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DF] GB/T 10610-2009 - 自动发货. 英文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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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GB/T 10610-2009 | 125 | GB/T 10610-2009 | 9秒内发货PDF | 产品几何技术规范(GPS) 表面结构 轮廓法 评定表面结构的规则和方法 |
| 基本信息 | |
|---|---|
| 标准编号 | GB/T 10610-2009 (GB/T10610-2009) |
| 中文名称 | 产品几何技术规范(GPS) 表面结构 轮廓法 评定表面结构的规则和方法 |
| 英文名称 | Geometrical product specifications (GPS) -- Surface texture: Profile method -- Rules and procedures for the assessment of surface texture |
| 行业 | 国家标准 (推荐) |
| 中标分类 | J04 |
| 国际标准分类 | 17.040.20 |
| 字数估计 | 11,169 |
| 发布日期 | 2009-03-16 |
| 实施日期 | 2009-11-01 |
| 旧标准 (被替代) | GB/T 10610-1998 |
| 引用标准 | GB/T 131-2006; GB/T 1031-2009; GB/T 3505-2009; GB/T 6062-2009; GB/T 18618-2002; GB/T 18778.1-2002; GB/T 18778.2-2003; GB/T 18778.3-2006; GB/T 18779.1-2002; GB/Z 20308-2006 |
| 标准依据 | 国家标准批准发布公告2009年第2号(总第142号) |
| 发布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 范围 | 本标准规定了GB/T 3505-2009、GB/T 18618、GB/T 18778.2-2003、GB/T 18778.3-2006中定义的各种表面结构参数的测得值和公差极限相比较的规则。本标准还规定了应用GB/T 6062规定的触针式仪器测量GB/T 3505-2009定义的粗糙度轮廓参数时选用截止波长λc的缺省规则。 |
GB/T 10610-2009: 产品几何技术规范(GPS) 表面结构 轮廓法 评定表面结构的规则和方法
GB/T 10610-2009 英文名称: Geometrical product specifications (GPS) -- Surface texture: Profile method -- Rules and procedures for the assessment of surface texture
ICS 17.040.20
J04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GB/T 3505-2009、GB/T 18618、GB/T 18778.2-2003、GB/T 18778.3-2006中定
义的各种表面结构参数的测得值和公差极限相比较的规则。
本标准还规定了应用GB/T 6062规定的触针式仪器测量GB/T 3505-2009定义的粗糙度轮廓参
数时选用截止波长λ犮的缺省规则。
5 测得值与公差极限值相比较的规则
5.1 被检特征的区域
被检验工件各个部位的表面结构,可能呈现均匀一致状况,也可能差别很大,这点通过目测表面就
能看出。在表面结构看来均匀的情况下,应采用整体表面上测得的参数值与图样上或技术产品文件中的规定值相比较。
如果个别区域的表面结构有明显差异,应将每个区域上测定的参数值分别与图样上或技术产品文
件中的规定值相比较。
当参数的规定值为上限值时,应在几个测量区域中选择可能会出现最大参数值的区域测量。
5.2 16%规则
当参数的规定值为上限值(见GB/T 131-2006)时,如果所选参数在同一评定长度上的全部实测
值(见注1、注2)中,大于图样或技术产品文件中规定值的个数不超过实测值总数的16%,则该表面合格。
当参数的规定值为下限值时,如果所选参数在同一评定长度上的全部实测值(见注1、注2)中,小于
图样或技术文件中规定值的个数不超过实测值总数的16%,则该表面合格。
指明参数的上、下限值时,所用参数符号没有“max”标记。
注1:附录A提供了有关测量值和上、下限值进行比较的简单实用的指导。
注2:若被检表面粗糙度轮廓参数值遵循正态分布,将粗糙度轮廓参数16%的测得值超过规定值作为极限条件,这
个判定原则与由μ+σ值确定的极限条件一致。其中,μ为粗糙度轮廓参数的算术平均值,σ为这些数值的标
准偏差。σ值越大,粗糙度轮廓参数的平均值就偏离规定的极限(上限值)越远(见图1)。
5.3 最大规则
