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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编号 | GB/T 11944-2012 (GB/T11944-2012) | | 中文名称 | 中空玻璃 | | 英文名称 | Insulating glass unit | | 行业 | 国家标准 (推荐) | | 中标分类 | Q33 | | 国际标准分类 | 81.040 | | 字数估计 | 25,274 | | 旧标准 (被替代) | GB/T 11944-2002 | | 引用标准 | GB/T 1216; GB/T 8170; GB/T 22476 | | 采用标准 | EN 1279-2002, NEQ | | 标准依据 | 国家标准公告2012年第41号 | | 发布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 范围 | 本标准规定了中空玻璃的术语和定义、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标志、运输和贮存。本标准适用于建筑及建筑以外的冷藏、装饰和交通用中空玻璃, 其他用途的中空玻璃可参照使用。 |
GB/T 11944-2012: 中空玻璃
GB/T 11944-2012 英文名称: Insulating glass unit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 家 标 准
GB/T 11944—2012 代替GB/T 11944—2002
中空玻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 国 国 家 标 准 化 管 理 委 员 会
发 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中空玻璃的术语和定义、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标志、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建筑及建筑以外的冷藏、装饰和交通用中空玻璃,其他用途的中空玻璃可参照使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216 外径千分尺
GB/T 8170 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
GB/T 22476 中空玻璃稳态 U 值(传热系数)的计算及测定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4 分类
4.1 按形状分类
平面中空玻璃;
曲面中空玻璃。
4.2 按中空腔内气体分类
普通中空玻璃:中空腔内为空气的中空玻璃;
充气中空玻璃:中空腔内充入氩气、氪气等气体的中空玻璃。
5 材料
5.1 玻璃
可采用平板玻璃、镀膜玻璃、夹层玻璃、钢化玻璃、防火玻璃、半钢化玻璃和压花玻璃等。所用玻璃 应符合相应标准要求。
5.2 边部密封材料
中空玻璃边部密封材料应符合相应标准要求,应能够满足中空玻璃的水气和气体密封性能并能保 持中空玻璃的结构稳定。密封胶的粘结性能、边部密封材料水气渗透率参见附录 B、附录 C。
5.3 间隔材料
间隔材料可为铝间隔条、不锈钢间隔条、复合材料间隔条、复合胶条等,并应符合相关标准和技术文 件的要求。
5.4 干燥剂
干燥剂应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6 要求
中空玻璃的性能及试验方法应符合表1中相应条款的规定。
6.1 尺寸偏差
6.1.1 中空玻璃的长度及宽度允许偏差见表2。
6.1.3 中空玻璃对角线差
矩形平面中空玻璃对角线差应不大于对角线平均长度的0.2%。曲面和异形中空玻璃对角线差由
供需双方商定。
6.1.4 叠差
平面中空玻璃的最大叠差应符合表4的规定。
6.1.5 中空玻璃的胶层厚度
中空玻璃外道密封胶宽度应≥5 mm;复合密封胶条的胶层宽度为8 mm±2mm;内道丁基胶层宽度应≥3 mm,
特殊规格或有特殊要求的产品由供需双方商定。
6.2 外观质量
中空玻璃的外观质量应符合表5的规定。
6.3 露点
中空玻璃的露点应<-40℃。
6.4 耐紫外线辐照性能
试验后,试样内表面应无结雾、水气凝结或污染的痕迹且密封胶无明显变形。
6.5 水气密封耐久性能
水分渗透指数I≤0.25,平均值 I≤0.20。
6.6 初始气体含量
充气中空玻璃的初始气体含量应≥85%(V/V)。
6.7 气体密封耐久性能
充气中空玻璃经气体密封耐久性能试验后的气体含量应≥80%(V/V)。
6.8 U 值
由供需双方商定是否有必要进行本项试验。
7 试验方法
7.1 尺寸偏差
7.1.1 中空玻璃长、宽偏差、对角线差用精度为1.0 mm 的钢卷尺或钢直尺测量;胶层宽度和叠差用精 度为0.5 mm 的钢卷尺或钢直尺测量。
7.1.2 中空玻璃厚度用符合 GB/T 1216 规定的精度为0.01 mm 的外径千分尺或精度为0.02 mm 的 游标卡尺,在距玻璃边缘15mm 内的四边中点测量。测量结果的算术平均值即为厚度值。
7.1.3 使用最小刻度为0.5 mm 的钢直尺沿玻璃周边测量,读取叠差最大值,如图1所示。
7.2 外观
用制品或试样进行检测,在较好的自然光或散射光背景光照条件下,距中空玻璃正面600 mm处 ,用肉眼进行观测。划伤宽度用放大10倍,精度为0.1 mm的读数显微镜测量;划伤的长度用精度为0.5mm 的钢直尺测量。
7.3 露点试验
7.3.1 试样
试样为制品或与制品相同材料、在同一工艺条件下制作的尺寸为510 mm×360 mm 的试样,数量
为15块。
7.3.2 试验条件
试验在23℃±2℃,相对湿度30%~75%的环境中进行。试验前全部试样在该环境中放置至少24 h。
7.3.3 试验设备
.4 耐紫外线辐照试验
7.4.1 试样
试样为与制品相同材料、在同一工艺条件下制作的尺寸为510 mm×360 mm 的平面中空玻璃试
样,数量为2块。
两腔中空玻璃的试样为4块。
7.4.2 试验设备
紫外线试验箱箱体尺寸为560 mm×560mm×560mm,内装由紫铜板制成的φ150 mm 的冷却盘两个,如图5所示。
光源为功率300 W、 在315 nm~380nm 波长范围内辐照强度≥40 W/m² 的紫外灯。试验箱内温度控制在50℃±3℃。辐照强度达不到时应更换紫外灯。
7.4.3 试验步骤
在试验箱内放2块试样,试样中心与光源相距300 mm, 在每块试样表面各放置冷却盘,然后连续 通水冷却,进口水温保持在16℃±2℃,冷却板进出口水温相差不得超过2℃。连续照射168 h 后,将 试样移出,散射光背景光照条件下(如图6所示)距试样600 mm 观察。如果观察到玻璃内表面出现冷 凝现象,将试样放到23℃±2℃温度下存放一周,擦净表面观察。
对于两腔中空玻璃,如果两个腔的结构和材料相同,应先将试样分别拆成两个单腔中空玻璃,然后 进行试验;如果结构或材料不同,应先将试样拆成不同的两组试样,然后分别进行试验。
7.5 水气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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