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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DF] GB 7260.1-2008 - 中国标准 英文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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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7260.1-2008 155 GB 7260.1-2008 9秒内发货PDF 不间断电源设备 第1-1部分:操作人员触及区使用的UPS的一般规定和安全要求
基本信息
标准编号 GB 7260.1-2008 (GB7260.1-2008)
中文名称 不间断电源设备 第1-1部分:操作人员触及区使用的UPS的一般规定和安全要求
英文名称 [GB/T 7260.1-2008] Uninterruptible power systems (UPS) -- Part 1-1: General and safety requirements for UPS used in operator access areas
行业 国家标准
中标分类 K85
国际标准分类 29.200
字数估计 33,367
发布日期 2008-05-20
实施日期 2009-04-01
采用标准 IEC 62040-1-1-2002, MOD
标准依据 国家标准批准发布公告2008年第8号(总第121号)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范围 GB 7260的本部分适用于直流环节具有储能装置的电子式不间断电源设备。本部分引用了GB 4943-2001及IEC 60950-1:2001的相关内容。本部分包括的不间断电源设备(UPS)的主要功能是保证交流电源输出的连续性。UPS也可使电源保持规定的特性, 从而提高电源质量。GB 4943-2001及IEC 60950-1:2001相关章节中关于地区差异的注释同样适用。本部分适用于预定安装在操作人员触及区内、用于低压配电系统的移动式、驻立式、固定式或嵌装式的UPS。

GB 7260.1-2008: 不间断电源设备 第1-1部分:操作人员触及区使用的UPS的一般规定和安全要求 GB 7260.1-2008 英文名称: [GB/T 7260.1-2008] Uninterruptible power systems (UPS) -- Part 1-1: General and safety requirements for UPS used in operator access areas ICS 29.200 K85 1 范围和特殊应用 1.1 范围 GB 7260的本部分适用于直流环节具有储能装置的电子式不间断电源设备。本部分引用了 GB 4943-2001及IEC 60950-1:2001的相关内容。 本部分包括的不间断电源设备(UPS)的主要功能是保证交流电源输出的连续性。UPS也可使电 源保持规定的特性,从而提高电源质量。GB 4943-2001及IEC 60950-1:2001相关章节中关于地区差异的注释同样适用。 本部分适用于预定安装在操作人员触及区内、用于低压配电系统的移动式、驻立式、固定式或嵌装 式的UPS。本部分规定了保证操作人员和可能触及设备的外行人员安全的要求。当特别说明时,也适用于维修人员。 本部分旨在保证按制造商规定的方法安装、操作和维修 UPS的安全。UPS可是单一 UPS单元, 也可是内部互连的UPS系统。 本部分不包括直流供电的电子镇流器(IEC 60924和IEC 60925)和基于旋转电机的UPS。 有关预定安装在限制触及区的UPS的一般要求和安全要求见GB 7260.4,电磁兼容性(EMC)要求 和定义见GB 7260.2。 1.2 特殊应用 尽管本部分并未包括所有类型的UPS,但仍可作为其指导性文件。对于一些特定用途的 UPS,可 能需要对本部分规定附加一些要求。这些特定用途有: ---预定暴露工作在如下环境中的UPS:极端温度,过量粉尘、潮湿或振动,可燃性气体,腐蚀性或 爆炸性气氛等; ---处于患者身体触及区1.5m内、配备有UPS的医疗电子设备; ---UPS承受的瞬态过电压超过GB/T 16935.1-1997中的过电压类别Ⅱ的规定时,UPS的供电 部分可能需要附加保护措施; ---UPS用于可能浸水和异物侵入的场合需要附加要求。这些要求的导则和相关试验见附录 H; ---长时间(超过30min)方波输出运行的 UPS应符合GB/T 7260.3-2003中的5.3.12电压波 形失真试验,以验证负载的兼容性。 