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DF] GB 6675.2-2014 - 中国标准 英文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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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GB 6675.2-2014 | 145 | GB 6675.2-2014 | 9秒内发货PDF | 玩具安全 第2部分:机械与物理性能 |
| 基本信息 | |
|---|---|
| 标准编号 | GB 6675.2-2014 (GB6675.2-2014) |
| 中文名称 | 玩具安全 第2部分:机械与物理性能 |
| 英文名称 | [Including 2022XG1] Safety of toys -- Part 2: Mechanical and physical properties |
| 行业 | 国家标准 |
| 中标分类 | Y57 |
| 国际标准分类 | 97.200.50 |
| 字数估计 | 78,755 |
| 发布日期 | 5/6/2014 |
| 实施日期 | 1/1/2016 |
| 旧标准 (被替代) | GB 6675-2003 |
| 引用标准 | GB/T 230.1; GB/T 2411; GB/T 3505; GB/T 3768-1996; GB/T 3785.1-2010; GB/T 3785.2-2010; GB/T 6672; GB 14746; GB/T 17248.2; GB/T 17248.3; GB/T 26710; GB/T 28022 |
| 采用标准 | ISO 8124-1-2000, MOD |
| 标准依据 | 国家标准公告2014年第9号 |
| 发布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 范围 | GB 6675的本部分适用于所有玩具, 即设计用于或预定用于11岁以下儿童玩耍的任何产品或材料。本部分适用于消费者首次得到的玩具, 也适用于通过合理的、可预见的正常使用和滥用测试后的玩具, 除非另有特殊声明。本部分规定了可接受的玩具结构特征的要求, 包括形状、尺寸、轮廓、间隙(如摇铃玩具、小零件、锐利尖端、锐利边缘、铰链等)及某些玩具性能的参数要求(非弹性头弹射物的最大动能、某些乘骑玩具的最小倾倒角等)。本部分规定了从新生婴儿至14岁儿童使用的不同年龄组玩具的要求及测试方法。这些要求随玩具所对应不同年龄组而不同。 |
GB 6675.2-2014: 玩具安全 第2部分:机械与物理性能
GB 6675.2-2014 英文名称: [Including 2022XG1] Safety of toys -- Part 2: Mechanical and physical properties
ICS 97.200.50
Y57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1 范围
GB 6675的本部分适用于所有玩具,即设计用于或预定用于14岁以下儿童玩耍的任何产品或材
料。本部分适用于消费者首次得到的玩具,也适用于通过合理的、可预见的正常使用和滥用测试后的玩
具,除非另有特殊声明。
本部分规定了可接受的玩具结构特征的要求,包括形状、尺寸、轮廓、间隙(如摇铃玩具、小零件、锐
利尖端、锐利边缘、铰链等)及某些玩具性能的参数要求(非弹性头弹射物的最大动能、某些乘骑玩具的最小倾倒角等)。
本部分规定了从新生婴儿至14岁儿童使用的不同年龄组玩具的要求及测试方法。这些要求随玩
具所对应不同年龄组而不同。特定年龄组儿童使用的玩具的要求是根据危险的特性及儿童应对的智力和体力而制定的。
注1:参见附录A玩具年龄分组指南,更详细年龄段划分参见GB/T 28022。
本部分要求在某些玩具本体或其包装上有合适的警告内容和/或使用说明。警告及使用说明的基
本内容在附录B中列出。
本部分不能全部覆盖各类玩具或特定玩具可能存在的全部潜在危险。除了要求标示功能性危险及
