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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编号 | GB/T 16714-2025 (GB/T16714-2025) | | 中文名称 | 连续式粮食干燥机 | | 英文名称 | Continuous-flow grain driers | | 行业 | 国家标准 (推荐) | | 中标分类 | B91 | | 国际标准分类 | 65.060.99 | | 字数估计 | 14,141 | | 发布日期 | 2025-10-31 | | 实施日期 | 2026-05-01 | | 旧标准 (被替代) | GB/T 16714-2007 | | 发布机构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GB/T 16714-2025: 连续式粮食干燥机
ICS 65.060.99
CCSB9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代替GB/T 16714-2007
连续式粮食干燥机
2025-10-31发布
2026-05-01实施
国 家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国 家 标 准 化 管 理 委 员 会 发 布
目次
前言 Ⅲ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2
4 型号及主参数 2
4.1 型号 2
4.2 主参数和主参数系列 2
5 安全要求 2
6 技术要求 3
6.1 通用要求 3
6.2 性能指标 3
6.3 电气系统 4
6.4 外观质量 4
6.5 可靠性 4
6.6 环境要求 4
6.7 产品使用说明书 5
7 试验方法 5
7.1 试验条件 5
7.2 性能试验 5
7.3 安全要求检验 5
7.4 焊接质量检查 5
7.5 电气系统质量检测 5
7.6 外观质量检测 5
7.7 可靠性检测 5
7.8 环境要求检验 5
7.9 产品使用说明书检验 5
7.10 生产试验 5
8 检验规则 6
8.1 出厂检验 6
8.2 型式检验要求 6
8.3 检验项目 7
8.4 抽样方法 7
8.5 判定规则 7
9 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7
9.1 标志 7
9.2 包装 7
9.3 运输 8
9.4 贮存 8
参考文献 9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代替GB/T 16714-2007《连续式粮食干燥机》,与GB/T 16714-2007相比,除结构调整和
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删除了术语“粮层厚度”“干燥期”(见2007年版的3.1和3.2);
---删除了“型式”(见2007年版的4.1);
---增加了型号的标记方法和示例(见4.1);
---增加了干燥机的附属设备安全技术要求、电气安全和电气系统安全要求(见5.7、5.8和5.9);
---更改了干燥机加工件、附属设备的通用要求,增加了生物质颗粒热风炉和燃油燃气燃烧器要求
(见6.1,2007年版的5.1);
---增加了干燥稻谷、小麦、玉米单位耗热量的基础环境条件要求(见6.2.2);
---更改了干燥机主要性能指标,增加了稻谷爆腰率增值和出机粮食温度等指标,删除了发芽(生
活力)率指标(见6.2.3,2007年版的5.2.4);
---删除了“粮层厚度和进排粮机构”(见2007年版的5.3);
---更改了干燥机的电控温控系统要求,删除了电动机、电器元件、温控元件要求(见6.3,2007年
版的5.4);
---删除了“材料要求”(见2007年版的5.6);
---更改了干燥机使用可靠性要求,删除了大修周期和使用寿命的规定(见6.5,2007年版的5.7);
---更改了干燥机、热风炉的排放物浓度要求(见6.6.1和6.6.2,2007年版的5.8.1);
---删除了配套设备使用说明书要求(见2007年版的5.9.2);
---增加了“试验方法”(见第7章);
---更改了检验规则和方法(见第8章,2007年版的7.2);
---更改了产品标牌内容要求(见9.1,2007年版的8.1);
