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DF] GB/T 10357.4-2013 - 自动发货. 英文版
| 标准号码 | 美元 | 购买PDF | 工期 | 标准名称(英文版) |
| GB/T 10357.4-2013 | 70 | GB/T 10357.4-2013 | 9秒内发货PDF | 家具力学性能试验 第4部分:柜类稳定性 |
| 基本信息 | |
|---|---|
| 标准编号 | GB/T 10357.4-2013 (GB/T10357.4-2013) |
| 中文名称 | 家具力学性能试验 第4部分:柜类稳定性 |
| 英文名称 | Test of mechanical properties of furniture -- Part 4: Stability of storage units |
| 行业 | 国家标准 (推荐) |
| 中标分类 | Y80 |
| 国际标准分类 | 97.140 |
| 字数估计 | 8,89 |
| 旧标准 (被替代) | GB/T 10357.4-1989 |
| 标准依据 | 国家标准公告2013年第20号 |
| 发布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 范围 | GB/T 10357的本部分规定了柜类稳定性的试验方法。本部分适用于各种单件柜类家具的出厂成品, 其他柜类家具也可参照执行。 |
GB/T 10357.4-2013
Test of mechanical properties of furniture.Part 4: Stability of storage units
ICS 97.140
Y80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代替GB/T 10357.4-1989
家具力学性能试验
第4部分:柜类稳定性
2013-10-10发布
2014-05-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
前言
GB/T 10357《家具力学性能试验》分为八个部分:
---第1部分:桌类强度和耐久性;
---第2部分:椅凳类稳定性;
---第3部分:椅凳类强度和耐久性;
---第4部分:柜类稳定性;
---第5部分:柜类强度和耐久性;
---第6部分:单层床强度和耐久性;
---第7部分:桌类稳定性;
---第8部分:充分向后靠时具有倾斜和斜倚机械性能的椅子和摇椅稳定性。
本部分为GB/T 10357的第4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部分代替GB/T 10357.4-1989《家具力学性能试验 柜类稳定性》。
本部分与GB/T 10357.4-1989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增加了稳定性试验一般原则(见4.1);
---增加了重心的确定(见4.2);
---修改了搁板稳定性试验(见4.3,1989年版的5.3);
---增加了非固定柜活动部件关闭时的空载稳定性(见4.4.1);
---增加了非固定柜活动部件关闭时加载稳定性(见4.5.1);
---修改了非固定柜活动部件打开时加载稳定性(见4.5.2,1989年版的5.2);
---增加了固定柜稳定性(见4.6);
---删除了检验报告(见1989年版的第6章)。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部分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部分由全国家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480)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上海市质量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国家家具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广东联邦家私集
团有限公司、江西金虎保险设备集团有限公司、成都市明珠家具(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
研究院、国家家具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广东)、浙江省家具与五金研究所、中国家具协会。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许俊、罗菊芬、杨磊、姜艳、周山林、熊波林、余凯、张淑艳、海凌超、范红伟、
王红强。
本部分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T 10357.4-1989。
家具力学性能试验
第4部分:柜类稳定性
