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搜索结果: 'GB 5135.2-2025'
| 标准编号 | GB 5135.2-2025 (GB5135.2-2025) | | 中文名称 |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第2部分:湿式报警阀、延迟器、水力警铃 | | 英文名称 | Automatic sprinkler system - Part 2: Wet system alarm valves, retard chamber and water motor alarm | | 行业 | 国家标准 | | 中标分类 | C84 | | 国际标准分类 | 13.220.10 | | 字数估计 | 22,230 | | 发布日期 | 2025-10-31 | | 实施日期 | 2026-11-01 | | 旧标准 (被替代) | GB 5135.2-2003 | | 发布机构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GB 5135.2-2025: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第2部分:湿式报警阀、延迟器、水力警铃
ICS 13.220.10
CCSC84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代替GB 5135.2-2003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第2部分:湿式报警阀、延迟器、水力警铃
retardchamber,watermotoralarm
2025-10-31发布
2026-11-01实施
国 家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国 家 标 准 化 管 理 委 员 会 发 布
目次
前言 Ⅲ
引言 Ⅴ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分类与代号 2
5 型号编制 2
5.1 湿式报警阀的型号编制 2
5.2 延迟器和水力警铃的型号编制 3
6 要求 3
6.1 外观和标志 3
6.2 规格 3
6.3 额定工作压力 3
6.4 材料耐腐蚀性能 3
6.5 结构和间隙 4
6.6 连接方式 5
6.7 刚性非金属零件 5
6.8 阀瓣密封件 5
6.9 工作循环 5
6.10 强度 5
6.11 渗漏和变形 5
6.12 水力摩阻 5
6.13 功能 6
6.14 压力比 6
6.15 报警延迟时间 6
6.16 耐水冲击性能 6
6.17 延迟器排水时间 6
6.18 水力警铃 6
6.19 耐火要求 7
7 试验方法 7
7.1 外观检验 7
7.2 非金属零件空气老化试验 7
7.3 非金属零件温水老化试验 7
7.4 阀瓣密封件试验 8
7.5 工作循环试验 8
7.6 强度试验 8
7.7 渗漏试验和变形试验 8
7.8 水力摩阻试验 8
7.9 功能试验 9
7.10 压力比试验 11
7.11 报警延迟时间试验 11
7.12 耐水冲击试验 11
7.13 延迟器排水时间试验 11
7.14 水力警铃试验 11
7.15 耐火试验 12
8 检验规则 13
8.1 检验分类 13
8.2 检验程序 13
8.3 检验结果判定 14
9 标志和使用说明书 14
9.1 标志 14
9.2 使用说明书 14
10 包装、运输和贮存 14
10.1 包装 14
10.2 运输 14
10.3 贮存 14
附录A(规范性) 水力警铃和延迟器型号编制 15
A.1 水力警铃型号编制 15
A.2 延迟器型号编制 15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是 GB 5135《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第2部分。GB 5135已经发布了以下部分:
---第1部分:洒水喷头;
---第2部分:湿式报警阀、延迟器、水力警铃;
---第3部分:水雾喷头;
---第4部分:干式报警阀;
---第5部分:雨淋报警阀;
---第6部分:通用阀门;
---第7部分:水流指示器;
---第8部分:加速器;
---第9部分:早期抑制快速响应(ESFR)喷头;
---第10部分:压力开关;
---第11部分:沟槽式管接件;
---第13部分:水幕喷头;
---第14部分:预作用装置;
---第15部分:家用喷头;
---第16部分:消防洒水软管;
---第17部分:减压阀;
---第18部分:消防管道支吊架;
---第19部分:塑料管道及管件;
---第20部分:涂覆钢管;
---第21部分:末端试水装置;
---第22部分:特殊应用喷头。
本文件代替GB 5135.2-2003《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第2部分:湿式报警阀、延迟器、水力警铃》。
