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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DF] GB/T 1196-2023 - 自动发货. 英文版

标准搜索结果: 'GB/T 1196-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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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1196-2023 170 GB/T 1196-2023 9秒内发货PDF 重熔用铝锭
基本信息
标准编号 GB/T 1196-2023 (GB/T1196-2023)
中文名称 重熔用铝锭
英文名称 Unalloyed aluminium ingots for remelting
行业 国家标准 (推荐)
中标分类 H61
国际标准分类 77.150.10
字数估计 10,133
发布日期 2023-12-28
实施日期 2024-07-01
旧标准 (被替代) GB/T 1196-2017
发布机构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GB/T 1196-2023: 重熔用铝锭 GB/T 1196-2023 英文版: Unalloyed aluminium ingots for remelting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代替GB/T 1196-2017 重 熔 用 铝 锭 国 家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国 家 标 准 化 管 理 委 员 会 发 布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代替GB/T 1196-2017《重熔用铝锭》,与GB/T 1196-2017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 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a) 化学成分中增加V、Ti含量要求,更改了Al99.85牌号Zn含量、Al99.70牌号Cu含量要求(见 5.1,2017年版的3.2); b) 更改了检查和验收中需方向供方提出检验结果异议的时限(见7.1.2,2017年版的5.1.2); c) 增加了铝锭外观质量检验取样规定(见7.4.2); d) 删除了仲裁结果的处理对批重的规定(见2017年版的5.6.3); e) 更改了产品标识(见8.1.2,2017年版的6.1.2); f) 更改了质量证明书(见8.4,2017年版的6.4); g) 更改了订货单(或合同)内容(见第9章,2017年版的第7章)。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提出。 本文件由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43)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包头铝业有限公司、山东宏桥新型材料有限公司、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有色金 属技术经济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国家电投集团宁夏能源铝业有限公司、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霍煤鸿骏铝电有限责任公司、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聊城信源集团有限公司、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锦联铝材有限公司、中铝山西新材料有限公司、云南神火铝业有限公司、西南铝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东北轻合金有限责任公司、厦门厦顺铝箔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张晓平、王文印、张波、莫欣达、李志刚、李伟明、王世伟、崔石磊、杨万章、刘惠军、詹磊、李吉文、张景博、曲士民、何力、何国重、宋玉萍、张怀涛、张德程、李文超、张宁、郭彬、胡宗喜、崔军峰、李建、史贵山、韩再旭、殷云霞、张惠红。 本文件及其所代替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1975年首次发布为GB/T 1196-1975,1983年第一次修订,1988年第二次修订,1993年第三 次修订,2002年第四次修订; ---2008年第五次修订(修订时并入了GB 12768-1991《重熔用电工铝锭》的内容),2017年第六 次修订; ---本次为第七次修订。 