玩具所适用的年龄范围外,本部分未对存在为众所周知的明显危险的功能性玩具提出警示说明的要求。
注2:这种明显危险的例子是针的正常功能所必需的锐利尖端。玩具缝纫套装的购买者很清楚针的危险,使用者在
学习缝纫的一般性教育过程中会了解到功能性锐利尖端的危险,而购买时通过产品包装上的警示说明也可了解。
注3:玩具滑板车在使用方面也有固有的已被认识的危险(如使用过程中的不稳定性,特别是对初学者)。符合本部
分要求,会使与结构特性相关的潜在危险(锐利边缘、夹伤等)减少到最小程度。
下列产品不适用于本部分:
a) 自行车(除玩具自行车外),即鞍座最大高度大于435mm的自行车(见E.1);
b) 投石器/弹弓;
c) 带有金属尖头的飞镖或标枪;
d) 家庭及公共场所的户外游戏场地设备;
e) 气压和气动气枪和气手枪(见E.1);
f) 风筝(但本部分包括风筝线的线电阻要求);
g) 最终成品主要不具有玩耍价值的模型、业余消遣品或工艺品;
h) 体育用品和设备、野营用品、运动设备、乐器和家具,但不包括其玩具仿制品;
通常来说,玩具仿制品与这类用品间存在明显的区别,例如:乐器或运动器材与其玩具仿制品
存在明显的差别,生产者或销售商的意图、正常使用和可预见的合理滥用决定其是否为玩具仿制品;
i) 内燃机驱动的飞机、火箭、船只、车辆模型,但不包括其玩具仿制品(见E.1);
j) 不是为14岁以下儿童设计的收藏品;
k) 节假日装饰品;
l) 预定用于深水中的水上器材、游泳学习用器具和如游泳垫和游泳辅助器等供儿童助浮用的水上器具;
m) 安装于公共场所(如街道和商场)的玩具;
n) 由500个以上拼块或不带样图的供专门人士使用的拼图;
o) 烟花爆竹,包括火药帽(但玩具专用火药帽除外);
p) 在成人监管下供教学使用的含有加热元件的产品;
q) 蒸汽机;
r) 额定电压超过24V的可与影像屏幕连接的视频玩具;
s) 婴儿奶嘴;
t) 仿真武器;
u) 额定电压超过24V的电烘箱、电熨斗或其他功能性产品;
v) 弓弦的最大松弛长度大于120cm的弓箭装置;
w) 儿童用饰物(见E.1)。
5 测试方法
5.1 总则
第5章中规定的测试方法是用来评定玩具是否符合本部分的要求。
5.2~5.23的测试适用于第4章中列出的各类特定玩具。
5.24测试的目的是模拟玩具可能受到的可预见的合理滥用和损坏。该测试方法是用以发现供儿
童使用的玩具在可预见的合理滥用和损坏情况下是否会出现潜在危险。
依据年龄组确定相应的测试方法:
● 从出生到18个月以下;
● 18个月及以上到36个月以下;
● 36个月及以上到96个月以下。
如果玩具的标识、广告或其他方式注明的适用儿童年龄跨越了以上任一年龄组,则按最严格的要求对玩具进行测试。
如果玩具及包装上未清晰、醒目地注明适用年龄组,或(基于市场销售和儿童使用玩具的习惯方式)
年龄标识不正确、但玩具明显适用于96个月及以下儿童使用,则应按附录A和GB/T 28022的要求判
定玩具的适合使用年龄段,并按该年龄段的要求对玩具进行测试。
如果玩具在测试时受到夹具或类似测试设备的实质性的损坏,则随后的相关测试应用一个新的玩具进行。
除非测试方法另有注明,测试前,每个试样应在温度为(21±5)℃的条件下至少放置4h,纺织品玩
具和纺织品软体填充玩具应在温度为(21±5)℃、相对湿度为(65±10)%的条件下至少放置4h,测试
应在玩具从预处理环境中取出后5min内开始。
如果供成人组装、并非预定由儿童拆开的玩具包装和组装说明中清楚标明该玩具只能由成人组装,
则测试应在已组装好的状态下进行。
如果测试可以多个方式作用于玩具被测部件上,则力(或扭力)应施加于会导致最严重情况的点(或
方向),即最不利的位置。
5.2 小零件测试(见4.3.2、4.4、4.18.2和4.25)
在无外界压力的情况下,以任一方向将玩具放入如图15所示的小零件试验器。
对玩具的可拆卸部件及按5.24(可预见的合理滥用测试)测试后脱落的部件,重复上述测试程序,确
定玩具或任一可拆卸部件或脱落部件是否可完全容入小零件试验器。
5.3 某些特定玩具的形状及尺寸测试(见4.5.1)
将图16所示的测试模板A用夹具固定好,使槽的轴线基本垂直并使槽的上下开口处畅通无阻。
调整被测试的玩具,使其以最有可能进入并穿过测试板内的槽的方向将玩具放入槽内,使作用在玩
具上的力仅是它本身的重力。
