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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编号 | GB/T 16849-2023 (GB/T16849-2023) | | 中文名称 | 光放大器总规范 | | 英文名称 | Generic specification of optical amplifier | | 行业 | 国家标准 (推荐) | | 中标分类 | M33 | | 国际标准分类 | 33.180.30 | | 字数估计 | 34,375 | | 发布日期 | 2023-03-17 | | 实施日期 | 2023-10-01 | | 旧标准 (被替代) | GB/T 16849-2008 | | 发布机构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ICS33.180.30
CCSM33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代替GB/T 16849-2008
光 放 大 器 总 规 范
2023-03-17发布
2023-10-01实施
国 家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国 家 标 准 化 管 理 委 员 会 发 布
目次
前言 Ⅲ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缩略语 23
5 概述 24
6 分类 25
7 要求 25
8 可靠性试验 26
9 电磁兼容试验 28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代替GB/T 16849-2008《光纤放大器总规范》,与GB/T 16849-2008相比,除结构调整和
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增加了部分光放大器参数术语和定义:工作波长波段(见3.3)、掺杂光纤放大器(见3.4)、阵列
掺铒光纤放大器(见3.5)、多芯掺铒光纤放大器(见3.6)、半导体光放大器(见3.7)、拉曼光纤放
大器(见3.8)、远程泵浦光放大器(见3.12)、单信道光放大器(见3.13)、多信道光放大器(见
3.14)、标称工作条件(见3.16)、同纤泵浦(见3.66)、异纤泵浦(见3.67)、远程泵浦单元(见
3.68)、远程增益单元(见3.69)、最大允许泵浦输出功率(见3.70)、最小泵浦输入功率(见
3.71)、反向泵浦(见3.72)、同向泵浦(见3.73)、拉曼泵浦波长范围(见3.79)、未放大的输入光
功率(见3.80)、接头损耗(见3.81)、交叉增益调制隔离度(见3.88)、增益波动(见3.91)、增益斜
率(见3.92)、瞬态(见3.93)、预留信道(见3.94)、饱和信号(见3.95)、下载水平(见3.96)、加载
上升时间(见3.97)、下载下降时间(见3.98)、初始增益(见3.99)、最终增益(见3.100)、增益偏
差(见3.101)、瞬态增益响应时间(见3.102)、瞬态增益上冲(见3.103)、瞬态净增益上冲(见
3.104)、瞬态增益下冲(见3.105)、瞬态净增益下冲(见3.106)、最大承受功率(见3.112)、盒体
温度(见3.115)、自动泵浦功率降低(见3.127);
---更改了术语“增益”的定义(见3.15,2006年版的3.1.1.1),将术语“波长变化”更改为“增益变
化”(见3.24,2006年版的3.1.1.9),将术语“小信号增益波长变化”更改为“小信号增益变化”
(见3.25,2006年版的3.1.1.10),更改了术语“小信号增益稳定性”的定义(见3.31,2006年版
的3.1.1.8),将术语“波长带”更改为“工作波长范围”(见3.33,2006年版的3.1.1.11),将2006年版
中“功率电平”更改为“功率”(见3.41、3.48、3.49、3.112,2006年版的3.1.1.26、3.1.1.33、
3.1.1.34、3.1.1.66),更改了术语“主偏振态”的定义(见3.64,2006年版的3.1.1.32),将术语“净开-
关增益”更改为“拉曼增益”(见3.76,2006年版的3.1.4.6),将术语“工作温度”更改为“工作环
境(气流)温度”(见第3.114,2006年版的3.1.1.52);
---删除了部分术语和定义:供电和控制要求(见2006年版的3.1.1.48)、增益交叉饱和(见2006年
版的3.1.2.5)、相互波道干扰(见2006年版的3.1.2.6)、波道增/减(稳态)增益响应(见2006年
版的3.1.2.9)、波道增/减瞬时增益响应(见2006年版的3.1.2.10)、波道增/减瞬时响应时间
(见2006年版的3.1.2.11)、波道噪声系数(见2006年版的3.1.2.12)、波道信号自发辐射噪声
系数(见2006年版的3.1.2.13)、输出连接器后的信号功率(见2006年版的3.1.3.1.3)、工作信
号波长范围(见2006年版的3.1.3.1.4)、输出ASE功率电平(见2006年版的3.1.3.1.5)、最大返
回光功率(见2006年版的3.1.3.1.6)、输入ASE功率电平(见2006年版的3.1.3.2.5)、等效总噪声
指数(见2006年版的3.1.4.11);
---更改了缩略语(见第4章,2006年版的3.2);
---在分类中英文代号增加了混合光放大器(HYFA)与远程泵浦光放大器(ROPA)的内容(见6.2);
---在分类中数字代号删除了带光放大器的发射机(OAT)与带光放大器的接收机(OAR)的内容
(见2006年版的5.2);
---增加了环境条件、环保符合性、激光安全、外观检查等要求(见第7章);
---更改了可靠性、电磁兼容相关要求(见第8章、第9章,2006年版的第7章、第8章、第9章)。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提出。
本文件由全国通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485)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文件起草人:付成鹏、陈俊、宋梦洋、卜勤练、余春平、江毅、乐孟辉、赵文玉、武成宾、李现勤。
本文件及其所代替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1997年首次发布为GB/T 16849-1997;
---2008年第一次修订;
---本次为第二次修订。
光 放 大 器 总 规 范
1 范围
本文件界定了光放大器(OA)的术语和定义,规定了光放大器的分类和要求,描述了相应的试验
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稀土元素掺杂的有源光纤 OA 器件、带光放大器子系统,以及拉曼光纤放大器
(RFA)器件的设计、开发、生产和测试。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
本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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