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DF] GB/T 13869-2008 - 英文版
| 标准号码 | 美元 | 购买PDF | 工期 | 标准名称(英文版) |
| GB/T 13869-2008 | 399 | GB/T 13869-2008 | <=3 | 用电安全导则 |
| 基本信息 | |
|---|---|
| 标准编号 | GB/T 13869-2008 (GB/T13869-2008) |
| 中文名称 | 用电安全导则 |
| 英文名称 | General guide for safety of electric user |
| 行业 | 国家标准 (推荐) |
| 中标分类 | K09 |
| 国际标准分类 | 29.020 |
| 字数估计 | 10,181 |
| 发布日期 | 2008-04-24 |
| 实施日期 | 2008-12-01 |
| 旧标准 (被替代) | GB/T 13869-1992 |
| 引用标准 | GB/T 4776-2008; GB 4343.1; GB 4343.2; GB 4824; GB 16895.21-2004; GB 16895.24-2005; GB 19517-2004 |
| 标准依据 | 国家标准批准发布公告2008年第6号(总第119号) |
| 发布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 范围 | 本标准规定了用电安全的基本原则、基本要求和管理要求。针对用电产品提出的设计制造与选用、安装与使用、维修等要求也是为了安全用电的原因。本标准适用于额定电压为交流1000V及以下、直流1500V及以下的各类电气设备和电气装置在设计、使用、维修和安全管理过程中与之相关的人员及职能部门。 |
GB/T 13869-2008
General guide for safety of electric user
ICS 29.020
K09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 13869-2008
代替GB/T 13869-1992
用 电 安 全 导 则
2008-04-24发布
2008-12-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
目次
前言 Ⅲ
引言 Ⅳ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用电安全的基本原则 2
5 用电产品的设计制造与选择 2
6 用电产品的安装与使用 2
7 用电产品的维修 3
8 特殊场所用电安全的一般原则 4
9 用电的电磁兼容性(EMC) 4
10 用电安全的管理 4
GB/T 13869-2008
前言
本标准代替GB/T 13869-1992《用电安全导则》。
本标准与GB/T 13869-1992相比,修订的主要内容如下:
---增加了“目次”;
---增加了“前言”;
---增加了“引言”;
---增加了第2章:规范性引用文件;
---增加了第3章:术语和定义;
---将“电气装置”均修改为“电气设备和电气装置”;
---删除了GB/T 13869-1992中的附录A;
---修改、补充和增加了部分新的要求,按照用电产品的寿命周期过程归纳,形成以下篇章:第4
章:用电安全的基本原则;第5章:用电产品的设计制造与选择;第6章:用电产品的安装与使
用;第7章:用电产品的维修;第8章:特殊场所用电安全的一般原则;第9章:用电的电磁兼容
性;第10章:用电安全的管理。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电气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5)归口并负责解释。
本标准由上海市劳动保护科学研究所负责起草、杭州临安乾龙电器有限公司等参加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陆勤、王剑明、缪正荣、陈征、朱叶锋。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T 13869-1992。
GB/T 13869-2008
引 言
本标准是安全用电的基础性、管理性和指导性标准。本标准规定的用电安全的基本原则、基本要求
和管理要求,以及用电产品的设计制造与选用、安装与使用、维修等,其目的是规范安全用电的行为和为
人身及财产提供安全保障。各类电气设备、电气装置及用电场所的安全要求和措施,应依据本标准作出
具体规定。
本标准针对在用电过程中常见的电气事故的特征及原因,在相关条文中对用电安全要求作了相应
的规定,从而防止或减少电击伤亡、电气火灾、电气设备和电气装置损坏等事故的发生。
鉴于各个行业的用电特征不尽相同,本标准的部分条文针对电气产品的正常使用和管理提出了原
则性的安全要求,在实际操作中,应依据这些要求并结合相关行业的用电安全规程(或规范)执行。
GB/T 13869-2008
用 电 安 全 导 则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用电安全的基本原则、基本要求和管理要求。针对用电产品提出的设计制造与选用、
安装与使用、维修等要求也是为了安全用电的原因。
本标准适用于额定电压为交流1000V及以下、直流1500V及以下的各类电气设备和电气装置
在设计、使用、维修和安全管理过程中与之相关的人员及职能部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
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4776-2008 电气安全术语
GB 4343.1 电磁兼容 家用电器、电动工具和类似器具的要求 第1部分:发射(GB 4343.1-
2003,CISPR14-1:2000,IDT)
GB 4343.2 电磁兼容 家用电器、电动工具和类似器具的要求 第2部分:抗扰度 产品类标准
(GB 4343.2-1999,idtCISPR14-2:1997)
GB 4824 工业、科学和医疗(ISM)射频设备电磁骚扰特性 限值和测量方法(GB 4824-2004,
CISPR11:2003,IDT)
GB 16895.21-2004 建筑物电气装置 第4-41部分:安全防护 电击防护(IEC 60364-4-41:
2001,IDT)
GB 16895.24-2005 建筑物电气装置 第7-710部分:特殊装置或场所的要求 医疗场所
(IEC 60364-7-710:2002,IDT)
GB 19517-2004 国家电气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GB/T 4776-2008、GB 16895.21-2004、GB 19517-2004中确立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凡按功能和结构适用于电能应用的产品或部件。例如发电、输电、配电、贮存、测量、控制、调节、转
换、监督、保护和消费电能的产品,还包括通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