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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编号 | GB/T 16555-2017 (GB/T16555-2017) | | 中文名称 | 含碳、碳化硅、氮化物耐火材料化学分析方法 | | 英文名称 | Chemical analysis of refractories containing carbon and silicon carbide or nitride | | 行业 | 国家标准 (推荐) | | 中标分类 | Q40 | | 国际标准分类 | 81.080 | | 字数估计 | 42,473 | | 发布日期 | 2017-09-07 | | 实施日期 | 2018-08-01 | | 旧标准 (被替代) | GB/T 16555-2008 | | 发布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GB/T 16555-2017
Chemical analysis of refractories containing carbon and silicon carbide or nitride
ICS 81.080
Q40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代替GB/T 16555-2008
含碳、碳化硅、氮化物耐火
材料化学分析方法
2017-09-07发布
2018-08-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
目次
前言 Ⅲ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2
4 仪器和设备 2
5 试样制备 2
6 通则 3
7 试验报告 4
8 热处理减量的测定 4
9 灼烧减量、挥发分的测定 5
10 总碳量的测定 6
11 游离碳量的测定 11
12 碳化硅量的测定 14
13 总氮量、总氧量的测定 18
14 氮化硅量的测定 21
15 游离硅量的测定 21
16 游离铝量的测定 26
17 氧化铁量、氧化铝量的测定---EDTA容量法(铁铝连续滴定) 30
18 氧化物量的测定(二氧化硅、氧化铝、氧化铁、二氧化钛、氧化钙、氧化镁、氧化钾、氧化钠、氧化锆、
三氧化二铬、一氧化锰、五氧化二磷) 33
附录A(规范性附录) 验收分析值程序 36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GB/T 16555-2008《含碳、碳化硅、氮化物耐火材料化学分析方法》,与GB/T 16555-
2008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增加了总氧量检测项目;修改了游离碳、碳化硅、氧化钙、氧化钾、氧化钠、五氧化二磷的检测范
围,降低了其检测下限(见第1章);
---修改了规范性引用文件,更改或删除过期、作废的标准,增加了GB/T 4513.2、GB/T 17732、
GB/T 18930(见第2章);
---增加了总氧量检测项目分析值允许差(见表2);
---删除第3章内容,改为引用GB/T 18930《耐火材料术语》;
---修改了制样部分,增加了含沥青、树脂耐火材料的碳化方法(见5.2.6);
---对间接法测定游离碳应用范围进行了限制,含碳酸盐材质不适用(见11.4);
---增加了燃烧红外吸收法测定游离碳(见11.3);
---增加了氮氧分析仪测定非氧化物样品中总氧量的测定方法(见13.2);
---对引用相关标准中的电感耦合等离子发射光谱法测定金属氧化物元素的处理过程进行了补充
规定(见第18章)。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标准由全国耐火材料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93)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钢集团洛阳耐火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 、宜兴市耐火材料有限公司、洛阳利尔耐
火材料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曹海洁、徐晓莹、梁献雷、杨金松、李有奇、刘雷、张丽艳、王艳辉、黄菲、刘世范、
陈松林、徐如林。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T 16555.1~16555.6-1996;
---GB/T 13245-1991;
---GB/T 13246-1991;
---GB/T 16555-2008。
含碳、碳化硅、氮化物耐火
材料化学分析方法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含碳、碳化硅、氮化物耐火材料及原料化学分析方法。
本标准分析的项目如下.挥发分(VOL)、灼烧减量(LOI)、总碳量(T.C)、游离碳量(F.C)、碳化硅量
(SiC)、总氮量(T.N)、总氧量(T.O)、氮化硅量(Si3N4)、游离硅量(F.Si)、游离铝量(F.Al)、二氧化硅量
(SiO2)、氧化铝量(Al2O3)、氧化铁量(所有价态铁以Fe2O3 计)、二氧化钛量(TiO2)、氧化钙量(CaO)、
氧化镁量(MgO)、氧化钾量(K2O)、氧化钠量(Na2O)、五氧化二磷量(P2O5)、氧化锆(铪)量(ZrO2+
HfO2)、一氧化锰量(所有价态锰以 MnO计)、三氧化二铬量(Cr2O3)。
本标准分析项目的测定范围见表1。
表1 测定范围
分析项目 范围/% 分析项目 范围/%
LOI/VOL ≤99 F.Si 0.1~20
T.C 0.01~99 F.Al 0.1~20
F.C 0.01~99 SiO2 ≥0.1
SiC 0.1~99 Al2O3 ≥0.1
T.N ≤40 Fe2O3 ≤30
T.O ≤5 TiO2 ≤5
Si3N4 0.1~99 MgO ≤95
CaO 0.01~60 Cr2O3 ≤40
K2O 0.01~5 ZrO2+HfO2 ≤80
Na2O 0.01~5 MnO ≤0.5
P2O5 0.01~5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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