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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DF] GB/T 14747-2025 - 英文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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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14747-2025 599 GB/T 14747-2025 <=5 儿童骑行及活动用品安全 儿童三轮车
基本信息
标准编号 GB/T 14747-2025 (GB/T14747-2025)
中文名称 儿童骑行及活动用品安全 儿童三轮车
英文名称 Safety of child riding and activities - Child tricycles
行业 国家标准 (推荐)
中标分类 Y57
国际标准分类 97.190
字数估计 30,366
发布日期 2025-10-05
实施日期 2026-11-01
旧标准 (被替代) GB 14747-2006
发布机构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GB/T 14747-2025: 儿童骑行及活动用品安全 儿童三轮车 ICS 97.190 CCSY57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代替GB 14747-2006 儿童骑行及活动用品安全 儿童三轮车 2025-10-05发布 2026-11-01实施 国 家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国 家 标 准 化 管 理 委 员 会 发 布 目次 前言 Ⅲ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技术要求 4 4.1 材料 4 4.2 燃烧性能 6 4.3 机械与物理性能 6 4.4 电性能 12 4.5 玩具附件 12 5 测试方法 12 5.1 一般要求 12 5.2 材料测试 14 5.3 突出物的判定(见4.3.3) 14 5.4 折叠锁定装置测试(见4.3.9) 15 5.5 稳定性测试(见4.3.10) 15 5.6 把立管强度测试(见4.3.14.2) 17 5.7 把立管装置扭矩测试(见4.3.14.5) 18 5.8 鞍座夹紧装置测试(见4.3.15.3) 19 5.9 前轮夹持力测试(见4.3.16) 19 5.10 靠背结构牢固性测试(见4.3.17) 19 5.11 辅助推杆强度测试(见4.3.18) 19 5.12 脚蹬离地高度测试(见4.3.19.2) 20 5.13 跌落测试(见4.3.21) 20 5.14 冲击测试(见4.3.22) 20 5.15 其他测试 20 6 用于包装或儿童三轮车上的塑料袋或软塑料薄膜 20 6.1 要求 20 6.2 塑料薄膜厚度测试 20 7 产品标识和使用说明 21 7.1 一般要求 21 7.2 标志和使用说明 21 参考文献 24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代替GB 14747-2006《儿童三轮车安全要求》,与GB 14747-2006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 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a) 增加了“范围”中适用年龄的范围(见第1章); b) 增加了儿童三轮车图示,可触及、锁定装置、刚性材料的术语和定义(见3.1、3.9、3.10、3.11);更 改了轮距示意图、断裂的定义(见3.2、3.3,2006年版的3.2、3.3); c) 增加了“材料质量”的技术要求(见4.1.1); d) 更改了“可迁移元素最大限量”测试范围的表述,增加了测试豁免条件(见4.1.2.1,2006年版的 4.1.1.1); e) 增加了邻苯二甲酸酯、多环芳烃、短链氯化石蜡的限量要求和测试方法(见4.1.3、4.1.4、4.1.5); f) 更改了“突出物”的要求和测试方法(见4.3.3,2006年版的4.3.3); g) 在“挤夹点”中增加了豁免测试的范围(见4.3.4),在“防护罩帽”中增加了测试方法的表述(见 