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DF] GB/T 22275.7-2008 - 英文版
| 标准号码 | 美元 | 购买PDF | 工期 | 标准名称(英文版) |
| GB/T 22275.7-2008 | 174 | GB/T 22275.7-2008 | <=3 | 良好实验室规范实施要求 第7部分:良好实验室规范原则在多场所研究的组织和管理中的应用 |
| 基本信息 | |
|---|---|
| 标准编号 | GB/T 22275.7-2008 (GB/T22275.7-2008) |
| 中文名称 | 良好实验室规范实施要求 第7部分:良好实验室规范原则在多场所研究的组织和管理中的应用 |
| 英文名称 | Requirements of conduct for Good Laboratory Practice (GLP) -- Part 7: The application of the GLP principles to the organisation and management of multi-site studies |
| 行业 | 国家标准 (推荐) |
| 中标分类 | A00 |
| 国际标准分类 | 03.120.20 |
| 字数估计 | 9,911 |
| 发布日期 | 2008-08-04 |
| 实施日期 | 2009-04-01 |
| 引用标准 | GB/T 22275.4; GB/T 22278 |
| 采用标准 | ENV/JM/MONO(2002)9, IDT |
| 标准依据 | 国家标准批准发布公告2008年第12号(总第125号) |
| 发布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 范围 | GB/T 22275的本部分规定了多场所研究的管理和控制、质量保证、主进度表、研究计划、研究的实施、研究结果的报告、标准操作程序、记录和材料的存储和保管。除了国家立法的明确豁免, 本部分所规定的良好实验室规范原则适用于法规所要求的所有非临床健康和环境安全研究, 包括医药、杀虫剂、食品添加剂与饲料添加剂、化妆品、兽药和类似产品的注册或申请许可证, 以及工业化学品管理。 |
GB/T 22275.7-2008
Requirements of conduct for Good Laboratory Practice(GLP).Part 7: The application of the GLP principles to the organisation and management of multi-site studies
ICS 03.120.20
A00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 22275.7-2008
良好实验室规范实施要求 第7部分:
良好实验室规范原则在多场所研究的组织
和管理中的应用
2008-08-04发布
2009-04-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
前言
GB/T 22275《良好实验室规范实施要求》分为7个部分:
---第1部分:质量保证与良好实验室规范;
---第2部分:良好实验室规范研究中项目负责人的任务和职责;
---第3部分:实验室供应商对良好实验室规范原则的符合情况;
---第4部分:良好实验室规范原则在现场研究中的应用;
---第5部分:良好实验室规范原则在短期研究中的应用;
---第6部分:良好实验室规范原则在计算机化的系统中的应用;
---第7部分:良好实验室规范原则在多场所研究的组织和管理中的应用。
本部分为GB/T 22275的第7部分。
本部分等同采用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良好实验室规范(GLP)原则和符合性监督系列文件
No.13:《GLP原则在多场所研究的组织和管理中的应用》[ENV/JM/MONO(2002)9]。
本部分进行了下列编辑性修改:
---删除有关OECD的介绍、引言、前言中有关各届会议召开的内容及目录部分。
本部分由全国危险化学品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51)提出并归口。
本部分的起草单位:山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本部分的主要起草人:万敏、车礼东、王会永、王境堂、王晓兵。
GB/T 22275.7-2008
良好实验室规范实施要求 第7部分:
良好实验室规范原则在多场所研究的组织
和管理中的应用
1 范围
GB/T 22275的本部分规定了多场所研究的管理和控制、质量保证、主进度表、研究计划、研究的实
施、研究结果的报告、标准操作程序、记录和材料的存储和保管。
除了国家立法的明确豁免,本部分所规定的良好实验室规范原则(以下简称GLP原则)适用于法规
所要求的所有非临床健康和环境安全研究,包括医药、杀虫剂、食品添加剂与饲料添加剂、化妆品、兽药
和类似产品的注册或申请许可证,以及工业化学品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GB/T 22275的本部分的引用而成为本部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励根据本部分达成
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
部分。
GB/T 22275.4 良好实验室规范实施要求 第4部分:良好实验室规范原则在现场研究中的应用
GB/T 22278 良好实验室规范原则
3 术语和定义
GB/T 22278中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部分。
4 主要技术规范
4.1 多场所研究的说明
4.1.1 多场所研究的计划、实施、监督、记录、报告和归档提出了一系列的潜在问题,这些问题应被说明
以确保GLP原则不受影响。不同的研究活动在不同的场所执行意味着研究的计划、沟通、控制非常
重要。
4.1.2 尽管一项多场所研究将由在多个场所(包括试验机构和所有试验场所)执行的工作构成。但是
多场所研究是一项应根据GLP原则执行的单一研究。这意味着应有唯一计划、唯一项目负责人和唯一
的最终报告。在最初对研究进行计划时,各参与场所的人员和管理者应意识到他们开展工作只是属于
项目负责人控制的研究的一部分,而不应将其作为一个单独的研究来实施。
4.1.3 各个场所开展的工作有必要在计划的初始阶段中清楚地说明。从而使相关的参与方能够在研
究计划定稿之前就控制措施达成协议。
4.1.4 研究执行涉及的参与方之间可以通过......