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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编号 | GB/T 12085.20-2011 (GB/T12085.20-2011) | | 中文名称 | 光学和光学仪器 环境试验方法 第20部分:含二氧化硫、硫化氢的湿空气 | | 英文名称 | Optics and optical instruments -- Environmental test methods -- Part 20: Humid atmosphere containing sulfur dioxide or hydrogen sulfide | | 行业 | 国家标准 (推荐) | | 中标分类 | N30 | | 国际标准分类 | 37.020 | | 字数估计 | 10,148 | | 发布日期 | 2011-06-16 | | 实施日期 | 2011-11-01 | | 引用标准 | GB/T 12085.1 | | 采用标准 | ISO 9022-20-1997, MOD | | 标准依据 | 国家标准批准发布公告2011年第9号 | | 发布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 范围 | 本部分规定了含二氧化硫、硫化氢的湿空气的试验条件、条件试验、试验程序及环境试验标记。本部分适用于光学仪器、装有光学零部件的仪器和光学零部件。 |
GB/T 12085.20-2011
ICS 37.020
N30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光学和光学仪器 环境试验方法
第20部分:含二氧化硫、硫化氢的湿空气
(ISO 9022-20:1997,MOD)
2011-06-16发布
2011-11-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
前言
GB/T 12085《光学和光学仪器 环境试验方法》分为以下21个部分:
---第1部分:术语、试验范围;
---第2部分:低温、高温、湿热;
---第3部分:机械作用力;
---第4部分:盐雾;
---第5部分:低温、低气压综合试验;
---第6部分:砂尘;
---第7部分:滴水、淋雨;
---第8部分:高压、低压、浸没;
---第9部分:太阳辐射;
---第10部分:振动(正弦)与高温、低温综合试验;
---第11部分:长霉;
---第12部分:污染;
---第13部分:冲击、碰撞或自由跌落与高温、低温综合试验;
---第14部分:露、霜、冰;
---第15部分:宽带随机振动(数字控制)与高温、低温综合试验;
---第16部分:弹跳或恒加速度与高温、低温综合试验;
---第17部分:污染、太阳辐射综合试验;
---第18部分:湿热、低内压综合试验;
---第19部分:温度周期与正弦振动、随机振动综合试验;
---第20部分:含二氧化硫、硫化氢的湿空气;
---第21部分:低压与大气温度、高温综合试验。
本部分修改采用ISO 9022-20:1997《光学和光学仪器 环境试验方法 第20部分:含二氧化硫、硫
化氢的湿空气》。
本部分与ISO 9022-20:1997的主要差异为:
---删除国际标准的序言和前言;
---根据ISO 9022-20第1章及我国标准用语习惯对标准范围作了重新编写;
---“国际标准本部分”一词改为“本部分”;
---第2章中的规范性引用文件用现行国家标准替代;
---条件试验中悬置段加编号;
---附录及参考文献中的IEC 721-3-4用GB/T 4798.4-2007《电工电子产品应用环境条件 第4
部分:无气候防护场所固定使用》替代。
本部分的附录A为资料性附录。
本部分由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部分由全国光学和光子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03)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上海理工大学、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江南永新光学有限公司、南京东利来
光电实业有限公司、宁波市教学仪器有限公司、宁波华光精密仪器有限公司、梧州奥卡光学仪器公司、宁
波舜宇仪器有限公司、广州粤显光学仪器有限责任公司、麦克奥迪实业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光电仪器有
限公司、贵阳新天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冯琼辉、黄卫佳、曾丽珠、叶慧、李晞、杨广烈、王国瑞、徐利明、张景华、胡森虎、
李弥高、肖倩、夏硕、胡清。
光学和光学仪器 环境试验方法
第20部分:含二氧化硫、硫化氢的湿空气
1 范围
本部分规定了含二氧化硫、硫化氢的湿空气的试验条件、条件试验、试验程序及环境试验标记。
本部分适用于光学仪器、装有光学零部件的仪器和光学零部件。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GB/T 12085的本部分的引用而成为本部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励根据本部分达成
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
部分。
GB/T 12085.1 光学和光学仪器 环境试验方法 第1部分:术语、试验范围(GB/T 12085.1-
2010,ISO 9022-1:1994,MOD)
3 一般要求
用于试验的二氧化硫和硫化氢应为化学纯气体,取自天然压缩气缸。附录A中描述了适宜的试验
装置。试验过程中,试样不宜直接暴露于阳光下,测试箱或试样本身不能有凝露产生。因此,在放入试
验箱之前,试样应加热到比事先设定的试验箱温度高2K或3K。如果多个试样同时试验,则试样之间
或试样与试验箱壁不能相互接触。试样体积不能超过试验箱体积(暴露区)的50%。在试验开始后,试
样应在2h内达到要求的试验条件。在要求的暴露时间内,试验不可中断。当试验气体改变时,上次所
用的试验气体应全部从测试箱中排尽。在测试箱中不可采用吸收二氧化硫和硫化氢的材料。
4 条件试验
4.1 总则
规定的暴露时间应从测试箱中达到所要求的试验条件开始。
4.2 条件试验方法41:含二氧化硫(SO2)的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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