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DF] GB 9994-2008 - 中国标准 英文版
| 标准号码 | 美元 | 购买PDF | 工期 | 标准名称(英文版) |
| GB 9994-2008 | 70 | GB 9994-2008 | 9秒内发货PDF | 纺织材料公定回潮率 |
| 基本信息 | |
|---|---|
| 标准编号 | GB 9994-2008 (GB9994-2008) |
| 中文名称 | 纺织材料公定回潮率 |
| 英文名称 | [GB/T 9994-2008] Conventional moisture regains of textiles |
| 行业 | 国家标准 |
| 中标分类 | W04 |
| 国际标准分类 | 59.080.01 |
| 字数估计 | 7,751 |
| 发布日期 | 2008-12-30 |
| 实施日期 | 2010-02-01 |
| 旧标准 (被替代) | GB 9994-1988 |
| 引用标准 | GB/T 4146; GB/T 9995; GB/T 11951 |
| 标准依据 | 国家标准批准发布公告2008年第25号(总第138号) |
| 发布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 范围 | 本标准规定了主要纺织材料的公定回潮率。本标准适用于纺织材料, 可用于计算纺织材料的公定质量、纱线的线密度、织物的单位面积质量以及混纺产品定量分析中的纤维含量等。注:混纺产品含包缠纱、交织织物等多组分产品。 |
GB 9994-2008: 纺织材料公定回潮率
GB 9994-2008 英文名称: [GB/T 9994-2008] Conventional moisture regains of textiles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 9994-2008
代替GB 9994-1988
纺织材料公定回潮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
前 言
本标准的第4章为强制性条款。
本标准代替GB 9994-1988《纺织材料公定回潮率》。
本标准与GB 9994-1988的主要差异为:
1.修改了适用范围;
2.增加了纤维名称和测定回潮率方法的引用标准;
3.增加了回潮率、标准回潮率和公定质量3个术语,删除了商业重量术语及其计算公式;
4.增加了山羊绒条和织物、毛针织物、马海毛、羊驼毛、莫代尔纤维、莱赛尔纤维、三醋酯纤维、
乙纶、芳纶、橡胶、聚乳酸纤维、碳氟纤维、玻璃纤维和金属纤维的公定回潮率;
5.将原混纺材料公定回潮率条文中的注调整为脚注;
6.删除了原第5章的注;
7.增加了未知公定回潮率的纤维及其产品的回潮率(第5章);
8.增加了公定质量的计算(第7章);
9.删除了原附录A。
本标准由中国纺织工业协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纺织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基础标准分会(SAC/TC209/SC1)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纺织工业标准化研究所、纺织工业科技发展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郑宇英、窦茹真。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 9994-1988。
纺织材料公定回潮率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主要纺织材料的公定回潮率。
本标准适用于纺织材料,可用于计算纺织材料的公定质量、纱线的线密度、织物的单位面积质量以
及混纺产品定量分析中的纤维含量等。
注:混纺产品含包缠纱、交织织物等多组分产品。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
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4146 纺织名词术语(化纤部分)
GB/T 9995 纺织材料含水率和回潮率的测定 烘箱干燥法
GB/T 11951 纺织品 天然纤维 术语
3 术语和定义
GB/T 4146和GB/T 11951确立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4 纺织材料公定回潮率
纺织材料公定回潮率见表1。
5 未知回潮率的纤维及其产品的回潮率
5.1 对于新型的或未知公定回潮率的其他纤维及其产品,可以采用纤维状态的标准回潮率代替公定回
潮率。
5.2 标准回潮率的测定按GB/T 9995的规定。
注:当采用标准回潮率代替公定回潮率时作相应说明。
6 混纺产品的回潮率
6.1 混纺产品的公定回潮率按各组分原料的公定回潮率和混纺比例,加权平均求得,修约至小数点后
一位。
6.2 混纺产品的公定回潮率可按干重混纺比例计算,也可按公定质量混纺比例计算,见式(1)和式(2)。
注:为便于计算,一般将公定质量混纺比折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