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DF] GB/T 16453.1-2008 - 英文版
| 标准号码 | 美元 | 购买PDF | 工期 | 标准名称(英文版) |
| GB/T 16453.1-2008 | 399 | GB/T 16453.1-2008 | <=3 | 水土保持综合治理 技术规范 坡耕地治理技术 |
| 基本信息 | |
|---|---|
| 标准编号 | GB/T 16453.1-2008 (GB/T16453.1-2008) |
| 中文名称 | 水土保持综合治理 技术规范 坡耕地治理技术 |
| 英文名称 | Comprehensive control of soil and water conservation --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 Technique for erosion control of slope land |
| 行业 | 国家标准 (推荐) |
| 中标分类 | B11 |
| 国际标准分类 | 13.080 |
| 字数估计 | 17,163 |
| 发布日期 | 2008-11-14 |
| 实施日期 | 2009-02-01 |
| 旧标准 (被替代) | GB/T 16453.1-1996 |
| 引用标准 | GB/T 16453.4-2008 |
| 标准依据 | 国家标准批准发布公告2008年第18号(总第131号) |
| 发布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 范围 | GB/T 16453的本部分规定了坡耕地上采取保水保土耕作及修梯田的分类、适用条件和具体方法。本部分适用于全国各地水蚀地区和水蚀与风蚀交错地区。 |
GB/T 16453.1-2008
ICS 13.080
B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 16453.1-2008
代替GB/T 16453.1-1996
水土保持综合治理 技术规范
坡耕地治理技术
2008-11-14发布
2009-02-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
前言
GB/T 16453《水土保持综合治理 技术规范》分为六个部分:
---GB/T 16453.1-2008 水土保持综合治理 技术规范 坡耕地治理技术;
---GB/T 16453.2-2008 水土保持综合治理 技术规范 荒地治理技术;
---GB/T 16453.3-2008 水土保持综合治理 技术规范 沟壑治理技术;
---GB/T 16453.4-2008 水土保持综合治理 技术规范 小型蓄排引水工程;
---GB/T 16453.5-2008 水土保持综合治理 技术规范 风沙治理技术;
---GB/T 16453.6-2008 水土保持综合治理 技术规范 崩岗治理技术。
本部分代替GB/T 16453.1-1996《水土保持综合治理 技术规范 坡耕地治理技术》。
本部分与GB/T 16453.1-1996相比,作如下修改:
a) 在保土耕作中增加一条秸杆覆盖;
b) 将1996年版的8.4.1改为“条件适合的地方,可一次性修成水平梯田”[见3.2.4中a)];
c) 石坎外坡坡度改为石坎稳定系数。
本部分的附录A为资料性附录。
本部分由水利部提出。
本部分由水利部国际合作与科技司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水利部水土保持司、水利部水土保持监测中心、黄河水利委员会黄河上中游管理
局、黄河水利委员会农村水利水土保持局、长江水利委员会水土保持局、松辽水利委员会农田水利处、珠
江水利委员会农田水利处、海河水利委员会农田水利处、淮河水利委员会农田水利处、北京林业大学水
土保持学院。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郭廷辅、刘万铨 、廖纯艳、胡玉法、马至尊、鲁胜力、徐传早、佟伟力、宁堆虎、
郭索彦、张长印、赵永军、陈法扬、余新晓、丛佩娟、常丹东 冯伟。
本部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T 16453.1-1996。
GB/T 16453.1-2008
引 言
GB/T 16453.1-1996已经实施十余年,在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方面起到了重要的指导作用。随着
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农村产业结构的变化,水土保持工作的内容、性质等方面也发生了深刻的变化。
为了适应新形势下的水土保持工作,进一步规范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技术规范,根据水利部国际合作与科
技司、水土保持司的统一安排,进行了修订。
GB/T 16453.1-2008
水土保持综合治理 技术规范
坡耕地治理技术
1 范围
GB/T 16453的本部分规定了坡耕地上采取保水保土耕作及修梯田的分类、适用条件和具体方法。
本部分适用于全国各地水蚀地区和水蚀与风蚀交错地区。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GB/T 16453的本部分的引用而成为本部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励根据本部分达成
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
部分。
GB/T 16453.4-2008 水土保持综合治理 技术规范 小型蓄排引水工程
3 基本规定
3.1 保水保土耕作
3.1.1 保水保土耕作是一种耕作方法,是在坡耕地上结合每年农事耕作,采取各类改变微地形或增加
地面植物被覆,或增加土壤入渗,提高土壤抗蚀性能,以保水保土,减轻土壤侵蚀,提高作物产量为目的。
可分为以下4类方法:
第一类,改变微地形的保水保土耕作,主要有等高耕作、沟垄种植、掏钵(穴状)种植、抗旱丰产沟、休
闲地水平犁沟等。
第二类,增加地面植物被覆的保水保土耕作,主要有草田轮作、间作、套种、带状间作、合理密植、休
闲地上种绿肥等。
第三类,增加土壤入渗、提高土壤抗蚀性能的保水保土耕作,主要有深耕、深松、增施有机肥、留茬播
种等。
第四类,减少土壤蒸发的保水保土耕作,主要有地膜覆盖、秸秆覆盖等。
3.1.2 在实施保水保土耕作之前,应以小流域为单元,进行坡耕地治理的全面规划。根据不同的地形、
土质、降雨等条件,分别设置各类梯田,实行保土耕作和建设坡面小型蓄排水工程。对25°以下未修梯
田的坡耕地,采用保土耕作。
3.1.3 采用保土耕作的同时,在坡耕地内部及其上部外侧,尚需设置坡面小型蓄排工程,防止外水
进入。
3.1.4 每一保土耕作的具体作法与有关规格尺寸,各有其不同的适应条件,应根据各地不同的地形、土
质、降雨和农事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