical code for municipal solid waste sanitary landfill 1 总则 1.0.1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为贯彻国家有关生活垃圾处理的技术法规和技术政策,保证生活垃圾卫生填埋(简称填埋)处理工程质量,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的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处理工程的选址、设计、施工、验收和作业管理。 1.0.3 填埋处理工程应不断总结设计与运行经验,在汲取国内外先进技术及科研成果的基础上,经充分论证,可采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的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和新设备,提高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处理技术的水平。 1.0.4 填埋处理工程的选址、设计、施工、验收和作业管理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 2.0.1 卫生填埋 sanitary landfill 填埋场采取防渗、雨污分流、压实、覆盖等工程措施,并对渗沥液、填埋气体及臭味等进行控制的生活垃圾处理方法。 2.0.2 填埋库区 compartment 填埋场中用于填埋生活垃圾的区域。 2.0.3 填埋库容 landfill capacity 填埋库区填入的生活垃圾和功能性辅助材料所占用的体积,即封场堆体表层曲面与平整场底层曲面之间的体积。 2.0.4 有效库容 effective capacity 填埋库区填入的生活垃圾所占用的体积。 2.0.5 垃圾坝 retaining dam 建在填埋库区汇水上下游或周边或库区内,由土石等建筑材料筑成的堤坝。不同位置的垃圾坝有不同的作用(上游的坝截留洪水,下游的坝阻挡垃圾形成初始库容,库区内的坝用于分区等)。 2.0.6 防渗系统 lining system 在填埋库区和调节池底部及四周边坡上为构筑渗沥液防渗屏障所选用的各种材料组成的体系。 2.0.7 防渗结构 liner structure 防渗系统各种材料组成的空间层次。 2.0.8 人工合成衬里 artificial liners 利用人工合成材料铺设的防渗层衬里,目前使用的人工合成衬里为高密度聚乙烯(HDPE)土工膜。采用一层人工合成衬里铺设的防渗系统为单层衬里,采用两层人工合成衬里铺设的防渗系统为双层衬里。 2.0.9 复合衬里 composite liners 采用两种或两种以上防渗材料复合铺设的防渗系统(HDPE土工膜+黏土复合衬里或HDPE土工膜+GCL钠基膨润土垫复合衬里)。 2.0.10 土工复合排水网 geofiltration compound drainage net 由立体结构的塑料网双面粘接渗水土工布组成的排水网,可替代传统的砂石层。 2.0.11 土工滤网 geofiltration fabric 又称有纺土工布,由单一聚合物制成的,或聚合物材料通过机械固结、化学和其他粘合方法复合制成的可渗透的土工合成材料。 2.0.12 非织造土工布(无纺土工布) nonwoven geotextile 由定向的或随机取向的纤维通过摩擦和(或)抱合和(或)粘合形成的薄片状、纤网状或絮垫状土工合成材料。 2.0.13 垂直防渗帷幕 vertical barriers 利用防渗材料在填埋库区或调节池周边设置的竖向阻挡地下水或渗沥液的防渗结构。 2.0.14 雨污分流系统 rainwater and sewage shunting system 根据填埋场地形特点,采用不同的工程措施对填埋场雨水和渗沥液进行有效收集与分离的体系。 2.0.15 地下水收集导排系统 groundwater collection and removal system 在填埋库区和调节池防渗系统基础层下部,用于将地下水汇集和导出的设施体系。 2.0.16 渗沥液收集导排系统 leachate collection and removal system 在填埋库区防渗系统上部,用于将渗沥液汇集和导出的设施体系。 2.0.17 盲沟 leachate trench 位于填埋库区防渗系统上部或填埋体中,采用高过滤性能材料导排渗沥液的暗渠(管)。 2.0.18 集液井(池) leachate collection well(pond) 在填埋场修筑的用于汇集渗沥液,并可自流或用提升泵将渗沥液排出的构筑物。 