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DF] GB/T 15566.1-2007 - 英文版
| 标准号码 | 美元 | 购买PDF | 工期 | 标准名称(英文版) |
| GB/T 15566.1-2007 | 639 | GB/T 15566.1-2007 | <=3 | 公共信息导向系统 设置原则与要求 第1部分:总则 |
| 基本信息 | |
|---|---|
| 标准编号 | GB/T 15566.1-2007 (GB/T15566.1-2007) |
| 中文名称 | 公共信息导向系统 设置原则与要求 第1部分:总则 |
| 英文名称 | Guidance system for public information -- Setting principles and requirements -- Part 1: General principles |
| 行业 | 国家标准 (推荐) |
| 中标分类 | A22 |
| 国际标准分类 | 01.080.01 |
| 字数估计 | 16,199 |
| 发布日期 | 2007-11-14 |
| 实施日期 | 2008-04-01 |
| 旧标准 (被替代) | GB/T 15566-1995 |
| 引用标准 | GB 2894; GB/T 10001; GB 13495; GB/T 15565 |
| 标准依据 | 中国国家标准批准发布公告2007年第12号(总第112号) |
| 发布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 范围 | GB/T 15566的本部分规定了设计和设置公共信息导向系统的通用原则与要求。本部分适用于民用机场、铁路旅客车站、购物场所、医疗场所及公园旅游景点等公共场所中公共信心导向系统的设计及设置。本部分不适用于电子显示导向系统的设计及设置。 |
GB/T 15566.1-2007
Guidance system for public information.Setting principles and requirements.Part 1: General principles
ICS 01.080.01
A22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 15566.1-2007
代替GB/T 15566-1995
公共信息导向系统 设置原则与要求
第1部分:总则
2007-11-14发布
2008-04-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
目次
前言 Ⅲ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导向系统的构成 1
5 总则 2
5.1 规范性 2
5.2 系统性 2
5.3 醒目性 2
5.4 清晰性 2
5.5 协调性 2
5.6 安全性 2
6 设置方式 2
7 导向标志、位置标志 3
7.1 设置位置 3
7.2 信息的传递 4
7.3 方向 4
7.4 尺寸 7
7.5 视线的偏移 7
7.6 设置高度 8
8 信息板和平面示意图 9
9 街区导向图 10
10 便携印刷品 10
11 其他 10
附录A(资料性附录) 标志最大观察距离的确定方法 11
图1 导向标志设置示例 3
图2 请勿通过标志 3
图3 禁止驶入标志 4
图4 导向标志集中设置示例 4
图5 避免产生指向误解的示例 5
图6 符号方向与实际场景方向一致的示例 5
图7 入口标志设置示例 6
图8 视线偏移范围示意图 7
图9 视线正方向旋转角度示意图 8
图10 附着式导向标志设置高度示意图 8
图11 附着式位置标志设置高度示意图 9
图12 悬挂式标志设置高度示意图 9
GB/T 15566.1-2007
图13 带有信息中心标志的平面示意图示例 10
图A.1 标志最大观察距离确定方法示例 11
表1 出入口图形符号处于不同方位时的设置位置 6
表2 出入口导向标志的设置方式 6
表3 图形标志尺寸系列 7
GB/T 15566.1-2007
前言
GB/T 15566《公共信息导向系统 设置原则与要求》分为以下部分:
---第1部分:总则;
---第2部分:民用机场;
---第3部分:铁路旅客车站;
---第4部分:公共交通车站;
---第5部分:购物场所;
---第6部分:医疗场所;
---第7部分:运动场所;
---第8部分:宾馆和饭店;
---第9部分:公园景点;
---第10部分:街区;
本部分为GB/T 15566的第1部分。
本部分代替GB/T 15566-1995《图形标志 使用原则与要求》。本部分与GB/T 15566-1995相
比主要变化如下:
---修改了标准的范围(1995年版第1章;本版第1章);
---删除了使用场所的规定(1995年版第4章);
---增加了公共信息导向系统中除标志以外其他导向要素的设置要求(本版第8、9、10章);
---删除了图形标志的布置要求,将这部分内容界定为图形标志的设计,调整到其他标准中(1995
年版第7章);
---删除了有关标志制作和固定的规定(1995年版第9章和第10章)。
本部分的附录A为资料性附录。
本部分由中国标准化研究院提出。
本部分由全国图形符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59)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中国标准化研究院、中国民用航空总局航空安全技术中心、北京市地铁线路公司、
中机生产力促进中心、北京市市政管理委员会。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白殿一、陈永权、刘家伟、周克、强毅、张亮、邹传瑜、刘建平。
本部分1995年首次发布(原标准编号为GB/T 15566),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GB/T 15566.1-2007
公共信息导向系统 设置原则与要求
第1部分:总则
1 范围
GB/T 15566的本部分规定了设计和设置公共信息导向系统的通用原则与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民用机场、铁路旅客车站、购物场所、医疗场所及公园旅游景点等公共场所中公共信
息导向系统的设计及设置。
本部分不适用于电子显示导向系统的设计及设置。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GB/T 15566的本部分的引用而成为本部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励根据本部分达成协议的
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部分。
GB 2894 安全标志(GB 2894-1996,neq ISO 3864:1984)
GB/T 10001(所有部分) 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
GB 13495 消防安全标志(GB 13495-1992,neq ISO 6309:1987)
GB/T 15565(所有部分) 图形符号 术语
GB 15630 消防安全标志设置要求(GB 15630-1995,neq ISO/T R7239)
GB 16179 安全标志使用导则
GB/T 17695 印刷品用公共信息图形标志
GB/T 20501(所有部分) 公共信息导向系统 要素的设计原则与要求
3 术语和定义
GB/T 15565 确立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部分。
3.1
由图形标志和(或)文字标志形成的用于表示设施、场所、服务等所在位置的公共信息标志。
3.2
导向系统中导向路线与其他路径的交汇处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