与GB 5135.2-2003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更改了“湿式报警阀”的英文名称(见3.1,2003年版的3.1);
---更改了“阀瓣组件”的定义(见3.2,2003年版的3.2);
---更改术语“进口压力”为“供水压力”(见3.8,2003年版的3.8);
---更改术语“出口压力”为“系统压力”(见3.9,2003年版的3.9);
---删除了术语和定义中的“报警流量”(2003年版的3.11);
---增加了“分类与代号”(见第4章);
---增加了“型号编制”(见第5章);
---更改了“标志”要求,标志内容增加了“执行标准”(见6.1.2,2003年版的4.1.2);
---更改了“规格”要求,删除了公称直径300mm的规格,删除了“湿式报警阀座圈处直径可以小
于公称直径”(见6.2,2003年版的4.2.2);
---更改了“额定工作压力”要求,明确了“湿式报警阀、延迟器、水力警铃的额定工作压力应为
1.2MPa或1.6MPa两个公称压力等级”,删除了“湿式报警阀与工作压力等级较低的设备装
配使用时的要求”(见6.3,2003年版的4.2.1);
---更改了“材料耐腐蚀性能”要求,阀体和阀盖耐腐蚀性能由“不低于铸铁”更改为“不低于球墨铸
铁”(见6.4,2003年版的4.3);
---更改了“结构”要求,将湿式报警阀报警口与延迟器之间设置开启位置锁紧的控制阀门更改为
“不应设置阀门”,增加了“具有远程监控功能的湿式报警阀,应至少具有供水压力和系统压力
信号输出的功能。”(见6.5.1,2003年版的4.4.1);
---更改了“连接方式”要求,更改了“法兰连接”符合的标准,增加了“沟槽连接”符合的标准(见
6.6,2003年版的4.4.3);
---更改了“零部件”要求,增加了“阀瓣密封件”要求和对应的试验方法(见6.7、6.8、7.4,2003年版
的4.5.4);
---更改了“水力摩阻”测试参数要求(见6.12,2003年版的4.9);
---更改了“功能”要求,删除了报警流量不低于生产单位公布值的要求(见6.13,2003年版的
4.10)。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国家消防救援局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及其所代替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1989年首次发布为GB 797-1989《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湿式报警阀的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
---2003年第一次修订为GB 5135.2-2003《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第2部分:湿式报警阀、延迟
器、水力警铃》;
---本次为第二次修订。
引 言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是应用广泛的一种固定消防设施,其由喷头、报警阀组、水流报警装置(水流指示
器或压力开关)等组件,以及管道、阀门、供水设施等组成,能在发生火灾时自动喷水进行灭火。各组成
部件在系统中既相互关联发挥专有作用,又具备独立的特定功能。
GB 5135《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按照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组成部件的功能进行分类,涵盖了喷头、报警
阀组、水流报警装置等组件以及管道、阀门等相关产品,构建了一个较为完整的标准体系,旨在为相关生
产企业、工程建设单位、行业对口单位和部门提供设计、生产、检验认证和验收的依据。GB 5135拟由
21个部分构成。
---第1部分:洒水喷头。目的在于规定标准覆盖面积洒水喷头和扩大覆盖面积洒水喷头的分类、
型号编制、要求、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等内容,保证产品在预定的温度范围内自行启动,按照设
计洒水形状和水量喷水。
---第2部分:湿式报警阀、延迟器、水力警铃。目的在于规定湿式报警阀及其配置的延迟器和水
力警铃的要求、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等内容,保证产品在湿式系统中发挥报警及控制作用。
---第3部分:水雾喷头。目的在于规定水雾喷头的分类、型号编制、要求、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等
内容,保证产品按照设计的洒水形状喷出,达到雾化效果,实现喷雾灭火或防护冷却的目的。
---第4部分:干式报警阀、加速器。目的在于规定干式报警阀及其配置的加速器的要求、试验方
法和检验规则等内容,保证产品在干式系统中发挥启动及报警作用。
---第5部分:雨淋报警阀。目的在于规定雨淋报警阀的分类、要求、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等内