2.0.19 调节池 equalization basin 在渗沥液处理系统前设置的具有均化、调蓄功能或兼有渗沥液预处理功能的构筑物。 2.0.20 填埋气体 landfill gas 填埋体中有机垃圾分解产生的气体,主要成分为甲烷和二氧化碳。 2.0.21 产气量 gas generation volume 填埋库区中一定体积的垃圾在一定时间中厌氧状态下产生的气体体积。 2.0.22 产气速率 gas generation rate 填埋库区中一定体积的垃圾在单位时间内的产气量。 2.0.23 被动导排 passive ventilation 利用填埋气体自身压力导排气体的方式。 2.0.24 主动导排 initiative guide and extraction 采用抽气设备对填埋气体进行导排的方式。 2.0.25 气体收集率 ratio of landfill gas collection 填埋气体抽气流量与填埋气体估算产生速率之比。 2.0.26 导气井 extraction well 周围用过滤材料构筑,中间为多孔管的竖向导气设施。 2.0.27 导气盲沟 extraction trench 周围用过滤材料构筑,中间为多孔管的水平导气设施。 2.0.28 填埋单元 landfill cell 按单位时间或单位作业区域划分的由生活垃圾和覆盖材料组成的填埋堆体。 2.0.29 覆盖 cover 采用不同的材料铺设于垃圾层上的实施过程,根据覆盖要求和作用的不同可分为日覆盖、中间覆盖和最终覆盖。 2.0.30 填埋场封场 closure of landfill 填埋作业至设计终场标高或填埋场停止使用后,堆体整形、不同功能材料覆盖及生态恢复的过程。 3 填埋物入场技术要求 3.0.1 进入填埋场的填埋物应是居民家庭垃圾、园林绿化废弃物、商业服务网点垃圾、清扫保洁垃圾、交通物流场站垃圾、企事业单位的生活垃圾及其他具有生活垃圾属性的一般固体废弃物。 3.0.2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进入生活垃圾填埋场混合填埋处置时,应经预处理改善污泥的高含水率、高黏度、易流变、高持水性和低渗透系数的特性,改性后的泥质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 混合填埋用泥质》GB/T 23485的规定外,尚应达到以下岩土力学指标的规定: 1 无侧限抗压强度≥50kN/m2; 2 十字板抗剪强度≥25kN/m2; 3 渗透系数为10-6cm/s~10-5cm/s。 3.0.3 填埋物中严禁混入危险废物和放射性废物 3.0.4 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和医疗废物焚烧残渣经处理后满足现行国家标准《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 16889规定的条件,可进入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置。处置时应设置与生活垃圾填埋库区有效分隔的独立填埋库区。 3.0.5 填埋物应按重量进行计量、统计与核定。 3.0.6 填埋物含水量、可生物降解物、外形尺寸应符合具体填埋工艺设计的要求。有条件的填埋场宜采取机械-生物预处理减量化措施。 4 场址选择 4.0.1 填埋场选址应先进行下列基础资料的搜集: 1 城市总体规划和城市环境卫生专业规划; 2 土地利用价值及征地费用; 3 附近居住情况与公众反映; 4 附近填埋气体利用的可行性; 5 地形、地貌及相关地形图; 6 工程地质与水文地质条件; 7 设计频率洪水位、降水量、蒸发量、夏季主导风向及风速、基本风压值; 8 道路、交通运输、给排水、供电、土石料条件及当地的工程建设经验; 9 服务范围的生活垃圾量、性质及收集运输情况。 4.0.2 填埋场不应设在下列地区: 1 地下水集中供水水源地及补给区,水源保护区; 2 洪泛区和泄洪道; 3 填埋库区与敞开式渗沥液处理区边界距居民居住区或人畜供水点的卫生防护距离在500m以内的地区; 4 填埋库区与渗沥液处理区边界距河流和湖泊50m以内的地区; 5 填埋库区与渗沥液处理区边界距民用机场3km以内的地区; 6 尚未开采的地下蕴矿区; 7 珍贵动植物保护区和国家、地方自然保护区; 8 公园,风景、游览区。