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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编号 | GB 7000.1-2015 (GB7000.1-2015) | | 中文名称 | 灯具 第1部分:一般要求与试验 | | 英文名称 | Luminaires -- Part 1: General requirements and tests | | 行业 | 国家标准 | | 中标分类 | K72 | | 国际标准分类 | 29.140.40 | | 字数估计 | 163,141 | | 发布日期 | 2015-12-31 | | 实施日期 | 2017-01-01 | | 旧标准 (被替代) | GB 7000.1-2007 | | 标准依据 | 国家标准公告2015年第43号 | | 发布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GB 7000.1-2015: 灯具 第1部分:一般要求与试验
GB 7000.1-2015 英文名称: Luminaires -- Part 1: General requirements and tests
ICS 29.140.40
K72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0.1 范围
GB 7000的本部分规定了使用电光源、电源电压不超过1000V的灯具的一般要求。本部分提出
的要求和有关试验包括:分类、标记、机械结构、电气结构和光生物安全。
本部分的每章都应与第0章和引用的其他相关章节一起阅读。
GB 7000第2部分的每个标准详述了电源电压不超过1000V的一个特定类型灯具或一组灯具的
具体要求。为了便于修订,这些部分单独出版,而且当需要时,还会增添附加的部分。
灯具光度数据的表述是由国际照明委员会(CIE)考虑提出的,因此本部分不涉及。
本部分包括了带有标称脉冲电压峰值不超过表11.2数值的触发器的灯具的要求。这些要求适用
于触发器装在镇流器内和触发器与镇流器分开的灯具。触发器装在光源内的灯具的要求正在考虑之中。
本部分包含了对半灯具的要求。
总的来说,本部分包括了灯具的安全要求。本部分的目的是提供一套适用于多数类型灯具的要求
与试验,并被GB 7000第2部分的具体标准引用。因此,不应将本部分的本身看成对任何类型灯具的
规定,本部分的条款只适于GB 7000标准特殊要求部分确定范围内的特定类型的灯具。
GB 7000第2部分的标准引用本部分某章要求时,规定了该章的适用程度、试验顺序,以及一些必要的附加要求。
本部分的章节序号无特殊意义,每一型式灯具或一组灯具适用条款的顺序由相应的GB 7000第2
部分标准规定。GB 7000第2部分的所有标准都是独立的,不引用标准内的其他特殊要求部分。
当GB 7000第2部分的标准以“应用GB 7000.1中第章要求”的措辞引用本部分任何章的要求
时,这句话是应被解读为:除了GB 7000第2部分的该标准涉及的特定型式灯具明显不适用的以外,本
部分该章的所有要求都适用。
对IEC 60079覆盖的防爆灯具,除了IEC 60079的要求以外,还要符合GB 7000标准(在GB 7000
第2部分中选择适用的)的要求,当GB 7000标准与IEC 60079标准有矛盾时,IEC 60079的规定优先。
要关注含有“灯具设计信息”的光源性能标准,为使光源正常工作应遵循这些要求,但本部分不要求
将光源性能试验作为灯具型式试验认可的一部分。
工艺技术状态带来的安全方面的改进以进行中的修订版和修改件为基础的方式在标准内体现。区
域性标准化机构可能在其派生的标准中有一个覆盖符合制造商或标准化机构早先文件产品的声明。声
明可以对这类产品提出应用标准的时间要求,即直到应使用新标准的规定日期以前,早先的标准可以继
续在生产时使用。
5 外部接线和内部接线