---更改了干燥机包装要求,增加了随机携带文件规定(见9.2.2,2007年版的8.2)。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文件由全国农业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01)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黑龙江省农业机械工程科学研究院佳木斯分院、中国农业机械化科学研究院集团
有限公司、中粮工科迎春农牧机械(山东)有限公司、山东优尼亚农业机械有限公司、河南昊立智能科技
有限公司、山东双力现代农业装备有限公司、湖南省好运来机电设备有限公司、河南中科智能装备有限
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孙鹏、田新庆、赵宇、何树国、赵国福、侯冲、王斌兴、崔成鹏、陈彦峰、宫增民、
王跃文、王伟、温海江、姜岩、韩长生、赵冰、彭博、李从心、肖彦民、王铁新、廖桔、张群英。
本文件于1996年首次发布,2007年第一次修订,本次为第二次修订。
连续式粮食干燥机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连续式粮食干燥机(以下简称“干燥机”)的型号及主参数、安全要求、技术要求、检验
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要求,描述了相应的试验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连续式粮食干燥机。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
本文件。
GB/T 3797-2016 电气控制设备
GB/T 5226.1-2019 机械电气安全 机械电气设备 第1部分:通用技术条件
GB/T 6970-2025 粮食干燥机试验方法
GB/T 8196-2018 机械安全 防护装置 固定式和活动式防护装置的设计与制造一般要求
GB/T 9480 农林拖拉机和机械、草坪和园艺动力机械 使用说明书编写规则
GB 10396 农林拖拉机和机械、草坪和园艺动力机械 安全标志和危险图形 总则
GB/T 10595 带式输送机
GB 13271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T 13306 标牌
GB/T 14095 农产品干燥技术 术语
GB 14784-2013 带式输送机 安全规范
GB 16297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 17440-2025 粮食加工、储运系统粉尘防爆安全规程
GB/T 17888.3 机械安全 接近机械的固定设施 第3部分:楼梯、阶梯和护栏
GB/T 19839 工业燃油燃气燃烧器通用技术条件
GB/T 21162 顺流粮食干燥机单位耗热量与处理量折算规则
GB/T 23821-2022 机械安全 防止上下肢触及危险区的安全距离
GB/T 24854-2010 粮油机械 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
GB/T 24857-2010 粮油机械 板件、板型钢构件通用技术条件
GB/T 30467 横流粮食干燥机单位耗热量与处理量折算规则
GB/T 37519-2019 粮油机械 斗式提升机
GB 50057-2010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JB/T 5673-2015 农林拖拉机及机具涂漆 通用技术条件
JB/T 5943-2018 工程机械 焊接件通用技术条件
JB/T 9832.2 农林拖拉机及机具 漆膜 附着性能测定方法 压切法
JB/T 10200 种子加工机械与粮食处理设备 产品型号编制规则
JB/T 14868 生物质颗粒热风炉
3 术语和定义
GB/T 14095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4 型号及主参数
4.1 型号
干燥机的型号按JB/T 10200的规定编制,标记方法见图1。
5 H H-□ □
改进代号:用A、B、C、 依次表示
主参数代号:生产率(t/h),用数字表示
特征代号:用干燥机型式的汉语拼音大写字母表示
小类分类代号:H或G表示干燥(烘干)机
大类分类代号:5表示种子加工机械与粮食处理设备
图1 干燥机型号编码结构
示例:生产率为10t/h,第一次改进的混流式粮食干燥机,标记为:5HH-10A。