文物古迹区,考古学、历史学及生物学研究考察区; 9 军事要地、军工基地和国家保密地区 4.0.3 填埋场选址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 16889和相关标准的规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与当地城市总体规划和城市环境卫生专业规划协调一致; 2 应与当地的大气防护、水土资源保护、自然保护及生态平衡要求相一致; 3 应交通方便,运距合理; 4 人口密度、土地利用价值及征地费用均应合理; 5 应位于地下水贫乏地区、环境保护目标区域的地下水流向下游地区及夏季主导风向下风向; 6 选址应有建设项目所在地的建设、规划、环保、环卫、国土资源、水利、卫生监督等有关部门和专业设计单位的有关专业技术人员参加; 7 应符合环境影响评价的要求。 4.0.4 填埋场选址比选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场址预选:应在全面调查与分析的基础上,初定3个或3个以上候选场址,通过对候选场址进行踏勘,对场地的地形、地貌、植被、地质、水文、气象、供电、给排水、覆盖土源、交通运输及场址周围人群居住情况等进行对比分析,宜推荐2个或2个以上预选场址。 2 场址确定:应对预选场址方案进行技术、经济、社会及环境比较,推荐一个拟定场址。并应对拟定场址进行地形测量、选址勘察和初步工艺方案设计,完成选址报告或可行性研究报告,通过审查确定场址。 5 总体设计 5.1 一般规定 5.1.1 填埋场总体设计应采用成熟的技术和设备,做到技术可靠、节约用地、安全卫生、防止污染、方便作业、经济合理。 5.1.2 填埋场总占地面积应按远期规模确定。填埋场的各项用地指标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及当地土地、规划等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填埋场宜根据填埋场处理规模和建设条件作出分期和分区建设的总体设计。 5.1.3 填埋场主体工程构成内容应包括:计量设施,地基处理与防渗系统,防洪、雨污分流及地下水导排系统,场区道路,垃圾坝,渗沥液收集和处理系统,填埋气体导排和处理(可含利用)系统,封场工程及监测井等。 5.1.4 填埋场辅助工程构成内容应包括:进场道路,备料场,供配电,给排水设施,生活和行政办公管理设施,设备维修,消防和安全卫生设施,车辆冲洗、通信、监控等附属设施或设备,并宜设置应急设施(包括垃圾临时存放、紧急照明等设施)。Ⅲ类以上填埋场宜设置环境监测室、停车场等设施。 5.2 处理规模与填埋库容 5.2.1 填埋场处理规模宜符合下列规定: 1 Ⅰ类填埋场:日平均填埋量宜为1200t/d及以上; 2 Ⅱ类填埋场:日平均填埋量宜为500t/d~1200t/d(含500t/d); 3 Ⅲ类填埋场:日平均填埋量宜为200t/d~500t/d(含200t/d); 4 Ⅳ类填埋场:日平均填埋量宜为200t/d以下。 5.2.2 填埋场日平均填埋量应根据城市环境卫生专业规划和该工程服务范围的生活垃圾现状产生量及预测产生量和使用年限确定。 5.2.3 填埋库容应保证填埋场使用年限在10年及以上,特殊情况下不应低于8年。 5.2.4 填埋库容可按本规范附录A第A.0.1条方格网法计算确定,也可采用三角网法、等高线剖切法等。有效库容可按本规范附录A第A.0.2条计算确定。 5.3 总平面布置 5.3.1 填埋场总平面布置应根据场址地形(山谷型、平原型与坡地型),结合风向(夏季主导风)、地质条件、周围自然环境、外部工程条件等,并应考虑施工、作业等因素,经过技术经济比较确定。 5.3.2 总平面应按功能分区合理布置,主要功能区包括填埋库区、渗沥液处理区、辅助生产区、管理区等,根据工艺要求可设置填埋气体处理及利用区、生活垃圾机械-生物预处理区等。 5.3.3 填埋库区的占地面积宜为总面积的70%~90%,不得小于60%。每平方米填埋库区垃圾填埋量不宜低于10m3。 5.3.4 填埋库区应按照分区进行布置,库区分区的大小主要应考虑易于实施雨污分流,分区的顺序应有利于垃圾场内运输和填埋作业,应考虑与各库区进场道路的衔接。 5.3.5 渗沥液处理区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处理构筑物间距应紧凑、合理,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的要求,并应满足各构筑物的施工、设备安装和埋设各种管道以及养护、维修和管理的要求。 2 臭气集中处理设施、脱水污泥堆放区域宜布置在夏季主导风向下风向。 5.3.6 辅助生产区、管理区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辅助生产区、管理区宜布置在夏季主导风向的上风向,与填埋库区之间宜设绿化隔离带。 