5.1 概要
本章规定了灯具到电源的电气连接和灯具内部接线的一般要求。
5.2 电源连接和其他外部接线
5.2.1 灯具与电源连接应提供下列方式中的一种:
---固定式灯具 灯具连接装置;
接线端子;
与插座配合的插头;
连接引线;
电源线;
与电源导轨连接的接合器;
器具插座;
安装耦合器。
---可移式灯具 电源线带插头;器具插座。
---导轨安装灯具 接合器或连接器。
---半灯具 螺口或卡口灯头。
打算安装在墙上,并带接线盒和软线固定架的可移式灯具,如果灯具含有安装说明书时,在交货时
可以不带电源线。
制造商声称灯具适合在室外使用时,不应使用聚氯乙烯绝缘的外部接线。这个要求不适用于Ⅲ类
灯具或灯具中的SELV电路(不超过25V交流/60V直流),以及用其他方式从室外环境得到保护的外
部接线,例如光源腔与将电源连入(整个长度)照明杆的连接件之间的接线。
注1:在澳大利亚、奥地利和日本,在室外使用聚氯乙烯绝缘电缆是允许的。
注2:如果墙安装灯具用蝶形螺钉、夹子、挂钩固定到支撑件,墙壁安装灯具可以为可移式(见1.2.9)。
注3:在一些国家,打算经插座与电源连接的灯具应装有电源线和合适的插头。
5.2.2 如果由灯具制造商提供的电源线作为与电源的连接方式,它们的机械和电气性能至少应符合
IEC 60227(所有部分)和IEC 60245(所有部分)的规定,如表5.1所示,并且应能承受正常使用条件下暴
露的最高温度而不变质。
如果满足上述条件,聚氯乙烯和橡皮以外的材料也可采用,但这样的话,上述出版物的第2部分特殊要求不适用。
无护套基本绝缘导体应经受第10章规定的对SELV(500V)的电气强度试验。
3) 60245IEC 51S在IEC 60245中不存在,“60245IEC 51S”改为“60245IEC 89”。
5.2.3 如果灯具提供电源线,应用下述方式之一与灯具连接:
---X型连接;
---Y型连接;
---Z型连接。
5.2.4 从5.2.1~5.2.3的合格性用目视检验,必要时要装适合的软缆或软线来检验。
5.2.5 Z型连接的灯具内的终端不应采用螺纹连接件。
5.2.6 电缆入口应适合于引入导线管或者电缆或软线的保护套,使芯线完全得到保护,并且当导线管、
电缆或软线安装完成后,电缆入口的防尘或防水保护应与灯具的防护等级相同。
5.2.7 外部软缆和软线通过硬质材料电缆入口的,电缆入口应有光滑的圆角,圆角的最小半径为0.5mm。
5.2.5~5.2.7要求的合格性由目视和手工试验检验。
5.2.8 Ⅱ类灯具、可调节可设置灯具和可调节灯具或除墙安装以外的可移式灯具,若软缆或软线进入
或离开灯具要经过可触及金属部件或经过与可触及金属部件接触的金属部件,则开口处应提供一个具
有光滑圆边的坚固的绝缘材料衬套,衬套应固定不易取下。有锐边的开口处不应使用易随时间老化变质材料的衬套。
注1:术语“易取下的衬套”用于描述在其寿命期间灯具移动或对灯具疏忽操作时可以从其安装位置拉出的衬套。
可接受的固定方式的例子包括锁紧螺母、自固化树脂等适合的粘结剂或者大小适当的推入式装配。
注2:随时间老化变质材料的例子有天然橡胶。
在灯具的电缆入口处保护软缆或软线的管子或其他防护物应采用绝缘材料。
金属螺旋弹簧和类似部件,即使采用绝缘材料保护层,也不属于防护物。
合格性用目视检验。
5.2.9 旋入灯具的衬套应固定在其位置上。若衬套用粘合剂固定,则粘合剂应是自固化树脂型。合格性用目视检验。
5.2.10 灯具提供或设计成使用电源线或其他外部软缆或软线的,应配有软线固定架,使连接到接线端
子的导体免受应力,包括绞扭,并防止其保护层被磨损。应力消除和防止绞扭的效果应明显。灯具不提
供软缆或软线的,该试验应该使用灯具制造商推荐的最大和最小尺寸的适宜的试验软缆或软线。
应不可能将软缆或软线推入灯具而承受过度的机械应力或热应力。不应采用如将软缆或软线打成
结头或端部用线捆起来的方法。
如果软缆或软线绝缘失效能使可触及金属部件带电的,应采用绝缘材料制成的软线固定架或提供固定的绝缘衬垫。
