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搜索结果: 'GB/T 20251-2026'
| 标准编号 | GB/T 20251-2026 (GB/T20251-2026) | | 中文名称 | 泡沫镍 | | 英文名称 | Nickel foam | | 行业 | 国家标准 (推荐) | | 中标分类 | H62 | | 国际标准分类 | 77.150 | | 字数估计 | 18,154 | | 发布日期 | 2026-05-25 | | 实施日期 | 2026-12-01 | | 旧标准 (被替代) | GB/T 20251-2006 | | 发布机构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GB/T 20251-2026: 泡沫镍
GB/T 20251-2026 英文版: Nickel foam
ICS 77.150
CCSH62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代替GB/T 20251-2006
泡 沫 镍
2026-05-25发布
2026-12-01实施
国 家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国 家 标 准 化 管 理 委 员 会 发 布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代替GB/T 20251-2006《电池用泡沫镍》,与GB/T 20251-2006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
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a) 更改了范围(见第1章,2006年版的第1章);
b) 增加了孔隙率、表观电阻比的术语(见3.2、3.4);
c) 更改了产品的技术要求(见第5章,2006年版的第4章);
d) 增加了产品几何结构及微观形貌(见5.1);
e) 更改了产品的试验方法(见第6章,2006年版的第5章);
f) 增加了抗拉力与抗拉强度的换算公式(见6.5);
g) 更改了检验项目与取样(见7.3,2006年版的6.4);
h) 更改了产品包装要求(见8.2,2006年版的7.2);
i) 更改了产品贮存条件及保质期的要求(见8.3,2006年版的7.3);
j) 增加了产品表面铜颗粒的测定方法(见附录B)。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提出。
本文件由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43)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常德力元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先进储能材料国家工程研究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梧州三和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湖南科霸汽车动力电池有限责任公司、金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南大
学、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科技大学、深圳市倍特力电池有限公司、东莞超霸电池有限公
司、天津科威恩科技有限公司、中船(邯郸)派瑞氢能科技有限公司、北京中电丰业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成都莒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江苏诚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大陆制氢设备有限公司、河南创
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钟发平、严勇、周小平、穆俊江、邹超、肖进春、彭海青、黄明、董成国、余琨、曹笃盟、
王成均、赵鹏、叶凯、于红帅、田新军、薛彦鹏、李立宏、李黎明、王鹏、曹凯、韩永刚、张加加、李桂真、李喜歌、
魏琼。
本文件于2006年首次发布,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泡 沫 镍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泡沫镍的产品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及随行文
件和订货单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制备金属氢化物镍电池、镉镍电池、锌镍电池、燃料电池、锂离子电池、金属液流电池、
金属空气电池和电解水制氢电极用泡沫镍的生产、检验和质量评价。
4 产品分类
泡沫镍按生产方式不同,分为卷式带状和片式块状两种类别。
5 技术要求
5.1 产品几何结构及微观形貌
5.1.1 孔结构
泡沫镍具有三维贯通网络结构,由相互连接的孔棱构成,形成十二面体单元组成的网状框架。每个
单元包含12个五边形孔,单元之间通过孔棱相互贯通,形成流体或气体可自由穿透的通道。泡沫镍的
孔结构见图1。
5.1.2 微观形貌
泡沫镍骨架由1μm~20μm多晶镍晶粒构成,晶粒边界明确且表面平整(根据热处理工艺不同,表