重 熔 用 铝 锭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重熔用铝锭的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质量证明 书及订货单(或合同)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氧化铝-冰晶石熔盐电解法生产的重熔用铝锭(以下简称“铝锭”)。 电解原铝液参照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 本文件。 GB/T 7999 铝及铝合金光电直读发射光谱分析方法 GB/T 8170 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 GB/T 20975(所有部分) 铝及铝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GB/T 25820 包装用钢带 3 术语和定义 本文件没有需要界定的术语和定义。 4 分类 产品按化学成分分为8个牌号:Al99.85、Al99.80、Al99.70、Al99.60、Al99.50、Al99.00、Al99.7E、 Al99.6E。 5 技术要求 5.1 化学成分 产品的化学成分应符合表1的规定。对于表1中未规定的其他杂质元素含量,如需方有特殊要求 时,可由供需双方另行协商。 5.2 锭形和锭重 5.2.1 铝锭锭形不做统一的规定,但应适合于包装、运输和贮存的需要。 5.2.2 铝锭锭重为15kg±2kg、20kg±2kg、25kg±2kg,或由供需双方协商,并在订货单(或合同)中 注明。 5.3 外观质量 5.3.1 铝锭应呈银白色。 5.3.2 铝锭表面应整洁,无较严重的飞边和气孔,允许有轻微的夹渣。 5.4 其他 5.4.1 需方对铝锭质量有特殊要求时,由供需双方协商,并在订货单(或合同)中注明。 5.4.2 原铝液的温度、夹渣等要求见YS/T 1004。 6 试验方法 6.1 化学成分 化学成分分析按GB/T 20975(所有部分)或GB/T 7999的规定进行,仲裁分析按GB/T 20975(所 有部分)的规定进行。 6.2 锭形和锭重 铝锭应检斤计重,锭型用目视检验。 6.3 外观质量 铝锭的外观用目视检查。 6.4 其他 原铝液的温度、夹渣等试验方法见YS/T 1004。 7 检验规则 7.1 检查和验收 7.1.1 产品应由供方技术(质量)检验部门或第三方进行检验,保证产品质量符合本文件或订货单(或 合同)的规定并填写质量证明书。 7.1.2 需方应对收到的产品按本文件的规定进行检验。如检验结果与本文件或订货单(或合同)的规 定不符时,对于铝锭,应在收到产品之日起30d内向供方提出,由供需双方协商解决。如需仲裁,在需 方共同进行仲裁取样。原铝液的检查和验收由供需双方协商解决。 7.2 组批 7.2.1 铝锭应成批提交检验,每批应由同一批号的产品组成,批重不限。 7.2.2 原铝液应成批提交验收,每批为单个铝液包。 7.3 检验项目 每批产品应进行化学成分的检验。铝锭单块锭重不做检验,由供方工艺保证。铝锭应进行外观质 量的检验。 7.4 取样和制样 7.4.1 化学成分检验 7.4.1.1 从该批铝锭任一捆上、中、下部各取一块铝锭。当铝锭散开,分不清上、中、下时,则随机取样不 少于3块。 7.4.1.2 用乙醇作润滑剂,采用直径15mm~20mm的钻头钻孔取样。 7.4.1.3 在铝锭的大面,沿其对角线钻孔3处,一处在中心,另两处各距角顶约100mm,各钻孔钻进的 深度不小于原厚度的三分之二。在钻取试样前,应先清除表面氧化层,其厚度不少于0.5mm。 7.4.1.4 钻取的铝屑应混匀,以磁铁处理后用四分法缩分,重量不少于100g。 7.4.1.5 原铝液化学成分取样和制样见YS/T 1004。 7.4.2 外观质量检验 铝锭外观逐块检验。 7.5 检验结果的判定 7.5.1 化学成分不合格时,判该批产品不合格,但可按分析结果重新判定牌号。 7.5.2 铝锭外观质量不合格时,判该块不合格。 8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和质量证明书 8.1 标志 8.1.1 每块铝锭上应浇铸或打印生产企业标志、批号。 8.1.2 每捆铝锭应有颜色鲜明、防水、不易脱落的标志,且不少于两处,标明本文件编号、批号、捆号、净 重、块数、牌号。推荐使用标明产品名称、本文件编号、批号、捆号、净重、块数、牌号、生产日期、生产企业 名称、厂址、条码(编码规则见YS/T 1209)的标签。 8.1.3 需方对标志有特殊要求时,由供需双方协商,并在订货单(或合同)中注明。绿电铝的产品标识 见T/CNIA0168。 8.2 包装 8.2.1 可采用钢带、高强度塑料包装带或其他材料打捆包装,但应保证铝锭不散捆。 8.2.2 打捆用钢带应防锈,其尺寸、抗拉强度、伸长率等性能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其他要求应符合 GB/T 25820的有关规定。需方有特殊要求时可在订货单(或合同)中另行约定。 8.3 运输和贮存 铝锭的运输设备、贮存场所应清洁。 8.4 质量证明书 每批产品应附有质量证明书,其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