5.2.10.1 X型连接软线用的软线固定架的构造和设置应:
a) 至少有一部分固定在灯具上,或是灯具的一个组成部分;
注:如果实际情况是插入接线灯具就完全组装好了话,就认为软线固定架被固定或约束在灯具上了。
b) 适用于不同类型、连接到适当灯具的电源线,但灯具只允许装一种类型的软缆或软线时除外;
c) 在正常使用中拧紧或旋松时,它们不应损坏电源线,软线固定架也不应损坏;
d) 全部电源线及其护套(如有的话)都能装入软线固定架内;
e) 如果螺钉是金属的、而且能触及,或与可触及金属部件电气连接的话,电源线不能接触软线固定架的夹紧螺钉;
f) 电源线不能由直接压在电缆或电源线上的金属螺钉压紧;
g) 更换电源线不需要使用专门设计的工具。
可移式灯具、可设置灯具或可调节灯具,密封压盖不应用作软线固定架,除非它们对于用作电源连
接的所有类型和尺寸的软缆和软线都有夹紧装置。如果从其设计或通过适当标记可明显看出软缆或软
线是如何安装的话,可以使用迷宫式软线固定架。
合格性由5.2.10.3的试验检验。
5.2.10.2 对于Y型和Z型连接,应采用适当的软线固定架。
合格性由5.2.10.3的试验检验。试验应在灯具提供的电缆或电线上进行。
5.2.10.3 合格性由目视和对装在灯具上的电缆和电线进行下述试验来检验。
将引入到端子和端子螺钉(如有的话)内的导体拧得足够紧,以防止导体轻易改变其位置。
按常规方式使用软线固定架,用表4.1规定的三分之二扭矩拧紧夹紧螺钉(如有的话)。
按此准备以后,应不可能将电缆或电线推入灯具,导致其在端子内移动,或导致其接触移动部件或
接触在超过导体绝缘层许可温度下工作的部件。
随后电缆或电线经受25次表5.2规定值的拉力试验。
施加拉力时不能猛拉,每次1s。试验期间测量软缆或软线的纵向位移。在离软线固定架约20mm
处的电缆或电线上做一个标记,在第1次受拉和第25次受拉期间,标记的位移不应超过2mm。
随后,电缆和电线经受表5.2规定值的扭力试验。
上述试验期间和试验后,端子内导体不应有可见的移动,而且电缆和软线不应损坏。如果推测端子
起到了软线固定架的部分作用(例如软线固定架和端子间的电线拉长了),为确认软线固定架的作用是
独立于电气连接的,应松开导体与端子的连接重新进行试验。
5.2.11 若外部接线进入灯具内部,则它应符合内部接线的有关要求。
合格性由5.3的试验检验。
5.2.12 环路安装的固定式灯具应提供接线端子,该接线端子用来保持给灯具供电的电源电缆的电气
连续性,而不是在灯具内终止。
合格性用目视检验。
5.2.13 绞合软导体的末端可以镀锡,但不应有附加的焊剂,否则要有措施保证夹紧的连接件不会因焊
剂冷流变而发生松动(见图28)。
示例:采用弹簧接线端子可满足本要求。拧紧夹持螺钉不是防止焊剂冷流变引起的镀锡绞合线连接松动的充分的措施。
5.2.14 如果灯具带有制造商提供的插头,插头应具有与灯具相同的防触电保护型式和防尘、防固体异
物和防水等级。
模压型插头被认为适宜于打算家用的非普通灯具的IP灯具要求。
某些国家(英国和澳大利亚)的法规规定,安装未提供所要求的侵入防护的插头,灯具制造商应提供
足够的电源连接说明,以确保其连接与灯具提供的防止粉尘和水侵入的防护等级相同。
Ⅲ类灯具不应带有能与符合IEC/T R60083规定的插座、或符合IEC 60320(所有部分)规定的器具
插座或连接器连接的插头。
注:IEC/T R60083在我国具体参见GB 1002或GB 1003。
IEC 60320(所有部分)规定系统的Ⅱ类或Ⅲ类耦合器与投放市场的灯具上使用的国内插头插座系
统之间不应有不安全的兼容性。
合格性由目视和测量检验。
注:一些国家插头和插座系统见IEC/T R60083。
随灯具提供安全隔离变压器,并且灯具额定电流不超过3A、额定电压不超过25V交流或60V直
流且功率不超过72W的Ⅲ类灯具,允许其插头和插座仅符合下列要求:
---插头不应能进入其他电压系统的插座(参见GB 1002或GB 1003);
---插座不应允许其他电压系统的插头进入;
