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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编号 | GB/T 1196-2008 (GB/T1196-2008) | | 中文名称 | 重熔用铝锭 | | 英文名称 | Unalloyed aluminium ingots for remelting | | 行业 | 国家标准 (推荐) | | 中标分类 | H61 | | 国际标准分类 | 77.120.10 | | 字数估计 | 7,78 | | 发布日期 | 2008-06-09 | | 实施日期 | 2008-12-01 | | 旧标准 (被替代) | GB/T 1196-2002; GB/T 8644-2000; GB 12768-1991 | | 引用标准 | GB/T 7999; GB/T 8170; GB/T 20975(所有部分); YB/T 025 | | 采用标准 | ISO 115-2003, MOD | | 标准依据 | 国家标准批准发布公告2008年第9号(总第122号) | | 发布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 范围 | 本标准规定了重熔用铝锭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及合同内容。本标准适用于氧化铝-冰晶石熔盐电解法生产的重熔用铝锭。 |
GB/T 1196-2008: 重熔用铝锭
GB/T 1196-2008 英文名称: Unalloyed aluminium ingots for remelting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 1196-2008
代替GB/T 1196-2002、GB 12768-1991、GB/T 8644-2000
重 熔 用 铝 锭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
前 言
本标准修改采用了ISO 115:2003《重熔用铝锭 等级和成分》,并根据ISO 115:2003重新起草。
为了方便比较,在资料性附录A中列出了本标准章条和对应的国际标准章条的对照一览表。
本标准在采用ISO 115:2003时进行了修改。这些技术差异用垂直单线标识在它们所涉及的条款
的页边空白处。主要技术差异如下:
---未采用ISO 115:2003表1中的精铝锭牌号和表2中的系列牌号;
---增加了Al99.90、Al99.85、Al99.60、Al99.50、Al99.00牌号;
---增加了包装用钢带的具体要求;
---删除了ISO 115:2003中的规范性附录A。
本标准代替GB/T 1196-2002《重熔用铝锭》、GB 12768-1991《重熔用电工铝锭》、GB/T 8644-
2000《重熔用精铝锭》。
本标准与GB/T 1196-2002、GB 12768-1991及GB/T 8644-2000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将GB/T 1196-2002及GB 12768-1991的牌号进行整合;
---将有关重熔用精铝锭牌号纳入YS/T 665-2008之中;
---删去GB/T 1196-2002中的Al99.70牌号及GB 12768-1991中的Al99.65E牌号;
---增加Al99.6E牌号,将原Al99.70A牌号中的“A”字样取消,其他牌号不变;
---对GB 12768-1991中Al99.7E中Si、Cu进行了调整,并增加了 Mg、Zn、Mn三个杂质元素;
---对重金属元素Cd、Pb、As重新进行了规定,并增加了对 Hg的要求;
---对Al99.7E、Al99.6E中的B、Cr及 Mn+Ti+Cr+V重新进行了规定;
---对产品的标识重新进行了规定。
本标准的附录A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中
国有色金属工业标准计量质量研究所。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青铜峡铝业集团有限公司、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启明星铝业有限责
任公司、包头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曾萍、高淑兰、邹韶宁、田维红、王烨、李正昌、朱玉华、马志军、丁吉林、王有来。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T 1196-1975、GB/T 1196-1983、GB/T 1196-1988、GB/T 1196-1193、GB/T 1196-2002;
---GB 12768-1991;
---GB/T 8644-2000。