注:预定在车辆、轮船或飞行器上或热带区域使用的UPS,或海拔高度1000m以上地区使用的 UPS,可能需要不同的要求。 5 基本设计要求 5.1 电击和能量危险的防护 5.1.1 操作人员触及 本部分对带电零部件引起的电击规定了两类防护要求。对IEC 60950-1:2001的2.1.1.5的规定 增加了能量危险防护要求。 注1:SELV电路的定义见GB 4943-2001的1.2.8.6。 这两类要求基于下述原则: a) 允许操作人员触及 ---SELV电路中的裸露零部件; ---限流电路中的裸露零部件; ---在GB 4943-2001的2.1.1.3中规定条件下的ELV电路配线的绝缘。 注2:对交流25V至50V和直流60V至120V的可触及裸露导电零部件应引起注意。 b) 防止操作人员触及 ---ELV电路或危险电压电路的裸露零部件; ---5.1.2规定条件之外的零部件的工作绝缘或基本绝缘; ---仅用工作绝缘或基本绝缘与ELV或危险电压的零部件隔离的不接地的导电零部件。 GB 7260.1-2008 5.1.2 EL犞配线的触及 GB 4943-2001的2.1.1.3与下述内容一并适用。 注:应考虑逆变器的最大不同步电压或不同步状况。 通过检验(必要时通过试验)检查其符合性。 5.1.3 主电路电容器的放电 GB 4943-2001的2.1.1.7与下述内容一并适用。 注:应当注意,对特定的配置,UPS带载时的电击危险不仅来自其内部电容器,也来自连接至 UPS的负载的电容 器。这在设计安装时应予考虑。 5.1.4 反向馈电保护 应配置反向馈电保护。在正常情况和交流输入电压掉电使零部件(如控制电路中的)出现单一故障 情况下,反向馈电保护装置输入端不应出现电击危险(危险电压、危险能量、危险接触电流)。 对固定安装的UPS,反向馈电保护可配置在UPS内或外置在其交流输入线上。 如果UPS的反向馈电保护隔离装置是外置的,供应商应给出其适当的型号。 在紧靠输入端子处应有标签(见4.5.3)。 通过设备和相关电路的试验和检验以及模拟GB 4943-2001中5.3的故障条件检查其符合性。 如果反向馈电保护应用气隙,则气隙应按下述定义或等效: a) 正常工作时,各相之间的间距应满足基本绝缘的要求(见GB 4943-2001的表2K和2L); b) 如果设备工作在逆变方式,输入源可认为是没有瞬态过电压的二次电源(见GB 4943-2001 的表2K的最后一列)。例如:电压方均根值低于150V的电路的基本绝缘要求0.7mm,电压 方均根值为150V~300V的电路的基本绝缘要求1.4mm。浮地输出的、所有相线开路而中 性线采用基本绝缘要求的电气间隙的 UPS,其符合性是可接受的。如果输出以机架为地,则 要求加强绝缘或与之等效; c) 假如制造质量保证程序至少有GB 4943-2001的R.2中示例质量保证的同样水平,且能承受 GB 4943-2001的表G.2规定的电压,则零部件的电气间隙可进一步减小。例如:对方均根 值不超过300V的电压,0.4mm的气隙认为是可接受的。 通过检验检查其符合性。 5.1.5 紧急开关装置 UPS应配置必要的单一紧急开关装置(或与远程紧急开关装置相连的端子),防止 UPS在任何运 行方式下向负载继续供电。如果依赖于建筑物电气装置中的附加断接装置,则应在安装说明书中说明。 对插接式UPS,如果国家布线规程或相关电路允许,这些要求是非强制性的。 通过检验检查其符合性。 5.2 绝缘 5.3 限流电路 5.4 保护接地措施 5.4.1 保护接地 Ⅰ类设备的可触及导电部件在单一绝缘失效时可能有危险电压存在,故应在UPS内与保护接地端子可靠连接。 此要求不适用于通过以下方法与具有危险电压部件隔离的可触及导电部件: ---接地金属部件;或 ---符合双重绝缘或加强绝缘要求的固体绝缘或气隙,或二者的组合。在这种情况下,涉及的部件 的固定和强度应使得施加IEC 60950-1:2001的2.10和4.3.2中相关试验要求的作用力下保 持最小距离。 通过检验IEC 60950-1:2001的2.6.1及GB 4943-2001的5.3的相关要求检查其符合性。 5.4.2 连接 对A型插接式Ⅰ类设备,UPS应配置足够的端子、接地的插座或其他方式,使得最终系统配置中的 其他Ⅰ类设备(包括外置蓄电池箱)与UPS等地电位连接。这种连接同UPS一次保护导体是否与其供 电电源断开无关。任何特殊连接说明均应在用户说明书中给出。 通过检验相应连接处的地电阻测试来检查其符合性。 5.5 交流和直流电源的隔离 IEC 60950-1:2001的2.6.2,2.6.3,2.6.4,2.6.5与以下条款一并适用。 5.5.1 断接装置 设备应配置断接装置,以便有资格的人员维修时能将UPS与交流电源断开。 注:除非对使用功能有要求,隔离措施既可位于维修触及区,也可位于设备外。 5.5.2 三相设备 对三相UPS,断接装置应同时断开供电电源的所有相线。对由IT配电系统供电的UPS,断接装置 应是四极的,且能断开所有相线和中性线。