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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编号 | GB/T 1576-2008 (GB/T1576-2008) | | 中文名称 | 工业锅炉水质 | | 英文名称 | Water quality for industrial boilers | | 行业 | 国家标准 (推荐) | | 中标分类 | J75 | | 国际标准分类 | 27.060.30 | | 字数估计 | 30,317 | | 发布日期 | 2008-09-26 | | 实施日期 | 2009-03-01 | | 旧标准 (被替代) | GB 1576-2001 | | 引用标准 | GB/T 601; GB/T 603; GB/T 6682; GB/T 6903; GB/T 6904; GB/T 6907; GB/T 6908; GB/T 6909; GB/T 6913; GB/T 12145; GB/T 12151; GB/T 12152; GB/T 12157; GB/T 15453; DL/T 502.1; DL/T 502.25 | | 标准依据 | 国家标准公告2008年第16号(总第129号) | | 发布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 范围 | 本标准规定了工业锅炉运行时的水质标准。本标准适用于额定出口蒸汽压力小于3.8MPa、以水为介质的固定式蒸汽锅炉和汽水两用锅炉, 也适用于以水为介质的固定式承压热水锅炉和常压热水锅炉。本标准不适用于铝材制造的锅炉。 |
GB/T 1576-2008: 工业锅炉水质
GB/T 1576-2008 英文名称: Water quality for industrial boilers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 1576-2008
代替GB 1576-2001
工业锅炉水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工业锅炉运行时的水质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额定出口蒸汽压力小于3.8MPa、以水为介质的固定式蒸汽锅炉和汽水两用锅炉,也
适用于以水为介质的固定式承压热水锅炉和常压热水锅炉。
本标准不适用于铝材制造的锅炉。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
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4 水质标准
4.1 自然循环蒸汽锅炉和汽水两用锅炉水质
4.1.1 采用锅外水处理的自然循环蒸汽锅炉和汽水两用锅炉水质
采用锅外水处理的自然循环蒸汽锅炉和汽水两用锅炉的给水和锅水水质应符合表1的规定。
4.1.2 单纯采用锅内加药处理的自然循环蒸汽锅炉和汽水两用锅炉水质
额定蒸发量小于或等于4t/h,并且额定蒸汽压力小于或等于1.3MPa的自然循环蒸汽锅炉和汽
水两用锅炉可以单纯采用锅内加药处理,但加药后的汽、水质量不得影响生产和生活,其给水和锅水水
质应符合表2的规定。
4.2 热水锅炉水质
4.2.1 采用锅外水处理的热水锅炉水质
4.2.2 单纯采用锅内加药处理的热水锅炉水质
对于额定功率小于或等于4.2MW承压热水锅炉和常压热水锅炉(管架式热水锅炉除外),可单纯
采用锅内加药处理,但加药后的汽、水质量不得影响生产和生活,其给水和锅水水质应符合表4的规定。
4.4 余热锅炉水质
余热锅炉的水质指标应符合同类型、同参数锅炉的要求。
4.5 补给水水质
4.5.1 应当根据锅炉的类型、参数,回水利用率、排污率,原水水质和锅水、给水水质标准,选择补给水
处理方式。
4.5.2 补给水处理方式应保证给水水质符合本标准。
4.5.3 软水器再生后出水氯离子含量不得大于进水氯离子含量的1.1倍。
4.5.4 以软化水为补给水或单纯采用锅内加药处理的锅炉的正常排污率不应超过10.0%;以除盐水
为补给水的锅炉的正常排污率不应超过2.0%。
4.6 回水水质
回水水质应当保证给水水质符合本标准,并尽可能地提高回水利用率。回水水质应符合表6的规
定,并应根据回水可能受到的污染介质,增加必要的检测项目。
5 水质分析方法
5.1 试剂的纯度应符合GB/T 6903的规定;分析实验室用水应符合GB/T 6682二级水的规定。
5.2 标准溶液配制和标定的方法应符合GB/T 601的规定。
5.3 水样的采集方法应符合GB/T 6907的规定。
5.4 水质分析的工作步骤按DL/T 502.1规定的次序进行。平行试验的测定次数符合GB/T 6903的
规定。
5.5 浊度的测定应根据具体条件选择GB/T 12151或本标准附录A规定的方法进行。
5.6 硬度的测定应根据水质范围选择GB/T 6909规定的方法进行。
5.7 pH值的测定应根据水的性质选择GB/T 6904规定的方法进行。
5.8 溶解氧的测定应根据具体条件选择GB/T 12157或本标准附录B规定的方法进行。
5.9 油的测定应根据具体条件选择GB/T 12152或本标准附录C规定的方法进行。
5.10 全铁的测定按DL/T 502.25规定的方法进行。
5.11 电导率的测定按GB/T 6908规定的方法进行。
5.12 溶解固形物的测定按本标准附录D规定的方法进行。溶解固形物也可以采用本标准附录E的
方法来间接测定,但溶解固形物与电导率或氯离子的比值关系应根据试验确定,并定期进行复测和
修正。
5.13 磷酸盐的测定应根据具体条件和锅水磷酸盐的成分选择GB/T 6913或本标准附录F规定的方
法进行。
5.14 氯化物的测定应根据水中干扰物质的成分选择GB/T 15453或本标准附录G规定的方法进行。
5.15 全碱度和酚酞碱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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