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DF] GB/T 21655.1-2008 - 自动发货. 英文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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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21655.1-2008 70 GB/T 21655.1-2008 9秒内 纺织品 吸湿速干性的评定 第1部分:单项组合试验法
   
基本信息
标准编号 GB/T 21655.1-2008 (GB/T21655.1-2008)
中文名称 纺织品 吸湿速干性的评定 第1部分:单项组合试验法
英文名称 Textiles -- Evaluation of absorption and quick-drying -- Part 1: Method for combination tests
行业 国家标准 (推荐)
中标分类 W04
国际标准分类 59.080.30
字数估计 8,849
发布日期 2008-04-29
实施日期 2008-12-01
引用标准 GB 6529; GB/T 6682; GB/T 8629; GB/T 12704; FZ/T 01071
标准依据 国家标准批准发布公告2008年第6号(总第119号)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范围 GB/T 21655的本部分规定了纺织品吸湿速干性能的单项试验指标组合的测试方法及评价指标。本部分适用于各类纺织品及其制品。

GB/T 21655.1-2008: 纺织品 吸湿速干性的评定 第1部分:单项组合试验法 GB/T 21655.1-2008 英文名称: Textiles -- Evaluation of absorption and quick-drying -- Part 1: Method for combination tests ICS 59.080.30 W04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1 范围 GB/T 21655的本部分规定了纺织品吸湿速干性能的单项试验指标组合的测试方法及评价指标。 本部分适用于各类纺织品及其制品。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GB/T 21655的本部分的引用而成为本部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励根据本部分达成 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部分。 GB 6529 纺织品的调湿和试验用标准大气(neqGB 6529-1986,ISO 139:1973) GB/T 6682 分析实验室用水规格和试验方法(neqGB/T 6682-1992,ISO 3696:1987) GB/T 8629 纺织品 试验用家庭洗涤和干燥程序(eqvGB/T 8629-2001,ISO 6330:2000) GB/T 12704 织物透湿量的测定方法 透湿杯法 FZ/T 01071 纺织品 毛细效应试验方法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GB/T 21655的本部分。 3.1试样在水中完全浸润后取出至无滴水时,试样所吸取的水分对试样原始质量的百分率。 3.2将水滴在试样上,从水滴接触试样至其完全扩散并渗透至织物内所需要的时间。 3.3将一定量的水滴在试样上后悬挂在标准大气中自然蒸发,其时间-蒸发量曲线上线性区间内单位时间的蒸发质量。 3.4将一定量的水滴在试样上后悬挂在标准大气中至水分全部蒸发所需时间。 3.5试验材料毛细效应的度量,即垂直悬挂的纺织材料一端被水浸湿时,水通过毛细管作用,在一定时 间内沿纺织材料上升的高度。 4 原理以织物对水的吸水率、滴水扩散时间和芯吸高度表征织物对液态汗的吸附能力;以织物在规定空气 状态下的水分蒸发速率和透湿量表征织物在液态汗状态下的速干性。 5 设备、材料和试剂 5.1 天平,称量精度0.001g。 5.2 试验用平台:用不吸水材料(塑料板、玻璃板等)制成,表面平整光滑。 5.3 滴定管(1mL)。 5.4 试样悬挂装置。 5.5 毛细效应试验装置。 5.6 GB/T 6682标准规定的三级水。 5.7 计时器:分度0.1s。 