观察玩具任何部分是否穿过测试模板的孔的全部深度。
对具有近球形、半球形或圆形的张开端部的玩具,应用图17所示补充测试模板B重复上述测试程
序对其近球形、半球形或圆形的张开端部进行测试。
5.4 小球测试(见4.5.2)
将图18所示的测试模板放置好并夹紧,使槽的轴线基本垂直并使槽的上下开口处畅通无阻,将球
放置在最可能允许其通过测试模板槽口的位置进行测试,并保证作用在球上的力仅是其重力。确定球
是否能完全通过测试模板。
5.5 毛球测试(见4.5.3)
将图18所示的测试模板放置好并夹紧,使槽的轴线基本垂直并使槽的上下开口处畅通无阻,将毛
球放置在最有利于通过测试模板槽口的位置进行测试,并先将纤维的自由端放进测试模板。并保证作
用在毛球上的力仅是其自身的重力。
确定毛球是否能完全通过测试模板。
5.6 学前玩偶测试(见4.5.4)
将图17所示的补充测试模板B放置好并夹紧,使槽的轴线基本垂直并使槽的上下开口处畅通无
阻。将学前玩偶放置在最有利于圆形末端通过测试模板槽口的位置进行测试,保证作用在玩具上的力
仅是其自身的重力。
确定圆形末端是否穿透测试模板的孔的整个深度。
5.7 玩具部分或部件的可触及性测试(见4.6、4.7、4.13和4.14)
5.7.1 原则
用关节式可触及探头伸向玩具被测部分或部件,如果其轴肩之前的任何部件能接触到玩具的部分
或部件,该部分或部件被视为可触及。
5.7.2 仪器
5.7.2.1 关节式可触及探头
关节式可触及探头,如表1规定和图19描述,由刚性材料制成,除f 和g 公差为±1mm外,其余尺寸公差为±0.1mm。
5.7.3 程序
将玩具上所有不需要使用工具就可移取的部件移取下来。
如玩具附带工具,则玩具上能用该工具拆卸的所有部件都应被移取。
如本条a)~c)所述,以任何方式将适用的关节式可触及探头伸向被测试的玩具部分或部件,每个
探头可旋转90°以模拟手指关节的活动。根据需要,探头可在任一接头处绕轴转动以便接触玩具部分或部件。
注1:如果玩具部分是一邻近平面的锐利尖端,而且尖端与平面之间的间隙不超过0.5mm,则该尖端就被认为不可
触及,本条b)中规定的程序无需进行。
a) 任何孔、缺口或其他开口的最小开口尺寸(见注2)如果小于适用探头的轴肩直径,探头插入深度到轴肩部分为止。
注2:最小开口尺寸指可通过开口的最大球体的直径。
b) 任何孔、缺口或其他开口在使用探头A时,其最小开口尺寸如果大于探头A的轴肩直径但小
于187mm;或在使用探头B时,其最小开口尺寸如果大于探头B的轴肩直径但小于230mm,
则插入一适用带延伸部分的探头(见图19),使其在任何方向达到上述孔、缺口或最小开口尺
寸的2.25倍以确定测试可触及的总插入深度,测量可从开口的平面上任何一点得到。
c) 任何孔、缺口或其他开口在使用探头A时,其最小开口尺寸为187mm或以上,或在使用探头
B时,其最小开口尺寸为230mm或以上,测试可触及性的总插入深度不受限制。除非在原来
的孔、缺口或开口内还有其他孔、缺口或开口,其尺寸应符合本条a)或b)。在这种情况下,按
本条a)或b)中的适用程序进行测试。如果两种探头都需要使用,应采用187mm或以上的最
小开口尺寸确定不受限制的插入深度。
确定玩具部分或部件是否可以被探头轴肩前部的任一部分触及。
5.8 锐利边缘测试(见4.6和4.9)
5.8.1 原则
将自粘测试带按要求贴在芯轴上,然后使芯轴沿被测试的可触及边缘旋转360°,检查测试带被切割的长度。
5.8.2 仪器仪器应如图20所示。
5.8.2.1 钢制芯轴
芯轴的测试表面不能有划痕、凹痕或毛刺,在按 GB/T 3505测量时,其表面粗糙度Ra不应大于
0.40μm;按GB/T 230.1测试时,其表面洛氏硬度不应小于40HRC,芯轴直径应为(9.53±0.12)mm。
5.8.2.2 转动芯轴和施力的装置
动力装置应使芯轴在其360°旋转行程中的75%部分以(23±4)mm/s的恒定切线速度转动,芯轴
启动和停止应平稳。无论是便携式或非便携式和以任何适当方式设计的装置应能垂直于芯轴的轴心
线,向芯轴施加达到6N的力。
5.8.2.3 压敏型聚四氟乙烯带
聚四氟乙烯带(PTEE)的厚度应为0.066mm~0.090mm。粘合剂应为压敏型硅酮聚合物,厚度为
0.08mm,自粘测试带的宽度不应小于6mm。在测试中,自粘测试带的温度应保持在(20±5)℃。
