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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编号 | GB 6675.13-2014 (GB6675.13-2014) | | 中文名称 | 玩具安全 第13部分:除实验玩具外的化学套装玩具 | | 英文名称 | Safety of toys -- Part 13: Chemical toys (sets) other than experimental sets | | 行业 | 国家标准 | | 中标分类 | Y57 | | 国际标准分类 | 97.200.50 | | 字数估计 | 91,972 | | 发布日期 | 12/5/2014 | | 实施日期 | 1/1/2016 | | 标准依据 | 国家标准批准发布公告2014年第27号 | | 发布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GB 6675.13-2014
Safety of toys - Part 13: Chemical toys(sets)other than experimental sets
ICS 97.200.50
Y57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玩具安全
第13部分:除实验玩具外的化学套装玩具
2014-12-05发布
2016-01-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
目次
前言 Ⅰ
引言 Ⅳ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熟石膏(石膏)模具套装 3
5 小型作坊套装中所提供的陶瓷和玻璃质上釉材料 3
6 烤炉固化可塑PVC模型粘土套装 4
7 塑料模具套装 5
8 照相显影套装 6
9 模型套装中所提供或推荐的胶粘剂、油漆、漆、清漆、稀释剂及清洗剂(溶剂) 7
10 标识 13
11 使用说明 14
12 测试方法 16
附录A(资料性附录) 不同基体中的溶剂含量和所允许的最高浓度 77
附录B(资料性附录) 测量陶瓷和玻璃质上釉材料上元素的预测试方法 78
附录C(资料性附录) 测试方法的确认 79
附录D(资料性附录) 相关的欧盟指令 80
附录E(资料性附录) 本部分与EN71-5:1993+A1:2006的技术性差异及其原因 81
参考文献 84
前言
本部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
GB 6675是玩具安全系列标准,包括以下部分:
---基本规范(GB 6675.1);
---通用要求,包括但不限于机械与物理性能(GB 6675.2)、易燃性能(GB 6675.3)、特定元素的迁移(GB 6675.4);
---特定要求,是针对特定产品的要求。
本部分为GB 6675的第13部分。
本部分是玩具安全系列标准中除实验玩具外的化学套装玩具的特定要求(GB 6675.13),与GB 6675.1、GB 6675.2、GB 6675.3、GB 6675.4、GB 19865(适用于电玩具)结合使用。
本部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部分使用重新起草法修改采用EN71-5:1993+A1:2006《玩具安全 第5部分:除实验玩具外的化学套装玩具》(英文)。
考虑到我国国情,在采用EN71-5:1993+A1:2006时,本部分做了一些修改。有关技术性差异已编入正文中,在附录E中给出了这些技术性差异及其原因的一览表以供参考。
为了便于使用,本部分还做了下列编辑性修改:
a) 表的脚注用a、b等代替a)、b);
b) 用“本部分”代替“EN71本部分标准”和“EN71-5”;
c) 用“GB 6675《玩具安全》”代替“EN71-1、EN71-2和EN71-3”以及用“GB 6675”代替“EN71-3”;
d) 删除了EN71-5:1993+A1:2006的“书名页”、“前言”、“A1修订版前言”和“附录ZA”,修改了EN71-5:1993+A1:2006的“引言”;
e) 给原标准标题7.2、9.2.1、9.2.1.1、9.2.1.2、9.2.2、9.3、9.4、10、12.6.3下的悬置段分别加入下列标题:7.2.1一般要求、9.2.1.1一般要求、9.2.1.2.1一般要求、9.2.1.3.1一般要求、9.2.2.1一般要求、9.3.1一般要求、9.4.1一般要求、10.1一般要求和12.6.3.1一般要求;
f) 增加了资料性“附录D”和“附录E”;
g) 改正了下述印刷错误:
---表4中“N-(4-羟基苯基)-氨基-乙酸”的CAS号“2298-36-4”改为“122-87-2”;EINECS号“218-947-5”改为“204-580-8”;“对甲氨基苯酚及其盐”改成“对甲氨基苯酚硫酸盐”;