容,保证产品在雨淋系统中发挥启动及报警作用。
---第6部分:通用阀门。目的在于规定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消防闸阀、消防球阀、消防电磁阀、消防
截止阀、消防信号阀、消防单向阀及消防地埋闸阀的要求、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等内容,规范产
品质量。
---第7部分:水流指示器。目的在于规定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叶片型水流指示器的分类、要求、试
验方法和检验规则等内容,保证产品在湿式系统中随水流动输出信号的能力。
---第9部分:早期抑制快速响应(ESFR)喷头。目的在于规定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早期抑制快速响
应(ESFR)喷头的分类、要求、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等内容,保证产品在火灾初期及时启动,按
照设计洒水形状和密度喷水,扑灭或抑制仓库及类似场所火灾。
---第10部分:压力开关。目的在于规定与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报警阀配套使用的压力开关的分
类、要求、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等内容,确保报警阀启动后的压力报警信号输出能力。
---第11部分:沟槽式管接件。目的在于规定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沟槽式管接头和沟槽式管件的分
类、要求、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等内容,实现产品对系统供水管道的可靠连接。
---第13部分:水幕喷头。目的在于规定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水幕喷头的分类、型号编制、要求、试
验方法和检验规则等内容,保证产品按照喷洒外形喷洒水幕,实现隔热、冷却保护的目的。
---第14部分:预作用装置。目的在于规定预作用装置的要求、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等内容,保证
产品在预作用系统中发挥监控、启动及报警作用。
---第15部分:家用喷头。目的在于规定家用喷头的分类、要求、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等内容,保
证产品在住宅及居住类空间内快速响应启动,按照设计洒水形状和水量喷水,控制、扑救火灾。
---第16部分:消防洒水软管。目的在于规定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末端连接洒水喷头的消防洒水软
管的分类、要求、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等内容,实现产品对洒水喷头与供水管道的可靠、便捷
连接。
---第17部分:减压阀。目的在于规定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直接作用式和先导式减压阀的分类、要
求、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等内容,保证产品在进口压力和流量变动时将出口压力降至某一需要
出口压力。
---第18部分:消防管道支吊架。目的在于规定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用消防管道支吊架的分类、要
求、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等内容,保证产品对消防管道的牢固支撑。
---第19部分:塑料管道及管件。目的在于规定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中使用的氯化聚氯乙烯(PVC-
C)塑料管道及管件的要求、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等内容,保证产品在轻危险级、中危险级Ⅰ级
场所湿式系统中安全有效应用。
---第20部分:涂覆钢管。目的在于规定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中公称通径不大于300mm的内涂层
材料为环氧树脂的涂覆钢管的分类、要求、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等内容,提升消防管道耐腐蚀
能力,延长其使用寿命。
---第21部分:末端试水装置。目的在于规定末端试水装置的分类、要求、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等