2 管理区各项建(构)筑物的组成及其面积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5.3.7 填埋场的管线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雨污分流导排和填埋气体输送管线应全面安排,做到导排通畅。 2 渗沥液处理构筑物间输送渗沥液、污泥、上清液和沼气的管线布置应避免相互干扰,应使管线长度短、水头损失小、流通顺畅、不易堵塞和便于清通。各种管线宜用不同颜色加以区别。 5.3.8 环境监测井布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环境监测技术要求》GB/T 18772的有关规定。 5.4 竖向设计 5.4.1 填埋场竖向设计应结合原有地形,做到有利于雨污分流和减少土方工程量,并宜使土石方平衡。 5.4.2 填埋库区垂直分区标高宜结合边坡土工膜的锚固平台高程确定,封场标高与边坡应按本规范第13章封场与堆体稳定性的规定执行。 5.4.3 填埋库区库底渗沥液导排系统纵向坡度不宜小于2%。在截洪沟、排水沟等的走线设置上应充分利用原有地形,坡度应使雨水导排顺畅且避免过度冲刷。 5.4.4 调节池宜设置在场区地势较低处,地下水位较低或岩层较浅的地区,宜减少下挖深度。 5.5 填埋场道路 5.5.1 填埋场道路应根据其功能要求分为永久性道路和库区内临时性道路进行布局。永久性道路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厂矿道路设计规范》GBJ 22中的露天矿山道路三级或三级以上标准设计;库区内临时性道路及回(会)车和作业平台可采用中级或低级路面,并宜有防滑、防陷设施。填埋场道路应满足全天候使用,并应做好排水措施。 5.5.2 道路路线设计应根据填埋场地形、地质、填埋作业顺序,各填埋阶段标高以及堆土区、渗沥液处理区和管理区位置合理布设。 5.5.3 道路设计应满足垃圾运输车交通量、车载负荷及填埋场使用年限的需求,并应与填埋场竖向设计和绿化相协调。 5.6 计量设施 5.6.1 地磅房应设置在填埋场的交通入口处,并应具有良好的通视条件。 5.6.2 地磅进车端的道路坡度不宜过大,宜设置为平坡直线段,地磅前方10m处宜设置减速装置。 5.6.3 计量地磅宜采用动静态电子地磅,地磅规格宜按垃圾车最大满载重量的1.3倍~1.7倍配置,称量精度不宜小于贸易计量Ⅲ级。 5.6.4 填埋场的计量设施应具有称重、记录、打印与数据处理、传输功能,宜配置备用电源。 5.7 绿化及其他 5.7.1 填埋场的绿化布置应符合总平面布置和竖向设计要求,合理安排绿化用地,场区绿化率宜控制在30%以内。 5.7.2 填埋场绿化应结合当地的自然条件,选择适宜的植物。填埋场永久性道路两侧及主要出入口、库区与辅助生产区、管理区之间、防火隔离带外、受西晒的生产车间及建筑物、受雨水冲刷的地段等处均宜设置绿化带。填埋场封场覆盖后应进行生态恢复。 5.7.3 填埋库区周围宜设安全防护设施及不少于8m宽度的防火隔离带,填埋作业区宜设防飞散设施。 5.7.4 填埋场相关建(构)筑物应进行防雷设计,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 50057的要求。 6 地基处理与场地平整 6.1 地基处理 6.1.1 填埋库区地基应是具有承载填埋体负荷的自然土层或经过地基处理的稳定土层,不得因填埋堆体的沉降而使基层失稳。对不能满足承载力、沉降限制及稳定性等工程建设要求的地基应进行相应的处理。 6.1.2 填埋库区地基及其他建(构)筑物地基的设计应按国家现行标准《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 50007及《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 79的有关规定执行。 6.1.3 在选择地基处理方案时,应经过实地的考察和岩土工程勘察,结合考虑填埋堆体结构、基础和地基的共同作用,经过技术经济比较确定。 6.1.4 填埋库区地基应进行承载力计算及最大堆高验算。 6.1.5 应防止地基沉降造成防渗衬里材料和渗沥液收集管的拉伸破坏,应对填埋库区地基进行地基沉降及不均匀沉降计算。 6.2 边坡处理 6.2.1 填埋库区地基边坡设计应按国家现行标准《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GB 50330、《水利水电工程边坡设计规范》SL 386的有关规定执行。 6.2.2 经稳定性初步判别有可能失稳的地基边坡以及初步判别难以确定稳定性状的边坡应进行稳定计算。 6.2.3 对可能失稳的边坡,宜进行边坡支护等处理。边坡支护结构形式可根据场地地质和环境条件、边坡高度以及边坡工程安全等级等因素选定。 