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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编号 | GB/T 14451-2008 (GB/T14451-2008) | | 中文名称 | 操纵用钢丝绳 | | 英文名称 | Steel wire rope for control | | 行业 | 国家标准 (推荐) | | 中标分类 | H49 | | 国际标准分类 | 77.140.65 | | 字数估计 | 16,199 | | 发布日期 | 2008-08-19 | | 实施日期 | 2009-04-01 | | 旧标准 (被替代) | GB/T 14451-1993 | | 采用标准 | JIS G3540-1995, MOD | | 标准依据 | 国家标准批准发布公告2008年第14号(总第127号) | | 发布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 范围 | 本标准规定了操纵用钢丝绳的分类、订货内容、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标志及质量证明书。本标准适用于操纵各种机械装置(航空装置除外)用镀钵钢丝绳(以下简称钢丝绳)。 |
GB/T 14451-2008: 操纵用钢丝绳
GB/T 14451-2008 英文名称: Steel wire rope for control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 14451-2008
代替GB/T 14451-1993
操 纵 用 钢 丝 绳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
前 言
本标准修改采用JISG3540:1995《操纵用钢丝绳》(英文版)。
本标准根据JISG3540:1995重新起草。与JISG3540:1995相比,主要技术差异如下:
---范围描述不同;
---术语、定义和种类不同;
---材料不同(本标准不包含不锈钢材质的钢丝绳);
---钢丝绳的破断拉力、公称直径及允许偏差、参考重量不同;
---钢丝最小锌层重量不同;
---钢丝绳的捻制要求表述不同;
---试验和检查的方法不同。
本标准代替 GB/T 14451-1993《操纵用钢丝绳》,本标准与 GB/T 14451-1993相比作了如下
修改:
---增加了“术语和定义”,钢丝绳的标记代号采用新的方法,钢丝绳公称直径用“D”表示;
---增加了“订货内容”;
---增加了1X12、1X37、8X7-WSC结构的钢丝绳;
---增加了钢丝绳按用途分类的规定,分为普通钢丝绳和柔性钢丝绳二类,相应增加了对柔性钢丝
绳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等内容;
---取消了标记示例;
---取消了制绳用钢丝的规定,钢丝用材料的规定作了修改;
---取消了钢丝的公称直径和直径允许偏差的规定,增加了组成钢丝绳的同种钢丝直径的最大值
---对公称直径为0.50mm的弯曲圆弧半径及弯曲次数进行了调整;
---对钢丝的最小锌层质量进行了重新分档,并对最小锌层质量进行了调整;
---调整了钢丝绳直径允许偏差和捻距的规定范围,取消了中心股钢丝和外层股中心钢丝直径加
大值的规定;
---增加了经供需双方协商,普通钢丝绳可进行盐雾试验的要求和柔性钢丝绳应进行盐雾试验、疲
劳试验的要求;
---增加了钢丝电接的规定;
---增加了钢丝绳的直径,1×19结构的直径范围改为1.0~5.3mm;
---取消了钢丝绳金属总断面积的规定;
---增加了钢丝绳中钢丝的外观和直径,以及平整度的检测方法;
---调整了钢丝绳残余扭转、平直度的检测方法;
---对验收方法进行修改,规定验收期不超过九个月;
---规定对每根钢丝绳要进行不松散检查;
---对包装的方式进行了修改。
本标准由中国钢铁工业协会提出。
GB/T 14451-2008
本标准由全国钢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法尔胜集团公司、天津市金鼎线材制品科技开发公司、冶金工业信息标准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周江、董东、冯春玲、张庆华、唐福如、邵永清、张春雷、冯平、朱维军、谷华、
王玲君、戴石锋。
本标准1993年首次发布。
GB/T 14451-2008
