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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编号 | GB/T 15142-2011 (GB/T15142-2011) | | 中文名称 | 含碱性或其他非酸性电解质的蓄电池和蓄电池组 方形排气式镉镍单体蓄电池 | | 英文名称 | Secondary cells and batteries containing alkaline or other non-acid electrolytes -- Vented nickel-cadmium prismatic rechargeable single cells | | 行业 | 国家标准 (推荐) | | 中标分类 | K82 | | 国际标准分类 | 29.220.01 | | 字数估计 | 15,113 | | 发布日期 | 2011-12-30 | | 实施日期 | 2012-07-01 | | 旧标准 (被替代) | GB/T 15142-2002 | | 引用标准 | GB/T 2900.41-2008; IEC 60051-1; IEC 60051-2; IEC 60051-3; IEC 60051-4; IEC 60051-5; IEC 60051-6; IEC 60051-7; IEC 60051-8; IEC 60051-9; IEC 60410; IEC 60417-1; IEC 60417-2; IEC 60485; IEC 61438 | | 采用标准 | IEC 60623-2001, IDT | | 标准依据 | 国家标准批准发布公告2011年第23号 | | 发布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 范围 | 本标准规定了方形排气式镉镍单体蓄电池的标志、型号、外形尺寸、试验和要求。如果有其他标准规定了电池用于特殊用途的试验条件和要求, 并且同本标准的内容发生冲突, 应优先采用前者。 |
GB/T 15142-2011
Secondary cells and batteries containing alkaline or other non-acid electrolytes.Vented nickel-cadmium prismatic rechargeable single cells
ICS 29.220.01
K82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代替GB/T 15142-2002
含碱性或其他非酸性电解质的
蓄电池和蓄电池组
方形排气式镉镍单体蓄电池
(IEC 60623:2001,IDT)
2011-12-30发布
2012-07-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
目次
前言 Ⅲ
引言 Ⅳ
1 总则 1
1.1 范围 1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1.3 术语和定义 1
1.4 参数测量公差 2
2 型号和标志 2
2.1 电池型号 2
2.2 电池连接方式 2
2.3 标志 2
2.4 安全建议 2
3 外形尺寸 2
4 电气试验 4
4.1 试验的充电方法 4
4.2 放电性能 4
4.3 荷电保持能力 6
4.4 耐久性 7
4.5 恒电压充电接受能力 7
4.6 过充电 8
4.7 排气阀动作 8
4.8 电解质保持能力试验 8
4.9 贮存 8
5 机械试验 8
6 外观 8
7 型式检验和批接收条件 8
7.1 型式检验 8
7.2 批接收 9
图1 具有两个端子和四个挂耳的方形排气式钢制外壳电池示例 3
表1a 钢制外壳方形排气式镉镍电池的外形尺寸 3
表1b 塑料外壳方形排气式镉镍电池的外形尺寸 3
表2 测量公差 4
表3 20℃放电性能 5
表4 5℃放电性能 5
表5 -18℃放电性能 6
表6 大电流值 6
表7 循环寿命 7
表8 恒电压充电条件 7
表9 型式检验试验顺序 9
表10 推荐的批接收试验顺序 9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等同采用IEC 60623:2001《含碱性或其他非酸性电解质的蓄电池和蓄电池组 方形排气式
镉镍单体蓄电池》。
本标准做了下列编辑性修改:
a) “本国际标准”一词改为“本标准”;
b) 用小数点“.”代替作为小数点的逗号“,”;
c) 删除国际标准的前言。
本标准代替GB/T 15142-2002《方形开口镉镍单体蓄电池总规范》。
本标准与GB/T 15142-2002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标准名称与IEC 标准一致(本版封面和首页);
---型号命名采用IEC 标准规定(本版2.1);
---增加了5℃放电性能试验(本版4.2.2);
---增加了大电流试验(本版4.2.4);
---循环寿命试验方法有所变化,要求由550次降为500次(本版4.4.1,2002版的4.7和5.9);
---恒电压充电接受能力试验严酷度提高,加长了充电时间及试验后放电时间的要求(本版4.5,
2002版的4.6和5.8);
---将气塞密封性试验改为电解质保持能力试验(本版4.8,2002版的4.1和5.3);
---鉴定检验改为定型检验(本版7.1,2002版的6.2);
---去掉周期检验,将逐批检验改为批接收检验(本版7.2,2002版的6.3);
---去掉包装、运输、贮存等交货环节的要求(2002版的第7章)。
本标准中规范性引用的国际文件有一致性对应关系的我国文件如下:
---GB/T 7676(所有部分)直接作用模拟指示电测量仪表及其附件[IEC 60051(所有部分)]。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碱性蓄电池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77)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孙传灏、赵黎华。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T 15142-1994;GB/T 15142-2002。
引 言
碱性蓄电池和蓄电池组的制造商和使用者,习惯于用容量的倍数来表示电池和电池组充放电的电
流。例如:对额定容量为100Ah的电池用20A电流充电,电流可表示为C/5A或0.2CA。这种电流
表示方法用于早期的与碱性蓄电池和蓄电池组相关的标准中。
许多意见认为这种电流表示方法存在量纲性错误,即容量(Ah)的倍数单位是安时,并非电流单位
安培。有鉴于此,本标准采用IEC 61434中对电流的表述方法。
简言之,用这种方法表述标准试验电流It(A)为:
ItA=CnAh/1h
式中:
Cn---制造商声明的额定容量,单位为安时(Ah);
n---制造商声明的额定容量的时间基数,单位为小时(h)。
含碱性或其他非酸性电解质的
蓄电池和蓄电池组
方形排气式镉镍单体蓄电池
1 总则
1.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方形排气式镉镍单体蓄电池的标志、型号、外形尺寸、试验和要求。
注:本标准中,“方形”指的是电池的侧面和底面是矩形的。
如果有其他标准规定了电池用于特殊用途的试验条件和要求,并且同本标准的内容发生冲突,应优
先采用前者。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900.41-2008 电工术语 原电池和蓄电池(IEC 60050-482:2003,IDT)
utes)
IEC 61438 碱性蓄电池和蓄电池组使用中可能存在的危险及对健康的危害-设备生产商及用户
1.3 术语和定义
GB/T 2900.41-2008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1.3.1
排气式电池 vented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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