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DF] GB 7000.1-2007 - 中国标准 英文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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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标准编号 GB 7000.1-2007 (GB7000.1-2007)
中文名称 灯具 第1部分:一般要求与试验
英文名称 Luminaires -- Part 1: General requirements and tests
行业 国家标准
中标分类 K72
国际标准分类 29.140.01
字数估计 122,146
发布日期 2007-11-12
实施日期 2009-01-01
旧标准 (被替代) GB 7000.1-2002
引用标准 GB 1002; GB 1003; GB 1312; GB 4208-1993; GB 5013; GB 5023; GB/T 5169.5; GB 7000.11-1999; GB 14196.1; GB 14196.2; GB/T 14472; GB 15092.1-2003; GB/T 16935.1; GB 17936; GB 18774; GB 19510; QB 2276; ISO 75-2-1993; ISO 4046-4-2002; IEC 60061-2; IEC 60061-3; IEC 60065-2001; IEC 6006
采用标准 IEC 60598-1-2003, IDT
标准依据 国家标准公告2015年第43号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范围 本部分规定了使用电光源、工作电源电压不超过1000V的灯具的一般要求。本部分中提出的要求和有关试验包括:分类、标记、机械结构和电气结构。本部分的每章都应与第0章和其他引用标准的相关章节一起阅读。 GB 7000系列其他灯具标准具体规定了电源电压不超过1000V的一个特定类型灯具或一组灯具的要求。为了便于修订, 这些标准单独出版, 而且当需要时, 还会增加其他标准。要引起注意的是, 本部分包括了各方面(电气、热及机械)的安全要求。灯具的光度数据由国际照明委员会(CIE)正在考虑提出之中, 不包括在本部分中。本部分包括

GB 7000.1-2007 Luminaires.Part 1: General requirements and tests ICS 29.140.01 K72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 7000.1-2007/IEC 60598-1:2003 代替GB 7000.1-2002 灯具 第1部分:一般要求与试验 (IEC 60598-1:2003,IDT) 2007-11-12发布 2009-01-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 目次 前言 Ⅴ IEC 前言 Ⅶ 0 一般介绍 1 0.1 范围和目的 1 0.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0.3 一般要求 3 0.4 一般试验要求和验证 3 0.5 灯具部件 4 0.6 IEC 60598第2部分清单 4 1 定义 5 1.1 概要 5 1.2 定义 5 2 灯具的分类 13 2.1 概要 13 2.2 按防触电保护型式分类 13 2.3 按防尘、防固体异物和防水等级分类 13 2.4 按灯具设计的安装表面材料分类 13 2.5 按使用环境分类 13 3 标记 14 3.1 概要 14 3.2 灯具上的标记 14 3.3 附加内容 16 3.4 标记的试验 17 4 结构 17 4.1 概要 17 4.2 可替换部件 17 4.3 走线槽 17 4.4 灯座 17 4.5 启动器座 19 4.6 接线端子座 19 4.7 接线端子和电源连接件 19 4.8 开关 20 4.9 绝缘衬垫和套管 21 4.10 双重绝缘和加强绝缘 21 4.11 电气连接件和载流部件 22 4.12 螺钉、连接件(机械)和密封压盖 23 4.13 机械强度 24 