6.3 场地平整 6.3.1 场地平整应满足填埋库容、边坡稳定、防渗系统铺设及场地压实度等方面的要求。 6.3.2 场地平整宜与填埋库区膜的分期铺设同步进行,并应考虑设置堆土区,用于临时堆放开挖的土方。 6.3.3 场地平整应结合填埋场地形资料和竖向设计方案,选择合理的方法进行土方量计算。填挖土方相差较大时,应调整库区设计高程。 7 垃圾坝与坝体稳定性 7.1 垃圾坝分类 7.1.1 根据坝体材料不同,坝型可分为(黏)土坝、碾压式土石坝、浆砌石坝及混凝土坝四类。采用一种筑坝材料的应为均质坝,采用两种及以上筑坝材料的应为非均质坝。 7.1.2 根据坝体高度不同,坝高可分为低坝(低于5m)、中坝(5m~15m)及高坝(高于15m)。 7.1.3 根据坝体所处位置及主要作用不同,坝体位置类型分类宜符合表7.1.3的规定。 表7.1.3 坝体位置类型分类表 7.1.4 根据垃圾坝下游情况、失事后果、坝体类型、坝型(材料)及坝体高度不同,坝体建筑级别分类宜符合表7.1.4的规定。 表7.1.4 垃圾坝体建筑级别分类表 注:当坝体根据表中指标分属于不同级别时,其级别应按最高级别确定。 7.2 坝址、坝高、坝型及筑坝材料选择 7.2.1 坝址选择应根据填埋场岩土工程勘察及地形地貌等方面的资料,结合坝体类型、筑坝材料来源、气候条件、施工交通情况等因素,经技术经济比较确定。 7.2.2 坝高选择应综合考虑填埋堆体坡脚稳定、填埋库容及投资等因素,经过技术经济比较确定。 7.2.3 坝型选择应综合考虑地质条件、筑坝材料来源、施工条件、坝高、坝基防渗要求等因素,经技术经济比较确定。 7.2.4 筑坝材料的调查和土工试验应按现行行业标准《水利水电工程天然建筑材料勘察规程》SL 251和《土工试验规程》SL 237的规定执行。土石坝的坝体填筑材料应以压实度作为设计控制指标。 7.3 坝基处理及坝体结构设计 7.3.1 垃圾坝地基处理的基本要求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 50007、《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 79、《碾压式土石坝设计规范》SL 274、《混凝土重力坝设计规范》DL 5108及《碾压式土石坝施工规范》DL/T 5129的相关规定。 7.3.2 坝基处理应满足渗流控制、静力和动力稳定、允许总沉降量和不均匀沉降量等方面要求,保证垃圾坝的安全运行。 7.3.3 坝坡设计方案应根据坝型、坝高、坝的建筑级别、坝体和坝基的材料性质、坝体所承受的荷载以及施工和运用条件等因素,经技术经济比较确定。 7.3.4 坝顶宽度及护面材料应根据坝高、施工方式、作业车辆行驶要求、安全及抗震等因素确定。 7.3.5 坝坡马道的设置应根据坝面排水、施工要求、坝坡要求和坝基稳定等因素确定。 7.3.6 垃圾坝护坡方式应根据坝型(材料)和坝体位置等因素确定。 7.3.7 坝体与坝基、边坡及其他构筑物的连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连接面不应发生水力劈裂和邻近接触面岩石大量漏水。 2 不得形成影响坝体稳定的软弱层面。 3 不得由于边坡形状或坡度不当引起不均匀沉降而导致坝体裂缝。 7.3.8 坝体防渗处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土坝的防渗处理可采用与填埋库区边坡防渗相同的处理方式。 2 碾压式土石坝、浆砌石坝及混凝土坝的防渗宜采用特殊锚固法进行锚固。 3 穿过垃圾坝的管道防渗应采用管靴连接管道与防渗材料。 7.4 坝体稳定性分析 7.4.1 垃圾坝体建筑级别为Ⅰ、Ⅱ类的,在初步设计阶段应进行坝体安全稳定性分析计算。 7.4.2 坝体稳定性分析的抗剪强度计算宜按现行行业标准《碾压式土石坝设计规范》SL 274的有关规定执行。 8 防渗与地下水导排 8.1 一般规定 8.1.1 填埋场必须进行防渗处理。防止对地下水和地表水的污染,同时还应防止地下水进入填埋场 8.1.2 填埋场防渗处理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防渗系统工程技术规范》CJJ 113的要求。 8.1.3 地下水水位的控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 16889的有关规定。 8.2 防渗处理 8.2.1 防渗系统应根据填埋场工程地质与水文地质条件进行选择。当天然基础层饱和渗透系数小于1.0×10-7cm/s,且场底及四壁衬里厚度不小于2m时,可采用天然黏土类衬里结构。 8.2.2 天然黏土基础层进行人工改性压实后达到天然黏土衬里结构的等效防渗性能要求,可采用改性压实黏土类衬里作为防渗结构。 