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页 购物车 询价 关于我们
www.GB-GBT.com
收录标准: 222635 (2026-05-28) 搜索
路径: 主页 > GB/T > 第578页 > GB/T 12903-2008

[PDF] GB/T 12903-2008 - 自动发货. 英文版

标准搜索结果: 'GB/T 12903-2008'
标准号码美元购买PDF工期标准名称(英文版)
GB/T 12903-2008 500 GB/T 12903-2008 9秒内发货PDF 个体防护装备术语
基本信息
标准编号 GB/T 12903-2008 (GB/T12903-2008)
中文名称 个体防护装备术语
英文名称 Personal Protective Equipment Terminology
行业 国家标准 (推荐)
中标分类 C73
国际标准分类 13.340.01
字数估计 41,438
发布日期 2008-12-11
实施日期 2009-10-01
旧标准 (被替代) GB/T 12903-1991
引用标准 GB/T 2428-1998; GB/T 4854.1-2004
标准依据 国家标准批准发布公告2008年第19号(总第132号)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个体防护装备的术语及定义。本标准适用于有关标准制、修订, 技术文件的编制, 专业手册、教材、书刊等的编写和翻译。本标准不适用于医疗救护用个人防护装备。

GB/T 12903-2008: 个体防护装备术语 GB/T 12903-2008 英文名称: Personal protective equipment terminology ICS 13.340.01 C73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个体防护装备的术语及定义。 本标准适用于有关标准制、修订,技术文件的编制,专业手册、教材、书刊等的编写和翻译。 本标准不适用于医疗救护用个人防护装备。 5 呼吸防护装备术语 5.1 基本术语 5.1.1防御缺氧空气和空气污染物进入呼吸道的装备。 5.1.2利用净化部件吸附、吸收、催化或过滤等作用除去环境空气中有害物质后作为气源的防护用品。 5.1.3靠佩戴者自主呼吸克服部件阻力,防御颗粒物(如毒烟、毒雾)等危害呼吸系统或眼面部的防护用品。 5.1.4靠佩戴者自主呼吸克服部件阻力,用于防尘的过滤式防护用品。 5.1.4.1简易防尘口罩 simpledustrespirator 结构简单不可拆卸由滤料构成主体的半面罩。 注:一般不能清洗再用,任何部件失效时即应废弃,有或无呼气阀。 5.1.4.2复式防尘口罩 complexdustrespirator 由单个或多个可更换过滤器组成的面罩。 注:有或无呼吸气阀,有或无呼吸导管。 5.1.5靠佩戴者呼吸克服部件阻力,防御有毒、有害气体或蒸气、颗粒物(如毒烟、毒雾)等危害其呼吸系统 或眼面部的净气式防护用品。 5.1.5.1过滤器与罩体直接连接的防毒面具。 5.1.5.2过滤器与罩体用导气管连接的防毒面具。 5.1.6靠动力(如电动风机或手动风机)克服部件阻力,防御有毒、有害气体或蒸气、颗粒物(如毒烟、毒雾) 等危害其呼吸系统或眼面部的防护用品。 5.1.7能使佩戴者呼吸器官与作业环境隔绝、靠自身携带的气源或者依靠导气管引入作业环境以外的洁 净气源的防护用品。 5.1.8长管面具longtubemask 使佩戴者的呼吸器官与周围空气隔绝,并通过长管得到清洁空气供呼吸的防护用品。 5.1.9佩戴者自主呼吸或借助机械力通过导管引入清洁空气的隔绝式呼吸防护用品。 5.1.10佩戴者携带空气瓶、氧气瓶或生氧器等作为气源的隔绝式呼吸防护用品。 5.1.10.1配有压缩氧气瓶作为气源的隔绝式呼吸防护用品。 5.1.10.2配有压缩空气瓶作为气源的隔绝式呼吸防护用品。 5.1.10.3配有生氧罐,产生氧气供给呼吸的隔绝式呼吸防护用品。 