4.14 悬挂和调节装置 26 GB 7000.1-2007/IEC 60598-1:2003 4.15 可燃材料 28 4.16 标有 符号或 符号的灯具 29 4.17 排水孔 30 4.18 防腐蚀性 30 4.19 触发器 30 4.20 恶劣条件下使用的灯具---振动要求 31 4.21 (卤钨灯)防护罩 31 4.22 光源的附件 31 4.23 半灯具 31 4.24 紫外线辐射 31 4.25 机械危害 31 4.26 短路保护 32 5 外部接线和内部接线 32 5.1 概要 32 5.2 电源连接和其他外部接线 32 5.3 内部接线 35 6 (不使用) 37 7 接地规定 37 7.1 概要 37 7.2 接地规定 37 8 防触电保护 38 8.1 概要 38 8.2 防触电保护 38 9 防尘、防固体异物和防水 40 9.1 概述 40 9.2 防止粉尘、固体异物和水的侵入试验 40 9.3 潮湿试验 42 10 绝缘电阻和电气强度 42 10.1 概述 42 10.2 绝缘电阻和电气强度 42 10.3 泄漏电流 45 11 爬电距离和电气间隙 45 11.1 概要 45 11.2 爬电距离和电气间隙 45 12 耐久性试验和热试验 47 12.1 概要 47 12.2 光源和镇流器的选择 47 12.3 耐久性试验 47 12.4 热试验(正常工作) 48 12.5 热试验(异常工作) 52 12.6 热试验(灯的控制装置故障条件) 55 12.7 关于塑料灯具内灯的控制装置或电子装置故障条件的热试验 56 13 耐热、耐火和耐起痕 57 GB 7000.1-2007/IEC 60598-1:2003 13.1 概要 57 13.2 耐热 57 13.3 耐燃烧、防引燃 57 13.4 耐起痕 58 14 螺纹接线端子 58 14.1 概要 58 14.2 定义 58 14.3 一般要求和基本原则 59 14.4 机械试验 60 15 无螺纹接线端子和电气连接件 62 15.1 概要 62 15.2 定义 63 15.3 一般要求 63 15.4 试验的一般说明 64 内部接线用的接线端子和连接件 64 15.5 机械试验 64 15.6 电气试验 65 外部接线用的接线端子和连接件 66 15.7 导体 66 15.8 机械试验 66 15.9 电气试验 66 图 68 附录A(规范性附录) 确定导电部件是否会引起触电的试验 87 附录B(规范性附录) 试验光源 88 附录C(规范性附录) 异常电路条件 90 附录D(规范性附录) 防风罩 92 附录E(规范性附录) 用电阻法确定的绕组温升 95 附录F(规范性附录) 铜和铜合金耐超应力腐蚀试验 96 附录G:已经删除 96 附录H:已经删除 96 附录I:空缺 96 附录J(资料性附录) 防护等级IP数字的说明 97 附录K(资料性附录) 温度测量 98 附录L(资料性附录) 实用的灯具设计指南 100 附录 M (规范性附录) GB 7000-1986表14与本部分表11.1的转换指南 103 附录N(资料性附录)  标记灯具的解释 104 附录O:空缺 105 附录P(规范性附录) 安装于使用金属卤化物灯灯具上作为抗紫外线辐射保护措施的防护罩的 要求 106 附录Q(资料性附录) 制造期间的合格试验 108 附录R(资料性附录) 文献目录 110 GB 7000.1-2007/IEC 60598-1:2003 附录S(规范性附录) 产品重新试验时所需的更严酷/关键要求的修改条款一览表 111 附录T(规范性附录) 对进行型式试验的灯具的系列或族的识别要求 112 附录U(资料性附录) 关于0类灯具 113 GB 7000.1-2007/IEC 60598-1:2003 前言 本部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 GB 7000系列灯具国家标准共有19个部分,到本部分出版之日,已出版的GB 7000系列标准如下: ---GB 7000.1-2007 灯具 第1部分:一般安全与试验 ---GB 7000.2-1996 应急照明灯具安全要求 ---GB 7000.3-1996 庭园用的可移式灯具安全要求 ---GB 7000.4-2007 灯具 第2-10部分:特殊要求 儿童用可移式灯具 ---GB 7000.5-2005 道路与街路照明灯具的安全要求 ---GB 7000.6-1996 内装变压器的钨丝灯灯具的安全要求 ---GB 