4.3.12),在“把立管插入深度标记”要求中增加测量位置、不同结构把立管插入深度标记的要 求(见4.3.14.1),在“鞍管插入深度”要求中增加测量位置的表述(见4.3.15.2),增加了“跌落强 度”测试后判定的技术要求(见4.3.21),增加了“冲击强度”测试后判定的技术要求(见4.3.22); h) 增加了“剪切点”的要求(见4.3.5)、增加了“孔、边缘的可触及性”的要求(见4.3.7)、增加了“铰 链间隙”的技术要求(见4.3.8)、增加了“折叠锁定装置”的要求和试验方法(见4.3.9)、增加了 “轮辋、外胎和内胎”的要求(见4.3.13)、增加了“前轮”的要求和试验方法(见4.3.16)、增加了 “足托盘”的要求(见4.3.20)、增加了“发声部件”的要求(见4.3.23); i) 增加了“电气部件”的要求(见4.4); j) 增加了“最不利原则”的要求(见5.1.1); k) 更改了“测试样品”测试顺序的要求,增加了样品装夹、夹具、附件安装的原则(见5.1.2,2006年版 的5.1.1); l) 更改了“测试仪器的精度”中质量和角度精度要求,增加时间精度要求(见5.1.3,2006年版的 5.1.2); m) 增加了“测试负载的选择”(见5.1.5); n) 更改了“稳定性测试”测试方法(见5.5,2006年版的5.8、5.9,5.10); o) 更改了“把立管强度测试”测试图示,增加了测试时间(见5.6,2006年版的5.12); p) 更改了“把立管强度测试”为“把立管夹紧装置测试”,增加了测试时间,更改了测试图示(见 5.7,2006年版的5.11); q) 更改了“鞍座调节夹紧装置测试”样品装夹表述和测试力值(见5.8,2006年版的5.13); r) 更改了“辅助推杆强度测试”砝码放置方法的描述(见5.11,2006年版的5.16); s) 更改了“脚蹬离地高度测试”车体放置姿态的表述(见5.12,2006年版的5.17); t) 更改了“冲击测试”样品装夹,砝码加载要求(见5.14,2006年版的5.14); u) 增加了“塑料包装袋和软塑料薄膜”的要求和试验方法(见第6章); v) 更改了“一般要求”中安全警示内容加施规则,增加了标注提示内容的要求(见7.1,见2006年 版的4.6.1),更改了“标志和使用说明”中标志加贴规则(见7.2.1~7.2.4),“安全警示”中增加 了警告符号的示例(见7.2.5),“安全使用方法及组装装配说明”中增加了保护装置、乘坐多名 儿童、后踏板或后座、可折叠车辆、置物功能等使用说明信息(见7.2.6),“维护和保养”中增加 了“例如润滑、锁定装置的灵活性及基本部件的稳固性等”(见7.2.7),更改了“生产者名称和地 址”中标识规则,增加了分开销售部件的标识要求(见7.2.8)。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文件由全国玩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53)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上海海关机电产品检测技术中心、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小虎子 车业有限公司、江苏小小恐龙儿童用品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天祥质量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必维申美商品 检测(上海)有限公司、北京中轻联认证中心有限公司、南京海关轻工产品与儿童用品检测中心、广州海 关技术中心、汕头海关技术中心、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李志豪、倪彬彬、唐怡莹、张杰、毕梦飞、周德杰、伍雁翔、王铁军、洪长迪、刘炘、 杜凤娟、林鹏辉、陈伟。 本文件及其所代替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1993年首次发布为GB 14747-1993,2006年第一次修订; ---本次为第二次修订。 儿童骑行及活动用品安全 儿童三轮车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供一名或多名8岁以下的儿童乘骑的三轮车的安全要求,描述了相应的测试方法。 