操 纵 用 钢 丝 绳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操纵用钢丝绳的分类、订货内容、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标志及质量证
明书。
本标准适用于操纵各种机械装置(航空装置除外)用镀锌钢丝绳(以下简称钢丝绳)。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
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
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新版本适用本标准。
GB/T 228 金属材料 室温拉伸试验方法(GB/T 228-2002,eqv ISO 6892:1998)
GB/T 238 金属材料 线材 反复弯曲试验方法(GB/T 238-2002,ISO 7801:1984,IDT)
GB/T 239 金属线材扭转试验方法(GB/T 239-1999,eqv ISO 7800:1984、ISO 9649:1990)
GB/T 2104 钢丝绳包装、标志及质量证明书的一般规定
GB/T 1839 钢产品镀锌层质量试验方法(GB/T 1839-2003,ISO 1460:1992,MOD)
GB/T 4354 优质碳素钢热轧盘条
GB/T 8358 钢丝绳破断拉伸试验方法(GB/T 8358-2006,ISO 3108:1974,NEQ)
GB/T 8706 钢丝绳术语、标记和分类(GB/T 8706-2006,ISO 17893:2004,IDT)
GB/T 10125 人造气氛腐蚀试验 盐雾试验(GB/T 10125-1997,eqv ISO 9227:1990)
GB/T 12347 钢丝绳弯曲疲劳试验方法(GB/T 12347-1996,neq ISO 2020:1984)
3 术语和定义
GB/T 8706中确立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4 订货内容
按本标准订货的合同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a) 本标准号;
b) 产品名称;
c) 种类、结构(标记代号);
d) 公称直径;
e) 数量(长度);
f) 捻向或捻法;
g) 是否要进行盐雾试验;
h) 包装方式;
i) 需方提出的其他特殊要求。
5 分类
5.1 钢丝绳按结构分为:1×7、1×12、1×19、1×37、6×7-WSC、6×19-WSC、8×7-WSC。其断面结构
分别见表6~表12结构图。
5.2 钢丝绳按用途分为普通钢丝绳和柔性钢丝绳。
5.3 钢丝绳的标记代号按GB/T 8706的规定。
6 尺寸、外形、重量
6.1 钢丝绳中钢丝的公称直径与外形
6.1.1 普通钢丝绳中钢丝的直径、不圆度,组成钢丝绳的同种钢丝直径的最大值和最小值之差应符合
表1的规定。
6.1.2 柔性钢丝绳中钢丝的不圆度应不大于0.005mm,组成钢丝绳的同种钢丝直径的最大值和最小
值之差不大于0.010mm。
6.2 钢丝绳公称直径和参考重量
6.2.1 普通钢丝绳公称直径、参考重量应符合表6~表11的规定,直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2的规定。
6.2.2 柔性钢丝绳公称直径及允许偏差、参考重量应符合表12的规定。
6.3 钢丝绳的长度
6.3.1 普通钢丝绳的长度按需方要求,但应在订货单内注明,否则由供方确定。但钢丝绳的单根长度
最短不应小于25m。
6.3.2 柔性钢丝绳每个包装盘内钢丝绳总长度应不小于1000m,单根长度不小于100m。如有定尺
要求,可按供需双方协议交货。
7 技术要求
7.1 钢丝绳中钢丝
7.1.1 材料
7.1.1.1 普通钢丝绳中钢丝用盘条应符合GB/T 4354的规定,牌号由制造厂选择,但其硫、磷含量应
GB/T 14451-2008
各不大于0.030%。
7.1.1.2 柔性钢丝绳中钢丝用盘条及牌号由制造厂选择。
7.1.2 抗拉强度
7.1.2.1 普通钢丝绳应用表3中规定的公称抗拉强度级的钢丝捻制,钢丝实测抗拉强度应不低于表3
中的规定。
7.1.2.2 柔性钢丝绳应用公称抗拉强度不低于2060MPa的钢丝捻制,钢丝实测抗拉强度不得低
于1960MPa。
7.1.3 扭转
直径大于或等于0.50mm的钢丝应做扭转试验,钢丝的最小扭转次数应符合表4的规定。
7.1.4 反复弯曲
直径大于或等于0.50mm 的钢丝应做反复弯曲试验,钢丝的最小反复弯曲次数应符合表4的
规定。
7.1.5 打结拉伸
对于公称直径小于0.50mm的钢丝,用打结拉伸试验代替扭转试验和反复弯曲试验。钢丝进行打