7000.7-2005 投光灯具安全要求 ---GB 7000.8-1997 游泳池和类似场所用灯具安全要求 ---GB 7000.9-1998 灯串安全要求 ---GB 7000.10-1999 固定式通用灯具安全要求 ---GB 7000.11-1999 可移式通用灯具安全要求 ---GB 7000.12-1999 嵌入式灯具安全要求 ---GB 7000.13-1999 手提灯安全要求 ---GB 7000.14-2000 通风式灯具安全要求 ---GB 7000.15-2000 舞台灯光、电视、电影及摄影场所(室内外)用灯具安全要求 ---GB 7000.16-2000 医院和康复大楼 诊所用灯具安全要求 ---GB 7000.17-2003 限制表面温度灯具安全要求 ---GB 7000.18-2003 钨丝灯用特低电压照明系统安全要求 ---GB 7000.19-2005 照相和电影用灯具(非专业用)安全要求 在编写格式上,除了将IEC 60598-1:2003的附图按我国制图标准作个别改动以外,本部分等同采 用IEC 60598-1:2003。 本部分代替GB 7000.1-2002《灯具一般安全要求与试验》。 本部分与GB 7000.1-2002的主要技术差异如下: ---关于本部分与IEC 60079防爆灯具标准的关系(0.1),本部分规定,IEC 60079覆盖的防爆灯 具除了符合IEC 60079规定的要求以外,还应符合GB 7000其他部分的规定。 ---关于灯具的分类(2.2),本部分删去了0类灯具分类,在相关条款中将0类的相应规定删去,详 见附录U。 ---增加特低电压灯专用的灯头(4.4.9)的应用规定,最初为单端特低电压灯设计的灯头不能用于 使用额定电压高于50V普通卤钨灯的灯具内。 ---改变了试验链的阻值(4.26.3),规定的试验链阻值增大,由原来的0.05Ω/m(1±10%)改为 2.5Ω/m(1±20%)。 ---增加了与插座连接的灯具的要求(5.2.18),规定应配有与灯具的分类适当的符合GB 1002和 GB 1003的插头。 ---修改了灯具耐久性试验(12.3)的时间的规定,即对于无12.5.1规定的异常条件的灯具,耐久 性试验时间为240h。 ---改变了金卤灯灯具异常工作试验线路(附录C),并将该异常试验条件的适用范围扩大到某些 GB 7000.1-2007/IEC 60598-1:2003 高压钠灯和某些金卤灯。 ---修正制造期间合格试验(附录 Q)的电气强度试验的直流试验电压数值,Ⅰ类和Ⅱ类灯具的 1.5kVd.c改为 槡1.5 2kVd.c.,Ⅲ类灯具的400Vd.c改为 槡400 2Vd.c。 ---改变附录 M(资料性附录)的属性,现在该附录是规范性附录。 ---增加附录U,由于标准文本中已删除了0类灯具的相关规定,但为了给0类灯具提供信息,附 录U列出了被删除的相关内容。 作为灯具的基础性安全标准,本部分包括了灯具的一般安全要求与试验。本部分不是对任一灯具 的全部安全规定,对一个具体类别的灯具,本部分应与GB 7000的其他相关部分一起使用。 本部分的附录A、附录B、附录C、附录D、附录E、附录F、附录 M、附录P、附录S和附录T是规范 性附录。 本部分的附录J、附录K、附录L、附录N、附录Q、附录R和附录U是资料性附录。 本部分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部分由全国照明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灯具分会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浙江阳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国家灯具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上海时代之光照明电 器检测有限公司、上海市照明灯具研究所。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陈超中、施晓红、徐国荣、陈炯、吕军。 本部分第1版于1996年发布,第2版于2002年发布,本版是第2次修订。 GB 7000.1-2007/IEC 60598-1:2003 IEC 前言 1) 国际电工委员会 (IEC )是一个所有国家电工委员会(IEC 国家委员会)组成的世界性国际标准 化组织。