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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编号 | GB 6095-2009 (GB6095-2009) | | 中文名称 | 安全带 | | 英文名称 | Personal fall protection systems | | 行业 | 国家标准 | | 中标分类 | C73 | | 国际标准分类 | 13.340.99 | | 字数估计 | 17,174 | | 发布日期 | 2009-04-13 | | 实施日期 | 2009-12-01 | | 旧标准 (被替代) | GB 6095-1985 | | 引用标准 | GB/T 6096-2009 | | 标准依据 | 国家标准批准发布公告2009年第4号(总第144号) | | 发布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 范围 | 本标准规定了安全带的分类和标记、技术要求、检验规则及标识。本标准适用于高处作业、攀登及悬吊作业中使用的安全带。本标准适用于体重及负重之和不大于100kg的使用者。 |
GB 6095-2009: 安全带
GB 6095-2009 英文名称: Personal fall protection systems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 6095-2009
代替GB 6095-1985
安 全 带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安全带的分类和标记、技术要求、检验规则及标识。
本标准适用于高处作业、攀登及悬吊作业中使用的安全带。
本标准适用于体重及负重之和不大于100kg的使用者。
本标准不适用于体育运动、消防等用途的安全带。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
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6096-2009 安全带测试方法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4 安全带的分类和标记
4.1 分类
安全带按作业类别分为围杆作业安全带、区域限制安全带、坠落悬挂安全带,其构成见附录A。
4.2 标记
安全带的标记由作业类别、产品性能两部分组成。
---作业类别:以字母 W 代表围杆作业安全带、以字母Q代表区域限制安全带、以字母Z代表坠
落悬挂安全带;
---产品性能:以字母Y代表一般性能、以字母J代表抗静电性能、以字母R代表抗阻燃性能、以
字母F代表抗腐蚀性能、以字母T代表适合特殊环境(各性能可组合)。
5 技术要求
5.1 一般要求
5.1.1 总体结构
5.1.1.1 安全带与身体接触的一面不应有突出物,结构应平滑。
5.1.1.2 安全带不应使用回料或再生料,使用皮革不应有接缝。
5.1.1.3 安全带可同工作服合为一体,但不应封闭在衬里内,以便穿脱时检查和调整。
5.1.1.4 安全带按GB/T 6096-2009中4.1规定的方法进行模拟人穿戴测试,腋下、大腿内侧不应有
绳、带以外的物品,不应有任何部件压迫喉部、外生殖器。
5.1.1.5 坠落悬挂安全带的安全绳同主带的连接点应固定于佩戴者的后背、后腰或胸前,不应位于腋
下、腰侧或腹部。
5.1.1.6 旧产品应按GB/T 6096-2009中4.2规定的方法进行静态负荷测试,当主带或安全绳的破
坏负荷低于15kN时,该批安全带应报废或更换相应部件。
5.1.1.7 围杆作业安全带、区域限制安全带、坠落悬挂安全带当分别满足5.2时可组合使用,各部件应
相互浮动并有明显标志;如果共用同一具系带应满足5.2.3的要求。
5.1.1.8 坠落悬挂安全带应带有一个足以装下连接器及安全绳的口袋。
5.1.2 零部件
5.1.2.1 金属零件应浸塑或电镀以防锈蚀。
5.1.2.2 调节扣不应划伤带子,可以使用滚花的零部件。
