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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编号 | GB/T 21181-2007 (GB/T21181-2007) | | 中文名称 | 再生铅及铅合金锭 | | 英文名称 | Secondarily lead and lead alloy ingots | | 行业 | 国家标准 (推荐) | | 中标分类 | H69 | | 国际标准分类 | 77.150.60 | | 字数估计 | 7,756 | | 发布日期 | 2007-11-23 | | 实施日期 | 2008-06-01 | | 采用标准 | BS EN 12659-1999, NEQ | | 标准依据 | 中国国家标准批准发布公告2007年第12号(总第112号) | | 发布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 范围 | 本标准规定了再生铅及铅合金锭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储存。本标准适用于以含铅的废料为原料经冶炼加工的再生铅及其合金锭, 主要应用于电解精练、蓄电池、合金和化工等领域。 |
GB/T 21181-2007
Secondarily lead and lead alloy ingots
ICS 77.150.60
H69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 21181-2007
再生铅及铅合金锭
2007-11-23发布
2008-06-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
前言
本标准在制定中部分参照了BSEN12659:1999《铅和铅合金---铅》中的相关内容。
本标准根据再生铅有别于原生矿铅的特点,按照经济、环保以及精练提纯、蓄电池生产和化工部门
的应用需要,规定了二类八个牌号。
本标准由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由安徽华鑫铅业集团有限公司负责起草。
本标准由安徽省冶金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参加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段克祥、朱贵贤、张保兴、朱玉民、韩健民、黄宪法。
GB/T 21181-2007
再生铅及铅合金锭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再生铅及铅合金锭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含铅的废料为原料经冶炼加工生产的再生铅及其合金锭,主要应用于电解精炼、蓄
电池、合金和化工等领域。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
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1250 极限数值的表示方法和判定方法
GB/T 4103(所有部分) 铅及铅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GB/T 8170 数值修约规则
3 要求
3.1 产品分类
再生铅及铅合金锭按化学成分分为8个牌号:ZSPb99.98、ZSPb99.95、ZSPb98.00、ZSPbSb1、
ZSPbSb2、ZSPbCa、ZSPbSn1、ZSPbSn2。
3.2 化学成分
3.2.1 再生铅及铅合金锭的化学成分应符合表1的规定。
3.2.2 当需方对合金元素和杂质有特殊要求时,供需双方可以协商确定。
3.2.3 铅(Pb)的含量为100%减去实际测得表2中所列其他元素总和的余量。
3.3 物理规格
3.3.1 再生铅及铅合金锭为长方梯形,底部有打捆凹槽,两端有突出耳部。
3.3.2 每锭单重可为:48kg±2kg、40kg±2kg、24kg±1kg,或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3.3.3 需方如对再生铅及铅合金锭的规格形状有特殊要求,可由供需双方商定。
3.4 表面质量
3.4.1 再生铅及铅合金锭表面不得有溶渣、粒状氧化物、夹杂物及外来污染。
3.4.2 再生铅及铅合金锭不得有冷隔,不得有大于10mm的飞边毛刺(允许修整)。
3.4.3 需方如对铅及铅合金锭的表面质量有特殊要求时,可由供需双方商定。
4 试验方法
4.1 再生铅及铅合金锭的化学成分仲裁分析方法按GB/T 4103的规定进行,或按供需双方认可的分
析方法进行。
4.2 再生铅及其合金锭的表面质量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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