5.1.11利用面罩与佩戴者面部密合,使佩戴者呼吸器官、眼睛和面部与外界有毒空气或缺氧环境完全隔 离,自带压缩空气源供给人员呼吸洁净空气,呼出的气体直接排到大气中的一种呼吸防护用品。 5.1.12任一呼吸循环过程面罩内压力均大于环境压力的呼吸防护用品。 5.1.13任一呼吸循环过程面罩内压力在吸气阶段均小于环境压力的呼吸防护用品。 5.1.14消防人员、承担核生化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任务的人员使用的一种空气呼吸防护用品。 5.1.15正常空气中本不存在的、或浓度超过其在正常空气中浓度标准范围的任何气态或颗粒状物质。 5.1.16气溶胶 aerosol 悬浮在空气中的固态、液态或固态和液态的颗粒状物质。 注:如粉尘、烟、雾和微生物。 5.1.17悬浮在空气中的微小固体颗粒。 注:一般由固体物料受机械力作用破碎而产生。 5.1.18悬浮在空气中的微小固体颗粒。 注:一般由气体或蒸气冷凝产生,粒度通常小于粉尘。 5.1.19悬浮在空气中的微小液滴。 5.1.20自然界中形体微小、结构简单、不能用眼直接观察,须在光学显微镜或电子显微镜下才能看到的微小生物。 5.1.21沸点低于65℃的有机化合物。 5.2 构件术语 5.2.1用于正压式呼吸防护装备的送气导入装置,能完全罩住眼、鼻和口,至颈部,也可以罩住部分肩或与 防护服连用。 5.2.2(呼吸防护)用于连接佩戴者呼吸道和其他装置并且将呼吸道和外界空气环境隔离。 注:面罩可以是全面罩、半面罩或四分之一面罩,也可以与帽子或上衣连接在一起。 5.2.2.1用于正压式呼吸防护装备的送气导入装置,只罩住眼、鼻和口,与脸部形成部分密合。 5.2.2.2与头部密合,能覆盖口和鼻,或覆盖口、鼻和下颌的面罩。 5.2.2.3与头部密合,能遮盖住眼、面、鼻、口和下颌等的面罩。 5.2.2.4仅将口和鼻密封起来的面罩。 5.2.3滤毒盒cartridge 滤毒罐canister 自吸过滤式防毒面具使用的,可滤除吸入空气中有毒、有害物质的过滤组件。 5.2.4可过滤空气中的固体、液体颗粒物或特定气体和蒸汽的装置。 5.2.5可过滤压缩空气中的固体、液体颗粒物或特定气体和蒸汽的装置。 5.2.6在呼吸防护装备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过滤器对空气进行过滤。 5.2.7可以对多种有害气体进行过滤的过滤器。 5.2.8呼吸防护设备中在有害气体被佩戴者吸入之前首先经过的装置,此装置可以为独立、电动助力或电动。 5.2.9佩戴者自携小型电动风机进行送风并将空气传输进面罩内部的空气净化装置。 5.2.10能滤除空气中的颗粒物的过滤装置。 5.2.11可以使佩戴者不受周围大气影响而自主呼吸的装置。 5.2.12警告佩戴者呼吸防护将要或已经失去有效防护功能的装置。 5.2.13供佩戴者检查呼吸防护装备是否达到或超出设计量程的装置。 5.2.14警告使用者呼吸防护装备接近失效的部件。 5.2.1泄放阀 安装在呼吸管上的单向阀门,用于供气过量时的外泄。 5.2.16用于释放过大压力的阀门。 5.2.17允许佩戴者在指定范围内对呼吸防护具的空气流量进行调节的装置。 5.2.18在压力正常时为关闭状态,而压力突然增大时将打开的装置。 5.2.19只允许吸入气体进入面罩,防止呼出气体通过它排出面罩的单向阀门。 5.2.20只允许呼出气体通过其排出面罩,防止吸入气体通过它进入面罩的单向阀门。 5.2.21呼吸防护装备中产生氧气的装置。 5.2.22去除压缩空气中的水或其他液体的装置。 5.2.23供气管用于常压下输送空气的管。 5.2.24用于连接面罩与过滤器的柔软、气密的导气管。 5.2.25呼吸防护)将压缩气瓶固定于使用者背后的装置。 5.3 性能术语 5.3.1在防毒性能测试中,判定过滤器已经失去防护作用时排出气流中的毒气浓度值。 5.3.2在规定条件下,测试介质混合气开始通入过滤件至透过测试介质浓度达到限定值时的时间。 5.3.3随着佩戴者对空气的需求而做出的主动或被动的响应。 5.3.4在一定压力下空气发生凝结时的温度。 