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DF] GB/T 15565.1-2008 - 英文版
| 标准号码 | 美元 | 购买PDF | 工期 | 标准名称(英文版) |
| GB/T 15565.1-2008 | 599 | GB/T 15565.1-2008 | <=3 | 图形符号 术语 第1部分:通用 |
| 基本信息 | |
|---|---|
| 标准编号 | GB/T 15565.1-2008 (GB/T15565.1-2008) |
| 中文名称 | 图形符号 术语 第1部分:通用 |
| 英文名称 | Graphical symbols -- Terms -- Part 1: General |
| 行业 | 国家标准 (推荐) |
| 中标分类 | A22 |
| 国际标准分类 | 01.080.01 |
| 字数估计 | 15,184 |
| 发布日期 | 2008-07-16 |
| 实施日期 | 2009-01-01 |
| 旧标准 (被替代) | GB/T 15565-1995 |
| 标准依据 | 国家标准批准发布公告2008年第12号(总第125号) |
| 发布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 范围 | GB/T 15565 的本部分界定了图形符号的基本术语及其定义。本部分适用于图形符号及相关领域。 |
GB/T 15565.1-2008
Graphical symbols.Terms.Part 1: General
ICS 01.080.01
A22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 15565.1-2008
代替GB/T 15565-1995
图形符号 术语
第1部分:通用
2008-07-16发布
2009-01-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
前言
GB/T 15565《图形符号 术语》分为两个部分:
---第1部分:通用;
---第2部分:标志及导向系统。
本部分是GB/T 15565的第1部分。
本部分代替GB/T 15565-1995《图形符号 术语》,与GB/T 15565-1995的主要区别为:
---将原标准中所有与标志相关的术语移出并纳入到GB/T 15565.2《图形符号 术语 第2部
分:标志及导向系统》中,包括:标志、图形标志、环境信息标志、局部信息标志、禁止标志、警告
标志、指令标志、限制标志、提示标志、导向标志、文字标志、补充标志、形状符号、颜色符号、边
框、衬底色、衬边、醒目度、觉察、视角、观察角、观察距离、偏移、偏移角;
---删除了原标准中的部分术语,包括:文字辅助标志、方向辅助标志、基准点、定向线、基准图、视
觉对中线、适当性排序测试、回忆性测试、混淆测试、背景;
---增加了一些原标准中没有的术语,包括:字符、字符集、文字符号、注册的符号原图、符号族、图
标、公共信息图形符号、安全符号、V形符号、否定、视重、图像内容、应用场合、应用形式、易理
解性、理解度测试、易理解性评价测试;
---对保留的原标准中的部分术语做了较大改动,主要包括:成组符号改为符号集、限定符号改为
限定要素、否定直杠改为否定要素等。
本部分由全国图形符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59)提出并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中国标准化研究院、机械科学研究总院、轻工业标准化研究所、北京市地铁线路公
司、中国民用航空总局航空安全技术中心。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白殿一、陈永权、郭汀、强毅、张亮、邹传瑜、杨柞年、周克、刘家伟。
本标准于1995年首次发布,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GB/T 15565.1-2008
图形符号 术语
第1部分:通用
1 范围
GB/T 15565的本部分界定了图形符号的基本术语及其定义。
本部分适用于图形符号及相关领域。
2 符号
2.1
单一的字母、数字、标点符号或其他特定符号。
2.2
不同图形字符(2.1)的有限集合。
2.3
表达一定事物或概念,具有简化特征的视觉形象。
2.4
由字母、数字、汉字或其组合形成的符号(2.3)。
[GB/T 20001.2-2001,定义3.3]
2.5
以图形为主要特征,信息传递不依赖于语言的符号(2.3)。
2.5.1
按照图形符号(2.5)表示规则在设计模板上绘制的用来作为基准或进行复制的图形符号设计图。
注:技术产品文件用图形符号(2.5.12)、设备用图形符号(2.5.13)和标志用图形符号(2.5.14)的设计模板分别为
基本网格(3.1)、基本图型(3.2)和基本模型(3.3)。
2.5.2
已由有关标准化机构或组织将其作为既定样式登记的符号原图(2.5.1)。
2.5.3
适用多个领域、专业或普遍使用的图形符号(2.5)。
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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