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DF] GB/T 11717-2009 - 英文版
| 标准号码 | 美元 | 购买PDF | 工期 | 标准名称(英文版) |
| GB/T 11717-2009 | 199 | GB/T 11717-2009 | <=2 | 造纸用原木 |
| 基本信息 | |
|---|---|
| 标准编号 | GB/T 11717-2009 (GB/T11717-2009) |
| 中文名称 | 造纸用原木 |
| 英文名称 | Pulp logs |
| 行业 | 国家标准 (推荐) |
| 中标分类 | B68 |
| 国际标准分类 | 79.040 |
| 字数估计 | 5,510 |
| 发布日期 | 2009-02-23 |
| 实施日期 | 2009-08-01 |
| 旧标准 (被替代) | GB/T 11717-1989 |
| 引用标准 | GB/T 144; GB 4814; GB/T 11716; GB/T 17659.1; LY/T 1511 |
| 标准依据 | 国家标准批准发布公告2009年第3号(总第143号) |
| 发布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 范围 | 本标准规定了造纸用原木的技术要求、抽样方法、检验方法、材积计算及产品标志。本标准适用于全国林区生产制造各种纸浆用的原木。 |
GB/T 11717-2009
Pulp logs
ICS 79.040
B68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 11717-2009
代替GB/T 11717-1989
造 纸 用 原 木
2009-02-23发布
2009-08-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
前言
本标准代替GB/T 11717-1989《造纸用原木》。
本标准与GB/T 11717-1989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树种:增加了南方树种马尾松、桉木;
---检尺长:由原来2m~6m改为1m~4m;
---检尺径:自6cm以上改为自4cm以上;
---修改了边材腐朽、心材腐朽的允许限度;
---取消了对漏节的要求。
本标准由国家林业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木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全国木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原木锯材分技术委员会、内蒙古克一河林业局、广西
林威木材产品检验有限公司、桂林市林业局木材总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晓琴、白龙、龚仁梅、张妍、黄善忠、许斌、韩德志、王亚杰、李有友、李宝森、
侯建筠、李树金、王景昌、刘吉斌、李重久。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T 11717-1989。
GB/T 11717-2009
造 纸 用 原 木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造纸用原木的技术要求、抽样方法、检验方法、材积计算及产品标志。
本标准适用于全国林区生产制造各种纸浆用的原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
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144 原木检验
GB 4814 原木材积表
GB/T 11716 小径原木
GB/T 17659.1 原木锯材批量检查抽样、判定方法 第1部分:原木批量检查抽样、判定方法
LY/T 1511 原木产品 标志 号印
3 技术要求
3.1 树种
云杉、冷杉、杨木、马尾松、红松、落叶松、樟子松、桦木、桉木。
3.2 检尺长
1m~4m,自2m以上按0.2m进级,长级公差:允许+6-2cm。不足2m按0.1m进级,长级公差:
允许+3-1cm。
3.3 检尺径
自4cm以上。4cm~13cm按1cm进级,14cm以上按2cm进级。
3.4 缺陷限度
3.4.1 缺陷限度见表1。
表1 缺陷限度
缺陷名称 允许限度
边材腐朽 腐朽厚度不得超过检尺径的 25%
心材腐朽 腐朽直径不得超过检尺径的 65%
注:本表未列缺陷不计。
3.4.2 下列原木不适于造纸用材:
a) 因风倒、病倒困山的腐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