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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编号 | GB/T 14188-2008 (GB/T14188-2008) | | 中文名称 | 气相防锈包装材料选用通则 | | 英文名称 | General rules for selection and using of packaging materials with volatile corrosion inhibitor | | 行业 | 国家标准 (推荐) | | 中标分类 | A82 | | 国际标准分类 | 55.020 | | 字数估计 | 9,910 | | 发布日期 | 2008-04-01 | | 实施日期 | 2008-10-01 | | 旧标准 (被替代) | GB/T 14188-1993 | | 引用标准 | GB/T 16267; JB/T 5520 | | 采用标准 | MIL-1-8574E-1997, MOD | | 标准依据 | 国家标准批准发布公告2008年第5号(总第118号) | | 发布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 范围 | 本标准规定了气相防锈包装材料的选择和使用要求。本标准适用于金属材料及其制品进行气相防锈包装时, 对气相防锈包装材料的选用。 |
GB/T 14188-2008: 气相防锈包装材料选用通则
GB/T 14188-2008 英文名称: General rules for selection and using of packaging materials with volatile corrosion inhibitor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气相防锈包装材料的选择和使用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金属材料及其制品(以下简称制品)进行气相防锈包装时,对气相防锈包装材料的
选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
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3 主要类型
3.1 气相防锈纸
在防锈原纸中加入气相缓蚀剂(VolatileCorrosionInhibitor,VCI)而构成。
3.2 气相防锈塑料薄膜
用聚烯烃类树脂作基材,加入VCI并经熔融、挤吹而成的塑料薄膜。
3.3 气相防锈剂
以VCI添加辅料制成不同剂型并以固态形式使用的气相防锈材料。
4 选用要求
4.1 选择依据
应根据制品的防锈包装要求,从附录A中选用适合的气相防锈包装材料。
4.2 材料质量
选用的气相防锈包装材料质量,应符合相应的产品标准要求。使用单位可根据需要确定并验证其
入厂指标。
4.3 贮存和环境条件
4.3.1 贮存
密封包装好的气相防锈包装材料及其包装制品,应贮存在阴凉干燥的库房中。使用时打开。在连
续使用过程中,亦应保存在密闭、自密封容器中。如无自密封包装容器,含有VCI的一面在空气中暴露的时间不应大于8h。如果这种包装受到破坏或经日晒、风吹、雨淋、酸、碱、盐类物质的污染,应按GB/T 16267重新检验气相缓蚀能力,合格后方可使用。
4.3.2 环境条件
4.3.2.1 温度
气相防锈包装材料及其包装的制品,贮存环境温度应低于65℃。
4.3.2.2 相对湿度
气相防锈包装材料及其包装的制品,贮存环境相对湿度应低于85%。
4.3.2.3 光照
气相防锈包装材料及其包装的制品,应避免阳光照射。不可避免时,应用遮光材料将其遮蔽。
4.3.2.4 气流
气相防锈包装材料及其包装的制品,在有强气流的场合,不仅要很好的密封,而且应外加屏蔽。
4.3.2.5 酸及其蒸汽
采用气相防锈包装的制品,包装前不得使用含有盐酸的金属清洗剂及任何含硫的化合物的溶剂
清洗。
气相防锈包装材料及其包装的制品,不能贮存在含盐酸、氯化氢、硫化氢、二氧化硫或其他酸蒸汽的
工业烟气中。
4.4 使用限制
4.4.1 基本要求
除非另有说明和验证数据,气相防锈包装材料,不能用于保护光学装置和高爆炸性物质以及与其相