本文件不适用于玩具三轮车或设计用于其他特殊目的三轮车(如:游乐用三轮车)。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 本文件。 GB/T 2411 塑料和硬橡胶 使用硬度计测定压痕硬度(邵氏硬度) GB/T 6672 塑料薄膜和薄片厚度测定 机械测量法 GB 6675.1 玩具安全 第1部分:基本规范 GB 6675.2-2025 玩具安全 第2部分:机械与物理性能 GB 6675.3-2025 玩具安全 第3部分:易燃性能 GB 6675.4 玩具安全 第4部分:特定元素的迁移 GB/T 19865 电玩具的安全 GB/T 22048 玩具及儿童用品中特定邻苯二甲酸酯增塑剂的测定 GB/T 29614-2021 硫化橡胶 多环芳烃含量的测定 GB/T 41524 玩具材料中短链氯化石蜡含量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联用法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儿童三轮车 childtricycles 各车轮与地面的接触点应能形成三角形或梯形,并仅借人力靠脚蹬驱动前轮而行驶的轮式车辆。 注:如果轮子与地面的接触点构成的形状为梯形,则窄轮距宽度小于宽轮距的一半视为儿童三轮车。常见儿童三 轮车示例见图1。 a) 常见产品结构示例 b) 产品部件说明 标引序号说明: 1 ---前叉; 2 ---车架; 3 ---把立管; 4 ---把横管; 5 ---车把套; 6 ---鞍座; 7 ---踏板; 8 ---后轮; 9 ---挡泥板; 10---前轮; 11---脚蹬。 图1 儿童三轮车示例 3.2 轮距 wheeltrack 有一根公共轮轴的两车轮之间的距离,即两车轮与地面接触的外端尺寸。见图2。 图2 儿童三轮车轮距示意图 3.3 断裂 fracture 材料无法支撑负荷时发生的折断现象。 3.4 正常乘骑姿势 normalridegesture 儿童坐在三轮车的鞍座上,双脚放在脚蹬上,双手握住把横管或操纵机构的姿势。 3.5 脚蹬转到离座位最远的位置,从鞍座面中心至脚蹬踩脚面中心的最大距离(见图3)。 注:鞍座面中心通常为鞍座乘坐面的中心,并不一定是鞍座长度方向的中心。 图3 鞍座到脚蹬距离(C'尺寸)测量 3.6 外露突出物 exposedprotrusion 凡符合以下之一的结构部件: a) 当按照5.3测试时,超出图8中量具范围的任何部件或装饰品; b) 在螺母旋紧后,大于螺钉的外径尺寸的螺钉的外露突出部分; c) 正常乘骑姿势使用时与骑行者的任何部位可能接触的外露突出部分螺纹,且在螺母旋紧后,该 螺纹突出部分大于3.2mm。 3.7 辅助推杆 assist-push-rod 用于监护人辅助儿童乘骑儿童三轮车时前进或转向等的装置。 3.8 后踏板 back-treadle 儿童三轮车后部可供儿童站立的装置。 3.9 可触及 accessible 儿童三轮车的部件或零件能被GB 6675.2-2025中5.7描述的可触及探头轴肩之前的任何部分接 触到。 [来源:GB 6675.2-2025,3.1,有修改] 3.10 锁定装置 lockingdevice 保持车辆部件展开处于使用状态的机械组件(如锁扣、挂钩等)。 注:能够通过在操作装置上的动作使其被锁定或释放。 [来源:GB/T 41530-2022,6.8.5,有修改] 3.11 刚性材料 rigidmaterial 按GB/T 2411测试时,邵氏A硬度超过70的材料。 4 技术要求 4.1 材料 4.1.1 材料质量 所有材料目视检查应清洁干净,无污染。 4.1.2 可迁移元素 4.1.2.1 可迁移元素的最大限量要求 儿童三轮车可触及的表面涂层以及与骑行者密切接触的部件(例如把套、鞍座等)和72个月以下儿 童适用的三轮车可触及部件或材料,按5.2.1测试,特定可迁移元素的测试结果的校正值应符合表1中 的最大限量要求。对于单一样品的单一材料的取样量不足10mg时予以豁免。 表1 可迁移元素的最大限量要求 元素 Sb As Ba Cd Cr Pb Hg Se 最大迁移量 mg/kg 60 25 1000 75 60 90 60 500 4.1.2.2 可迁移元素测试结果校正 由于5.2.1测试精确度的原因,在考虑实验室之间测试结果时需要一个经校正的分析结果。5.2.1 的分析结果应减去表2中分析校正值,以得到校正后的分析结果。 凡儿童三轮车材料的分析结果校正值低于或等于表1中最大限量,则被认为是符合要求。 