5.3.5以特定的测试气流对面罩进行气密性测试时,外部大气环境向面罩内泄漏的气体占吸入气体的百分比。 5.3.6在实验室规定测试条件下,受试者吸气时从除过滤件以外的所有其他面罩部件泄漏入面罩内的模 拟剂浓度与吸入空气中模拟剂浓度的比值。 5.3.7在实验室规定测试条件下,受试者吸气时从包括过滤件在内的所有其他面罩部件泄漏入面罩内的 模拟剂浓度与吸入空气中模拟剂浓度的比值。 5.3.8佩戴面罩时的视野与未佩戴时的视野之百分比。 5.3.9佩戴者视野某方位的边界与眼睛的水平视角的夹角。 注:用球面度表示。 5.3.10从前一次呼气中被重新吸入的气体的体积。 注:用二氧化碳在吸入气中的体积分数表示。 5.3.11尘毒物质透过和漏入的浓度与呼吸防护装备使用环境中尘毒物质浓度的百分比值。 5.3.12使用环境的尘毒物质浓度与透过和漏入呼吸防护装备内的尘毒物质浓度的比值。 5.3.13在人佩戴呼吸防护装备模拟作业活动过程中,定量测量呼吸防护装备外部测试剂浓度与漏入内部 浓度的比值。 注:呼吸防护装备定量适合性测试的直接结果。 5.3.14 一种或一类适宜功能的呼吸防护装备,在适合使用者佩戴且正确使用的前提下,预期能将空气污染 物浓度降低的倍数。 5.3.15 在规定测试条件下,未经过滤器与经过滤器的测试空气中颗粒物含量的百分比。 5.3.16 面罩佩戴在模拟头型上,以一定的气流量抽吸通过面罩时产生的压力降。 5.3.17 面罩佩戴在模拟头型上,以一定的气流量吹气通过面罩时产生的压力降。 5.3.18 在供气阀正压装置开启后,空气呼吸器气路平衡时面罩腔体内的压力。 5.3.19 把处于公称工作压力下气瓶的贮气量换算到20℃一个标准大气压状态时的气量。 5.3.20 有害环境中空气污染物浓度达到某种危险水平。 注:即超过该浓度可致命、可永久损害健康或可使人立即丧失逃生能力。 6 眼面部防护装备术语 6.1 基本术语 6.1.1 防御电磁辐射、紫外线及有害光线、烟雾、化学物质、金属火花和飞屑、尘粒,抗机械和运动冲击等伤 害眼睛、面部和颈部的防护装备。 注:眼面部防护装备包括太阳镜、职业眼面部防护装备和运动眼面部防护装备。 6.1.2 镜架内装有镜片的眼部防护用品。 6.1.3 (眼面部防护)保护面部的眼部防护用品,可以直接戴在头上或者连接在防护头盔上,既可以保护眼 部,还可以保护面部、喉部和颈部。 6.1.4 戴在脸上并紧紧围住眼眶的防护用品。 6.1.5 防护镜片安装在眼镜架内并满足相关标准、带有或不带有侧面防护的防护用品。 6.1.6 装有合适的滤光片、并带有侧护板用以保护眼睛的框架式防护用品。 6.1.7 通常用头带固定并护住眼部,以使在焊接操作中产生的光线只能通过滤光片和保护片的防护 用品。 注:其可以防御焊接产生的紫外线、红外线、强光、金属火花和烟尘等有害光线。 6.1.8 防御X、Y射线电子流等电离辐射物质伤害的眼部防护用品。 6.1.9 防御酸、碱等有腐蚀性化学液体飞溅伤害的眼部防护用品。 6.1.10 屏蔽或衰减微波辐射,防御其伤害的眼部防护用品。 6.1.11 防御铁屑、灰砂、碎石等物体冲击伤害的眼部防护用品。 6.1.12 防御水伤害的封闭型眼部防护用品。 6.1.13 防御烟尘及有毒气体伤害的封闭型眼部防护用品。 6.1.14 以反射、吸收、光化等作用衰减或消除激光危害的眼部防护用品。 6.1.15 用镀有反射相应波长激光辐射的介质膜滤光材料制成的眼部防护用品。 6.1.16 用吸收相应波长激光辐射的滤光材料制成的眼部防护用品。 6.1.17 用在吸收相应波长激光辐射的材料上镀有反射介质膜的滤光材料制成的眼部防护用品。 6.1.18 防御炉窑的红外线等辐射伤害的眼面部防护用品。 6.2 构件术语 6.2.1 被用于测量、矫正视力和/或眼部防护、或改变外观的镜片。 6.2.2 戴在眼前、但不与眼球接触的眼科镜片。 6.2.3 被设计用于保护眼睛防止外部危险的镜片。 6.2.4 被设计用于吸收特定的入射光辐射范围或防护入射光辐射的镜片。 6.2.5 在光照情况下无明显可见颜色的镜片。 6.2.6 整体或局部表面颜色按照设计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