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DF] GB/T 10001.9-2008 - 英文版
| 标准号码 | 美元 | 购买PDF | 工期 | 标准名称(英文版) |
| GB/T 10001.9-2008 | 359 | GB/T 10001.9-2008 | <=3 | 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 第9部分:无障碍设施符号 |
| 基本信息 | |
|---|---|
| 标准编号 | GB/T 10001.9-2008 (GB/T10001.9-2008) |
| 中文名称 | 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 第9部分:无障碍设施符号 |
| 英文名称 | Public information graphical symbols for use on sign -- Part 9: Symbols for accessible facilities |
| 行业 | 国家标准 (推荐) |
| 中标分类 | A22 |
| 国际标准分类 | 01.080.10 |
| 字数估计 | 9,963 |
| 发布日期 | 2008-07-16 |
| 实施日期 | 2009-01-01 |
| 引用标准 | GB/T 10001; GB/T 15565; GB/T 20501 |
| 标准依据 | 国家标准批准发布公告2008年第12号(总第125号) |
| 发布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 范围 | GB/T 10001的本部分规定了供残疾人、老年人、伤病人及其他有特殊需求的人群使用的无障碍设施的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以下简称图形符号)。本部分适用于机场、车站、码头、商场、医院、银行、邮局、学校、公园、各类场馆等公共场所, 也适用于运输工具和其他服务设施, 具体用于公共信息导向系统中的位置标志、导向标志、平面示意图、信息板、街区导向图等导向要素的设计。本部分也适用于出版物及其他信息载体中尺寸大于10mmX10mm的图形标志。 |
GB/T 10001.9-2008
Public information graphical symbols for use on sign.Part 9: Symbols for accessible facilities
ICS 01.080.10
A22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 10001.9-2008
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
第9部分:无障碍设施符号
2008-07-16发布
2009-01-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
前言
GB/T 10001《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分为以下部分:
---第1部分:通用符号 ;
---第2部分:旅游休闲符号;
---第3部分:客运货运符号;
---第4部分:运动健身符号;
---第5部分:购物符号;
---第6部分:医疗保健符号;
---第9部分:无障碍设施符号;
---第10部分:铁路客运符号。
本部分为GB/T 10001的第9部分。
本部分由全国图形符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中国标准化研究院、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中国人民大学徐悲鸿艺术学院。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张亮、白殿一、张东旺、安姚舜、邹传瑜、陈永权。
GB/T 10001.9-2008
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
第9部分:无障碍设施符号
1 范围
GB/T 10001的本部分规定了供残疾人、老年人、伤病人及其他有特殊需求的人群使用的无障碍设
施的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以下简称图形符号)。
本部分适用于机场、车站、码头、商场、医院、银行、邮局、学校、公园、各类场馆等公共场所,也适用于
运输工具和其他服务设施,具体用于公共信息导向系统中的位置标志、导向标志、平面示意图、信息板、
街区导向图等导向要素的设计。本部分也适用于出版物及其他信息载体中尺寸大于10mm×10mm
的图形标志。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GB/T 10001的本部分的引用而成为本部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励根据本部分达成
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
部分。
GB/T 10001(其余部分) 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
GB/T 15565(所有部分) 图形符号 术语
GB/T 20501(所有部分) 公共信息导向系统 要素的设计原则与要求
3 术语和定义
GB/T 15565确立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GB/T 10001的本部分。
4 图形符号
无障碍设施符号见表1。
5 应用
5.1 本部分应与GB/T 10001.1配合使用。应用中,如还需使用其他符号,则应从GB/T 10001的其
他部分中选取。
5.2 图形符号的颜色应符合GB/T 20501.1的要求。
5.3 表1图形符号栏中的正方形边线不是图形符号的组成部分,仅是制作图形标志的依据。应用时,
应使用由该符号形成的图形标志。在使用本部分的图形符号设计导向要素时,应符合GB/T 20501的
要求。
5.4 本部分中图形符号的含义仅为该图形符号的广义概念。应用时,可根据所要表达的具体对象给出
相应名称,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