内容,保证产品实现有效监测系统末端压力,及检验系统启动、报警及联动等功能。
---第22部分:特殊应用喷头。目的在于规定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特殊应用喷头的分类、要求、试验
方法和检验规则等内容,保证产品在民用建筑高大净空场所或仓库发生火灾后及时启动,控
制、扑灭火灾。
---第23部分:玻璃分隔用洒水喷头。目的在于规定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玻璃分隔用洒水喷头的分
类、型号编制、要求、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等内容,保证产品在预定的温度范围内自行启动,按
设计的洒水形状和流量均匀喷洒到建筑物的镶玻璃构件上进行冷却保护。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第2部分:湿式报警阀、延迟器、水力警铃
1 范围
本文件界定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湿式报警阀、延迟器、水力警铃的术语和定义,规定了湿式报警阀、
延迟器、水力警铃的分类与代号、型号编制、要求、检验规则、标志和使用说明书、包装、运输和贮存,描述
了相应的试验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中湿式报警阀、延迟器、水力警铃的设计、制造和检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
本文件。
GB 5135.11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第11部分:沟槽式管接件
GB/T 7306(所有部分) 55°密封管螺纹
GB/T 9124.1 钢制管法兰 第1部分:PN系列
GB/T 9124.2 钢制管法兰 第2部分:Class系列
GB/T 9969 工业产品使用说明书 总则
GB/T 17241.1 铸铁管法兰 第1部分:PN系列
GB/T 17241.2 铸铁管法兰 第2部分:Class系列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湿式报警阀 wetsystemalarmvalve
只允许水流入湿式灭火系统并在规定压力、流量下驱动配套部件报警的一种单向阀。
3.2
阀瓣组件 sealingassembly
湿式报警阀中防止水流倒流的主要活动密封件。
3.3
补偿器 compensator
可最大限度地减少因水源压力波动或冲击造成湿式报警阀误动作的一种辅助部件。
3.4
延迟器 retardchamber
可最大限度地减少因水源压力波动或冲击而造成误报警的一种容积式装置。
3.5
水力警铃 watermotoralarm
能发出声响的水力驱动报警装置。
3.6
伺应状态 readycondition
湿式报警阀安装在管路系统中,由水源供给压力稳定的水,而无水从报警阀系统侧任何出口流出的
状态。
3.7
额定工作压力 ratedworkingpressure
湿式报警阀、延迟器和水力警铃在伺应状态(3.6)或工作状态下允许的最大工作压力。
3.8
供水压力 servicepressure
当湿式报警阀处于伺应状态(3.6)时,阀门进口处的静水压。
3.9
系统压力 systempressure
当湿式报警阀处于伺应状态(3.6)时,阀门出口处的静水压。
3.10
延迟时间 retardtime
安装延迟器和不安装延迟器的湿式报警阀,自阀系统侧放水至报警装置发出连续报警所需的时
间差。
4 分类与代号
4.1 按结构形式分类:
a) 蝶阀型湿式报警阀,代号“D”;
b) 阀瓣型湿式报警阀,无代号。
4.2 按连接形式分类:
a) 沟槽连接形式,代号为“G”;
b) 螺纹连接形式,代号为“L”;
c) 法兰连接形式,无代号。
5 型号编制
5.1 湿式报警阀的型号编制
湿式报警阀的型号编制应按照如下的规定:
ZSFZ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湿式报警阀
结构形式代号,见4.1
公称直径,单位为毫米(mm)
额定工作压力,单位为兆帕(MPa)
连接形式代号,见4.2
生产商自定义(可省略)
示例:ZSFZD100-1.2-G表示连接形式为沟槽连接,额定工作压力为1.2MPa,公称直径为100mm的蝶阀型湿式
报警阀。
5.2 延迟器和水力警铃的型号编制
延迟器和水力警铃的型号编制应按照附录A的规定。
6 要求
6.1 外观和标志
6.1.1 外观
湿式报警阀、延迟器、水力警铃应表面平整,无加工缺陷及磕碰损伤,涂层均匀,标志齐全。
6.1.2 标志
湿式报警阀应标志清晰,并在明显位置清晰、永久性标注下述内容:
a) 产品名称及规格型号;
b) 生产单位名称或商标;
c) 额定工作压力;
d) 执行标准;
e) 生产日期及产品编号;
f) 安装的水流方向。
6.2 规格
湿式报警阀进出口公称直径为50mm、65mm、80mm、100mm、125mm、150mm、200mm、
250mm。
6.3 额定工作压力