如果UPS未配置这种四极断接装置,则安装说明书中应给 出其作为建筑物设施一部分的具体要求。 如果断接装置断开中性线,则应同时断开所有相线(见GB 4943-2001的1.7.2)。 5.5.3 作为断接装置的开关 如果断接装置是安装在设备内的开关,应按GB 4943-2001的1.7.8的规定标明其“通”和“断”位置。 如果断接装置的操作是竖直方向而不是旋转或水平方向,应以向上的位置作为“通”的位置。 5.5.4 多电源 如果永久连接的UPS由一个以上外部电源(例如将不同的电压/频率的电源作为备用电源)供电, 则每个断接装置上都应有明显标识,给出切断所有外部电源的详细说明。 注:应注意保护接地导体。应使得即便一根电源线缆移开,保护接地依然保持。 5.5.5 不接地导体 对既有内置又有外置直流蓄电池供电的情况,断接装置或隔离措施应断开与蓄电池或蓄电池组连 接的所有不接地导体。 通过检验来检查5.5的符合性。 5.6 过流保护和接地故障保护 GB 4943-2001的2.7.3,2.7.4,2.7.5,2.7.6与以下条款一并适用。 5.6.1 基本要求 应配置过流、短路和输入、输出电路的接地故障保护。保护装置可是设备整体的一部分,也可是建 筑物设施的一部分。 a) 除b)中所述外,符合8.3要求的必要的保护装置应作为设备整体的一部分; b) 与设备输入串联的零部件,如电源软线、器具耦合器、RFI滤波器、旁路和开关的短路和接地故 障保护应由建筑物设施的保护装置提供; c) 如果依赖建筑物设施提供保护,除了A型插接式设备外,安装说明书应符合4.5.12,应认为提 供该保护是根据插座额定值且针对4.5.12不适用的情况; d) 制造商应规定在最严酷条件下会产生的故障电流的方均根值,以便为永久连接的输出电路中 性线、保护线和相线选择合适的尺寸。如果制造商配置输出电路保护或对于A型插接式设备 的输出,则不必给出故障电流。 逆变器的输出电流单独由电流限定电路控制时,其短路或过载电流不应产生本部分所述的危险。 短路保护应在5s内动作。 注:上述要求是为了减少一个输出端短路时的电击或着火危险。在输出端配置一个与输出电路额定值或电流限值 相同的断路器,认为足以满足要求。 通过检验和功能试验检查其符合性。 5.6.2 蓄电池电路保护 蓄电池供电电路应配置符合5.6.3,5.6.4和表1要求的过流保护。 5.6.3 保护装置的位置 当蓄电池安装在UPS内时,蓄电池供电电路应在靠近蓄电池连接装置处、且在任何可能发生短路 故障的元器件(如电容器、半导体器件或类似零部件)之前配置保护装置。 当蓄电池安装在UPS外,过流保护装置的位置见表1。 表1 蓄电池保护装置的位置 蓄电池的位置和/或类型 保护装置的位置 过流保护装置数量 接地故障保护装置数量 1) UPS内 UPS 1 1或2a 2) 移动式或独立的驻立式蓄电池箱 蓄电池箱 1 1或2a 3) 独立的固定式蓄电池箱 蓄电池箱 1 1或2a 4) 独立的蓄电池间b 蓄电池间 1 1或2a a未接地蓄电池要求在每一极上都有接地故障保护装置,除非外部电路的熔断器起到同样作用。 bUPS使用手册应说明 UPS配置的过流保护装置和线缆的额定值。如果蓄电池箱不是作为 UPS的整体配 置,此要求也适用于第2项和第3项。 对独立的蓄电池供电的UPS,过流保护装置的额定值应在使用手册中说明,并按6.2中的要求确 定UPS和供电蓄电池之间的导体的电流额定值。 5.6.4 保护装置的额定值 内置的过流保护装置的额定值应对GB 4943-2001的5.3.1所述情况起到保护作用。 通过检验和试验来检查其与5.6的符合性。 5.7 人身防护---安全联锁装置 5.7.1 操作人员防护 对操作人员触及区,GB 4943-2001的2.8适用。 5.7.2 维修人员防护 除GB 4943-2001的2.8的要求外,下述条款也适用于当UPS带电时,维修人员在非绝缘电气部 件上方、下方和周围,或跨过该部件,或移动该部件进行调整和测量。 5.7.2.1 罩 应妥善安置罩和对其具有危险电压或能级的部件,减少移去或更换罩时导致的电击或大电流引起的危险。 5.7.2.2 部件的位置和防护 应对具有危险电压或能级的部件和会造成人身伤害的移动零部件进行固定、隔离或增加保护装置, 以减少维修人员调整、复位或类似动作、或UPS带电时进行机械功能操作(例如:给电动机润滑、调整带 数字拨盘或不带数字拨盘的控制器的设置、复位脱扣装置或操作手动开关)时无意触及的可能。 5.7.2.3 门上的部件 应对安装在门后面的具有危险电压或能级的部件进行隔离或增加保护装置,以减少维修人员无意 触及带电部件的可能。 通过检验、测量和用试指(GB 4943-2001的图2A)试验检查其与5.7.1~5.7.2.3的符合性。 5.7.2.4 零部件的触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