8.2.3 人工合成衬里的防渗系统应采用复合衬里防渗结构,位于地下水贫乏地区的防渗系统也可采用单层衬里防渗结构。在特殊地质及环境要求较高的地区,应采用双层衬里防渗结构。 8.2.4 不同复合衬里结构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库区底部复合衬里(HDPE土工膜+黏土)结构(图8.2.4-1),各层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基础层:土压实度不应小于93%; 2) 反滤层(可选择层):宜采用土工滤网,规格不宜小于200g/m2; 3) 地下水导流层(可选择层):宜采用卵(砾)石等石料,厚度不应小于30cm,石料上应铺设非织造土工布,规格不宜小于200g/m2; 4) 防渗及膜下保护层:黏土渗透系数不应大于1.0×10-7cm/s,厚度不宜小于75cm; 5) 膜防渗层:应采用HDPE土工膜,厚度不应小于1.5mm; 6) 膜上保护层:宜采用非织造土工布,规格不宜小于600g/m2; 7) 渗沥液导流层:宜采用卵石等石料,厚度不应小于30cm,石料下可增设土工复合排水网; 8) 反滤层:宜采用土工滤网,规格不宜小于200g/m2。 图8.2.4-1 库区底部复合衬里(HDPE膜+黏土)结构示意图 1-基础层;2-反滤层(可选择层);3-地下水导流层(可选择层); 4-防渗及膜下保护层;5-膜防渗层;6-膜上保护层; 7-渗沥液导流层;8-反滤层;9-垃圾层 2 库区底部复合衬里(HDPE土工膜+GCL)结构(图8.2.4-2,GCL指钠基膨润土垫),各层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基础层:土压实度不应小于93%; 2) 反滤层(可选择层):宜采用土工滤网,规格不宜小于200g/m2; 3) 地下水导流层(可选择层):宜采用卵(砾)石等石料,厚度不应小于30cm,石料上应铺设非织造土工布,规格不宜小于200g/m2; 4) 膜下保护层:黏土渗透系数不宜大于1.0×10-5cm/s,厚度不宜小于30cm; 5) GCL防渗层:渗透系数不应大于5.0×10-9cm/s,规格不应小于4800g/m2; 6) 膜防渗层:应采用HDPE土工膜,厚度不应小于1.5mm。 7) 膜上保护层:宜采用非织造土工布,规格不宜小于600g/m2; 8) 渗沥液导流层:宜采用卵石等石料,厚度不应小于30cm,石料下可增设土工复合排水网; 9) 反滤层:宜采用土工滤网,规格不宜小于200g/m2。 图8.2.4-2 库区底部复合衬里(HDPE土工膜+GCL)结构示意图 1-基础层;2-反滤层(可选择层);3-地下水导流层(可选择层); 4-膜下保护层;5-GCL;6-膜防渗层;7-膜上保护层; 8-渗沥液导流层;9-反滤层;10-垃圾层 3 库区边坡复合衬里(HDPE土工膜+GCL)结构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基础层:土压实度不应小于90%; 2) 膜下保护层:当采用黏土时,渗透系数不宜大于1.0×10-5cm/s,厚度不宜小于20cm;当采用非织造土工布时,规格不宜小于600g/m2; 3) GCL防渗层:渗透系数不应大于5.0×10-9cm/s,规格不应小于4800g/m2; 4) 防渗层:应采用HDPE土工膜,宜为双糙面,厚度不应小于1.5mm; 5) 膜上保护层:宜采用非织造土工布,规格不宜小于600g/m2; 6) 渗沥液导流与缓冲层:宜采用土工复合排水网,厚度不应小于5mm,也可采用土工布袋(内装石料或沙土)。 8.2.5 单层衬里结构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库区底部单层衬里结构(图8.2.5),各层应符合下列要求: 图8.2.5 库区底部单层衬里结构示意图 1-基础层;2-反滤层(可选择层);3-地下水导流层(可选择层); 4-膜下保护层;5-膜防渗层;6-膜上保护层; 7-渗沥液导流层;8-反滤层;9-垃圾层 1) 基础层:土压实度不应小于93%; 2) 反滤层(可选择层):宜采用土工滤网,规格不宜小于200g/m2; 3) 地下水导流层(可选择层):宜采用卵(砾)石等石料,厚度不应小于30cm,石料上应铺设非织造土工布,规格不宜小于200g/m2; 4) 膜下保护层:黏土渗透系数不应大于1.0×10-5cm/s,厚度不宜小于50cm; 5) 膜防渗层:应采用HDPE土工膜,厚度不应小于1.5mm; 6) 膜上保护层:宜采用非织造土工布,规格不宜小于600g/m2; 7) 渗沥液导流层:宜采用卵石等石料,厚度不应小于30cm,石料下可增设土工复合排水网; 8) 反滤层:宜采用土工滤网,规格不宜小于200g/m2。 