湿式报警阀、延迟器、水力警铃的额定工作压力应为1.2MPa或1.6MPa。
6.4 材料耐腐蚀性能
6.4.1 阀体和阀盖应采用耐腐蚀性能不低于球墨铸铁的材料制作。
6.4.2 阀座材料应采用耐腐蚀性能不低于青铜的材料制作。
6.4.3 湿式报警阀转动部件应采用青铜、镍铜合金、黄铜、奥氏体不锈钢等耐腐蚀材料制作。若采用耐
腐蚀性能低于上述要求的材料制造时,应在相对运动处加入上述耐腐蚀材料制造的衬套件。
6.4.4 报警管路的过滤网应采用耐腐蚀性能不低于黄铜的材料制作。
6.4.5 水力警铃喷嘴和过滤网应采用耐腐蚀性能不低于黄铜的材料制作,水力警铃转动或滑动的零件
应采用青铜、黄铜、奥氏体不锈钢等耐腐蚀材料制作。
6.5 结构和间隙
6.5.1 结构
6.5.1.1 湿式报警阀报警口与延迟器之间不应设置阀门。
6.5.1.2 湿式报警阀应设置显示供水压力和系统压力的装置。
6.5.1.3 具有远程监控功能的湿式报警阀,应至少具有供水压力和系统压力信号输出的功能。
6.5.1.4 阀体上应设有放水口,放水口公称直径不应小于20mm。
6.5.1.5 阀体阀瓣组件的供水侧,应设有在不开启阀门的情况下测试报警装置的部件。
6.5.1.6 延迟器进水口直径小于或等于6mm时,应设置耐腐蚀的过滤网。网孔最大尺寸不应大于保
护孔径的0.6倍,过滤网总面积不应小于保护孔面积的20倍。
6.5.1.7 水力警铃进水口公称直径不应小于20mm,排水孔面积不应小于喷嘴面积的50倍。
6.5.1.8 水力警铃喷嘴直径不应小于3mm,过滤网孔最大尺寸不应大于喷嘴直径的0.6倍,过滤网总
面积不应小于喷嘴孔面积的10倍。
6.5.2 间隙(适用于阀瓣型湿式报警阀)
6.5.2.1 除阀瓣全开位置外,阀瓣组件与阀体内壁之间的间隙对于铸铁阀体不应小于12mm,对于有
色金属或不锈钢阀体不应小于6mm。
6.5.2.2 阀在关闭位置,阀瓣或阀瓣上金属零件与阀座内缘之间径向间隙(l2-l1)不应小于6mm,见
图1。
单位为毫米
标引序号说明:
l1---阀座内径;
l2---阀瓣直径。
图1 直径方向间隙
6.5.2.3 阀座处可能卡住碎屑的环形空间深度不应小于3mm。
6.6 连接方式
6.6.1 湿式报警阀采用法兰连接方式时,法兰连接尺寸、法兰密封面型式应符合 GB/T 9124.1、
GB/T 9124.2、GB/T 17241.1或GB/T 17241.2的规定。
6.6.2 湿式报警阀采用沟槽连接方式时,其连接尺寸应符合GB 5135.11的规定。
6.6.3 湿式报警阀采用螺纹连接方式时,其连接尺寸应符合GB/T 7306(所有部分)的规定。
6.7 刚性非金属零件
6.7.1 刚性非金属零件按7.2和7.3的规定进行老化试验,试验后,不应产生妨碍装置正常动作的扭
曲、蠕变、裂纹或其他变形损坏。
6.7.2 经老化试验过的刚性非金属零件装配的湿式报警阀按7.7、7.9、7.10的规定进行渗漏、变形、功能
和压力比试验时,应符合6.11、6.13、6.14的规定。
6.8 阀瓣密封件
6.8.1 阀瓣密封件按7.2和7.3的规定进行老化试验,试验后,不应产生妨碍装置正常动作的扭曲、蠕
变、裂纹或其他变形损坏。
6.8.2 阀瓣密封件按7.4的规定进行试验,试验后阀瓣密封件不应黏结到它的配合表面上,打开阀瓣组
件所需供水压力不应大于0.035MPa。
6.9 工作循环
采用弹簧的湿式报警阀按7.5的规定进行工作循环试验,应动作灵活,不应出现任何故障和结构
损坏。
6.10 强度
6.10.1 阀瓣组件在开启位置的湿式报警阀,按7.6.1的规定进行水压强度试验,试验压力为4倍额定
工作压力,保持5min,阀体应无明显变形、泄漏损坏现象。
6.10.2 延迟器按7.6.2的规定进行水压强度试验,试验压力为2倍额定工作压力,保持5min,延迟器
应无渗漏、变形损坏现象。
6.11 渗漏和变形
6.11.1 湿式报警阀的阀瓣组件系统侧及连接管件,按7.7.1的规定进行试验,试验压力为2倍额定工
作压力,保持5min,应无渗漏。
6.11.2 阀瓣组件在开启位置的湿式报警阀,按7.7.2的规定进行试验,试验压力为2倍额定工作压
力,保持5min,应无渗漏、无永久变形。
6.11.3 湿式报警阀的阀瓣组件系统侧,按7.7.3的规定进行静水压试验,保持16h,阀瓣组件密封处应
无渗漏。
6.11.4 湿式报警阀进行渗漏和变形试验后,应满足6.13和6.14的要求。
6.12 水力摩阻
湿式报警阀按7.8的规定进行水力摩阻试验,在管道流速4.5m/s时,水力摩阻不应大于0.02MPa。
6.13 功能
6.13.1 装配好的湿式报警阀,按7.9.2.1的规定进行试验,在供水压力为0.14MPa,系统侧放水流量为
15L/min时,水力警铃不应发出报警信号。
6.13.2 装配好的湿式报警阀,按7.9.2.2的规定进行试验,在供水压力分别为0.14MPa、0.70MPa、
1.20MPa、1.60MPa(适用于额定工作压力等于1.60MPa的湿式报警阀),系统侧相应放水流量为
60L/min、80L/min、170L/min、170L/min(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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