表2 各元素分析校正系数 元素 Sb As Ba Cd Cr Pb Hg Se 分析校正系数 60 60 30 30 30 30 50 60 示例: 铅的分析结果为120mg/kg,表2中的分析结果校正系数为30% 则: 分析结果校正值=120-120×30%=120-36=84mg/kg。 这个数字被认为符合要求(表1中可迁移铅元素的最大限量为90mg/kg)。 4.1.3 邻苯二甲酸酯的最大限量要求 把套、鞍座及其他在儿童使用过程中密切接触的塑化材料应使用安全的塑料添加剂,按5.2.2进行 测试,塑化材料的10种增塑剂(DBP、BBP、DEHP、DIBP、DPENP、DHEXP、DCHP、DNOP、DINP、 DIDP)的含量不应超过表3规定的限量要求。对于单一样品的单一材料的取样量不足10mg时予以 豁免。 注:可触及塑化材料的判定见GB/T 40182。 表3 增塑剂的限量要求 范围 化学物质 CAS号 限量要求 所有产品 邻苯二甲酸二正丁酯(DBP) 84-74-2 邻苯二甲酸丁苄酯(BBP) 85-68-7 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酯(DEHP) 117-81-7 邻苯二甲酸二异丁酯(DIBP) 84-69-5 邻苯二甲酸二戊酯(DPENP) 131-18-0 邻苯二甲酸二己酯(DHEXP) 84-75-3 邻苯二甲酸二环己酯(DCHP) 84-61-7 四种增塑剂 总含量≤0.1 ≤0.1 ≤0.1 ≤0.1 供36个月以下 儿童使用的且可 放入口中的产品 邻苯二甲酸二正辛酯(DNOP) 邻苯二甲酸二异壬酯(DINP) 邻苯二甲酸二异癸酯(DIDP) 117-84-0 68515-48-0 28553-12-0 26761-40-0 68515-49-1 三种增塑剂 总含量≤0.1 4.1.4 多环芳烃的限量要求 儿童三轮车中把手(包括手把套)、方向盘等持续与皮肤接触的橡胶和塑料,按5.2.3测试,材料中 的8种多环芳烃的含量不应超过表4中的限量要求。对于单一样品的单一材料的取样量低于检测方法 的最小样品量要求时予以豁免。 表4 多环芳烃的限量要求 序号 项目 CAS号 限量要求 mg/kg 1 苯并(a)芘 50-32-8 ≤0.5 2 苯并(e)芘 192-97-2 ≤0.5 3 苯并(a)蒽 56-55-3 ≤0.5 4 218-01-9 ≤0.5 5 苯并(b)荧蒽 205-99-2 ≤0.5 6 苯并(j)荧蒽 205-82-3 ≤0.5 7 苯并(k)荧蒽 207-08-9 ≤0.5 8 二苯并(a,h)蒽 53-70-3 ≤0.5 4.1.5 短链氯化石蜡的限量要求 儿童三轮车中可触及聚氯乙烯(PVC)材料中的短链氯化石蜡(SCCPs)的含量按5.2.4测试,不应超 过表5中的限量要求。对于单一样品的单一材料的取样量低于检测方法的最小样品量要求时予以 豁免。 注:通过PVC材料的特性,结合企业提供的材料成分或者产品标识的材质类型对样品材料进行判断,有争议时建 议参考GB/T 6040进行鉴定。 表5 短链氯化石蜡的限量要求 名称 CAS号 限量要求 短链氯化石蜡C10~C13 85535-84-8 < 0.15 4.2 燃烧性能 儿童三轮车所使用材料应符合GB 6675.3-2025中4.1的技术要求。 4.3 机械与物理性能 4.3.1 锐利边缘 按GB 6675.2中锐利边缘测试,儿童三轮车不应存在任何可触及的危险锐利边缘。 4.3.2 锐利尖端 按GB 6675.2中锐利尖端测试,儿童三轮车不应存在任何可触及的危险锐利尖端。 4.3.3 突出物 不适用于如下结构和部件:脚蹬、车铃或鸣号装置、气嘴、鞍座前端、挡泥板边缘和车把套等不会对 使用者造成危害的外露突出物。 正常乘骑姿势使用情况下(无论是否安装辅助推杆或其他产品附件),在图4所示的A区域、B区 域内不应存在外露突出物。 按照5.3测试,如果儿童三轮车在图5所示的C测试区域内存在硬质突出物,则这些突出物的末端 应有至少6mm半径的倒角。 注:A区域:由通过鞍座表面中心、前轮轴以及车把旋转轴线至两把套连线之交点所连成的线为界包围的立体 区域。 B区域:鞍座表面中心、后轮轴以及车把旋转轴线至两把套连线之交点的后方和上方包围的立体区域。 图4 A区域、B区域 注:图中阴影区域(C区域)范围是一个长方体,在儿童三轮车前轮为正前方放置的状态下,图中长方体的6个面由 以下描述的平面构成。左右两侧面平行于儿童三轮车中心对称面,以车把等宽的最外侧两端平面为界;前后 面垂直于地平面,界限分别位于距离车把或前叉(取覆盖区域最大的情况)最前点的前方51mm和最后点的后 方51mm处平面;底面和顶面平行于地平面,界限分别位于车把最低点往下51mm处平面和地平面往上高度 1372mm处平面。 