2 库区边坡单层衬里结构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基础层:土压实度不应小于90%; 2) 膜下保护层:当采用黏土时,渗透系数不应大于1.0×10-5cm/s,厚度不宜小于30cm;当采用非织造土工布时,规格不宜小于600g/m2; 3) 防渗层:应采用HDPE土工膜,宜为双糙面,厚度不应小于1.5mm; 4) 膜上保护层:宜采用非织造土工布,规格不宜小于600g/m2; 5) 渗沥液导流与缓冲层:宜采用土工复合排水网,厚度不应小于5mm,也可采用土工布袋(内装石料或沙土)。 8.2.6 库区底部双层衬里结构(图8.2.6),各层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基础层:土压实度不应小于93%。 2 反滤层(可选择层):宜采用土工滤网,规格不宜小于200g/m2。 3 地下水导流层(可选择层):宜采用卵(砾)石等石料,厚度不应小于30cm,石料上应铺设非织造土工布,规格不宜小于200g/m2。 4 膜下保护层:黏土渗透系数不应大于1.0×10-5cm/s,厚度不宜小于30cm。 5 膜防渗层:应采用HDPE土工膜,厚度不应小于1.5mm。 6 膜上保护层:宜采用非织造土工布,规格不宜小于400g/m2。 7 渗沥液检测层:可采用土工复合排水网,厚度不应小于5mm;也可采用卵(砾)石等石料,厚度不应小于30cm。 8 膜下保护层:宜采用非织造土工布,规格不宜小于400g/m2。 9 膜防渗层:应采用HDPE土工膜,厚度不应小于1.5mm。 10 膜上保护层:宜采用非织造土工布,规格不宜小于600g/m2。 11 渗沥液导流层:宜采用卵石等石料,厚度不应小于30cm,石料下可增设土工复合排水网。 12 反滤层:宜采用土工滤网,规格不宜小于200g/m2。 图8.2.6 库区底部双层衬里结构示意图 1-基础层;2-反滤层(可选择层);3-地下水导流层(可选择层);4-膜下保护层; 5-膜防渗层;6-膜上保护层;7-渗沥液检测层;8-膜下保护层; 9-膜防渗层;10-膜上保护层;11-渗沥液导流层;12-反滤层;13-垃圾层 8.2.7 HDPE土工膜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垃圾填埋场用高密度聚乙烯土工膜》CJ/T 234的规定。HDPE土工膜厚度不应小于1.5mm,当防渗要求严格或垃圾堆高大于20m时,宜选用不小于2.0mm的HDPE土工膜厚度。 8.2.8 穿过HDPE土工膜防渗系统的竖管、横管或斜管,穿管与HDPE土工膜的接口应进行防渗漏处理。 8.2.9 在垂直高差较大的边坡铺设防渗材料时,应设锚固平台,平台高差应结合实际地形确定,不宜大于10m。边坡坡度不宜大于1:2。 8.2.10 防渗材料锚固方式可采用矩形覆土锚固沟,也可采用水平覆土锚固、“V”形槽覆土锚固和混凝土锚固;岩石边坡、陡坡及调节池等混凝土上的锚固,可采用HDPE嵌钉土工膜、HDPE型锁条、机械锚固等方式进行锚固。 8.2.11 锚固沟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锚固沟距离边坡边缘不宜小于800mm。 2 防渗材料转折处不应存在直角的刚性结构,均应做成弧形结构。 3 锚固沟断面应根据锚固形式,结合实际情况加以计算,不宜小于800mm×800mm。 4 锚固沟中压实度不得小于93%; 5 特殊情况下,应对锚固沟的尺寸和锚固能力进行计算。 8.2.12 黏土作为膜下保护层时的处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平整度:应达到每平方米黏土层误差不得大于2cm。 2 洁净度:黏土层不应含有粒径大于5mm的尖锐物料。 3 压实度:位于库区底部的黏土层不得小于93%,位于库区边坡的黏土层不得小于90%。 8.3 地下水导排 8.3.1 根据填埋场场址水文地质情况,对可能发生地下水对基础层稳定或对防渗系统破坏的潜在危害时,应设置地下水收集导排系统。 8.3.2 地下水水量的计算宜根据填埋场址的地下水水力特征和不同埋藏条件分不同情况计算。 8.3.3 根据地下水水量、水位及其他水文地质情况的不同,可选择采用碎石导流层、导排盲沟、土工复合排水网导流层等方法进行地下水导排或阻断。地下水收集导排系统应具有长期的导排性能。 8.3.4 地下水收集导排系统宜按渗沥液收集导排系统进行设计。地下水收集管管径可根据地下水水量进行计算确定,干管外径(dn)不应小于250mm,支管外径(dn)不宜小于200mm。 8.3.5 当填埋库区所处地质为不透水层时,可采用垂直防渗帷幕配合抽水系统进行地下水导排。