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搜索结果: 'GB/T 10001.1-2012'
| 标准编号 | GB/T 10001.1-2012 (GB/T10001.1-2012) | | 中文名称 | 公共信息图形符号 第1部分:通用符号 | | 英文名称 | Public information graphical symbols -- Part 1: General symbols | | 行业 | 国家标准 (推荐) | | 中标分类 | A22 | | 国际标准分类 | 01.080.10 | | 字数估计 | 39,328 | | 旧标准 (被替代) | GB/T 10001.1-2006; GB/T 17695-2006; GB/T 10001.10-2007 | | 引用标准 | GB/T 10001.2; GB/T 10001.3; GB/T 10001.4; GB/T 10001.5; GB/T 10001.6; GB/T 10001.9; GB/T 15565.1; GB/T 15565.2; GB/T 17695-2006; GB/T 20501.1; GB/T 20501.2; GB/T 20501.3; GB/T 20501.4; GB/T 20501.5; GB/T 20501.6 | | 标准依据 | 国家标准公告2012年第41号 | | 发布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 范围 | GB/T 10001的本部分规定了信息载体中使用的通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及其应用原则, 包括正方形边长大于10 mm的公共信息图形符号和正方形边长为3 mm~10 mm的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简称小型图形符号)。本部分中规定的图形符号适用于公共场所及相关设施, 具体用于公共信息导向系统中的标志、导向标志、信息版、示意图等导向要素的设计。本部分中规定的小型图形符号适用于导向图、旅游指南、手册等便携印刷品以及设备操作面板等信息载体。 |
GB/T 10001.1-2012
Public information graphical symbols.Part 1: General symbols
ICS 01.080.10
A22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代替GB/T 10001.1-2006,GB/T 10001.10-2007
公共信息图形符号
第1部分:通用符号
2012-12-31发布
2013-06-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
前言
GB/T 10001《公共信息图形符号》拟分为部分出版,各部分将按照应用的领域划分成通用符号和具
体领域的符号。目前计划发布如下部分:
---第1部分:通用符号;
---第2部分:旅游休闲符号;
---第3部分:客运货运符号;
---第4部分:运动健身符号;
---第5部分:购物符号;
---第6部分:医疗保健符号;
---第7部分:办公教学符号;
---第8部分:公园景点符号;
---第9部分:无障碍设施符号。
本部分为GB/T 10001的第1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 1.1-2009规定的规则起草。
本部分整合了 GB/T 10001.1-2006《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 第1部分:通用符号》、
GB/T 17695-2006《印刷品用公共信息图形标志》和GB/T 10001.10-2007《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
第10部分:铁路客运服务符号》中的内容。本部分代替GB/T 10001.1-2006和GB/T 17695-2006
表1的内容。本部分与GB/T 10001.3-2011《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 第3部分:客运货运符号》共
同代替GB/T 10001.10-2007。
本部分与GB/T 10001.1-2006相比,主要技术变化为:
a) 增加图形符号28个:其中新图形符号4个:出入口、图像采集区域、直接饮用水、手机充电;从
GB/T 10001.10-2007中移至本部分的图形符号24个:自动售票、广播、开水、烟灰盒、冲水按
钮、盥洗间、感应出水、洗手液、干手器、擦手纸、卫生纸、座便器垫圈纸、空调、温度调节、风量调
节、音量调节、电灯开关、电源插座、耳机插座、紧急呼救按钮、请勿扔烟头、请勿躺卧、请勿翻越
栏杆、急救(医疗点);
b) 修改图形符号18个:入口、出口、冲水按钮、饮用水、公园、超级市场、宾馆、医院、货币兑换、自
动柜员机、衣帽间、安全保卫、洗浴、网络服务、请勿使用手机、请勿使用闪光灯、非饮用水、请勿
打扰;
c) 删除图形符号4个:无障碍设施1)、无障碍电梯1)、邮箱2)、休息区3);
1) GB/T 10001.9-2008中已经规定。
2) 其含义在图形符号“邮政”中包含。
3) 其含义在图形符号“等候区”中包含。
d) 从GB/T 17695-2006表1中纳入小型图形符号62个,其余小型图形符号均为新增符号。
本部分由全国图形符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59)提出并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国家旅游局监督管理司、铁道部运输局、中国民航科学技术研
究院、中国人民大学艺术学院、清华大学外语系、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白殿一、张亮、汪黎明、陈滋顶、安姚舜、刘家伟、杨永林、卫明、邹传瑜、陈永权、
张茜。
本部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1988年首次发布为GB 10001-1988《公共信息标志用图形符号》。
---1994年第一次修订时将GB 3818-1983《公共信息图形符号》并入。
---2000年第二次修订,分为部分出版。本部分对应于GB/T 10001.1-2000《标志用公共信息图
形符号 第1部分:通用符号》。
---2006年第三次修订;本次为第四次修订。
公共信息图形符号
第1部分:通用符号
1 范围
GB/T 10001的本部分规定了信息载体中使用的通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及其应用原则,包括正方
形边长大于10mm的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简称图形符号)和正方形边长为3mm~10mm的公共信息
图形符号(简称小型图形符号)。
本部分中规定的图形符号适用于公共场所及相关设施,具体用于公共信息导向系统中的位置标志、
导向标志、信息版、示意图等导向要素的设计。
本部分中规定的小型图形符号适用于导向图、旅游指南、手册等便携印刷品以及设备操作面板等信
息载体。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0001(所有其余部分) 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
GB/T 15565(所有部分) 图形符号 术语
GB/T 17695-2006 印刷品用公共信息图形标志
GB/T 20501(所有部分) 公共信息导向系统 要素的设计原则与要求
3 术语和定义
GB/T 15565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4 图形符号
通用图形符号见表1。
5 应用原则
5.1 应用时,通用符号应从本部分的表1中选取。如需使用本部分以外的图形符号,应从GB/T 10001
的其余部分中选取;如需使用本部分以外的小型图形符号,应从GB/T 17695-2006的表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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