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径: 主页 > GB/T > 第159页 > GB/T 18820-2011
标准搜索结果: 'GB/T 18820-2011'
| 标准编号 | GB/T 18820-2011 (GB/T18820-2011) | | 中文名称 | 工业企业产品取水定额编制通则 | | 英文名称 | General principles of stipulation of water intake norm for industrial product | | 行业 | 国家标准 (推荐) | | 中标分类 | P41 | | 国际标准分类 | 13.060.25 | | 字数估计 | 7,751 | | 发布日期 | 2011-06-16 | | 实施日期 | 2011-11-01 | | 旧标准 (被替代) | GB/T 18820-2002 | | 引用标准 | GB/T 4754; GB/T 12452 | | 标准依据 | 国家标准批准发布公告2011年第9号 | | 发布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 范围 | 本标准规定了工业企业产品取水定额的术语和定义、编制原则、计算方法和制定程序。本标准适用于工业生产取水定额的编制。 |
GB/T 18820-2011
General principles of stipulation of water intake norm for industrial product
ICS 13.060.25
P4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代替GB/T 18820-2002
工业企业产品取水定额编制通则
2011-06-16发布
2011-11-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
前言
本标准代替GB/T 18820-2002《工业企业产品取水定额编制通则》。
本标准与GB/T 18820-2002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删除了规范性引用文件中GB/T 7119;
---修订了单位产品取水量的术语和定义;
---增加了单位产品非常规水资源取水量的术语和定义以及计算方法;
---删除了术语和定义中的重复利用率;
---修订了单位产品用水量的术语和定义以及计算方法。
本标准的附录A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水利部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工业节水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北京林业大学、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大唐国际发电
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水利学会、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石油化工科学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白雪、陈海红、孙静、李爱仙、常智慧、祝宪、李贵宝、金明红、陈利顶、赵跃进、
祁鲁梁、潘时提。
本标准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T 18820-2002。
工业企业产品取水定额编制通则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工业企业产品取水定额的术语和定义、编制原则、计算方法和制定程序。
本标准适用于工业生产取水定额的编制。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
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4754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
GB/T 12452 企业水平衡测试通则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针对取水核算单位制定的,以生产工业产品的单位产量为核算单元的合理取用常规水资源的标准
取水量。
注:产品指最终产品、中间产品或初级产品;对某些行业或工艺(工序),可用单位原料加工量为核算单元。
3.2
企业生产单位产品需要从各种常规水资源提取的水量。
注:工业生产的取水量,包括取自地表水(以净水厂供水计量)、地下水、城镇供水工程,以及企业从市场购得的其他
水或水的产品(如蒸汽、热水、地热水等)的水量。其中,工业生产包括主要生产、辅助生产和附属生产。
3.3
企业生产单位产品从各种非常规水资源提取的水量。
注:工业生产的非常规水资源取水量是指企业取自海水、苦咸水、矿井水和城镇污水再生水等的水量,以净化后或
淡化后供水计量。
3.4
企业生产单位产品的总用水量,其总用水量为单位产品取水量、单位产品非常规水资源取水量和重
复利用水量之和。
注:工业生产的用水量,包括主要生产用水、辅助生产(包括机修、运输、空压站等)用水和附属生产用水(包括绿化、
浴室、食堂、厕所、保健站等),不包括非工业生产单位的用水量(如基建用水、厂内居民家庭用水和企业附属幼
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