重 熔 用 铝 锭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重熔用铝锭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及合同(或订货单)
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氧化铝-冰晶石熔盐电解法生产的重熔用铝锭。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
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7999 铝及铝合金光电直读发射光谱分析方法
GB/T 8170 数值修约规则
GB/T 20975(所有部分) 铝及铝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YB/T 025 包装用钢带
3 要求
3.1 产品分类
重熔用铝锭按化学成分分为8个牌号:Al99.90、Al99.85、Al99.70、Al99.60、Al99.50、Al99.00、
Al99.7E、Al99.6E。
3.2 化学成分
重熔用铝锭的化学成分应符合表1的规定。
3.3 外观质量
3.3.1 铝锭应呈银白色。
3.3.2 铝锭表面应整洁,无较严重的飞边或气孔,允许有轻微的夹渣。
3.4 锭重和锭型
3.4.1 每块铝锭重量为20kg±2kg或15kg±2kg,或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3.4.2 铝锭锭型不做统一的规定,但要求铝锭锭型应满足于包装、运输和贮存的需要。
3.5 其他要求
需方对铝锭质量有特殊要求时,由供需双方协商,并在订货合同中注明。
4 试验方法
4.1 重熔用铝锭的化学成分分析按GB/T 20975或GB/T 7999的规定进行,仲裁分析按GB/T 20975
的规定进行。
4.2 重熔用铝锭的外观用肉眼检查。
4.3 铝锭计重采用过磅计量。
5 检验规则
5.1 检查和验收
5.1.1 重熔用铝锭应由供方技术(质量)监督部门进行检验,保证产品质量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并填写质
GB/T 1196-2008
量证明书。
5.1.2 需方应对收到的产品按本标准的规定进行检验。如检验结果与本标准(或订货合同)的规定不
符时,应在收到产品之日起两个月内向供方提出,由供需双方协商解决。如需仲裁,应在需方仲裁取样,
由供需双方共同进行。
5.1.3 铝锭应按批计重。
5.2 组批
重熔用铝锭应成批提交检验,每批应由同一熔炼号的产品组成,重量不少于400kg。
5.3 检验项目
每批重熔用铝锭应进行化学成分、外观质量和批重的检验。
5.4 化学成分仲裁取样和制样
5.4.1 从该批铝锭任一捆上、中、下部各取一块铝锭。当铝锭散开,分不清上、中、下时,则随机取样不
少于三块。
5.4.2 采用钻孔法取样。用直径10mm~20mm的钻头取样,用乙醇作润滑剂。
5.4.3 在铝锭的大面,沿其对角线钻孔三处,一处在中心,另两处各距角顶约100mm,各钻孔钻进的
深度不小于原厚度的三分之二。在钻取试样前,必须先清除表面氧化层,其厚度不少于0.5mm。
5.4.4 钻取的铝屑应混匀,以磁铁处理后,用四分法缩分,重量不少于100g,作为分析化学成分的
试样。
5.4.5 重量在22kg以上的大块锭的仲裁取样和制样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5.5 仲裁结果处理
5.5.1 化学成分仲裁分析结果与原牌号规定不符时,按仲裁分析结果重新判定牌号。
5.5.2 外观质量不合格时,按块处理。
5.5.3 批重按实际重量计算。
6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6.1 标志
6.1.1 每块铝锭上应浇铸或打印生产厂标志、熔炼号和检印。
6.1.2 每捆铝锭上都应有一个颜色鲜明、防水、不易脱落的标志,且不少于两处,标明执行标准、熔炼
号、捆号、净重、块数、牌号。推荐使用标明产品名称、执行标准、熔炼号、捆号、净重、块数、牌号、生产日
期、生产企业名称、厂址的标签。
6.2 包装
6.2.1 20kg±2kg铝锭应打捆包装,22kg以上大块锭的包装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6.2.2 铝锭打捆形式采用“井”字形或其他形式。
6.2.3 铝锭打捆可采用钢带、高强度塑料包装带或其他材料,但应保证铝锭不散捆。
6.2.4 打捆材料应具有防锈性能,且抗拉强度不小于590MPa,伸长率不小于5%。推荐使用经过防
锈处理的钢带,尺寸应符合表2的要求,其他要求应符合YB/T 025的有关规定。
6.3 运输和贮存
运输、贮存铝锭的场所应清洁。
6.4 质量证明书
每批产品应附有质量证明书,其上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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