---9.2.1原标准第三行“表6和表8中的特殊材料”改为“表6~表8中的特殊材料”;
---9.2.1.2表7中聚甲基丙烯酸的CAS号“25087-27-7”应改为“25087-26-7”;
---12.2.9.1原标准式(2)中的“Mm”与原标准公式(1)的符号重复了,改为另一个符号如“M M”;公式(2)后的说明“Mm 是样品中金属的含量,用%(质量分数)表示”改为“M M 是样品中化合物的含量(质量分数),%。”;最后一行“个别金属的折算系数f 见表19。”中的“f”改为“fm”;
---12.3.2.1注中提到的“表17”改为“表2”;
---12.3.2.1表22所列化学物质“乙酰柠檬酸三丁酯”的CASNo.“77-89-4”改为“77-90-7”;
---12.3.3.14图2中的DEHP和BBP的名称对调了;
---12.3.4.1表25“烷基磺酸酯”名称后漏了个“4”字;
---12.3.7.5中第一行中的“12.3.7.1”改为“12.3.7.3”;
---12.3.7.6中第一行中的“12.3.7.2”改为“12.3.7.3”;
---12.3.8.1.3注中提到的“表17”改为“表2”;
---12.3.8.2.1中“记录12.3.7.5和12.3.7.6鉴别的增塑剂。”改成“记录12.3.7.5鉴别的增塑剂。”;
---12.3.8.2.2.1原标准式(19)中ce1的说明“为萃取溶液的浓度,用μg/mL表示;”改为“邻苯
二甲酸酯的浓度,单位为微克每毫升(μg/mL);”;原标准式 (20)“ce1=(WA+E)-WA ”是多余的,删除;
---12.3.8.2.2.2原标准式(21)中ce2的说明“为萃取溶液的浓度,用μg/mL表示;”改为“柠檬酸酯的浓度,单位为微克每毫升(μg/mL);”;原标准式 (22)“ce2=(WB+E)-WB”是多余的,删除;
---12.3.8.2.2.3原标准式(23)中ce的说明“为萃取溶液的浓度,用μg/mL表示;”改为“烷基磺酸酯的浓度,单位为微克每毫升(μg/mL);”;
---12.5.7倒数第二行苯乙烯浓度“(mg/mL)”改为“(μg/mL)”;
---12.5.8第一行苯乙烯浓度“(mg/mL)”改为“(μg/mL)”;
---12.6.2.4.2.2表40的表题“标准物质”改为“试剂”;
---12.6.2.6.1中“当进行12.6.2.6的测试时”改为“当进行12.6.2.5的测试时”;
---12.6.2.6.2.2表44中“浓度”改为“要求”;
---12.6.2.6.4中的图3题目“焦亚硫酸钠Na2SO3 的IR谱图”改为“焦亚硫酸钠Na2S2O5 的
IR谱图”;
---12.6.2.9中提到的“表35”改为“表32”;
---12.6.3.6原标准12.6.3.5式(26)中Wc的说明“是称到坩埚中的物质的质量,用g表示。”
改为“称到坩埚中的盐的质量,单位为克(g)。”;
---12.6.4.1表49中的“对甲氨基苯酚及其盐”改为“对甲氨基苯酚硫酸盐”;分子式
“C7H9NO”改为“(C7H9NO)2·H2SO4”;
---12.6.4.2.7中图5的X 轴上数值标注“0、2、4、6、8、1”改为:“0、2、4、6、8、10”;“Y 面积”改
成“Y---响应值”;
---12.6.4.3标题 “对甲氨基苯酚及其盐”改为“对甲氨基苯酚硫酸盐”;
---12.6.4.3.1.1表53中的“对甲氨基苯基硫酸盐”改为“对甲氨基苯酚硫酸盐”;
---12.6.4.3.3中的“对甲氨基苯酚”改为“对甲氨基苯酚硫酸盐”;
---12.6.4.3.7中图6的X 轴上数值标注“5、1、1、2、2”改为:“5、10、15、20、25”;“Y面积”改为
“Y---响应值”;
---12.6.4.4.6中“色谱图见图6”改为“色谱图见图5”;
---12.6.4.4.7中原标准式(28)有错,分母“10000×d乙酸”改为“100×d乙酸×2”;
---12.7.3.1表60的表题“溶剂”改为“标准”;
---12.7.4.12的柱名“50%苯基甲基聚硅氧烷”改为“50%苯基-50%二甲基聚硅氧烷”;
---12.7.5.1中的原标准式(29)“Vs=
Vf×ds
csst
”改为“Vs=
Vf×csst
1000×ds
”;
---12.7.5.1中“ds---溶剂的密度,用mg/mL表示”改为“ds---溶剂的密度,单位为克每毫
升(g/mL)”;
---12.7.5.4.4标题中的“鉴别”改为“定量”;
---12.7.5.4.4表73第二列表头中的“工作溶液”改为“储备液”;
---12.7.5.4.6原标准第一行的“表76”改为“表76~表79”;原标准第三行中的“3-甲基-2,4-
戊二醇”改为“2-甲基-2,4-戊二醇”;表76和表79第二列最后一数字“0.005”改为“0.050”;
表76、表77、表78和表79对应注a中所引用的条款号“12.7.5.4.1”改为“12.7.7.4”;
