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DF] GB/T 13917.8-2025 - 英文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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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13917.8-2025 209 GB/T 13917.8-2025 <=3 农药登记用卫生杀虫剂室内药效试验及评价 第8部分:粉剂、笔剂
   
基本信息
标准编号 GB/T 13917.8-2025 (GB/T13917.8-2025)
中文名称 农药登记用卫生杀虫剂室内药效试验及评价 第8部分:粉剂、笔剂
英文名称 Laboratory efficacy test methods and criterions of public health insecticides for pesticide registration - Part 8: Dustable powder and chalk
行业 国家标准 (推荐)
中标分类 B17
国际标准分类 65.100
字数估计 10,186
发布日期 2025-10-05
实施日期 2026-05-01
旧标准 (被替代) GB/T 13917.8-2009
发布机构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GB/T 13917.8-2025: 农药登记用卫生杀虫剂室内药效试验及评价 第8部分:粉剂、笔剂 ICS 65.100 CCSB17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代替GB/T 13917.8-2009 农药登记用卫生杀虫剂室内药效试验及 评价 第8部分:粉剂、笔剂 2025-10-05发布 2026-05-01实施 国 家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国 家 标 准 化 管 理 委 员 会 发 布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是GB/T 13917《农药登记用卫生杀虫剂室内药效试验及评价》的第8部分。GB/T 13917 已经发布了以下部分: ---第1部分:喷射剂; ---第2部分:气雾剂; ---第3部分:烟剂及烟片; ---第4部分:蚊香; ---第5部分:电热蚊香片; ---第6部分:电热蚊香液; ---第7部分:饵剂; ---第8部分:粉剂、笔剂; ---第9部分:驱避剂; ---第10部分:模拟现场。 本文件代替GB/T 13917.8-2009《农药登记用卫生杀虫剂室内药效试验及评价 第8部分:粉剂、 笔剂》,与GB/T 13917.8-2009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a) 更改了适用范围(见第1章,2009年版的第1章); b) 增加了“粉剂”“笔剂”“死亡率”的术语和定义(见3.1、3.2、3.3); c) 增加了供试材料的要求(见4.1); d) 增加了供试材料臭虫(见4.2.4); e) 更改了试验条件(见第6章,2009年版的4.1); f) 增加了死亡判定标准(见7.4); g) 更改了试验方法并增加了臭虫的试验步骤(见7.1、7.2、7.3,2009年版的4.2); h) 更改了评价指标(见第9章,2009年版的第6章)。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提出。 本文件由全国农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33)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农业农村部农药检定所、济南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张晓、辛正、陶岭梅、张勇、郭明程、陈立萍、殷越、张佳、聂东兴、侯燕华。 本文件及其所代替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1998年首次发布为GB/T 17322.9-1998,2009年第一次修订为GB/T 13917.8-2009; ---本次为第二次修订。 引 言 为科学评价卫生杀虫剂使用效果,减少因试验方法不同导致的结果差异,需要对卫生杀虫剂室内药 效试验方法和评价标准进行规范。GB/T 13917《农药登记用卫生杀虫剂室内药效试验及评价》规定了 不同类型卫生杀虫剂对相应靶标害虫的室内药效测定方法和评价标准,旨在规范方法、统一评价尺度, 推动高效、安全卫生杀虫剂产品的研发、登记和使用,拟由10个部分构成。 ---第1部分:喷射剂。目的在于指导和规范喷射使用的卫生杀虫剂产品开展对靶标害虫的室内 药效试验,为喷射剂类产品的登记提供评价指标。 ---第2部分:气雾剂。目的在于指导和规范气雾剂类卫生杀虫剂产品开展对靶标害虫的室内药 效试验,为气雾剂类产品的登记提供评价指标。 ---第3部分:烟剂及烟片。目的在于指导和规范烟剂类卫生杀虫剂产品开展对靶标害虫的室内 药效试验,为烟剂类产品的登记提供评价指标。 ---第4部分:蚊香。目的在于指导和规范蚊香类卫生杀虫剂产品开展对靶标蚊虫的室内药效试 验,为蚊香类产品的登记提供评价指标。 ---第5部分:电热蚊香片。目的在于指导和规范电热加温的电热蚊香片类卫生杀虫剂产品开展 对靶标蚊虫的室内药效试验,为电热蚊香片类产品的登记提供评价指标。 ---第6部分:电热蚊香液。目的在于指导和规范电热加温的电热蚊香液类卫生杀虫剂产品开展 对靶标蚊虫的室内药效试验,为电热蚊香液类产品的登记提供评价指标。 ---第7部分:饵剂。目的在于指导和规范投饵使用的饵剂类卫生杀虫剂产品开展对靶标害虫的 室内药效试验,为饵剂类产品的登记提供评价指标。 ---第8部分:粉剂、笔剂。目的在于指导和规范粉剂和笔剂类卫生杀虫剂产品开展对靶标害虫的 室内药效试验,为粉剂和笔剂类产品的登记提供评价指标。 ---第9部分:驱避剂。目的在于指导和规范涂抹使用的驱避剂类卫生杀虫剂产品开展对靶标害 虫的室内药效试验,为驱避剂类产品的登记提供评价指标。 ---第10部分:模拟现场。目的在于指导和规范喷射用制剂、气雾剂、烟剂、蚊香、电热蚊香片、电 热蚊香液、饵剂等卫生杀虫剂产品开展模拟现场药效试验,丰富产品的使用技术,为登记提供 评价指标。 农药登记用卫生杀虫剂室内药效试验及 评价 第8部分:粉剂、笔剂 1 范围 本文件描述了农药登记用粉剂、笔剂的室内药效试验方法和测试结果评价。 本文件适用于粉剂、笔剂在农药登记时对蜚蠊、蚂蚁、跳蚤、臭虫进行毒杀处理的药效测定及评价。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 本文件。 GB/T 19378-2017 农药剂型名称及代码 GB/T 31721-2015 病媒生物控制术语与分类 NY/T 1964.4 农药登记用卫生杀虫剂室内试验试虫养殖方法 第4部分:德国小蠊 3 术语和定义 GB/T 19378-2017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粉剂 dustablepowder 适用喷粉或撒布含有效成分的自由流动粉状制剂。 [来源:GB/T 19378-2017,2.2.1.1] 3.2 笔剂 chalk 有效成分与石膏粉及助剂混合或浸渍吸附药液,制成能直接涂抹使用的笔状制剂。 3.3 死亡率 mortality 在一定药物剂量或浓度作用下,单位时间内靶标生物死亡个体数占总个体数的百分率。 4 供试材料 4.1 供试药剂 按试验要求设置供试药剂施药剂量。注明药剂中文/英文通用名或代号、剂型、有效成分含量、生产 企业、生产日期或批号等。 4.2 供试靶标 4.2.1 蜚蠊 龄、体重(100.0±10.0)mg/雌(非带荚)、(50.0±5.0)mg/雄的成虫,雌、雄各半。 注:敏感品系试虫是指由于未曾接触过杀虫药剂而保持对杀虫剂敏感的遗传上较均一的试虫种群。 4.2.2 蚂蚁 4.2.3 跳蚤 龄未吸血成虫。 4.2.4 臭虫 温带臭虫(Cimexlectularius),实验室饲养的吸血后第3d~第5d的成虫。 5 仪器设备 5.1 强迫接触器 强迫接触器如图1所示。无色透明长方体(A),顶盖中央具圆孔,圆孔内插有拉杆(B),拉杆底部与 挡板(C)表面粘连,长方体下方具拉板(D),嵌入长方体长边底部的两条凹槽(E)内,拉板一端(F)具有 一长条。长方体正面(G)中心具一放虫孔(H),放虫孔外为放虫挡板(I),放虫孔挡板上方突出(J),用螺 丝(K)固定在放虫孔上方。长方体正面(G)相对的背面底部有一向内突出(L),当拉出拉板(D),推挡板 (C)至底部时,挡板下有高7mm的空间。 a) 正视图 b) 左视图 c) 俯视图 标引符号说明: A---长方体,顶盖和壁厚3mm,内宽44mm,内长94mm,内高46mm; B---拉杆,直径15mm,高70mm; C---挡板,厚3mm,宽44mm,长94mm; D---拉板,宽46mm,厚2mm,总长117mm; E---凹槽; F---拉板一端,长1mm,宽44mm,高7mm的长条; G---长方体正面; H---放虫孔,直径24mm; I ---放虫孔挡板,直径32mm; J ---放虫孔挡板上方突出; K---螺丝; L---长方体背面底部的向内突出,高7mm,长1mm。 图1 强迫接触器 5.2 无底透明圆筒 内径80mm,高200mm。 6 试验条件 6.1 温度:(26±2)℃。 6.2 相对湿度:(60±10)%。 7 试验步骤 7.1 蜚蠊 按3.0g/m2 或供试药剂推荐剂量将药剂均匀涂、撒于光滑的木质板面上。将强迫接触器(5.1)的 挡板(C)拉至顶部,由放虫孔(H)放入10只蜚蠊拉至挡板(C)与拉板(D)之间的空间内。将强迫接触器 置于接触板面上,待试虫恢复正常活动后,在不伤害试虫的情况下拉出拉板(D),同时推动拉杆(B),将 挡板(C)推至底部,强迫试虫与施药的板面接触,并立即计时。30min后将试虫收集于清洁器皿中,恢 复标准饲养,观察、记录试虫72h死亡情况。试验应设3次及以上重复,并设未涂、撒药剂的同质板面 作为空白对照。 7.2 蚂蚁、臭虫 按3.0g/m2 或供试药剂推荐剂量将药剂均匀涂、撒于光滑的木质板面上。将无底透明圆筒(5.2) 距下口10mm处的上方内壁涂一圈95%乙醇和滑石粉(1∶1)混悬液带,垂直置放于接触板面上,从圆 筒上方放入工蚁50只或臭虫20只,立即计时。30min后,将试虫收集于清洁器皿中,恢复标准饲养, 观察、记录试虫24h死亡情况。试验应设3次及以上重复,并设未涂、撒药剂的同质板面作为空白 对照。 7.3 跳蚤 按3.0g/m2 或供试药剂推荐剂量将药剂均匀涂、撒于光滑的木质板面上。将无底透明圆筒(5.2) 垂直置放于接触板面上,从圆筒上方放入跳蚤50只,加盖,并立即计时。30min后,将试虫收集于清洁 器皿中,恢复标准饲养,观察、记录试虫24h死亡情况。试验应设3次及以上重复,并设未涂、撒药剂的 同质板面为空白对照。 7.4 供试靶标死亡判断标准 锐器轻触虫体无反应。 8 计算 按式(1)和式(2)计算24h(蜚蠊72h)死亡率、校正死亡率,结果保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