结拉伸试验时,结应打在试样中间,所能承受的拉力应不低于其公称破断力的58%。
7.1.6 锌层
7.1.6.1 钢丝绳应用同一锌层重量级别的钢丝捻制,钢丝的锌层重量应符合表5的规定。
7.1.6.2 钢丝镀锌层应均匀连续、无裂纹和剥落现象。但锌层表面允许有少量闪光点及白色薄层和
色差。
7.1.6.3 经供需双方协商,普通钢丝绳可进行盐雾试验,钢丝的镀锌层应能通过48h的中性盐雾
试验。
7.1.6.4 柔性钢丝绳应进行盐雾试验,钢丝的镀锌层应能通过中性盐雾试验的时间由供需双方协商,
GB/T 14451-2008
但至少不应低于60h。
7.1.7 表面质量
钢丝表面不应有裂纹、竹节、起刺和伤痕等缺陷。
7.2 钢丝绳
7.2.1 捻制质量
7.2.1.1 钢丝绳应平直、柔软,表面光滑平整,残余扭转小。
7.2.1.2 钢丝绳中各股及股中各根钢丝应捻制紧密,不应有叠痕、凸起、折断、压扁和刮伤的钢丝。
7.2.1.3 普通钢丝绳中钢丝的接头应尽量减少,在捻制过程中不得不连接钢丝时,钢丝可用插接或电
接连接。插接的钢丝端头应密封在绳股内部,不允许露在外面。插接处的钢丝允许有局部交叉。绳股
中各钢丝间接头距离应不小于10m。柔性钢丝绳中钢丝在捻制生产中不允许电接或插接。
7.2.1.4 钢丝绳中股的捻距和股中钢丝的捻距在其全长上应均匀。单捻钢丝绳的捻距不得大于股径
的13倍,双捻钢丝绳的捻距应为绳径的5~9倍。
7.2.1.5 钢丝绳应捻制成不松散,中心股钢丝和外层股中心钢丝可适当加大。
7.2.1.6 柔性钢丝绳截断后端头成平面状,中心股或丝不允许凸出,且中心股或中心钢丝缩进量应不
大于0.5mm,切断处直径允许增大值应不超过表12的规定。
7.2.1.7 除非用户另有要求,钢丝绳应适当地涂敷抗磨、耐腐蚀的润滑油脂。但涂敷量要小,用白纸或
白布盖在30cm长的钢丝绳上捋一遍后能清楚地判别出润滑油脂即可。
7.2.2 力学性能
7.2.2.1 钢丝绳的最小破断拉力应符合表6~表12中的规定。
7.2.2.2 钢丝绳在受力为最小破断拉力的60%之后,其弹性伸长率和永久伸长率应不大于表6~
表12中的规定。
7.2.2.3 柔性钢丝绳应进行弯曲疲劳试验,经试验达到表13规定的疲劳次数后的钢丝绳不应断裂。
经供需双方协商,也可进行其他方法的疲劳试验。
8 试验方法
8.1 钢丝试验
8.1.1 外观质量用手感和目测检查,也可借助放大倍数为5倍的放大镜检查。
8.1.2 钢丝直径应用分度值为0.001mm的量具进行测量。在试样上不少于3处,每处相互垂直方向
各测量1次,分别取平均值,以其最小平均值作为钢丝直径,其最大值和最小值之差、不圆度应符合6.1
的规定。
8.1.3 拉伸试验按GB/T 228的规定进行。
8.1.4 锌层重量按GB/T 1839的规定进行,仲裁试验时应采用重量法。
8.1.5 反复弯曲试验按GB/T 238的规定进行。
8.1.6 扭转试验按GB/T 239的规定进行。
8.2 钢丝绳试验
8.2.1 外观质量用手感和目测检查,也可借助放大倍数为5倍的放大镜检查。
8.2.2 最小破断拉力试验按GB/T 8358的规定进行。
8.2.3 钢丝绳的直径应用分度值为0.01mm的量具进行测量。测量应在无张力情况下,在钢丝绳的
直线部位上进行,在相距至少1m两个截面上,并在同一截面相互垂直的方向上各测量一个直径。钳
口的宽度要足以跨越两个相邻的股。四次测量结果的平均值作为钢丝绳的实测直径,实测直径应符合
6.2规定的允许偏差。
8.2.4 钢丝绳伸长率的测量
把钢丝绳试样夹紧在合适的拉伸试验机上,施加最小破断拉力的2%初负荷,标定250mm以上的
距离L1 为标距长度,再以不大于50mm/min的拉伸速度加载到最小破断拉力的60%,测出此时的标
距长度L2,然后卸载到初负荷,再测出标距长度L3,最后按公式(1)和(2)计算伸长率值:
弹性伸长率(%)=L2-L3L1 ×100
(1)
永久伸长率(%)=L3-L1L1 ×100
(2)
8.2.5 钢丝绳不松散的检查
将钢丝绳的任一端分别解开相互间隔的3个股(单股钢丝绳为相互间隔的3根钢丝),约有3个捻
距长,当这3个股(或3根钢丝)重新捻到钢丝绳上时,钢丝绳的股(或钢丝)应不自行散开,仍能呈紧密
状态。
8.2.6 残余回转的测定
去掉绳头1m~2m后,在离绳头大约20cm处弯成一个约90°角,紧捏住此弯头拉出6m长试样。
然后,将钢丝绳自由端放开,让其在没有张力的情况下自由回转,其回转数不得超过3r/6m。
8.2.7 钢丝绳平直度的测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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