5.1.2.3 所有零部件应顺滑,无材料或制造缺陷,无尖角或锋利边缘。8字环、品字环不应有尖角、倒
角,几何面之间应采用R4以上圆角过渡。
5.1.2.4 金属环类零件不应使用焊接件,不应留有开口。
5.1.2.5 连接器的活门应有保险功能,应在两个明确的动作下才能打开。
5.1.2.6 金属零件按GB/T 6096-2009中4.3规定的方法进行盐雾试验,应无红锈,或其他明显可见
的腐蚀痕迹,但允许有白斑。
5.1.2.7 在爆炸危险场所使用的安全带,应对其金属件进行防爆处理。
5.1.3 织带与绳
5.1.3.1 主带扎紧扣应可靠,不能意外开启。
5.1.3.2 主带应是整根,不能有接头。宽度不应小于40mm。
5.1.3.3 辅带宽度不应小于20mm。
5.1.3.4 腰带应和护腰带同时使用。
5.1.3.5 安全绳(包括未展开的缓冲器)有效长度不应大于2m,有两根安全绳(包括未展开的缓冲器)
的安全带,其单根有效长度不应大于1.2m。
5.1.3.6 安全绳编花部分可加护套,使用的材料不应同绳的材料产生化学反应,应尽可能透明。
5.1.3.7 护腰带整体硬挺度不应小于腰带的硬挺度,宽度不应小于80mm,长度不应小于600mm,接
触腰的一面应有柔软、吸汗、透气的材料。
5.1.3.8 织带和绳的端头在缝纫或编花前应经燎烫处理,不应留有散丝。
5.1.3.9 织带折头连接应使用线缝,不应使用铆钉、胶粘、热合等工艺。
5.1.3.10 钢丝绳的端头在形成环眼前应使用铜焊或加金属帽(套)将散头收拢。
5.1.3.11 织带折头缝纫后及绳头编花后不应进行燎烫处理。
5.1.3.12 绳、织带和钢丝绳形成的环眼内应有塑料或金属支架。
5.1.3.13 禁止将安全绳用作悬吊绳。悬吊绳与安全绳禁止共用连接器。
5.1.3.14 所有绳在构造上和使用过程中不应打结。
5.1.3.15 每个可拍(飘)动的带头应有相应的带箍。
5.1.3.16 用于焊接、炉前、高粉尘浓度、强烈摩擦、割伤危害、静电危害、化学品伤害等场所的安全绳应
加相应护套。
5.1.3.17 缝纫线应采用与织带无化学反应的材料,颜色与织带应有区别。
5.2 基本技术性能
5.2.1 围杆作业安全带
5.2.1.1 整体静态负荷
围杆作业安全带按 GB/T 6096-2009中4.4规定的方法进行整体静态负荷测试,应满足下列
要求:
a) 整体静拉力不应小于4.5kN。不应出现织带撕裂、开线、金属件碎裂、连接器开启,绳断、金属
件塑性变形、模拟人滑脱等现象;
b) 安全带不应出现明显不对称滑移或不对称变形;
c) 模拟人的腋下、大腿内侧不应有金属件;
d) 不应有任何部件压迫模拟人的喉部、外生殖器;
e) 织带或绳在调节扣内的滑移不应大于25mm。
5.2.1.2 整体滑落
围杆作业安全带按GB/T 6096-2009中4.5规定的方法进行整体滑落测试,应满足下列要求:
a) 不应出现织带撕裂、开线、金属件碎裂、连接器开启、带扣松脱、绳断、模拟人滑脱等现象;
b) 安全带不应出现明显不对称滑移或不对称变形;
c) 模拟人悬吊在空中时,其腋下、大腿内侧不应有金属件;
d) 模拟人悬吊在空中时,不应有任何部件压迫模拟人的喉部、外生殖器;
e) 织带或绳在调节扣内的滑移不应大于25mm。
5.2.2 区域限制安全带
区域限制安全带按 GB/T 6096-2009中4.6规定的方法进行整体静态负荷测试,应满足下列
要求:
a) 整体静拉力不应小于2kN;
b) 不应出现织带撕裂、开线、金属件碎裂、连接器开启,绳断、金属件塑性变形等现象;
c) 安全带不应出现明显不对称滑移或不对称变形;
d) 模拟人的腋下、大腿内侧不应有金属件;
e) 不应有任何部件压迫模拟人的喉部、外生殖器。
5.2.3 坠落悬挂安全带
5.2.3.1 整体静态负荷
坠落悬挂安全带按 GB/T 6096-2009中4.7规定的方法进行整体静态负荷测试,应满足下列
要求:
a) 整体静拉力不应小于15kN;
b) 不应出现织带撕裂、开线、金属件碎裂、连接器开启、绳断、金属件塑性变形、模拟人滑脱、缓冲
器(绳)断等现象;
c) 安全带不应出现明显不对称滑移或不对称变形;
d) 模拟人的腋下、大腿内侧不应有金属件;
e) 不应有任何部件压迫模拟人的喉部、外生殖器;
f) 织带或绳在调节扣内的滑移不应大于25mm。
