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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编号 | GB/T 15834-2011 (GB/T15834-2011) | | 中文名称 | 标点符号用法 | | 英文名称 | General rules for punctuation | | 行业 | 国家标准 (推荐) | | 中标分类 | A19 | | 国际标准分类 | 01.140.10 | | 字数估计 | 26,276 | | 发布日期 | 2011-12-30 | | 实施日期 | 2012-06-01 | | 旧标准 (被替代) | GB/T 15834-1995 | | 标准依据 | 国家标准批准发布公告2011年第23号 | | 发布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 范围 | 本标准规定了现代汉语标点符号的用法。本标准适用于汉语的书面语(包括汉语和外语混合排版时的汉语部分)。 |
GB/T 15834-2011
General rules for punctuation
ICS 01.140.10
A19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代替GB/T 15834-1995
标 点 符 号 用 法
2011-12-30发布
2012-06-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
目次
前言 Ⅰ
1 范围 1
2 术语和定义 1
3 标点符号的种类 1
4 标点符号的定义、形式和用法 2
5 标点符号的位置和书写形式 13
附录A(规范性附录) 标点符号用法的补充规则 15
附录B(资料性附录) 标点符号若干用法的说明 19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GB/T 15834-1995,与GB/T 15834-1995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根据我国国家标准编写规则(GB/T 1.1-2009),对本标准的编排和表述做了全面修改;
---更换了大部分示例,使之更简短、通俗、规范;
---增加了对术语“标点符号”和“语段”的定义(2.1/2.5);
---对术语“复句”和“分句”的定义做了修改(2.3/2.4);
---对句末点号(句号、问号、叹号)的定义做了修改,更强调句末点号与句子语气之间的关系(4.1.1
/4.2.1/4.3.1);
---对逗号的基本用法做了补充(4.4.3);
---增加了不同形式括号用法的示例(4.9.3);
---省略号的形式统一为六连点“”,但在特定情况下允许连用(4.11);
---取消了连接号中原有的二字线,将连接号形式规范为短横线“-”、一字线“-”和浪纹线“~”,并
对三者的功能做了归并与划分(4.13);
---明确了书名号的使用范围(4.15/A.13);
---增加了分隔号的用法说明(4.17);
---“标点符号的位置”一章的标题改为“标点符号的位置和书写形式”,并增加了使用中文输入软
件处理标点符号时的相关规范(第5章);
---增加了“附录”: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主要说明标点符号不能怎样使用和对标点符号用法加
以补充说明,以解决目前使用混乱或争议较大的问题。附录B为资料性附录,对功能有交叉
的标点符号的用法做了区分,并对标点符号误用高发环境下的规范用法做了说明。
本标准由教育部语言文字信息管理司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北京大学。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沈阳、刘妍、于泳波、翁姗姗。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T 15834-1995。
标 点 符 号 用 法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现代汉语标点符号的用法。
本标准适用于汉语的书面语(包括汉语和外语混合排版时的汉语部分)。
2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2.1
标点符号 punctuation
辅助文字记录语言的符号,是书面语的有机组成部分,用来表示语句的停顿、语气以及标示某些成
分(主要是词语)的特定性质和作用。
注:数学符号、货币符号、校勘符号、辞书符号、注音符号等特殊领域的专门符号不属于标点符号。
2.2
句子 sentence
前后都有较大停顿、带有一定的语气和语调、表达相对完整意义的语言单位。
2.3
复句 complexsentence
由两个或多个在意义上有密切关系的分句组成的语言单位,包括简单复句(内部只有一层语义关
系)和多重复句(内部包含多层语义关系)。
2.4
分句 clause
复句内两个或多个前后有停顿、表达相对完整意义、不带有句末语气和语调、有的前面可添加关联
词语的语言单位。
2.5
语段 expression
指语言片段,是对各种语言单位(如词、短语、句子、复句等)不做特别区分时的统称。
3 标点符号的种类
3.1 点号
点号的作用是点断,主要表示停顿和语气。分为句末点号和句内点号。
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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