连的发射器的产品上。
涂有防腐剂或润滑剂保护的精密活动部件的组合件,如用气相防锈包装材料包装贮运后,影响制品
性能及技术要求者不能使用。
气相防锈包装材料不能用于包装食品。
4.4.2 用于有色金属材料
4.4.2.1 气相防锈包装材料在同铝及其合金以外的有色金属直接接触前,应按附录B进行适应性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4.4.2.2 含有锌、锌板、镉、镉板、锌基合金、镁基合金、铅基合金及其他含有大于30%的锌或大于9%的铅的合金(包括焊料)及其制件,当这些材料或它们经过其他方法处理或屏蔽后,采用气相防锈包装材料包装前,应按附录B进行适应性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4.4.3 用于非金属材料
气相防锈包装材料包装含有塑料、橡胶、油料、涂料等非金属材料的零部件、组合件,使用前应按附
录B进行适应性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4.4.4 同一包装中使用不同气相防锈包装材料
在同一包装中使用不同气相防锈包装材料时,应按附录B进行适应性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4.4.5 与润滑剂的联合使用
当气相防锈包装材料用于含有润滑剂的组合件时,应按附录B进行适应性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用气相防锈包装材料包装组合件之前,应除去组合件上多余的油脂,如果是分散均匀并结合到基体的
粘结剂或固体润滑剂则不用除去。
5 使用要求
5.1 用量
气相防锈包装材料的用量取决于密封程度、环境条件和制品材质等因素。一般情况下,气相防锈纸
或气相防锈塑料薄膜的使用面积不小于被包装制品的表面积。采用粉状、结晶状气相防锈材料或其他
多孔载体吸附的气相防锈材料,在密封包装体积内,VCI有效含量不少于35g/m3。
5.2 清洁与干燥
制品使用气相防锈包装材料包装前,应清洁干燥。
在防锈包装过程中,不应赤手接触制品,当不能采用机械化或半机械化程序完成包装时,其清洗工
序最好采用含5%~10%除指纹型防锈油或脱水防锈剂的溶剂汽油或煤油清洗。
5.3 使用方法
5.3.1 使用气相防锈纸、气相防锈塑料薄膜及其所制作的袋、带、封套等,一般情况应将零件包裹。含
有VCI的一面应面向金属。当直接使用气相防锈纸或气相防锈塑料薄膜作包装袋时,袋中空气应尽可能的少,并将开口处密封。
5.3.2 使用气相防锈剂时,可用挂袋方式使缓蚀剂蒸汽到达金属表面。也可采用喷射、雾化方式把气相防锈粉直接喷入密封容器内,然后立刻将容器密封。
5.3.3 在制品与气相防锈包装材料之间不应有其他材料。允许采用溶剂稀释型、除指纹型防锈油或脱水防锈油清洗干燥后残留的微量油膜和有保护作用的钝化膜。
5.3.4 被防锈的制品表面应该在气相防锈包装材料的300mm距离之内。
5.3.5 所有的气相防锈包装都应密封。
5.3.6 气相防锈包装材料对使用要求另有说明时,可按其说明使用。
5.3.7 气相防锈包装材料用于层层堆置的金属制品时,应放置于每层之间。用于带有隔离板的纸箱时,除在纸箱内壁衬气相防锈包装材料外,每层隔离板上下表面均需衬气相防锈包装材料。
5.3.8 为了防止制品或密封包装破损,采用衬垫和缓冲材料衬垫在突出锐角及边缘,衬垫的地方要紧密围绕制品。若使用气相防锈缓冲材料对接触的制品有影响时,应用铝箔或其他屏蔽材料将制品和气相防锈缓冲材料隔开。
5.3.9 密封部件如气缸、齿轮箱等,应在其内施加气相防锈材料,如气相防锈油,并立即密封。对于具有较小的通孔的构件,孔深度大于150mm时,应将气相防锈材料嵌入孔内,需要保护的部位距离气相防锈材料不超过300mm。保护密封部件和盲孔构件内部,气相防锈材料的最低用量应符合5.1要求。
必要时在构件上用标签或其他形式注明“在气相防锈材料除去前不得使用”。
5.3.10 当制品涂有工作用油时,需要在气相防锈包装材料和外包装材料之间添加防油阻隔材料,以防止外包装被油浸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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