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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DF] GB/T 12782-2022 - 自动发货. 英文版

标准搜索结果: 'GB/T 12782-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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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12782-2022 1005 GB/T 12782-2022 9秒内发货PDF 汽车采暖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
基本信息
标准编号 GB/T 12782-2022 (GB/T12782-2022)
中文名称 汽车采暖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
英文名称 Requirement and test method of heating performance for motor vehicle
行业 国家标准 (推荐)
中标分类 T04
国际标准分类 43.020
字数估计 83,820
发布日期 2022-12-30
实施日期 2023-07-01
旧标准 (被替代) GB/T 12782-2007
发布机构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GB/T 12782-2022: 汽车采暖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 GB/T 12782-2022 英文名称: (Automobile heating performance requirements and test methods)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代替GB/T 12782-2007 汽车采暖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 国 家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国 家 标 准 化 管 理 委 员 会 发 布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代替GB/T 12782-2007《汽车采暖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与GB/T 12782-2007相比,除 结构调整和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a) 增加了规范性引用的GB/T 15089、GB/T 19596、GB/T 38146.1和GB/T 38146.2(见第3章); b) 增加了稳态工况和瞬态工况的术语和定义(见3.2、3.3); c) 更改了性能要求(见第4章,2007年版的第4章); d) 增加了在试验室进行试验的环境要求(见5.2、5.4); e) 增加了规范性引用的GB 18352.6和GB/T 27840(见5.4.2、6.3.2.1); f) 增加了试验工况选择和瞬态试验的工况要求(见6.2.1); g) 更改了稳态试验工况要求(见6.2.2,2007年版的6.2.3); h) 增加了试验室试验的试验程序要求(见6.3.2); i) 更改了试验记录的要求(见6.4,2007年版的第7章); j) 增加了试验数据处理及试验报告的要求(见第7章)。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提出。 本文件由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14)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中汽研汽车检验中心(天津)有限公司、浙江吉 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厦门金龙旅行车有限公司、北汽福田汽车股份 有限公司、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热带汽车试验有限公司、中国第一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北京 新能源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南京依维柯汽车有限公司、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汽车工程研究院、 襄阳达安汽车检测中心有限公司、上汽大通汽车有限公司、一汽解放汽车有限公司、东风汽车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中汽研汽车检验中心(呼伦贝尔)有限公司、中汽研汽车检验中心(宁波)有限公司、宇通客车 股份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邸少伟、田富刚、刘昱、梁荣亮、李贵宾、罗浩、景晓军、张宪、麦娟、孙枝鹏、朱晓、 张凯、端方勇、胡熙、张广秀、李伟、王延克、杨宇、李康勇、郭敬、陈晓鹏、陈冲、陈文波、陆志伟、吴传洋、 李杰、叶伊苏、何俊南、甄凯、王谦、吕岩。 本文件及其所代替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1977年首次发布为GB 1334-1977; ---1991年第一次修订,文件编号改为GB/T 12782,文件名称改为《汽车采暖性能试验方法》; ---2007年第二次修订,文件名称改为《汽车采暖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 ---本次为第三次修订。 