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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编号 | GB/T 10586-2006 (GB/T10586-2006) | | 中文名称 | 湿热试验箱技术条件 | | 英文名称 | Specification for damp heat testing chambers | | 行业 | 国家标准 (推荐) | | 中标分类 | N04 | | 国际标准分类 | 190.040 | | 字数估计 | 17,133 | | 发布日期 | 2006-04-03 | | 实施日期 | 2006-10-01 | | 旧标准 (被替代) | GB/T 10586-1989 | | 采用标准 | IEC 60068-3-5, NEQ; IEC 60068-3-6, NEQ | | 标准依据 | 中国国家标准批准发布公告 2006年第5号(总第92号) | | 发布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 范围 | 本标准规定了湿热试验箱的术语和定义、使用条件、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贮存。本标准适用于对电工、电子及其他产品、零部件及材料进行湿热试验的试验箱。 |
GB/T 10586-2006: 湿热试验箱技术条件
GB/T 10586-2006 英文名称: Specification for damp heat testing chambers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 家 标 准
GB/T 10586—2006
代替 GB/T 10586—1989
湿热试验箱技术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 布
中 国 国 家 标 准 化 管 理 委 员 会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湿热试验箱(以下简称“试验箱”)的术语和定义、使用条件、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 规则及标志、包装、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对电工、电子及其他产品、零部件及材料进行湿热试验的试验箱。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 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4 使用条件
4.1 环境条件
a) 温度:15℃~35℃;
b) 相对湿度:不大于85%;
c) 大气压:80 kPa~106 kPa;
d) 周围无强烈振动;
e) 无阳光直接照射或其他热源直接辐射;
f) 周围无强烈气流。当周围空气需强制流动时,气流不应直接吹到箱体上;
g) 周围无强电磁场影响;
h) 周围无高浓度粉尘及腐蚀性物质。
4.2 供电条件
a) 电压:220 V±22V 或380 V±38 V;
b) 频率:50 Hz±0.5 Hz。
4.3 供水条件
a) 冷却水
宜使用满足下列条件的自来水或循环水:
——水温:不高于30℃;
——水压:0.1 MPa~0.3 MPa;
——水质:满足工业用水标准。
b) 加湿用水
当用水与空气直接接触的方法加湿空气时,水的电阻率应不低于500 Ω ·m。
4.4 试验负载条件
试验负载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a) 负载的总质量在每立方米工作室容积内放置不超过80 kg;
b) 负载的总体积不大于工作室容积的1/5;
c) 在垂直于主导风向的任意截面上,负载面积之和应不大于该处工作室截面积的1/3,负载置放 时不可阻塞气流的流动。
5 技术要求
5.1 产品性能
试验箱按使用性能分为I、Ⅱ两类,其性能指标见表1。
5.2 产品结构及外观要求
5.2.1 工作室内壁应用耐腐蚀材料制造,表面应易于清洁。
5.2.2凝结水不允许滴落在工作空间内。且应连续排除,未经处理不得作为加湿用水。
5.2.3 工作室应设有观察窗和照明装置。
5.2.4 应设有引线孔。
5.2.5 应设有放置或悬挂样品的样品架。
5.2.6 箱体、通风管道和制冷系统应密封可靠,不应漏气、漏水、漏油。
5.2.7 箱门应密封良好,密封条应不易在湿热条件下发粘变形,并便于更换。
5.2.8 外观涂镀层应平整光滑、色泽均匀,不得有露底、起泡、起层或擦伤痕迹。
5.3 安全和环境保护要求