---12.7.5.4.7表80对应注a中所引用的条款号“12.7.5.4.1”改为“12.7.7.4”;
---12.7.7.4原标准第三行中的“3-甲基-2,4-戊二醇”改为“2-甲基-2,4-戊二醇”;
---12.7.7.5原标准第二行中的“12.7.7.2”改为“12.7.7.3”;
---12.7.8.1表82第五列第三行的溶剂名称“3-甲基2-丁醇”改为“3-甲基2-丁酮”;
---12.7.8.3原标准第四行所引用的条款号“12.7.5.4.5”改为“12.7.5.4.4”;
---12.7.8.4原标准第四行所引用的条款号“12.7.5.4.5”改为“12.7.5.4.6”;
---12.7.9.1原标准第一行的溶剂浓度“(mg/mL)”改为“(mg/瓶)”;
---12.7.9.2原标准式(31)中Ws的说明“溶剂的质量,用 mg表示”,改为“溶剂的浓度,单位
为毫克每毫升(mg/mL);”;
---12.8.4.1中第一行“增塑剂的测量用12.3所描述的GC-MS方法来进行。”,删除其中的
“GC-MS”;
---12.8.4.5原标准第二行中所引用的条款号“12.8.2.6”改为“12.8.2.5”;
---12.8.5.3.4.1图11中的横坐标“Y”改为“X”;
---12.8.5.3.4.2图12中的横坐标“Y”改为“X”;
---12.8.5.7“cstd---所加入标准的浓度,用 mg/L表示。”改为“cstd---所加入标准的浓度换
算成定容后的浓度,单位为毫克每毫升(mg/mL)。”;
---12.8.5.7原标准式(35)“Mfa=
cfa×2×100
1000×1000×W×
rec
”改为“Mfa=
cfa×50×100
1000×1000×W
rec
”。
本部分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部分由全国玩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53)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深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玩具检测技术中心、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
中心玩具实验室、北京中轻联认证中心、宁波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轻工产品检测中心、广州威凯检测技术
研究所。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董夫银、刘斌斌、黄理纳、蚁乐洲、阮建苗。
引 言
本部分是关于除实验玩具外的化学套装玩具的国家玩具安全标准。
考虑到儿童的正常行为,当化学套装玩具按规定的用途或可预见的方式使用时,本部分试图降低对
儿童的健康可能造成的伤害危险。
当使用这些化学套装玩具时,通过加入对有关可能危害、危险和其他问题引起特别注意的信息,将
潜在的危险降低到最少。
玩具安全
第13部分:除实验玩具外的化学套装玩具
1 范围
GB 6675的本部分规定了使用在除实验玩具外的化学套装玩具中的物质和材料的要求和测试方
法,规定了:
---危险物质和配制品的最高含量;
---儿童过量使用可能会伤害其健康的物质和配制品的最高含量;
---玩具附带的其他物质和配制品的最高含量。
除此之外,还规定了标识、警告、安全规则、物品清单、使用说明及急救信息的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
---熟石膏模具套装;
---小型作坊套装中所提供的陶瓷和玻璃质上釉材料;
---烤炉固化可塑PVC模型粘土套装;
---塑料模具套装;
---包埋套装;
---照相显影套装;
---模型套装中所提供或推荐的胶粘剂、油漆、漆、清漆、稀释剂及清洗剂(溶剂)。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 5296.5 消费品使用说明 第5部分:玩具
GB 6675 国家玩具安全技术规范
GB/T 6682-2008 分析实验室用水规格和试验方法(ISO 3696:1987,MOD)
GB 13690-2009 化学品分类和危险性公示 通则
EN14517:2004 液化石油产品 石油中烃类和氧化物的测定 多维气相色谱法(Liquid
《化妆品卫生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2007年1月)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含有模具的玩具,在模具中可倒入水和石膏(主要为半水硫酸钙CaSO4·0.5H2O)的混合物使之硬
化,如用来制作图形和图版。
3.2
