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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编号 | GB/T 13967-2008 (GB/T13967-2008) | | 中文名称 | 全宗单 | | 英文名称 | Archives fond list format | | 行业 | 国家标准 (推荐) | | 中标分类 | A14 | | 国际标准分类 | 01.140.20 | | 字数估计 | 9,943 | | 发布日期 | 2008-11-13 | | 实施日期 | 2009-05-01 | | 旧标准 (被替代) | GB/T 13967-1992 | | 引用标准 | GB/T 7408-2005 | | 标准依据 | 国家标准批准发布公告2008年第19号(总第132号) | | 发布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 范围 | 本标准规定了全宗单的内容构成、格式及栏目填写方法。本标准适于各级各类档案馆, 档案室可参照执行。 |
GB/T 13967-2008
Archives fond list format
ICS 01.140.20
A14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 13967-2008
代替GB/T 13967-1992
全 宗 单
2008-11-13发布
2009-05-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
前言
本标准代替GB/T 13967-1992《全宗单》。
本标准与GB/T 13967-1992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标准的总体编排和结构按GB/T 1.1-2000进行了修改;
---增加了前言;
---修改了全宗单封页和正页尺寸;
---正文和附录中去掉“全宗卡片报送情况”项目。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附录C是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国家档案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国家档案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绍忠、宋扬、丁德胜。
本标准于1992年12月17日首次发布。
GB/T 13967-2008
全 宗 单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全宗单的内容构成、格式及栏目填写方法。
本标准适于各级各类档案馆,档案室可参照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
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7408-2005 数据元和交换格式 信息交换 日期和时间表示法(ISO 8601:2000,IDT)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一个国家机构、社会组织或个人形成的具有有机联系的档案整体。
4 全宗单内容格式
4.1 全宗单是以表格的形式反映全宗基本情况、全宗内档案成分与数量的统计文件。
4.2 全宗单的内容由全宗情况介绍和档案数量统计两部分构成。
5 全宗单格式
全宗单设封面和正页。
5.1 全宗单封面格式
5.1.1 封面用纸幅面尺寸规格为A4型297mm×210mm(长×宽)。
5.1.2 全宗单封面页项目
5.1.2.1 名称:全宗单。
5.1.2.2 全宗号:馆编数字序号或代字加数字序号。
5.1.2.3 编制单位:编制全宗单的档案馆或其他档案保管单位名称。
5.1.3 全宗单封面项目位置见附录A。
5.2 全宗单正页格式
5.2.1 全宗单正页用纸幅面尺寸规格等于封面用纸幅面尺寸。
5.2.2 全宗单正页由全宗情况介绍表格和档案数量统计表格组成。
5.2.3 全宗情况介绍表格图文区规格为267mm×165mm(长×宽)。
5.2.4 全宗情况介绍表格:
上白边(天头)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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