6 调湿及试验用标准大气 6.1 调湿和试验用大气采用GB 6529规定的标准大气。 6.2 试验前样品应在松弛状态下调湿平衡,调湿的方法和要求按GB 6529的规定。一般调湿16h以 上,合成纤维样品至少2h,公定回潮率为0的样品不需调湿。 7 取样及试样准备 7.1 样品采集的方法和数量按产品标准或有关各方商定进行。每个样品剪取0.5m以上的全幅织 物,取样时避开匹端2m以上;纺织制品至少1个单元。 7.2 将每个样品剪为两块(一块用于洗前试验,一块用于洗后试验),其中一块按GB/T 8629的5A程 序洗涤5次,或者按有关各方商定的方法和次数进行洗涤,干燥程序按烘箱烘燥法。 7.3 裁取试样,试样的数量和尺寸应满足第8章的要求。裁样时应在距布边150mm以上区域内均匀 排布,各试样都不在相同的纵向和横向位置上;如果制品由不同面料构成,试样应从主要面料上选取,并 避开影响试验结果的疵点和褶皱。 8 试验程序 8.1 吸水率 8.1.1 每个样品裁取5块试样,每块试样的尺寸至少为10cm×10cm,试样应平整无褶皱。 8.1.2 将试样放置在标准大气条件下调湿平衡。 8.1.3 称取试样的原始质量,精确至0.001g。 8.1.4 将试样放入盛有三级水的容器内,试样吸水后自然下沉。如试样不能自然下沉,则可将试样压 至水中后抬起,反复2次~3次。 8.1.5 将试样在水中完全浸润5min后取出,自然平展地垂直悬挂,试样中水分自然下滴。 8.1.6 注意观察,当试样不再滴水时,立即用镊子取出试样称取质量,精确至0.001g。 注:当两滴水之时间间隔不低于30s,即可认为试样不再滴水。 8.1.7 按式(1)计算每个试样的吸水率。 8.2 滴水扩散时间 8.2.1 每个样品裁取5块试样,每块试样的尺寸至少为10cm×10cm,试样应平整无褶皱。 8.2.2  将试样放置在标准大气条件下调湿平衡。 8.2.3 将试样平放在试验平台上(使用时贴近人体皮肤的一面朝上),用滴定管吸入适量的三级水,将 约0.2mL的水轻轻地滴在试样上,滴管口距试样表面应不超过1cm。 8.2.4 仔细观察水滴扩散情况,记录水滴接触试样表面至完全扩散(不再呈现镜面反射)所需时间,精 确至0.1s。如果水滴扩散速度较慢,在一定时间(如300s)后仍未完全扩散,则可停止试验,并记录扩 散时间大于设定时间(如>300s)。 8.2.5 分别计算洗涤前后5块试样的平均扩散时间,结果修约至0.1s。 8.3 水分蒸发速率和蒸发时间 8.3.2 将完成8.2.4试验的试样立即称取质量后悬挂于标准大气中,试样应自然平展地垂直悬挂;每 隔(5±0.5)min称取一次质量,精确至0.001g。直至连续两次称取质量的变化率不超过1%,则可结束试验。 注:如果试样水分蒸发速度较快,连续称量时间间隔可以适当缩短(如3min或1min等)。 如果水滴不能扩散,可以在三级水中加入1g/L润湿剂,或以玻璃棒捣轧水滴,以使水滴渗入试样; 如果水滴仍不能扩散,则可停止试验,并报告试样不能吸水,无法测定蒸发速率/蒸发时间。 8.3.3 按式(2)和式(3)计算试样在每个称取时刻的水分蒸发量或水分蒸发率,然后绘制“时间-蒸发 量曲线”或“时间-蒸发率曲线”。图1为时间-蒸发量曲线示例图。 8.3.4 水分蒸发速率 正常的时间-蒸发量曲线通常在某点后蒸发量变化会明显趋缓。在该点之前的曲线上作最接近直 线部分的切线,求切线的斜率即为水分蒸发速率Ev(g/h)或(%/h)。 注:如果实际曲线中有与所作切线吻合部分,可以用该部分曲线中不少于4个点间实测值计算水分蒸发速率(即不 少于3个计算值),再求其平均值表示该试样的结果。 分别计算洗涤前和洗涤后5块试样的平均蒸发速率,结果修约至0.01g/h或0.1%/h。 8.3.5 蒸发时间 如果需要,可以测定蒸发时间。从吸水后试样(8.3.2)悬挂于标准大气中开始,至连续两次称取质 量的变化率不超过1%且称取质量与试样加水前原始质量之差不高于2%时所需时间(min)。 8.4 芯吸高度 按FZ/T 01071的规定执行。裁取6块试样,其中3块试样的长边平行于织物经向(或纵向),另 3块的长边平行于织物的纬向(或横向)。记录30min时的芯吸高度的最小值,分别计算洗涤前和洗涤 后2个方向各3块试样芯吸高度最小值的平均值。 8.5 透湿量 按GB/T 12704方法A吸湿法执行。 9 吸湿速干性能技术要求及评定 按表1或表2评定产品的吸湿速干性能,产品洗涤前和洗涤后的各项指标均达到技术要求的,可明 示为吸湿速干产品,否则不应称为吸湿速干产品。 对于吸湿产品,仅考核吸湿性的三项指标;对于速干产品,仅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