汽车采暖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汽车采暖的性能要求、试验方法、数据处理及试验报告。 本文件适用于 M类和N类汽车。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 本文件。 GB/T 12534 汽车道路试验方法通则 GB/T 15089 机动车辆及挂车分类 GB 18352.6 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 GB/T 19596 电动汽车术语 GB/T 27840 重型商用车辆燃料消耗量测量方法 GB/T 38146.1 中国汽车行驶工况 第1部分:轻型汽车 GB/T 38146.2 中国汽车行驶工况 第2部分:重型商用车辆 3 术语和定义 GB/T 15089、GB/T 19596、GB/T 38146.1和GB/T 38146.2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 文件。 4 性能要求 按照6.2.2给出的试验工况,在环境温度(-25±3)℃下进行汽车采暖性能试验到40min和60min 时,汽车采暖性能应达到以下要求。 a) 对于 M1 和N类车辆: 1) 驾驶人、前排乘员足部温度不低于15℃; 2) 其他乘员足部温度不低于12℃。 b) 对于 M2、M3 类车辆: 1) 驾驶人、前排乘员足部温度不低于15℃; 2) 按照样车座位排数,其他乘员区最前排、中排、门后位置和最后排座椅靠近侧壁座椅足部 温度不低于12℃。 5 试验条件 5.1 试验仪器 试验仪器的测量参数及单位、准确度要求如表1所示。 5.2 试验环境 5.2.1 通用要求 试验可在道路环境条件下进行,也可在试验室环境条件下进行。道路环境条件应符合5.2.2的要 求,试验室环境条件应符合5.2.3的要求。 5.2.2 道路环境条件 试验应在无雨雪的天气进行,环境温度为(-25±3)℃,平均风速不大于3m/s,阵风不超过5m/s。 5.2.3 试验室环境条件 试验室环境温度为(-25±3)℃。 5.3 试验车辆 5.3.1 试验车辆应符合车辆正常使用要求。 5.3.2 试验车辆应处于整车整备质量状态,试验人员(含驾驶人)不超过2人。 5.4 其他试验条件 5.4.1 道路试验 道路试验应符合GB/T 12534的要求。 5.4.2 试验室试验 对于 M1、N1 和最大设计总质量不超过3500kg的 M2 类车辆,试验室试验应符合GB 18352.6的 要求。 对于最大设计总质量大于3500kg的 M类、N类车辆,试验室试验应符合GB/T 27840的要求。 6 试验方法 6.1 测温点的布置 6.1.1 车内测温点位置要求如表2所示。座椅宜置于中间位置,座椅靠背调整为车辆设计状态。可根 据试验需要自行设置其他测温点。 6.1.2 在室外环境条件试验时,距左右后视镜中心20mm处的两处测温点温度的平均值作为室外测温 点温度。测温点应避免阳光直射。 6.2 试验工况 6.2.1 试验工况选择 按照6.2.2给出的稳态工况进行采暖性能试验,采暖性能试验可通过道路试验的方式进行,也可通 过试验室试验的方式进行。 根据试验需求,也可按照6.2.3给出的瞬态工况进行采暖性能试验,瞬态工况下的采暖性能试验应 通过试验室试验的方式进行。 6.2.2 稳态工况 汽车采暖性能试验应按照如下稳态工况进行,不同车速下应选择正常行驶挡位: ---对于 M1、N1 和最大设计总质量不超过3500kg的 M2 类车辆,试验时间为60min,依次按照 低速段、高速段、怠速段的要求进行,每个阶段20min,低速车速设为30km/h,高速阶段 88km/h; ---对于最大设计总质量大于3500kg的M类(不包括城市客车)和N类车辆,试验时间为60min, 依次按照低速段、高速段、怠速段的要求进行,每个阶段20min,低速车速设为45km/h,高速阶 段80km/h; ---城市客车试验时间为60min,依次按照低速段、高速段、怠速段的要求进行,每个阶段20min, 低速车速设为25km/h,高速阶段55km/h。 如果试验车辆最高车速低于上述高速段车速要求,则按照最高车速的90%进行试验。 6.2.3 瞬态工况 汽车采暖试验瞬态工况见附录A。 6.3 试验步骤 6.3.1 道路试验步骤 6.3.1.1 试验车辆应在5.2给出的环境条件下停放至少10h,浸车期间可保持车门、车窗、通风孔开启。 如果确认发动机冷却液、机油或者动力电池、电机等系统部件温度已稳定并在1h内温度变动小于±1℃, 停放阶段可提前结束。 6.3.1.2 检查散热器、散热器水管、暖风水箱水管等是否结冰,如出现结冰,试验应终止。 6.3.1.3 检查试验仪器并清洁汽车风窗玻璃内外表面。 6.3.1.4 全部试验人员进入车内,关闭车门车窗及通风孔,并按照如下要求进行试验: ---对于 M1、N1 和最大设计总质量不超过3500kg的 M2 类车辆,试验驾驶人起动发动机(必要 时可用某种外部设备起动发动机)或纯电动汽车、混合动力电动汽车、燃料电池电动汽车上电 并将系统调整至READY状态后,按照6.2.2的要求进行试验; ---对于最大设计总质量大于3500kg的M类、N类车辆,达到汽车制造厂规定的暖机状态后,按 照6.2.2的要求进行试验。 安装独立燃烧式暖风装置的汽车,在试验开始前10min点燃暖风装置,进行预热。 6.3.1.5 试验开始后应开启全部采暖装置并调整至最大采暖状态,辅助加热装置的状态(如方向盘加 热、座椅加热等)符合车辆制造商的要求,循环模式应置于外循环(无模式切换处于自动模式,客车可按 照汽车制造厂要求设定循环模式),出风模式调节开关应置于足部位置(如需进行除雾工作,可使用除雾 模式,除雾完成后切换回吹脚模式)。对于具备不同驾驶模式的车辆,试验过程中宜选择符合常规的驾 驶模式。 6.3.2 试验室试验步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