---插座不应有保护接地触点。
对于这种特殊的插头和插座系统,第13章给出的球压试验不适用。
5.2.15 未使用。
5.2.16 与灯具一体的交流电源器具插座应符合IEC 60320(所有部分)的要求。固定式灯具可以选用
符合IEC 61535:2009的安装耦合器。在此情况下,应验证耦合器制造商建议的使用条件已被遵守
(IEC 61535:2009,8.6)。如果符合相应的IEC 标准、并按其预期和额定值使用的话,允许使用其他器具
插座或连接器系统。
5.2.13~5.2.16要求的合格性由目视检验。
注:IEC 60320允许不符合该标准数据页的其他外形。
5.2.17 互联电缆,如果不是由标准的绝缘和护套电缆制成,应由灯具制造商生产的在套管、管子或等
效结构内接线的规定的电线组件构成。
5.2.18 打算经插座与电源连接的所有可移式灯具和固定式灯具或其他灯具,应配有与灯具分类相适
应的符合IEC/T R60083,或区域标准或国家标准的插头。
注:IEC/T R60083在我国具体参见GB 1002或GB 1003。
合格性用目视检验。
5.3 内部接线
5.3.1 内部接线的导体规格和型式应与正常使用时出现的功率相适应。接线的绝缘材料应能承受其
受到的电压和最高温度,在正确安装并与电源连接时不会影响安全。
普通绝缘类型(聚氯乙烯或橡皮)的电缆用作通过式布线时,如果安装方式在制造商的说明书上有
明确的说明,它们不必随灯具提供。但是,如果如由于高温而应使用特殊的电缆或套管的话,通过式布
线应由生产厂装配,在后一种情况下,应考虑3.3.3c)的要求。
黄绿线应只用作接地连接。
注:绝缘层的温度限值在第12章的表中给出。
符合4.9.2的套管适合于热点的防护。
合格性在第12章的温度和热试验后,用目视和下述试验检验。
对插座(如有的话)加载应根据制造商的声明值,如果没有声明,根据其额定电压下的额定电流对插
座加载。
当达到稳定状态时,增加电压到5%过功率,或增加电压到6%过电压(由光源类型决定)。
达到新的稳定状态后,所有会受到导体本身发热影响的元件、电缆等部件上的温度应根据12.4的
要求检验。
5.3.1.1 与固定布线直接连接的接线,例如,通过接线端子座,而且依靠外部的保护装置断开与电源的
连接,下列方式是适当的:
正常工作电流等于或高于2A4):
4) “正常工作电流高于2A”改为“正常工作电流等于或高于2A”。
---标称截面积:最小0.5mm2;
---固定式灯具的通过式布线:最小1.5mm2;
---绝缘层标称厚度:最小0.6mm(聚氯乙烯或橡皮)。
正常工作电流低于2A有机械保护的接线:
---标称截面积:最小0.4mm2;
---绝缘层标称厚度:最小0.5mm(聚氯乙烯或橡皮)。当在下述导线绝缘层可能受到损坏的地方
增加额外绝缘,认为是提供了所要求的足够的机械保护。
---生产时导线经此拉过的小的管子开口;
---弯曲的导线紧靠在未经专门光滑边缘处理的金属周围。
5.3.1.2 通过一个内部的限流装置与固定布线连接的接线,例如灯电流控制装置、电路断路器、熔断器、
保护阻抗或隔离变压器,并将最大电流限制在2A以内,下列方式是适当的:
---选择小于0.4mm2 为最小截面积时,应考虑在正常工作条件下的最大电流以及故障条件下流
过电流的时间和强度,以避免在任何条件下导线绝缘层的过热;
---选择小于0.5mm为最小绝缘层厚度(聚氯乙烯或橡皮)时,应考虑产生的电压应力。
5.3.1.3 Ⅱ类灯具的内部接线有带电导体的,并在正常工作条件下接触到可触及金属部件时,接触处的
绝缘至少应符合与电压有关的双重绝缘或加强绝缘的要求,例如,使用护套电缆或套管。
5.3.1.4 当采取了足够的预防措施以保证符合第11章规定的爬电距离和电气间隙要求,并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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