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DF] GB/T 20735-2006 - 自动发货. 英文版
| 标准号码 | 美元 | 购买PDF | 工期 | 标准名称(英文版) |
| GB/T 20735-2006 | 85 | GB/T 20735-2006 | 9秒内发货PDF | 汽车用压缩天然气减压调节器 |
| 基本信息 | |
|---|---|
| 标准编号 | GB/T 20735-2006 (GB/T20735-2006) |
| 中文名称 | 汽车用压缩天然气减压调节器 |
| 英文名称 | Pressure regulator of CNG vehicles |
| 行业 | 国家标准 (推荐) |
| 中标分类 | T47 |
| 国际标准分类 | 43.080 |
| 字数估计 | 10,196 |
| 发布日期 | 2006-12-29 |
| 实施日期 | 2007-06-01 |
| 标准依据 | 中国国家标准批准发布公告 2006年第13号(总第100号) |
| 发布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 范围 | 本标准规定了汽车用压缩天然气(以下简称CNG)减压调节器的型号标记、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及储存。本标准适用于额定工作压力不大于20MPa(本标准所述压力均指表压)、工作环境温度为-40℃~+120℃, 工作介质为符合GB 18047要求的汽车用压缩天然气减压调节器(以下简称减压调节器)。 |
GB/T 20735-2006: 汽车用压缩天然气减压调节器
GB/T 20735-2006 英文名称: Pressure regulator of CNG vehicles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 20735--2006
汽车用压缩天然气减压调节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发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汽车用压缩天然气(以下简称 CNG)减压调节器的型号标记、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
则、标志、包装、运输及储存。
本标准适用于额定工作压力不大于 20 MPa(本标准所述压力均指表压)、工作环境温度为 40"C~
+120"C ,工作介质为符合 GB 18047 要求的汽车用压缩天然气减压调节器(以下简称减压调节器)。
2 引用标准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
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3 术语和定义
4 要求
4.1 一般要求
4.l.1 减压调节器表面应无尖角毛刺。减压调节器的质量和结构应符合 QC/T 245 的规定,并按经规
定程序批准的图样及技术文件制造。
4.l.2 用于制造减压调节器的材料应与天然气相容,减压调节器中所有进行金属镀层和化学覆盖层处
理部件应符合 CB/T 3764 的有关规定。
4.l.3 减压调节器宜采用发动机冷却液循环加热。用于制造减压调节器的材料应与发动机冷却液
相容。
4.l.4 减压调节器进气管接头应采用符合 GB/T 37 自 5 规定的不锈钢卡套式管接头。
4.l.5 减压调节器在汽车的安装要求应符合 GB/T 1924日的规定。
4.2 性能要求
4.2.1 液静压强度
减压调节器按 5.3 的试验方法进行液静压强度试验后,不应出现破裂、永久变形等现象。
4.2.2 卸压阀性能
减压调节器的一级工作腔应有卸压阀,当卸压阀起作用时零部件应工作可靠,压力释放后卸压阀应
能继续正常使用。卸压阀按 5.4 的试验方法进行卸压阀性能应满足以下规定
a) 一级腔工作压力为卸压阀安全开启压力 P, 的 95%时应能密封,
b) 一级腔工作压力为卸压阀安全开启压力 P, 的 105%时应能排气,
c) 卸压阀进行 100 次卸压试验后,应符合以上两条的要求,
d) 安全排放流量 QRV应不小于减压调节器额定流量 Q 的实测值。
4.2.3 气密性
4.2.3.1 常温气密性
减压调节器按 5.5.1 规定的试验方法进行气密性试验,应无气泡出现或者泄漏率不超过
15X lO-'N.m'/h.
4.2.3.2 高温气密性
减压调节器按 5.5.2 规定的试验方法进行气密性试验,应无压力下降或者泄漏率不超过
15X lO-'N.m'/h.
4.2.3.3 低温气密性
减压调节器按 5.5.3 规定的试验方法进行气密性试验,应无压力下降或者泄漏率不超过
15X lO-'N.m'/h.