检验时,若参数的规定值为最大值(见GB/T 131-2006中3.4),则在被检表面的全部区域内测得
的参数值一个也不应超过图样或技术产品文件中的规定值。若规定参数的最大值,应在参数符号后面
增加一个“max”标记,例如:R狕1max。
5.4 测量不确定度
为了验证是否符合技术要求,将测得参数值和规定公差极限进行比较时,应根据GB/T 18779.1-
2002中的规定,把测量不确定度考虑进去。在将测量结果与上限值或下限值进行比较时,估算测量不
确定度不必考虑表面的不均匀性,因为这在允许16%超差中已计及。
6 参数评定
6.1 概述
表面结构参数不能用来描述表面缺陷。因此在检验表面结构时,不应把表面缺陷,例如划痕、气孔等考虑进去。
为了判定工件表面是否符合技术要求,必须采用表面结构参数的一组测量值,其中的每组数值是在
一个评定长度上测定的。
对被检表面是否符合技术要求判定的可靠性,以及由同一表面获得的表面结构参数平均值的精度
取决于获得表面参数的评定长度内取样长度的个数,而且也取决于评定长度的个数,即在表面的测量次数。
6.2 粗糙度轮廓参数
对于GB/T 3505-2009定义的粗糙度系列参数,如果评定长度不等于5个取样长度,则其上、下限
值应重新计算,将其与评定长度等于5个取样长度时的极限值联系起来。图1中所示每个σ等于σ5。
式中狀为所用取样长度的个数(小于5)。
测量的次数越多,评定长度越长,则判定被检表面是否符合要求的可靠性越高,测量参数平均值的
不确定度也越小。
然而,测量次数的增加将导致测量时间和成本的增加。因此,检验方法必须考虑一个兼顾可靠性和
成本的折衷方案(参见附录A)。
7 用触针式仪器检验的规则和方法
7.1 粗糙度轮廓参数测量中确定截止波长的基本原则
当工业产品文件或图样的技术条件中已规定取样长度时,截止波长λ犮应与规定的取样长度值相同。
若在图样或产品文件中没有出现粗糙度的技术规范或给出的粗糙度规范中没有规定取样长度,可
由7.2给出的方法选定截止波长。
7.2 粗糙度轮廓参数的测量
没有指定测量方向时,工件的安放应使其测量截面方向与得到粗糙度幅度参数(R犪、R狕)最大值的
测量方向相一致,该方向垂直于被测表面的加工纹理,对无方向性的表面,测量截面的方向可以是任意的。
应在被测表面可能产生极值的部位进行测量,这可通过目测来估计。应在表面这一部位均匀分布
的位置上分别测量,以获得各个独立的测量结果。
为了确定粗糙度轮廓参数的测得值,应首先观察表面并判断粗糙度轮廓是周期性的还是非周期性
的。若没有其他规定,应以这一判断为基础,按7.2.1或7.2.2中规定的程序执行。如果采用特殊的测
量程序,必须在技术文件和测量记录中加以说明。
7.2.1 非周期性粗糙度轮廓的测量程序
对于具有非周期粗糙度轮廓的表面应按下列步骤进行测量:
a) 根据需要,可以采用目测、粗糙度比较样块比较、全轮廓轨迹的图解分析等方法来估计被测的
则应按测得值对应的取样长度来设定,即把仪器调整至相应的较高或较低的取样长度。然后
应用这一调整后的取样长度测得一组参数值,并再次与表1、表2或表3中数值比较。此时,
测得值应达到由表1、表2或表3建议的测得值和取样长度的组合。
e) 如果以前在d)步骤评定时没有采用过更短的取样长度,则把取样长度调至更短些获得一组
组合是否亦满足表1、表2或表3的规定。
f) 只要d)步骤中最后的设定与表1、表2或表3相符合,则设定的取样长度和R犪、R狕、R狕1max或
g) 用上述步骤中预选出的截止波长(取样长度)完成一次所需参数的测量。
7.2.2 周期性粗糙度轮廓的测量程序
对于具有周期性粗糙度轮廓的表面应采用下述步骤进行测量:
应采用这较小或较大的取样长度值作为截止波长值。
e) 用上述步骤中确定的截止波长(取样长度)完成一次所需参数的测量。
A.1 概述
下面举例说明粗糙度检验的几种程序,标准正文中对检验程序已作详细规定,这里的程序仅作为一种简化的程序。
A.2 目视检查
对于粗糙度与规定值相比明显地好或明显地不好,或者因为存在明显影响表面功能的缺陷,没必要
用更精确的方法来检验的工件表面,采用目视法检查。
A.3 比较检查
如果目视检查不能作出判定,可采用与粗糙度比较样块进行触觉和视觉比较的方法。
A.4 测量
如果用比较法检验不能作出判定,应根据目视检查结果,在被测表面上最有可能出现极值的部位进行测量。
A.4.1 在所标注的参数符号后面没有注明“max”(最大值)的要求时,若出现下述情况,工件是合格的
并停止检测。否则,工件应判废。
---第1个测得值不超过图样上规定值的70%;
---最初的3个测得值不超过规定值;
---最初的6个测得值中只有1个值超过规定值;
---最初的12个测得值中只有2个值超过规定值。
对重要零件判废前,有时可做多于12次的测量。如测量25次,允许有4个测得值超过规定值。
A.4.2 在标注的参数符号后面有尾标“max”时,一般在表面可能出现最大值处(为有明显可见的深槽
处)应至少进行三次测量;如果表面呈均匀痕迹,则可在均匀分布的三个部位测量。
A.4.3 利用测量仪器能获得最可靠的粗糙度检验结果。因此,对于要求严格的零件,一开始就应直接
使用测量仪器进行检验。
附 录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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