IEC 的宗旨是促进有关在电器和电子领域内的所有标准化问题的国际合作。为此, IEC 除组织其他活动外,还出版国际标准、技术规定、技术报告、公众使用的规定和导则(后面 称“IEC 出版物”)。国际标准委托给技术委员会制定,任何对所讨论的问题感兴趣的IEC 国 家委员会都可以参加这个制定工作。与IEC 建立联系的国际组织、政府组织和非政府组织也 可以参加这一制定工作。IEC 按照与国际标准化组织(ISO )达成的协议规定与其保持密切的 合作。 2) IEC 关于技术问题的正式决议或协议,是由对该问题感兴趣的国家委员会的代表参加的技术 委员会制定的,表达了国际上尽可能接近的一致意见。 3) IEC 出版物以推荐的方式供各国使用,在这个意义上已为IEC 国家委员会所接受。IEC 尽力 保证IEC 出版物的准确性,但IEC 不能对出版物的用途,也不对任何使用者的任何不正确的 理解负责。 4) 为了促进国际的统一,IEC 国家委员会同意在其国家和地区最大程度地采用IEC 出版物作为 其国家标准和地区标准。IEC 出版物和相应国家标准或地区标准的任何差异应在后者指明。 5) IEC 不提供表示对某一产品认可的标识程序,对声称符合IEC 出版物的任一产品不承担 责任。 6) 所有使用者应确保能得到本出版物的最新版本。 7) IEC 或其首长、雇员、服务人员、办事处包括专家和技术委员会和IEC 国家委员会成员不对任 何个人伤害、财产损失或其他任何直接或间接的自然灾害或开支(包括法律费用)和由于使用 或依赖本IEC 出版物和其他IEC 出版物而增加的费用负责。 8) 应注意本出版物中列出的引用标准,使用引用标准是正确使用本出版物必不可少的。 9) 要注意这种可能性,即本IEC 出版物的某些部分涉及到专利内容。IEC 不负责验明这样的 专利。 IEC 60598是由IEC 34灯泡和相关产品的技术委员会的34D灯具分技术委员会制定的。 本第6版取消并替代1999年出版的第5版。它作了技术性的修订。 本标准文本建立在下述文本的基础上: FDIS 表决报告 34D/788/FDIS 34D/794/RVE 本标准投票和赞成的信息可以在上表中列出的投票报告中找到。 附录S表示了包括了要求产品重新试验的更严酷/关键要求的条款。 委员会决定本出版物内容在2005年8月前保持不变。此后,出版物将: ---重新确认; ---取消; ---被修订版替代,或 ---被修订。 GB 7000.1-2007/IEC 60598-1:2003 灯具 第1部分:一般要求与试验 0 一般介绍 0.1 范围和目的 GB 7000的本部分规定了使用电光源、电源电压不超过1000V的灯具的一般要求。本部分提出 的要求和有关试验包括:分类、标记、机械结构和电气结构。 本部分的每章都应与第0章和引用的其他相关章条一起阅读。 GB 7000的其他部分规定了电源电压不超过1000V的一个特定类型灯具或一组灯具的具体要 求。为了便于修订,这些部分单独出版,而且当需要时,还会增添附加的部分。 要引起注意的是,本部分包括了各方面的安全(电的、热的和机械的)要求。 灯具的光度数据由国际照明委员会(CIE)考虑提出,因此本部分不涉及。 本部分包括了带有标称脉冲电压峰值不超过表11.3数值的触发器的灯具的要求。这些要求适用 于触发器装在镇流器内的灯具以及触发器与镇流器分开的灯具。触发器装在光源内的灯具的要求正在 考虑之中。 本部分包含了对半灯具的要求。 总的来说,本部分包括了灯具的安全要求。本部分的目的是提供一套适用于多数类型灯具的要求 与试验,并被GB 7000其他部分的具体技术要求引用。因此,不应将本部分本身看成对任何类型灯具 的规定,本部分的条款只适于GB 7000其他部分确定范围内特定类型的灯具。 GB 7000其他部分引用本部分的某一章的要求时,规定了该章的适用程度、试验顺序和一些必要的 附加要求。 本部分的序号无特殊意义,适用条款的顺序由每一型式灯具或一组灯具相应的GB 7000其他部分 规定。GB 7000其他部分都是独立的,不引用系列内的其他部分。 GB 7000其他部分引用本部分的某一章的要求,出现“应用GB 7000.1中第章要求”语句时,其意 义为:除了明显不适用于GB 7000其他部分涉及的特定型式灯具的要求以外,本部分的该章的所有要 求都适用。 对IEC 60079覆盖的防爆灯具,除了IEC 60079的要求以外,还要符合GB 7000相关部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