4.2 主参数和主参数系列
4.2.1 以标定降水幅度下的生产率(t/h)或处理量(t/d)为主参数。
4.2.2 主参数系列应符合表1规定。
表1 主参数系列
项目
生产率
t/h
处理量
t/d
连续式粮食干燥机
2.5、5、7.5、10、15、
20、25、30、40、50、60、75
50、100、150、200、300、
400、500、600、800、1000、1200、1500
5 安全要求
5.1 外露传动件、回转部件、风机进风口等应装设防护装置,防护装置应符合GB/T 8196-2018第5章和
第6章的规定,安全距离应符合GB/T 23821-2022第4章的规定。
5.2 热风管道、烟道及可能触及的散热表面应加以防护或设置隔热装置。
5.3 干燥机装设的钢梯、扶手、围栏等应符合GB/T 17888.3的规定。
5.4 干燥机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安全标志应符合GB 10396的规定。
5.5 干燥机应设置防雷装置,防雷装置应符合GB 50057-2010中4.4第三类防雷建筑物防雷措施的
规定。
5.6 干燥机应设置紧急排粮口及泄爆口,泄瀑口技术要求应符合GB 17440-2025中11.2的规定。
5.7 干燥机的附属设备带式输送机安全技术要求应符合GB 14784-2013第4章的规定;斗式提升机
安全技术要求应符合GB/T 37519-2019中7.4的规定。
5.8 干燥机及其附属设备的电气安全应符合GB/T 5226.1-2019第7章、第9章、第12章和第14章
的规定。
5.9 干燥机电气系统应设置短路、过载、欠压、漏电保护装置。
6 技术要求
6.1 通用要求
6.1.1 干燥机加工件应符合以下要求:
---板件、板型钢构件应符合GB/T 24857-2010第4章的规定;
---焊接件应符合JB/T 5943-2018第3章规定。
6.1.2 干燥机的附属设备带式输送机应符合GB/T 10595的规定;斗式提升机应符合GB/T 37519-
2019的规定。
6.1.3 生物质颗粒热风炉应符合JB/T 14868的规定;燃油燃气燃烧器应符合GB/T 19839的规定。
6.1.4 干燥机的操作和控制应简单方便、稳定可靠。
6.2 性能指标
6.2.1 干燥机生产率确定应优先符合表1的规定。
6.2.2 干燥稻谷、小麦、玉米单位耗热量的基础环境条件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 环境条件
粮食种类
环境温度
相对湿度
大气压力
Pa
稻谷 10 70
小麦 20 70
玉米 0 50
1.013×105
在其他环境条件下,横流干燥机按GB/T 30467的规定进行折算,顺流干燥机按GB/T 21162的规定进行折算,混流
干燥机的折算见JB/T 13628-2020附录A
6.2.3 在干燥机稳定干燥作业条件下,干燥机主要性能指标应符合表3的规定。
表3 主要性能指标
序号 项 目 指 标
1 生产率或处理量/(t/h或t/d) ≥制造商明示值
2 单位耗热量/(kJ/kg)
稻谷 ≤5300(直接加热);≤7400(间接加热)
小麦 ≤5500(直接加热);≤7600(间接加热)
玉米 ≤5700(直接加热);≤8000(间接加热)
3 单位耗电量(热泵、电加热)/(kWh/t) ≤制造商明示值
4 降水幅度(ΔM)
稻谷 ≥10%
小麦 ≥10%
玉米 ≥15%
表3 主要性能指标 (续)
序号 项 目 指 标
5 破碎率增值
稻谷 ≤0.3%
小麦 ≤0.3%
玉米 ≤0.5%
6 干燥不均匀度
ΔM≤5% ≤1%
5%< ΔM≤10% ≤1.5%
ΔM >10% ≤2%
7 稻谷爆腰率增值
ΔM≤5% ≤2%
5%< ΔM≤10% ≤3%
ΔM >10% ≤4%
8 小麦湿面筋含量降低值 0
9 玉米干燥后热损伤粒 ≤0.2%
10 玉米裂纹率增值
ΔM≤5% ≤15%
5%< ΔM≤10% ≤20%
ΔM >10% ≤25%
脂肪酸值增值
(以KOH计)/(mg/100g)
稻谷 ≤2%
玉米 ≤3%
12 色泽、气味 无变化
13 出机粮食温度
T环境< 0℃ ≤8℃
T环境≥0℃ ≤T环境+8℃
6.3 电气系统
6.3.1 干燥机的电控温控系统应具备以下功能:
---具有超温、故障等报警功能和紧急停止功能;
---具有手动启停或自动启停操作模式;
---能够静态或动态显示工艺流程。
6.3.2 控制柜设计、安装、布线应符合GB/T 3797-2016中6.6、6.7和6.9的规定。
6.4 外观质量
