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DF] GB/T 22273-2008 - 英文版
| 标准号码 | 美元 | 购买PDF | 工期 | 标准名称(英文版) |
| GB/T 22273-2008 | 234 | GB/T 22273-2008 | <=3 | 良好实验室规范建议性文件 良好实验室规范原则在体外研究中的应用 |
| 基本信息 | |
|---|---|
| 标准编号 | GB/T 22273-2008 (GB/T22273-2008) |
| 中文名称 | 良好实验室规范建议性文件 良好实验室规范原则在体外研究中的应用 |
| 英文名称 | Advisory document for good laboratory practice (GLP): The application of the principles of GLP to in vitro studies |
| 行业 | 国家标准 (推荐) |
| 中标分类 | A00 |
| 国际标准分类 | 03.120.20 |
| 字数估计 | 12,191 |
| 发布日期 | 2008-08-04 |
| 实施日期 | 2009-04-01 |
| 引用标准 | GB/T 22275.3-2008; GB/T 22275.5-2008; GB/T 22278-2008 |
| 采用标准 | OECD ENV/JM/MONO(2004)26, IDT |
| 标准依据 | 国家标准批准发布公告2008年第12号(总第125号) |
| 发布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 范围 | 本标准是GLP原则在非临床安全试验体外研究中的应用。这些非临床安全试验样品包含:医药、农药、化妆品、兽药以及食品添加剂、饲料添加剂和工业化学品。试验样品通常是合成化学品, 不过也有天然或生物来源的物质, 有时也可能是活体生物。实施这些试验的目的在于获得试验物质的特性和人类健康和环境的安全数据。除非法律豁免, GLP原则适用于法规所要求的所有非临床健康和环境安全研究, 包括:医药、农药、食品添加剂与饲料添加剂、化妆品、兽药和类似产品的注册或申请许可证, 以及工业化学品管理。 |
GB/T 22273-2008
Advisory document for good laboratory practice(GLP):The application of the principles of GLP to in vitro studies
ICS 03.120.20
A00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 22273-2008
良好实验室规范建议性文件 良好实验室
规范原则在体外研究中的应用
2008-08-04发布
2009-04-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
前言
本标准等同采用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良好实验室规范(GLP)原则和符合性监督系列文件
No.14:《体外研究中使用的GLP原则》[OECDENV/JM/MONO(2004)26,英文版]。
本标准做了下列编辑性修改:
---删除了OECD的背景介绍和引言。
本标准由全国危险化学品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51)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本标准起草人:陈会明、于文莲、王晓兵、梅建、孙鑫。
GB/T 22273-2008
良好实验室规范建议性文件 良好实验室
规范原则在体外研究中的应用
1 序言
体外试验研究系统长久以来被用于获得与人类健康和环境有关的化学品安全数据。许多国家的法
律要求,关于人类健康和环境方面的研究应按照良好实验室规范(GLP)的要求开展。体外方法传统上
主要用于遗传毒性试验,主要参照来自体外试验研究获得的数据进行风险评估。鉴于现在强调减少在
安全性试验中使用动物,体外方法的作用日益突出,已经成为体内安全试验的替代或补充。此外,随着
毒理基因组学、毒理蛋白质组学、毒理代谢组学和其他如芯片等高通量筛选技术的发展,体外安全试验
的重要性日益增加。
GLP原则对安全研究的计划、管理、记录、报告和存档的要求,与其他类型的研究没有差异。因此,
GLP原则描述了所有非临床健康和环境安全研究、包括体外研究的要求,并提供了实施这些研究的指
导原则。为了促进GLP原则在体外试验中的应用,有必要进行进一步的说明和指导。
2 目的
本标准目的是促进GLP原则在体外研究组织和管理上的正确应用和解释;同时就GLP原则在体
外研究中的正确使用,为试验机构(包括管理、质量保证、项目负责人和研究人员)及国家GLP符合性监
督部门提供指导。
本标准旨在对GLP原则在法规要求注册登记为目的的体外研究中的使用和指南提供指导。本标
准按照GLP原则不同部分的次序组织,以便于参考和使用。
3 范围
本标准是GLP原则在非临床安全试验体外研究中的应用。这些非临床安全试验样品包含:医药、
农药、化妆品、兽药以及食品添加剂、饲料添加剂和工业化学品。试验样品通常是合成化学品,不过也有
天然或生物来源的物质,有时也可能是活体生物。实施这些试验的目的在于获得试验物质的特性和
(或)人类健康和环境的安全数据。
除非法律豁免,GLP原则适用于法规所要求的所有非临床健康和环境安全研究,包括:医药、农药、
食品添加剂与饲料添加剂、化妆品、兽药和类似产品的注册或申请许可证,以及工业化学品管理。
4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
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22275.3-2008 良好实验室规范实施要求 第3部分:实验室供应商对良好实验室规范原
则的符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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