面会存在一定的气孔现象),无明显枝晶与孪晶现象。泡沫镍的典型微观组织结构见图2。
5.2 化学成分
产品化学成分应符合表1的规定。
5.3 物理性能
产品的面密度及其偏差、孔数及其偏差以及孔隙率应符合表2的规定。
5.4 尺寸及尺寸允许偏差
产品的尺寸及尺寸允许偏差应符合表3的规定,其中,产品的长度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5.5 室温力学性能
产品的室温力学性能应符合表4的规定,其中,抗拉力对应面密度为320g/m2 的产品,面密度每减
少或增加1g/m2,纵向抗拉力下限值相应减少或增加0.1N/2cm,横向抗拉力下限值相应减少或增加
0.07N/2cm。
5.6 电性能
面密度为320g/m2 的产品的电阻率应符合表5的规定;面密度每减少或增加1g/m2,纵向电阻率
上限值相应增加或减少2.0×10-8Ω·m,横向电阻率上限值相应增加或减少3.0×10-8Ω·m。
5.7 表面铜颗粒
当需方有要求时,产品表面不应有游离铜单质颗粒。
5.8 厚度沉积比
产品的厚度沉积比应不小于60.00%。
5.9 表观电阻比
产品的表观电阻比应在1.0~2.0之间。
5.10 外观质量
5.10.1 产品表面呈银灰色的金属光泽,表面应洁净。
5.10.2 产品表面允许有轻微的水印、斑点。
5.10.3 产品不应有裂纹及目视可见的碳黑、漏镀。
5.10.4 产品不应有直径大于3mm的通孔,不应有长度大于2mm的镍皮和长度大于3mm的划痕。
5.10.5 卷式带状产品切边后应卷带整齐(侧面平整度不大于5mm)。
5.11 卷接头数量
卷式带状产品每200m长度卷内接头数量不多于4个,两接头间的距离应不少于20m。
6 试验方法
6.1 产品几何结构及微观形貌
产品几何结构及微观形貌采用扫描电子显微镜检测。
6.2 化学成分
产品化学成分的测定按GB/T 8647(所有部分)的规定进行。
6.3 物理性能
6.3.1 产品面密度检测采用精度不低于0.01g的电子天平和精度为0.02mm的游标卡尺,按以下步骤
进行测量:
a) 将样品裁切成长方形试样,使用游标卡尺测量其长和宽;
b) 使用电子天平对试样进行称重;
c) 面密度(ρ)按公式(1)进行计算。
6.3.2 产品的孔数采用放大倍数为100倍的光学显微镜检测。
6.3.3 产品孔隙率的测定按GB/T 5163的规定进行。
6.4 尺寸及尺寸允许偏差
6.4.1 产品长度采用相应精度的量具进行测量。
6.4.2 当泡沫镍的宽度不大于500mm时,采用精度为0.02mm的游标卡尺检测;当泡沫镍的宽度大
于500mm时,采用精度为1mm的直尺或卷尺检测。
6.4.3 产品厚度采用精度为0.001mm的千分尺检测。
6.5 室温力学性能
产品抗拉力和断后伸长率的检测按GB/T 228.1的规定进行。
6.6 电性能
电阻率的检测按附录A的规定进行。
6.7 表面铜颗粒
产品表面铜颗粒的检测按附录B的规定进行。
注:测试产品表面铜颗粒时,铜颗粒与试剂反应时显示蓝色,一个铜颗粒显色一个蓝点。
6.8 厚度沉积比
产品厚度沉积比检测按照附录C的规定进行。
6.9 表观电阻比
产品表观电阻比(AR)按公式(3)进行计算。
6.10 外观质量
产品外观质量采用目视法检查,必要时采用相应精度量具测量。
6.11 卷接头数量
卷式带状产品的卷接头数量采用目视法检查。
7 检验规则
7.1 检查和验收
7.1.1 产品应由供方质量检验部门进行检验,保证产品符合本文件的规定,并填写随行文件。
7.1.2 需方可对收到的产品按本文件的规定进行检验,如检验结果与本文件的规定不符时,应在收到
产品之日起3个月内向供方提出,由供需双方协商解决。如需仲裁,仲裁取样在需方由供需双方共同
进行。
7.2 组批
产品应成批提交验收,每批应由同一规格、同一生产工艺连续生产的泡沫镍组成。每批重量(或面
积)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并在订货单中注明。
7.3 检验项目与取样
每批产品出厂前应进行物理性能、尺寸及尺寸允许偏差、室温力学性能、外观质量的检验。产品几
何结构及微观形貌、化学成分、电性能、表面铜颗粒、厚度沉积比、表观电阻比、卷接头数量根据需方要求
进行定期检测或抽检。
7.4 检验结果的判定
7.4.1 产品的化学成分不合格时,判定该批产品不合格。
7.4.2 产品尺寸及尺寸允许偏差、外观质量不合格时,判定该卷(箱)产品不合格。
7.4.3 产品的几何结构及微观形貌、物理性能、室温力学性能、电性能、表面铜颗粒、厚度沉积比、表观
电阻比、卷接头数量的检验有任一个试样的任一检验结果不合格时,则判该批产品不合格。
8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及随行文件
8.1 标志
产品的外包装上应标明:
a) 供方名称;
b) 供方地址、电话、商标;
c) 产品名称;
d) 产品规格;
e) 产品批号;
f) 产品数量;
g) 生产日期;
h) 本文件编号;
i) 防潮、轻拿轻放、不应倒置标志。
8.2 包装
产品的包装应使用绿色环保材料并可循环利用。包装用纸箱和木箱的要求应分别符合GB/T 9174-
2008中5.1.1和5.1.2的规定。
8.3 运输、贮存
8.3.1 产品在运输中应小心轻放,不应剧烈振动、碰撞和重压,不应与有腐蚀性的物品混运。
8.3.2 产品应在符合以下条件的环境下贮存:
a) 在干燥无腐蚀性气体环境中存放;
b) 环境温度不大于45℃,相对湿度不大于85%。
8.3.3 产品的保质期为1年。
8.4 随行文件
每批产品......
英文网页English: GB/T 20251-2026相关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