6.4.1 干燥机及配套设备的涂漆应符合JB/T 5673-2015表2中的温带地区普通耐候涂层的规定。
6.4.2 安装工艺允许的现场焊接应焊缝均匀、无烧穿和焊点外溢。焊后补漆应符合6.4.1的规定。
6.5 可靠性
干燥机的使用有效度不应小于97%。
6.6 环境要求
6.6.1 干燥机排放的颗粒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及速率应符合GB 16297的规定。
6.6.2 热风炉排放的颗粒物、氮氧化物及二氧化硫排放浓度应符合GB 13271的规定。
6.6.3 干燥机工作场所的噪声不应大于85dB。
6.6.4 干燥机工作场所空气中的粉尘浓度(室外)不应大于120mg/m3。
6.7 产品使用说明书
按GB/T 9480的规定编写。
7 试验方法
7.1 试验条件
按GB/T 6970-2025中4.1的规定执行。
7.2 性能试验
生产率、单位耗热量、单位耗电量、破碎率增值、小麦湿面筋含量降低值、玉米裂纹率增值、稻谷爆腰
率增值、玉米干燥后热损伤粒、脂肪酸值(KOH)增值、干燥不均匀度测试和出机粮温测试的性能试验按
GB/T 6970-2025第4章的要求。
7.3 安全要求检验
按第5章的规定逐项检验。
7.4 焊接质量检查
按6.1.1的规定目测及锤击检查焊接质量。
7.5 电气系统质量检测
按GB/T 3797-2016第7章的规定进行检测。
7.6 外观质量检测
按6.4的规定目测检查干燥机外观质量。漆膜附着性能按JB/T 9832.2的规定进行检测。
7.7 可靠性检测
按GB/T 6970-2025中5.4的规定进行检测。
7.8 环境要求检验
按GB/T 6970-2025中4.5.1的规定进行检验。
7.9 产品使用说明书检验
按GB/T 9480的规定进行检验。
7.10 生产试验
按GB/T 6970-2025第5章的规定执行。
8 检验规则
8.1 出厂检验
8.1.1 每台干燥机出厂前应经制造厂质量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后,附产品检验合格证方可出厂。
8.1.2 出厂检验项目应符合表4规定,全部检验项目均应合格。
表4 检验项目分类
分类 项 检验项目 章条号 型式检验 出厂检验
1 生产率或处理量 6.2.3 √ -
2 安全要求 第5章 √ -
3 环境要求 6.6 √ -
1 单位耗热量 6.2.3 √ -
2 单位耗电量 6.2.3 √ -
3 降水幅度 6.2.3 √ -
4 破碎率增值 6.2.3 √ -
5 干燥不均匀度 6.2.3 √ -
6 稻谷爆腰率增值 6.2.3 √ -
7 小麦湿面筋含量降低值 6.2.3 √ -
8 玉米干燥后热损伤粒 6.2.3 √ -
9 玉米裂纹率增值 6.2.3 √ -
10 脂肪酸值增值 6.2.3 √ -
11 色泽、气味 6.2.3 √ -
12 出机粮食温度 6.2.3 √ -
13 通用要求 6.1 √ √
14 电气系统 6.3 √ -
15 可靠性 6.5 √ -
1 外观质量 6.4 √ √
2 产品使用说明书 6.7 √ √
3 标志 9.1 √ √
4 包装 9.2 √ √
注:“√”表示需检验项目,“-”表示不需检验项目。
8.2 型式检验要求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新产品定型鉴定及老产品转厂生产;
---正式生产后如结构、工艺、材料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
---正常生产时或每三年进行一次检验;
---产品停产一年或一年以上恢复生产;
---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的要求;
---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
8.3 检验项目
型式检验项目见表4。按对产品质量的影响程度,检验项目分为A类、B类、C类三类,检验项目分
类见表4。
8.4 抽样方法
在制造单位12个月内生产安装的合格品中抽取2台,抽取基数不低于5台,在使用现场抽样时抽
样基数不受此限制,可以临时协商确定抽样数量,但判定原则不变。
8.5 判定规则
8.5.1 判定结果按表5规定,表中AQL为接收质量限,Ac为接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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