4.2.4 额定流量
减压调节器按 5.6 规定的试验方法测量的额定流量 Q应不低于制造商的标定值。
4.2.5 耐用性
减压调节器按 5.7 规定的耐用性试验后满足 4.2.3 和 4.2.4 的要求。
4.2.6 耐腐蚀性
减压调节器按 5.8.1 规定的试验方法进行盐雾试验后应符合 4.2.3.1 的要求。
对于含铮量高于 15% 的黄铜承压部件,按 5.8.2 规定的试验方法进行试验后用 25 倍的放大镜检
查,部件上不应有裂纹产生。
4.2.7 耐臭氧性
减压调节器与天然气接触的非金属零部件按 5.9 规定的试验方法进行耐臭氧性试验后不应有裂纹
产生。
4.2.8 相容性
减压调节器的非金属零部件按 5.10 规定的试验方法进行相容性试验后其体积变化率应不大于
20% ,质量下降率应不大于 5% 。
4.2.9 耐振性
减压调节器按 5.11 规定的试验方法经过 6 h 振动试验后应满足 4.2.3.1 的要求。
4.2.10 耐干热性
减压调节器与天然气接触的非金属零部件按 5.12 规定的试验方法进行耐干热性试验后,其抗拉强
度变化不应超过+25% ,延伸率应为 30%~+10% 。
4.2.11 温度循环试验
减压调节器按 5.13 规定的试验方法进行温度循环试验后,应能满足 4.2.3 的要求。
5 试验方法
5.1 一般规定
5.l.1 试验条件
除非另有规定,试验应在下述条件下进行
a) 试验环境温度为 150C~350C ;
b) 试验介质应采用清洁的干燥空气或氮气。
5.l.2 试验用仪表要求
a) 压力仪表:准确度不低于1.5 级,测量量程为测量值的1.5~3 倍,
b) 流量仪表:准确度不低于1.5 级,测量量程为测量值的1.5~3 倍,
c) 温度仪表准确度为±口.5 0C ,最小分辨率不大于准确度的 2 倍(即l"C) •
5.2 外观检验
用目ìlJtl法对减压调节器部件进行外观检验。
5.3 液静压强度试验
首先拆除卸压阀并将该处密封,堵住减压调节器出口,在人口处施加 40 MPa 的压力,保持此压力
不少于 1 mi口后检查减压调节器。经此项试验的部件不应再使用。
5.4 卸压阀性能试验
减压调节器卸压阀试验可在减压调节器 t进行也可单独进行,气源人口通径应不小于减压调节器
的进口通径。在减压调节器 t进行,应拆除减压调节器各级减压机构,堵住减压器出口。在人口处施以
规定的试验压力。
a) 卸压阀人口压力为 P, 的 95% ;
b) 卸压阀人口压力为 P, 的 105% ;
c) 卸压阀人口输入压力为 PRV的气压使卸压阀完全开启,然后切断气源使卸压阀关闭完成一次
循环,每个循环时间为 3 s ,重复 100 次,
d) 调节气源压力至 PRV ' 测量卸压阀排放流量 QRVo
5.5 气密性试验
5.5.1 常温气密性
按 5.5.1.1 或 5.5.1.2 进行。
5.5.l.1 观察气泡法
a) 将试样人口与供气管道相连,
b) 堵住试件出口,
c) 将试样浸入水中 100 mm~300 mm 深处,
d) 各种气路控制装置处于正常工作状态,调节人口压力为 30 MPa;
e) 至少观察 1 min ,检查是否有气泡出现。
5.5.1.2 泄漏率测试法
堵住试件出口,试验气压从试件人口输入。试验气压升至 30 MPa 压力后,测量泄漏率,测量时间
不得少于 1 mino
5.5.2 高温气密性试验
将试件出口堵住,人口经截止阀连接到气压源上,在试件和截止阀之间安装压力计或泄漏率测试仪
(压力计的压力范围应不低于1.5 倍、不高于 2 倍的试验压力) ,将试件置入高温箱中,待温度升至
120 0C 时,向试件充入 20 MPa 的试验气压开关闭截止阀,至少保持 1 min。观察压力计的显示值是否下
降,或i主取泄漏率数值。
5.5.3 低温气密性试验
将试件出口堵住,人口经截止阀连接到气压源上,在试件和截止阀之间安装压力计或泄漏率测试仪
(压力计的压力范围应不低于1.5 倍、不高于 2 倍的试验压力) ,将试件置入低温箱中,待温度降至