5.3.1 接线端子对箱体金属外壳之间的绝缘电阻值应满足:冷态2 MQ 以上,热态1 MQ 以上(用500 V,准确度为1.0级兆欧表测量);并能承受50 Hz 交流电压1500 V、施压时间5 s 的耐电压试验。
5.3.2 保护接地端子应与试验箱外壳有良好的电气联接并能方便牢固 地 接 线 ,应符合GB/14048.1—2000的7. 1.9的规定。
5.3.3 应有超温、过电流、缺水等保护及报警装置。
5.3.4 整机噪声应不高于75 dB(A)。
6 试验方法
6.1 主要测试仪器与装置
6.1.1 风速仪
风速仪的感应量应不低于0.05 m/s。
6.1.2 温度计
采用由铂电阻、热电偶或其他温度传感器组成并满足下列要求的测温系统:
传感器时间常数:20 s~40 s;
测温系统的扩展不确定度(k=2): 不大于0.4℃。
6.1.3 湿度计
可采用干湿球温度计或由其他传感器组成的测湿系统。
测湿系统的扩展不确定度(k=2) 应不大于被测湿度容差的1/3。
6.2 测试条件
6.2.1 测试条件应满足4.1、4.2和4.3的要求。
6.2.2 测试在空载的条件下进行。
6.3 测试点的位置及数量
6.3.1 在试验箱工作室内定出上、中、下三个水平测试面,简称上、中、下层。上层与工作室的顶面的距 离是工作室高度的1/10,中层通过工作室几何中心,下层在最低层样品架上方10 mm 处。
注:工作室具有斜顶或尖顶时,顶面为通过斜面与垂直壁面交线的假想水平面。
6.3.2 测试点位于三个测试面上,中心测试点位于工作室几何中心,其余测试点到工作室壁的距离为 各自边长的1/10(见图1)。但对工作室容积不大于1 m³ 的试验箱,该距离不小于50 mm。
6.3.3 测试点的数量与工作室容积大小的关系为:
a) 工作室容积不大于2 m³ 时,温度测试点为9个,相对湿度测试点为3个,布放位置见图1。
6.4 温湿度测试方法
6.4.1 I 类(恒定)湿热试验箱
6.4.1.1 按试验箱工作室容积的大小,根据6.3的规定确定温湿度测量点,安装温湿度测量传感器。
6.4.1.2 测量湿度测量点的风速(用于 GB/T2423.3— 1993 试 验 Ca 时)或全部测试点的风速(用于GB/T2423.9—2001试 验 Cb 时),风速测量方法见6.5。
6.4.1.3 缓慢升温至规定的试验温度(40℃),升温期间,应每1 min 测量中心点的温度一次,升温速率 不应超过1℃/min。
6.4.1.4 在 2 h 内,使相对湿度达到有关标准规定值(93%3%)。
6.4.1.5 在工作空间中心点的温湿度达到规定值并稳定2 h, 在 3 0 min 内,每1 min 测试全部测试点 的温湿度值1次,共测30次。
6.4.2 Ⅱ类(交变)湿热试验箱
6.4.2.1 按试验箱工作室容积的大小,根据6.3的规定确定温湿度测试点,安装温湿度测试传感器。
6.4.2.2 测量相对湿度测试点的风速(见6.5)。
6.4.2.3 使工作空间的温度达到25℃±3℃,相对湿度保持在45%~75%之间。
6.4.2.4 在 1h 内,使工作空间的相对湿度不低于95%。
6.4.2.5 使工作空间的温湿度按GB/T 2423.4— 1993 图2给定的程序,按“升温—高温高湿—降温一 低温高湿"四个阶段连续变化,并按如下要求进行测试:
a) 升温阶段,至少每1 min 测量中心点的温湿度一次;
b) 在进入高温高湿阶段后,每1 min 测量所有温湿度点的值一次,在30 min 内共测30次;在高
温高湿阶段结束,即降温开始前的30 min 内再测30次。
c) 自降温阶段开始,至少每1 min 测量中心点的温湿度一次,直到全部测量点的温度达到25℃± 3℃,相对湿度不低于95%,即进入低温高湿阶段为止;
d) 在低温高湿阶段,每1min 测量所有温湿度点的值一次,共测30次。
6.4.3 数据处理和试验结果
6.4.3.1 对测得的温湿度数据,按测试仪表的修正值进行修正。
6.4.3.2 剔除可疑数据(参考附录 A)。
6.4.3.9 交变湿热试验箱的升降温特性按下述方法求得:
a) 按 GB/T 2423.4— 1993 图2的规定,绘出升温阶段(包括升温开始前30 min 和结束后30 min) 温湿度范围图;
b) 将在升温阶段测得的值描绘成升温特性曲线;
c) 按 GB/T2423.4— 1993 图2的规定,绘出降温阶段(包括降温开始前30 min 和结束后30 min)温湿度范围图;
d) 将降温阶段测得的值描绘成降温特性曲线。
6.4.3.10 以上计算结果都应满足相关标准的要求;升、降温特性曲线应在6.4.3.9要求的温湿度范围图内。
6.4.3.11 根据实际需要,评定测量结果的不确定度(参考附录 B)。
6.5 风速测试方法
6.5.1 本测试在空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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