图5 C区域 4.3.4 挤夹点 儿童三轮车不应有任何可造成伤害的挤夹点。在任何正常合理骑行位置,任何可触及的活动部件 (例如:轮子与泥板之间、实体结构的轮辐内的孔隙等)间隙均应小于5mm或大于12mm。 不适用于如下使用过程产生的挤夹点:供成人操作的产品打开、折叠过程。 4.3.5 剪切点 当产品按照制造商的使用说明展开到使用状态时,在A区域、B区域内不应存在小于12mm的危 险剪切点。 对于篷罩和任何类似部件,如顶篷、遮阳篷等,此要求适用于距篷罩主旋转点100mm 范围内的支 架之间以及安装在其上面的篷搭扣和支架之间的间隙。示意图见图6。 图6 距篷罩主旋转点100mm范围示意图 4.3.6 小零件 供36个月以下儿童使用的儿童三轮车,其可拆卸部件或测试中脱落的部件,按照GB 6675.2中小 零件测试,均不应完全容入小零件试验器。 4.3.7 孔、边缘的可触及性 4.3.7.1 刚性材料上的圆孔 供60个月以下儿童使用的三轮车中的任何厚度小于1.58mm的刚性材料上的可触及的圆孔,如 果可插入直径6mm的圆杆,且插入深度大于或等于10mm,则也应能插入直径12mm的圆杆。 4.3.7.2 刚性材料上的边缘 在图4中的A区域、B区域和图5中突出物C区域内,如果刚性材料上具有暴露的倒角、直立面、 筋,则这些转角、直立面、筋的横截面厚度应不小于1.7mm,并且所有的边缘的倒圆半径应不小于 0.8mm。见图7的示例。 图7 转角、直立面、筋的尺寸要求 4.3.8 铰链间隙 儿童三轮车如含有功能性铰链部件(如携带物品的容器),且活动部件(如容器盖)的重量大于 0.25kg,则当铰链固定部分和活动部分在铰链线上有缝隙或间隙时,如果在铰链线上可触及间隙可插 入ϕ5mm的圆杆,则在铰链线上的所有部位都应能插入ϕ12mm的圆杆。 4.3.9 折叠锁定装置 在正常骑行儿童三轮车的过程中,或儿童非预期或意外操作的情况下,折叠锁定装置应能防止车辆 发生意外折叠。 为了避免成人或儿童无意操作而导致儿童三轮车意外折叠的危险,在正常使用时,如果儿童三轮车 使用或可能用折叠锁定装置支撑儿童体重,则车辆应至少安装一个锁定装置来阻止产品的非预期或意 外的移动或折叠。且释放该锁定装置应符合以下要求之一: a) 按照5.4.2测试,单动作释放锁定装置的力应不小于45N; b) 承载儿童时,儿童自身体重可以阻止折叠; c) 两个独立的动作,作用在两个独立的机构上且需要同时; d) 两个连贯的动作,且当执行第二个动作时第一个动作应在被保持的状态; e) 应有三个或三个以上分开且独立的操作装置,至少需要45N的力才能操作。 为了避免不完全打开产生的危险,当儿童三轮车打开至制造商建议的使用位置时,车辆至少应有一 个折叠锁定装置自动生效。 当按5.4.1测试前后,折叠锁定机构应能自动锁定,不应出现虚假锁定的现象,折叠锁定机构仍应 符合第4章的要求。 当按5.4.3测试时,折叠锁定装置不应松脱,车辆不应折叠。此项测试不适用于折叠的方向与承载 儿童重量方向相反的锁定机构。 当按第5章测试前和测试后,折叠锁定装置均不应松脱,车辆不应折叠。 4.3.10 稳定性 当按5.5测试时,车辆不应倾倒。 4.3.11 连接紧固件 所有用来连接或紧固产品中与安全使用有关部件用的螺栓、螺钉、螺母等,在测试前和测试后不应 出现断裂、松脱、肉眼可见的裂纹或失去应有的功效。 4.3.12 防护罩帽 用于防护外露突出物的防护罩帽,先按照GB 6675.2扭力测试,再按GB 6675.2保护件拉力测试 后,不应脱落。 4.3.13 轮辋、外胎和内胎 4.3.13.1 轮胎充气压力 制造商标称的最大充气压力值应永久性地标记在外胎的侧面,轮胎装上车轮后应易于被看到。非 充气轮胎豁免该要求。 注:建议制造商规定轮胎的最小充气压力也标注在外胎的侧面。 4.3.13.2 轮胎和轮辋的配合性 外胎和内胎应与轮辋的设计相匹配。 将轮胎充气到制造商标称的最大充气压力的110%时,保持5min后,外胎仍应完整地包合在轮辋 上。非充气轮胎豁免此要求。 4.3.14 车把 4.3.14.1 把立管插入深度标记 儿童三轮车中使用的把立管结构(无论其插入深度是否可调节),应确保把立管和前叉连接处具有 足够的强度,保证儿童骑行时的安全性。对于可调节插入深度的把立管结构,为确保足够安全的插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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