40 0C 时,向试f牛充入 20 MPa 的试验气压并关闭截止阀,至少保持 1 mino 观察压力计的显示值是否
下降,或读取泄漏率数值。
5.6 额定流量测量
流量计可安装在减压调节器进气口或各级出气口。在减压调节器的进口处输入压力为 20 MPa 的
试验气体,反复调节被测减压调节器使其一级腔压力达到 P, 、末级腔出口获得最大流量,此时从流量计
t读出最大流量值。
5.7 耐用性试验
减压调节器应按表 1 规定的条件进行 5 万次耐用性试验后进行额定流量测量。
5.8 耐腐蚀性试验
5.8.1 按 GB/T 10125 中规定的中性盐雾试验方法,进行 144 h 的盐雾试验后检查气密性。
5.8.2 将清除表面油污并使其保持最大工作应力状况(由机械装配和额定工作压力的气压产生)的黄
铜部件,放入温度为 35 0C :::2 0C 、容积为 30 L 且内装有 0.6 L 比重为 0.94 的含水氨水的封闭容器中,部
件置于氨水表面上方 40 mm 处,放置 240 h.
5.9 耐臭氧性试验
减压调节器与天然气接触的非金属零部件按 GB/T 77陀的规定拉伸 20%后,置于臭氧浓度为
50X lO -~:::5X lO-~、温度为 40 0C :::2 0C 的臭氧室中,历时 120 h ,用 2 倍放大镜检查样件表面。
5.10 相容性试验
减压调节器与天然气相接触的非金属零件,在 23 0C :::2 0C 的正戊院或正己院中浸泡 72 h ,在温度为
40 0C 的空气中放置 48 h 后,检查其体积变化率及质量变化率。
5.11 耐振性试验
a) 将试样可靠地固定在振动试验台上,
b) 将频率设定为 17 Hz ,振幅设定为1.5 mm;
c) 在 3 个互相垂直的方向各振动 2 h;
d) 按 5.5 规定的方法检测其气密性。
5.12 耐干热性试验
减压调节器与天然气接触的非金属零部件试件,在温度为 120 0C :::2 0C 的空气中暴露 168 h 后,按
GB/T 528 规定的方法检查其抗拉强度和延伸率的变化。
5.13 温度循环试验
减压调节器温度循环试验,在最大工作压力下(试验中输入气体压力为 20 MPa) ,从最低工作温度
(-40 0C)到最高工作温,度(l20 0C) ,再从最高工作温度(l20 0C)到最低工作温度 (-40 0C) ,交替循环,一
个循环周期时间为 120 mi口,在 96 h 温度循环试验后进行气密性试验。
6 检验规则
6.1 检验项目
见表 2 ,
6.2 出厂检验
产品出厂前应按表 2 规定项目进行逐只检验。
6.3 型式检验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减压调节器应按表 2 规定的项目进行型式检验。对新设计的产品还应按 4.1
的要求进行产品设计审查。
a) 新设计或设计参数、工艺、材料有重大变更时,
b) 停产半年以上,后果新恢复生产时,
c) 连续生产满 1 年时。
6.4 经检验或试验合格后的试件,若检验项目会影响其使用性能或使用寿命者,不能作为合格产品
出厂。
7.2 包装
7.2.1 产品的包装应保证搬运过程中不被损坏。
7.2.2 产品的包装箱内应附有产品合格证,使用说明书及必要的装箱清单。包装箱上应标有下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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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准: GB/T 19754|GB/T 34015.5|GB/T 45417|GB 38031|GB/T 20735-2006|GB/T 207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