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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编号 | GB/T 14206-2015 (GB/T14206-2015) | | 中文名称 | 玻璃纤维增强聚酯连续板 | | 英文名称 | Glass fiber reinforced polyester continuous panels | | 行业 | 国家标准 (推荐) | | 中标分类 | Q23 | | 国际标准分类 | 83.12 | | 字数估计 | 12,115 | | 发布日期 | 2015-12-31 | | 实施日期 | 2016-11-01 | | 旧标准 (被替代) | GB/T 14206-2005 | | 标准依据 | 国家标准公告2015年第43号 | | 发布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GB/T 14206-2015
Glass fiber reinforced polyester continuous panels
ICS 83.120
Q23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代替GB/T 14206-2005
玻璃纤维增强聚酯连续板
2015-12-31发布
2016-11-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GB/T 14206-2005《玻璃纤维增强聚酯波纹板》。本标准与GB/T 14206-2005相比,
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标准名称更改为“玻璃纤维增强聚酯连续板”;
---产品分类中增加了强度等级,删除了成型方法分类类型(见3.1,2005年版的3.1);
---修改了标记方式(见3.2,2005年版的3.2);
---将“不允许有直径大于4mm的气泡”的外观要求,修改为“不允许有直径大于2mm的气泡”
(见5.1,2005年版的4.3);
---删除了手糊型板的有关要求(见2005年版的4.4、4.6、表7);
---增加了平板尺寸偏差要求(见5.2);
---增加了拉伸强度、拉伸弹性模量和巴柯尔硬度要求(见5.3和5.4);
---删除了连续板的树脂含量要求(见2005年版的4.4);
---增加了对胶衣透光型连续板的透光率要求(见5.8);
---修改了冲击性能试样尺寸(见6.7.1,2005年版的4.7);
---修改出厂检验的检验项目和判定规则(见7.1,2005年版的6.1);
---修改了型式检验条件(见7.2.1,2005年版的6.2.1)。
本标准由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纤维增强塑料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39)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秦皇岛耀华玻璃钢股份公司、北京玻璃钢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南京费隆复
合材料有限责任公司、昆山纵横复合材料有限公司、唐山润峰复合材料有限公司、苏州多凯复合材料有
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付秀君、李立民、周剑峰、汪浩然、冯志远、刘强、周连斌。
本标准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T 14206-1993、GB/T 14206-2005。
玻璃纤维增强聚酯连续板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玻璃纤维增强聚酯连续板的分类和标记、原材料、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运
输、贮存与安装。
本标准适用于以玻璃纤维无捻粗纱及其制品、不饱和聚酯树脂为主要原材料,采用连续制板工艺生
产的玻璃纤维增强聚酯连续板(以下简称“连续板”)。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447 纤维增强塑料拉伸性能试验方法
GB/T 2576 纤维增强塑料树脂不可溶分含量试验方法
GB/T 3854 增强塑料巴柯尔硬度试验方法
GB/T 8237 纤维增强塑料用液体不饱和聚酯树脂
GB/T 8924 纤维增强塑料燃烧性能试验方法 氧指数法
GB/T 17470 玻璃纤维短切原丝毡和连续原丝毡
GB/T 18369 玻璃纤维无捻粗纱
GB/T 18370 玻璃纤维无捻粗纱布
JC/T 782 玻璃纤维增强塑料透光率试验方法
3 分类和标记
3.1 分类
3.1.1 连续板按截面形状分为平板、正弦波连续板、梯形波连续板,分别用P、Z、T表示。正弦波连续板
如图1所示,梯形波连续板如图2所示。
3.1.2 连续板按透光性能分为透光型、不透光型;透光型分为普通透光型、阻燃透光型和胶衣透光型,
分别用PT、ZT、JT表示。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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