说明:
1---测试装置:便携式或非便携式,可向芯轴施加一定的外力使之转动;
2---单层PTFE测试带(见5.8.2.3);
3---改变角度寻找最不利位置;
4---芯轴;
5---待测试的边缘。
5.8.3 测试程序
待测试的边缘应为经5.7(玩具部分或部件的可触及性测试)测试后确定的可触及边缘。
固定好玩具,使向芯轴施力时,被测试的可触及边缘不应产生弯曲或移动,且确保支架离被测的边缘至少为15mm。
如果为测试某一边缘应移取或拆卸的玩具某些部分,而被测试边缘的刚度会因此受到影响,则可将
边缘支起,使其刚性大致相当于组装完好的玩具上该边缘的刚性。
在芯轴缠绕一层自粘测试带,为进行测试提供充分的面积。
缠绕自粘测试带的芯轴放置的位置应使其轴线与平直边缘的边线成(90±5)°角,或与弯曲边缘的
检查点的切线成(90±5)°角,同时当芯轴旋转一周时(见图20),应使自粘测试带与边缘最锐利部分接触(即最不利的情况)。
向芯轴施加6 0-0.5N的力,施力点与自粘测试带边缘相距3mm,并使其绕芯轴的轴线靠测试边缘旋
转360°,轴芯旋转过程中要保证芯轴与边缘之间无相对运动。如果上述程序会引起边缘弯曲,则可向
芯轴施加一个刚好不会使边缘弯曲的最大的力。
将自粘测试带从芯轴上取下,同时不应使自粘测试带割缝扩大或划痕发展为割裂。测量自粘测试
带被切割长度,包括任何间断切割长度。测量测试中与边缘接触的自粘测试带长度。计算测试中被切
割的自粘测试带长度百分比。如果自粘测试带超过50%被完全割裂,则该边缘被视为锐利边缘。
5.9 锐利尖端测试(见4.7和4.9)
5.9.1 原则
将锐利尖端测试仪放在可触及尖端上,检查被测试的尖端是否能插入锐利测试仪达到规定的深度。
被测尖端插入深度决定了锐利度。如果尖端能接触到凹入测量盖(0.38±0.02)mm的感应头,并可克
服2.5 0-0.3N的弹簧力,使感应头移动(0.12±0.02)mm,该尖端确定为潜在的锐利尖端。
5.9.2 试验仪器
5.9.2.1 锐利尖端测试仪(见图21)
锐利尖端测试仪头部末端凹槽的两个基准尺寸为:带测量槽的矩形开口宽(1.02±0.02)mm,长
(1.15±0.02)mm。感应头凹入测量盖(0.38±0.02)mm。
5.9.3 测试程序
待测试的尖端是经5.7(玩具部分或部件的可触及性测试)测试确定的可触及尖端。
固定被测试的玩具,使尖端在测试过程中不会产生移动。在大多数情况下,不需直接固定尖端,但
根据需要,可在距被测试尖端不小于6mm处加以固定。
如果为测试某尖端应移取或拆卸玩具某些部分,而上述被测试的尖端刚度因此受到影响,可将尖端
支起,使其刚性大致相当于组装完好的玩具上该尖端的刚性。
调整锐利尖端测试仪时,先拧松锁定环,再旋转锁定环使其向指示灯装置前移足够距离,以露出圆
上的校正参考刻度。顺时针方向旋转测量盖,直到指示灯闪亮。逆时针旋转测量盖,直到感应头移动到
距接触电池(0.12±0.02)mm的位置(见图21)。
注:如果测量盖上含有千分尺记号,逆时针旋转测量盖直至合适的千分尺标记与校正参考刻度一致就可马上得到
上述距离。然后转动锁紧环,直到锁紧环靠测量盖,以将测量盖固定在上述位置。
以被测试尖端刚性最强的方向将其插入测量槽,并施加4.5 0-0.2N的外力以便在不使尖端擦过圆边
或通过测量槽外伸的情况下尽量压紧弹簧,如果被测试的尖端插入测量槽0.5mm或以上,并使指示灯
闪亮,同时该尖端在受到4.5 0-0.2N外力时,仍保持其原状,上述尖端确定为锐利尖端。
5.10 塑料薄膜厚度测试(见4.10)
在不拉伸的情况下将被测试塑料袋沿接缝裁开,成为两块单独的薄膜,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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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准: GB 6675.1|GB 6675.12|GB 6675.13|GB 6675.11|GB 6675.2-2014|GB 667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