1 范围
GB/T 10357的本部分规定了柜类稳定性的试验方法。
本部分适用于各种单件柜类家具的出厂成品,其他柜类家具也可参照执行。
2 一般试验条件
2.1 试件
试件应为完整组装的出厂成品,并应符合产品设计图纸的要求。
所有五金连接件在试验前应安装牢固。
2.2 精度
如无其他规定,小于1m 的尺寸测量应精确到±0.5mm,大于等于1m 的尺寸测量应精确到
±1mm;力的测量应精确到±5%;质量的测量应精确到±1%。
3 试验设施
3.1 加载装置
可按规定值或渐增值对试件进行垂直加力或水平加力的设备,其结构应不阻碍受力试件的自由
倾翻。
3.2 挡块
用来防止试件移动,但不能限制试件倾翻的装置,其高度不大于12mm。如因试件结构特殊,允许
使用较高的尺寸,则其最大高度应以刚好能防止试件移动为宜。
3.3 试验位置地面要求
试验位置地面应水平、平整。
4 试验项目及步骤
4.1 一般原则
当柜类高度大于600mm,且重心的离地高度(单位为m)和总质量(单位为kg)相乘大于6时,做稳
定性试验(搁板稳定性试验除外)。
4.2 重心的确定
柜子的重心一般认为是它的几何中心。当按照生产商说明安装柜子时,应将可调节的柜脚设定到
中间位置来测量其离地重心高度,并将高度可调节的其他部件设定到最高位置。
4.3 搁板稳定性
4.3.1 搁板水平加载稳定性
用挡块靠在试件前脚或底座外侧,在空载搁板前沿中间施加一搁板自重50%的水平力(见图1)。
试验时,关闭其他的门、抽屉等活动部件,其他搁板不应加载。依次对各层空载搁板进行试验。
记录空载搁板是否脱落。
图1 搁板水平加载稳定性
4.3.2 搁板垂直加载稳定性
用挡块靠在试件前脚或底座外侧,在距离最易引起试件倾翻的空载搁板前沿25mm的任一点,向
下施加100N的垂直力(见图2)。试验时,关闭其他的门、抽屉等活动部件,其他搁板不应加载。
记录空载搁板是否倾翻。
图2 搁板垂直加载稳定性
4.4 非固定柜空载稳定性
4.4.1 活动部件关闭时的空载稳定性
用挡块靠在试件前脚或底座外侧,关闭试件上所有的门、翻门或类似折板、抽屉等活动部件。当柜
高≤1000mm时,在柜子顶部最易引起倾翻的部位离柜外边沿50mm处,垂直施加750N的力;当柜
高 >1000mm时,在柜子顶部最易引起倾翻的部位离柜外边沿50mm 处,垂直施加350N的力和
40N·m 的瞬时力矩。
记录试件是否倾翻。
4.4.2 活动部件打开时的空载稳定性
用挡块靠在试件前脚或底座外侧,把所有拉门开到90°,抽屉等推拉件拉出三分之二,翻门或折板
开到水平或接近水平状态。
记录试件是否倾翻。
4.5 非固定柜加载稳定性
4.5.1 活动部件关闭时的加载稳定性
用挡块靠在试件前脚或底座外侧,所有贮存区域按表1的规定均布加载。
表1 贮存区域载荷
部 件 载荷要求
所有水平贮存区域,如搁板、折板、底板等 0.325kg/dm2
净高(H,见图3)≤100mm的拉篮、抽屉等推拉构件 0.2kg/dm3
100mm< 净高< 250mm的拉篮、抽屉等推拉构件 (0.2667-0.0667H)kg/dm3 (H 用分米表示)
净高≥250mm的拉篮、抽屉等推拉构件 0.1kg/dm3
吊杆或挂衣棍 2kg/dm
吊挂的文件袋 1.25kg/dma
a 测量文件袋口平面的垂直高度。
1---结构单元;
H---净高。
图3 净高
锁住锁定装置(当需要对柜子内部的推拉构件或翻/折板进行稳定性试验时,其外面的门或翻/折板
可打开)。
沿着活动部件开启方向,通过拉手、旋钮等中心位置,对锁住的门、推拉构件或翻/折板向外施加
100N·m的瞬时力矩。
记录试件是否倾翻。
4.5.2 活动部件打开时的加载稳定性
用挡块靠在试件前脚或底座外侧,所有贮存区域按表1的规定加载。
把所有拉门开到90°,抽屉等推拉件拉出三分之二,翻门或折板开到水平或接近水平状态,但在柜
子宽度方向的推拉构件和翻/折板应全部打开,在同一垂线上的推拉构件仅打开使柜子最易倾翻的
一个。
在打开的抽屉前沿中心或门、翻/折板的离外沿50mm最易倾翻的位置,垂直向下依次施加活动部
件总质量的20%的力[见图4a)、图4b)、图4c)]。
注:活动部件总质量=活动部件自重+活动部件支撑或贮存的质量,活动部件支撑或贮存的质量可由产品制造商
提供,或根据表2计算。
表2 活动部件支撑或贮存的载荷
活动部件 最大支撑或贮存载荷
所有水平贮存区域,如搁板、折板、底板等 0.65kg/dm2
拉篮、抽屉等推拉构件 0.2kg/dm3
吊杆或挂衣棍 4kg/dm
悬吊的文件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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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准: GB/T 10357.5|GB/T 10357.1|GB/T 10357.8|GB/T 10357.7|GB/T 10357.4-2013|GB/T 1035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