垂直防渗帷幕的渗透系数不应大于1×10-5cm/s。 9 防洪与雨污分流系统 9.1 填埋场防洪系统 9.1.1 填埋场防洪系统设计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防洪标准》GB 50201、《城市防洪工程设计规范》CJJ 50及相关标准的技术要求。防洪标准应按不小于50年一遇洪水水位设计,按100年一遇洪水水位校核。 9.1.2 填埋场防洪系统根据地形可设置截洪坝、截洪沟以及跌水和陡坡、集水池、洪水提升泵站、穿坝涵管等构筑物。洪水流量可采用小流域经验公式计算。 9.1.3 填埋库区外汇水面积较大时,宜根据地形设置数条不同高程的截洪沟。 9.1.4 填埋场外无自然水体或排水沟渠时,截洪沟出水口宜根据场外地形走向、地表径流流向、地表水体位置等设置排水管渠。 9.2 填埋库区雨污分流系统 9.2.1 填埋库区雨污分流系统应阻止未作业区域的汇水流入生活垃圾堆体,应根据填埋库区分区和填埋作业工艺进行设计。 9.2.2 填埋库区分区设计应满足下列雨污分流要求: 1 平原型填埋场的分区应以水平分区为主,坡地型、山谷型填埋场的分区宜采用水平分区与垂直分区相结合的设计。 2 水平分区应设置具有防渗功能的分区坝,各分区应根据使用顺序不同铺设雨污分流导排管。 3 垂直分区宜结合边坡临时截洪沟进行设计,生活垃圾堆高达到临时截洪沟高程时,可将边坡截洪沟改建成渗沥液收集盲沟。 9.2.3 分区作业雨污分流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使用年限较长的填埋库区,宜进一步划分作业分区。 2 未进行作业的分区雨水应通过管道导排或泵抽排的方法排出库区外。 3 作业分区宜根据一定时间填埋量划分填埋单元和填埋体,通过填埋单元的日覆盖和填埋体的中间覆盖实现雨污分流。 9.2.4 封场后雨水应通过堆体表面排水沟排入截洪沟等排水设施。 10 渗沥液收集与处理 10.1 一般规定 10.1.1 填埋场必须设置有效的渗沥液收集系统和采取有效的渗沥液处理措施,严防渗沥液污染环境 10.1.2 渗沥液处理设施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生活垃圾渗沥液处理技术规范》CJJ 150的有关规定。 10.2 渗沥液水质与水量 10.2.1 渗沥液水质参数的设计值选取应考虑初期渗沥液、中后期渗沥液和封场后渗沥液的水质差异。 10.2.2 新建填埋场的渗沥液水质参数可根据表10.2.2提供的国内典型填埋场不同年限渗沥液水质范围确定,也可参考同类地区同类型的填埋场实际情况合理选取。 表10.2.2 国内典型填埋场不同年限渗沥液水质范围(mg/L)(pH除外) 注:表中均为调节池出水水质。 10.2.3 改造、扩建填埋场的渗沥液水质参数应以实际运行的监测资料为基准,并预测未来水质变化趋势。 10.2.4 渗沥液产生量宜采用经验公式法进行计算,计算时应充分考虑填埋场所处气候区域、进场生活垃圾中有机物含量、场内生活垃圾降解程度以及场内生活垃圾埋深等因素的影响。渗沥液产生量计算方法应符合本规范附录B的规定。 10.2.5 渗沥液产生量计算取值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指标应包括最大日产生量、日平均产生量及逐月平均产生量的计算; 2 当设计计算渗沥液处理规模时应采用日平均产生量; 3 当设计计算渗沥液导排系统时应采用最大日产生量; 4 当设计计算调节池容量时应采用逐月平均产生量。 10.3 渗沥液收集 10.3.1 填埋库区渗沥液收集系统应包括导流层、盲沟、竖向收集井、集液井(池)、泵房、调节池及渗沥液水位监测井。 10.3.2 渗沥液导流层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导流层宜采用卵(砾)石或碎石铺设,厚度不宜小于300mm,粒径宜为20mm~60mm,由下至上粒径逐渐减小。 2 导流层与垃圾层之间应铺设反滤层,反滤层可采用土工滤网,单位面积质量宜大于200g/m2。 3 导流层内应设置导排盲沟和渗沥液收集导排管网。 4 导流层应保证渗沥液通畅导排,降低防渗层上的渗沥液水头。 5 导流层下可增设土工复合排水网强化渗沥液导流。 6 边坡导流层宜采用土工复合排水网铺设。 10.3.3 盲沟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盲沟宜采用砾石、卵石或碎石(CaCO3含量不应大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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