含有陶瓷和玻璃质上釉材料(透明,不透明或彩色的)的玩具,将这些上釉材料加入水后涂在陶瓷和
金属物体的表面上以形成光滑的涂层,然后将它们放置干燥并在700℃以上进行烧制。
3.3
用来制造各种类型的图形、胸针、流行珠宝等的玩具,其制备是通过在温度介于100℃和130℃之
间的烤炉固化来达到的。
3.4
塑料模具套装 plasticmouldingset
用来替代陶瓷材料以制造装饰品或模型的玩具,其制备是通过在最高温度不超过180℃的烤炉中
加热使聚合物融合来达到的。
3.5
包埋套装 embeddingset
用来在透明材料中保存某些产品的玩具。
3.6
含有化学品(显影剂,停显液,定影液)来处理黑白照相胶卷及相片并设计来传授摄影基本原理的
玩具。
3.7
模型套装中所提供或推荐的胶粘剂、油漆、漆、清漆、稀释剂及清洗剂 adhesives,paints,lacquers,
用来组装和涂膜模型(如汽车,飞机,房子,轮船)的产品。
3.7.1
胶粘剂 adhesive
一种能通过表面粘接(粘连)和具有一定内力(内聚力)的粘接力将材料结合在一起的非金属物质。
3.7.2
水性油漆 water-basedpaint
一种加有颜料的材料,以液体的形式涂膜到表面时,一段时间后形成一个干燥的胶粘膜。
3.7.3
以胶粘剂、溶剂、染料和颜料(着色物质)、填料和调节剂为材料的涂层。
3.7.4
清漆 varnishes
低粘性的漆。
3.7.5
供获得所需粘度的油漆和漆,以及清洗工具和刷子的产品。
3.8
配制品 preparations
由两种或以上物质组成的混合物或溶液。
4 熟石膏(石膏)模具套装
注:一般来说熟石膏(石膏)不是有害的材料,但是假如吸入或吞入该粉末,可以在肺或胃中形成硬块。
4.1 标识
除10.2的标识要求外,外包装还要有下面的内容:
注意 仅供5岁以上儿童使用。
在成人的监督下使用。
在使用前要阅读说明书,并严格依照说明使用,保存好说明书以备用。
4.2 安全规则
使用说明除了11.4所要求的规则外,还要有下面的安全规则:
---不要将材料放入口内;
---不要吸入灰尘或粉末;
---不要用到身体上。
5 小型作坊套装中所提供的陶瓷和玻璃质上釉材料
5.1 化学配制品
这些陶瓷和玻璃质上釉材料是硅酸盐釉料加上表1中所给出的金属氧化物以及其他化合物的混合
配制品。
一个套装中每一配制品的最大质量不能超过50g。
注:陶瓷釉料是一种玻璃化的无机硅酸盐材料。陶瓷熔块是一种玻璃化的添加有颜料的无机硅酸盐材料。
5.2 标识
除10.2的标识要求外,外包装还要有下面的警告内容:
警告 仅供5岁以上儿童使用。
在成人的监督下使用。
注意 在使用前要阅读说明书,并严格依照说明使用,保存好说明书以备用。
5.3 安全规则
使用说明除了11.4所要求的规则外,还要有下面的安全规则:
---不要吸入粉末;
---不要将粉末放入口内;
---不要施加到供与食品和饮料接触的物品上;
---将套装远离食品和饮料;
---烧制过程不属于玩具功能的部分,因此在烧制过程中儿童不要靠近,不要吸入所散发的气体。
表1 化学配制品
化学物质/配制品 CAS号 EINECS号
水化硅酸钙(粘土)
高岭土(瓷土)
微溶硅酸盐釉料,如搪瓷和陶瓷熔块
在这些釉料中仅使用下面的颜料:
氧化铜 ≤0.25%
三氧化二铁 ≤5%
硅酸锆铁 ≤5%
二氧化锡 ≤10%
硅酸锆钒 ≤5%
氧化钴铝 ≤3%
硅酸锆 ≤15%
硅酸锆镨 ≤5%
1344-96-3
1332-58-7
65997-18-4
1317-38-0
1309-37-1
68412-79-3
18282-10-5
68186-95-8
1333-88-6
10101-52-7
68187-15-5
266-047-6
215-269-1
215-168-2
270-210-7
242-159-0
269-057-9
269-075-7
6 烤炉固化可塑PVC模型粘土套装
6.1 化学物质
这些模型粘土套装应由PVC(聚氯乙烯)、增塑剂、填料(如瓷土、氢氧化铝)以及着色剂组成。只使
用表2给出的增塑剂。
在配制品中增塑剂的最高含量不超过30%。
氯乙烯单体的含量要低于1mg/kg。
表2 增塑剂
化学物质 CAS号 EINECS号
己二酸聚酯
苯酚的烷基磺酸酯(C12~C20)
直链脂肪醇(C6 以上)的邻苯二甲酸酯以及这类酯的混合物
乙酰柠檬酸三丁酯
乙酰柠檬酸三(2-乙基己基)酯
77-90-7
144-15-0
201-067-0
205-617-0
6.2 标识
除10.2的标识要求外,外包装还要有下面的警告内容:
警告 仅供8岁以上儿童使用。
在成人的监督下使用。
注意 在使用前要阅读说明书,并严格依照说明使用,保存好说明书以备用。
6.3 安全规则
使用说明除了11.4所要求的规则外,还要有下面的安全规则:
---不要将材料放入口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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