5.2.3.2 整体动态负荷
坠落悬挂安全带及含自锁器、速差自控器、缓冲器的坠落悬挂安全带按GB/T 6096-2009中4.8
规定的方法进行整体动态负荷测试,应满足下列要求:
a) 冲击作用力峰值不应大于6kN;
b) 伸展长度或坠落距离不应大于产品标识的数值;
c) 不应出现织带撕裂、开线、金属件碎裂、连接器开启,绳断、模拟人滑脱、缓冲器(绳)断等现象;
d) 坠落停止后,模拟人悬吊在空中时不应出现模拟人头朝下的现象;
e) 坠落停止后,安全带不应出现明显不对称滑移或不对称变形;
f) 坠落停止后,模拟人悬吊在空中时安全绳同主带的连接点应保持在模拟人的后背或后腰,不应
滑动到腋下、腰侧;
g) 坠落停止后,模拟人悬吊在空中时模拟人的腋下、大腿内侧不应有金属件;
h) 坠落停止后,模拟人悬吊在空中时不应有任何部件压迫模拟人的喉部、外生殖器;
i) 坠落停止后,织带或绳在调节扣内的滑移不应大于25mm。
注:对于有多个连接点或多条安全绳的安全带,应分别对每个连接点和每条安全绳进行整体动态负荷测试。
5.2.4 零部件性能
5.2.4.1 静态负荷
安全带的零部件(见GB/T 6096-2009中表1)应按GB/T 6096-2009中4.9规定的方法进行静
态负荷测试,应满足下列要求:
零部件不应产生织带撕裂、环类零件开口、绳断股、连接器打开、带扣松脱、缝线迸裂、运动机构卡死
等足以使零件失效的情况。
5.2.4.2 零部件动态负荷
坠落悬挂安全带零部件(包括系带、连接器、自锁器、速差自控器、安全绳及缓冲器)应按
GB/T 6096-2009中4.10规定的方法进行动态负荷测试,应满足下列要求:
a) 零部件不应产生带撕裂、环类零件开口、绳断股、连接器打开、带扣松脱、缝线迸裂、运动机构卡
死等足以使零件失效的情况;
b) 织带或绳在调节扣内的滑移不大于25mm。
5.2.4.3 零部件机械性能
安全带的缓冲器、连接器、自锁器、速差自控器及有运动机构、预设作用部件应按GB/T 6096-2009
中4.11~4.13规定的方法或原则测试缓冲器的永久变形、缓冲器的意外打开作用力、速差自控器、自锁
器自锁可靠性、预设作用部件启动条件测试,应满足以下要求:
a) 缓冲器意外打开作用力大于2kN;
b) 连接器自动机构无卡死,失效等情况;
c) 自锁器、速差自控器应保持灵敏度、无部件损坏、零件失效等情况;
d) 运动机构应保持初始运动幅度、力度,无明显失效情况;
e) 预设作用部件在未达到标识规定的指标时不应启动。
5.3 特殊技术性能
5.3.1 总则
5.3.1.1 产品标识声明的特殊性能仅适用于相应的特殊场所。
5.3.1.2 具有特殊性能的安全带在满足本节特殊性能时,还应具有本标准规定的一般要求和基本技术
性能。
5.3.1.3 具有特殊性能的安全带不一定具有本节所列出的全部特殊性能或某种特定组合。
5.3.2 抗腐蚀性能
按GB/T 6096-2009中4.15规定的方法进行预处理后,按5.2规定的方法测试。可以针对某种
特定化学品进行测试。
5.3.3 阻燃性能
按GB/T 6096-2009中4.16规定的方法进行测试,续燃时间不大于5s。
5.3.4 适合特殊环境
按GB/T 6096-2009中4.17规定的方法进行环境条件处理后,按5.2规定的方法测试。可以针
对某种特定的环境进行测试。
6 检验规则
6.1 出厂检验
生产企业应按照生产批次对安全带逐批进行出厂检验。各测试项目、测试样本大小、不合格分类、
6.2 型式检验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需进行型式检验。
6.2.1 新产品鉴定或老产品转厂生产的试制定型鉴定。
6.2.2 当材料、工艺、结构设计发生变化时。
6.2.3 停产超过一年后恢复生产时。
6.2.4 周期检查,每年一次。
6.2.5 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结果有较大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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